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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甩开老婆去泡妞-第2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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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能够成为银钩成员,没有三两三谁敢上梁山啊?

唐麒自然不会因为被晃下车就受伤。相反,她还在顺着车尾落到地上的瞬间,看清楚了车牌……

这眼神也够犀利的,要是玩个偷窥啥的,肯定是一把好手。

本来已经在零点一九秒钟内就拔x出枪的唐麒,抬手准备射击时,却因为车牌号输入大脑,而让她扣住扳机的手指,并没有扣下去:这辆车,竟然是红底黄字,属于中x央高级领导人的专用车!

银钩虽然嚣张,但她们的职责却是保护中x央领导人的,在事情还没有弄清前,肯定不会随意开枪的。

再说了,银钩的本职既然是保护高级中x央领导人,自然对他们的专车车牌记得清清楚楚。

这辆车,居然是楚龙宾的‘坐骑’!

楚龙宾的车,怎么可能撞他的孙媳妇?

唐麒苦笑了一声,瞬间就明白咋回事了。

唐麒倒是在瞬间看清了车牌,也明白是咋回事了,可凌星却不知道,眼看那辆车要逃逸,他抬手对着车尾,刚想开枪,却又听到他身后的唐麟高喊:“凌星注意!”

得到警告后,凌星下意识的迅速向左侧一扑,身子躺在地上挡住了还没有爬起来的柴慕容,抬头向路边望去……就见一辆敞篷吉普车,在贴着停车场的路边,匀速前行。

驾驶这辆敞篷吉普车的,是一个女人,一个白发飘飘的女人。

吉普车的车速并不快,完全可以让柴慕容等人通过料理店门口的镁光灯,清晰的看清这个驾车的女人面孔。

白发,白眉,白色的肌肤,妖魅如魔女般的容颜。

秋风在车速的推动下,嚣张的激起了她的长发、白衣。

白衣飘飘,白发飞舞,这个女人就像是来自洪荒时代黑夜中的幽灵。

唐麟大喝凌星小心,是因为这个白发女人的手已经伸出了吉普车。伸出吉普车的手里,有一把手枪。

看到这个女人后,凌星下意识的大喊:“鬼车!!”

白衣,白发,白眉,白色的肌肤,妖魅如魔女般的容颜!现在已经是曾经制造‘黄塘路血案’的鬼车形象。

柴慕容在冀南时,就先后有来刺杀她的纽曼、索伦森、韩国‘上帝之手’被鬼车干掉。后来证明鬼车之所以替柴慕容铲除杀手,完全是因为楚扬在她身边的缘故。

暂且不管鬼车干掉那些杀手是不是为了楚扬,反正无论是柴慕容还是凌星,都对鬼车存着一定的感激之情。

可现在,当鬼车再一次出现,她竟然用枪对准了这边!

这、这是怎么回事!?

凌星和唐麒姐妹心思电转间,齐齐的把枪口对准了鬼车,但却都没有扣动扳机。因为他们看到,鬼车的枪口,并不是对准了人,而是对准了车,韩放那辆四轮朝天的玛莎拉蒂。

嘭嘭嘭嘭!

十几声沙漠之鹰发出的沉闷枪响过后,韩放的那辆玛莎拉蒂别四个车轮和车身上,出现了十几个弹孔。

随后,在所有人莫名其妙的注视下,鬼车收回枪,却伸出另外一只手,弯曲手指做出枪的样子对着韩放,嘴里发出了清晰的:“啪!”

韩放身子一哆嗦,下意识的抬手捂住了脸。

等韩放松开手时,鬼车驾驶的那辆车,已经只留下两个后尾灯了。

先是有辆车忽然冲击停车场,在将要撞上柴慕容时却只把韩放的玛莎拉蒂撞翻,随即急驰而去。

紧接着,神秘的鬼车又突然出现,用沙漠之鹰‘蹂躏’了玛莎拉蒂十几枪后,随即闪人……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那辆车和鬼车,目的就是为了看着韩放这辆玛莎拉蒂不顺眼?

傻了般的柴慕容,在唐麟的搀扶下站了起来,痴呆般的望着两辆车消失的地方。

唐麒快步走到柴慕容跟前,看了一眼韩放,随即有些犹豫的低声说:“大小姐,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前面那辆车应该是、是楚家老爷子的专车!”

“楚家老爷子的专车?”柴慕容一怔,喃喃的重复了一遍,接着就恍然大悟。

于是,所有的人,就看到一向以‘名门闺秀、婉约淑女、倾国倾城’形象示人的柴大官人,忽然顿足对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声音里带着委屈的哭腔大骂道:“楚扬!我草你!!”

……

“妈的,韩放你如果下次还敢勾x搭柴慕容,老子撞的就不是你的车了!”撞翻玛莎拉蒂后,楚扬得意的骂了一声,微微放低了车速,等商

离歌驾驶着那辆吉普车赶上后,才伸出左手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小商,干得好!

商离歌很谦虚的摆摆手:过奖,过奖!

楚扬摸出手机,拨通商离歌的号:“我刚才在301医院给你打电话时,你是不是就在院门口?”

商离歌并没有否认:“嗯,我跟踪李孝敏从天上人间回来后,就赶到医院了。那些韩国人既然敢刺杀周舒涵,这就说明你也是他们的目标。”

“呵呵,几个小棒子而已,你也太小心我的安全了。”

“我不想你出现任何的闪失。”商离歌沉默了片刻,才柔声说道:“楚扬,你现在是我生命中的全部。你、你的身体也是我的,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它’。”

听到一向酷酷的商离歌竟然也说这种‘肉麻’的话,楚某人很感动:“有句话你说错了。”

商离歌一愕:“我哪句话说错了?”

“我是你生命中的全部不错,但我的身体却不完全属于你,因为每次我只能给你一根火腿那么点……”楚扬的话还没有说完,商离歌那边就扣掉了电话,然后他就看到那辆吉普车呼呼的超过他,向前飞奔而去。

这丫头肯定脸红了,要不然不会这么发疯。楚某人一脸猥琐的笑笑,也加快车速追了上去。

……

沙漠柳宾馆。

顾名思义,在这个宾馆的四周差不多会有几颗沙漠柳。

在来到沙漠柳之前时,楚扬的心里是这样想的。当他来到之后,才知道自己想的有些错。

沙漠柳宾馆的门前公路上,的确种着十几棵沙漠柳,但沙漠柳宾馆这个名字中的‘宾馆’两个字,却让楚扬赶到啼笑皆非。

因为沙漠柳宾馆完全就是盖在路旁的一排低矮的平房,不但一点宾馆的意思也没有,好像比养猪的猪圈也高级不了多少。

要是非得找出这个‘宾馆’和猪圈的不同之处,那就是这儿住的是人。

‘宾馆’门前有个用葡萄秧搭成的凉棚,凉棚前面挂着个用三合板做成的牌子,上书‘沙漠柳宾馆’五个红字。

一个电灯泡就按在牌子上,有些昏黄的灯光洒在葡萄架下的一张小桌子上,桌子上放着一台旧彩电。

旧彩电前面不远处,摆着一个躺椅,有个灯光下看不清模样的人,翘着二郎腿的半躺在上面,一手抓着个酒瓶子,另外一只手里可能是捏着花生米啥的,正喝一口酒就填一颗花生米啥的,看起来很是有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从公路对过远处就停下车的楚