奧德利夫人的秘密 [英]瑪麗.伊麗莎白.布雷登-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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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我在阿特金森农场干活,”卢克。马克斯说道,“帮助堆好最后一批麦垛。因为从母亲的小屋到农场去的最近的路,是穿过庄院背后的牧场,我惯常走那条路;而菲比也惯常站在菩提幽径背后的围墙门口,她知道我回家的时间,有时就在那儿跟我闲谈。有时她不在那儿,有时我就跳过那分隔园子和牧场的、干涸的护邸沟渠,闯到仆役大厅里,可能的话,就在那儿喝一杯淡色啤酒,吃一点儿晚餐。
“我不知道九月七日晚上菲比在干什么──我记得那日期,是因为那天农场主阿特金森把工资一股脑儿发给了我,我得在他交给我的一张收条上签字──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但她不在菩提幽径外的园门口,所以我就绕到园子的另一边,跳过干涸的沟渠,因为那天夜间我特别要见她,为的是我第二天就要到切尔姆斯福特外的一个农场去干活了。我穿过阿特金森的农场和庄院之间的牧场时,奥德利教堂的钟打了九下;我进入菜园子时,必定已经是九点一刻光景了。
“我越过园子,进入菩提幽径;到仆役大厅去的最近的路,要穿过灌木丛林,经过桔井。这是一个漆黑的夜,但我对这老地方的路是够熟悉的,在黑暗中,仆役大厅窗子里的灯光看起来是红红的和舒适的。我走近枯井井口时听到一个声音,使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这是一种呻吟的声音,一个男人痛苦的呻吟声,他躲在灌木林里躺在什么地方。我不怕鬼,一般说来,我什么也不怕;但听着这呻吟声总觉得有股冷气直冲到我心里,有一会儿,我突然被弄得昏头昏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但,我又听到这呻吟声了,于是我开始在灌木丛林之间寻找。我发现有个男人躺着躲在茂盛的月桂树下,我起初觉得他是个不干好事的人,想扭住他,押他到府邸里去,这时他抓住我的手腕,却无力从地上站起身来,只是十分诚恳地瞧着我(我从他在黑暗中把脸转向我的神态中看得出来),问我是谁,是干什么的,跟府邸里的人可有什么关系。
“他说话的腔调告诉我,他是个绅士,尽管我不知道他的模样儿长得怎样,也看不清他的脸;我客客气气地回答他的问题。
“‘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他说,‘不给任何活人看见,记住啊。我从今天四点钟起一直躺在这儿,我是半死半活的,但,请你记住,我要从这儿出去,还不要给人看见。’
“我告诉他出去是够容易的,但我想到我最初对他的估量说不定归根结蒂是挺正确的,他若不是干了坏事就不会想到要那么悄没声儿地偷偷溜走。
“‘你能不能带我到一个地方去,我可以在那儿换一身干衣服,’他说,‘而且至多只有五六个人知道这件事?’“这时他撑起来象要坐的样子,我看得出他的右臂松弛无力地挂在一边,他疼痛得很。
“我指指他的手臂,问他是怎么回事;但他回答得十分平静,‘断了,小伙子,断了。这倒不太厉害,’他用另一种腔调说道,不大象是跟我说,倒极象是跟他自己说的。‘断臂之外,还有心碎肠断,那可是不容易治愈的。’
“我告诉他,我可以把他带到母亲的小屋里去,他可以在那儿烘干他的衣服,受到欢迎。
“‘你母亲能保守秘密吗?’他问。
“‘她能把一个秘密保守得牢牢的,如果她能记得那秘密的话;’我告诉他道,‘但你今夜不妨把一切共济会成员、森林宫、慈善机关成员,以及真正的英国秘密共济会成员的秘密,统统都告诉她,明天早晨她便把它们统统都忘记干净了。’
“他似乎对这话很满意,他依赖着我站起身来,因为他的四肢抽搐得厉害,看来几乎全使不出劲来了。他碰到我身体时,我感觉他的衣服是潮湿而又污秽的。
“‘你跌到鱼池里去了,先生,是吗?’我问。
“他不回答我的问题;甚至他似乎没听见我的问题。现在我看得见他自己站立的模样了,他是个高大的人,体格健壮,比我高出一个头两个肩膀。
“‘把我带到你母亲的小屋里去吧,’他说,‘如果你有办法,再替我搞几件干衣服来;麻烦你的地方,我会给你酬劳的。’“我知道钥匙多半是留在园墙木门上的,所以我就领他走这条路。他起初走也走不动,只是沉重地靠在我肩膀上,才勉强走动的。我带他穿过木门,没用钥匙把门锁上;我相信机会凑巧,不会被园丁副手察觉;那人掌管着钥匙,是个够粗心大意的小伙子。我领他穿过牧场,带他上这儿来;一路上仍旧离村庄远远的,在田野里行走,在夜间这么晚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会看见我们;我就这样的把他带到我楼下房间里,母亲正坐在炉火边给我准备一点儿晚餐哩。
“我把这奇怪的小伙子安置在炉火旁一把椅子里,第一次好生看看他。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什么人象他这样狼狈的。他浑身上下绿油油的,又湿又脏,他的双手都被擦破了,皮开肉绽的。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替他把衣服脱下来,因为他在我手里简直象个孩子,他坐在那儿呆望着炉火,自己无能为力,就象任何婴儿一般;只是不时的发出长长的沉重的叹息,仿佛他的心就要爆裂了。他似乎不知道他是在什么地方,他似乎既没听见我们说话,也没看见我们;他只是坐在那儿笔直地呆望着前边儿,可怜巴巴的断臂松弛地挂在身旁。
“我认为他身体很坏,想去请道森先生来替他治病,我跟母亲提起此事。然而他心里似乎十分古怪,他迅速抬头看望,尽力做到机警敏捷,嘴里连声说不,不,除了我们母子俩,别让什么人知道他在这儿。
“我问他要不要我跑出去搞瓶白兰地回来;他说,好的,你去买吧。我跑到酒店里已经近十一点钟了,我到家时正好钟敲十一下。
“我把白兰地搞来,是件好事情,因为他正哆嗦得可怕,酒杯的边缘格格的碰在他牙齿上。他牙关紧闭,我不得不从牙齿缝里硬把酒灌进去,他这才能把酒喝下肚去。最后他昏昏沉沉地打盹儿了,那是一种傻乎乎的睡眠,对着炉火上下摆动着脑袋,所以我就去拿一条毯子把他裹起来,弄他在房间里的一张折叠床上躺下。我叫母亲去睡觉,我坐在炉火旁守护着他,添添煤,叫炉火一直维持到破晓。破晓时他浑身一震,突然惊醒过来,说是他必须走了,立刻就走。
“我求他别考虑这种事情,我告诉他,他永远不适宜走这么长的路了;但他说他必须走,他站起身来,尽管摇摇晃晃的,开头他连两分钟也站不稳,可他还是撑着没倒下。他睡熟时,我已经把他的衣服尽可能洗干净、烘干了,因此他叫我帮他穿衣服。我终于设法给他穿上了,但他的衣服都损坏得可怕极了,他看上去也是一副可怕的模样儿,脸色苍白,前额上一个大口子,我给他洗干净后扎上了一块手帕。他穿外套也只能在颈子周围把钮扣扣上,因为他的断臂不能伸进袖子里去。他虽然不时的呻吟,但他把一切都坚持下来了;他双手上抓破撞肿的伤痕,他前额上的大口子,他僵硬的四肢和断臂,他可有许多伤痛要呻吟的哩。这时候,天已大亮,衣服穿好了,他准备走了。
“‘去伦敦的路上,哪个小城离这儿最近?’他问我。
“我告诉他,最近的小城是布伦特伍德。
“‘那么,很好,’他说,‘如果你陪我到布伦特伍德,领我到外科医生那儿去接合我的手臂,为了这件事和其他种种麻烦,我要给你五英镑钞票,作为酬谢。’
“我告诉他,我准备做、也情愿做他要我做的任何事情;我还问他,要不要由我到邻居家去看看,能否借一辆车送他上那儿去,因为,走路的话,我告诉他,他要足足走六英里多呢。
“他摇摇头。不,不,不,他说,他不要任何人知道他的任何事情;他宁可走去。
“他果真走去了;他走得也极象一个健康的人;然而,我知道,六英里的每一步,他都走得痛苦之至。但他象以前一样的坚持下来了;我这有福气的一生里,从来没有看见第二个象他这样坚持不懈的人。有时候他不得不停下步来,靠在人家大门口喘过一口气来;但他仍旧坚持下去,一直坚持到我们终于到达布伦特伍德,于是他对我说:
‘领我到最近的外科医生诊所去吧。’我领他去了,我等候着,看医生给他的断臂安上夹板,这手术做了好长的时间。外科医生要他在布伦特伍德待到手臂好一些时再走,但他说不能让人风闻这件事,他必须一分钟也不耽搁地赶到伦敦去;所以,外科医生考虑到要尽力弄得他舒适方便,便用一个吊带托住他的断臂。”
罗伯特。奥德利吃了一惊。他访问利物浦时的一个有关情况突然象闪电似的回忆起来了。他记得那个叫他回来的职员跟他说过:有一位旅客,在“维多利亚。里奇亚号”一个钟头之内就要启旋的时候,买了张船票登船的;那是个青年人,一条手臂用绷带吊着,他自己报的姓名很普通,罗伯特把它忘了。
“他的手臂包扎好以后,”卢克继续说道,“他对外科医生说,你能给我一支铅笔,让我临行写几句话吗?外科医生微笑摇头。‘你今天绝不可能用这手写字的。’他指指刚才包扎的手臂,说。‘也许不行,’年轻小伙子挺平静地答道,‘但我可以用左手写字。’‘能不能由我来替你写?’外科医生说。‘不,谢谢你,’另一位答道,‘我非写不可的是不足为外人知道的私事。如果你能给我两个信封,我就十分感谢了。’
“于是外科医生去取信封,年轻小伙用左手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个笔记本来;笔记本的封面又潮湿又肮脏,但里边的纸张够清洁的,他撕下两页纸,写了你所看到的字;他用左手书写,他写来笨拙得可怕,他写来慢吞吞的,但他千方百计地把你所看到的那些话写完,然后他把那两封信分别装进外科医生给他拿来的信封里,把它们封好了,他在一个信封上面用铅笔做了个十字记号,另一个信封上没做什么记号。接着,他给外科医生付了酬劳;外科医生说,可还有什么要他效劳的,能劝他在布伦特伍德待到手臂好一些时再走吗?但他连声说,不,不,不可眼于是,他对我说,‘陪我上车站去吧,我在那儿把我答允的酬劳付给你。’
“我就陪他上火车站去。我们正好及时赶上了八点半钟在布伦特伍德停靠的火车,还有五分钟回旋余地。他把我叫到月台的一角,说道:‘我要你替我专送这两封信。’我说我愿意效劳。‘很好,很好,’他说,‘听着,你认识奥德利庄院府邸吧?’‘认识的,’我说,‘我应该认识,因为我情人住在那儿,她是爵士夫人的贴身侍女。
‘哪位爵士夫人的侍女?’他问。因此我就告诉他是‘爵士夫人的侍女;新的爵士夫人,过去她是道森先生家的家庭教师。’‘那就很好,’他说,‘这件信封上做了个十字记号的信,是要送给奥德利夫人的,但你要保证让她亲手收到这信,而且要留神不给任何人看见你送信。’我答允照办,他就把第一封信递给我。接着他又说,‘你可认识奥德利先生,就是迈克尔爵士的侄儿?’我就说,‘是的,我听说过他,我听说他是个正宗的纨持子弟,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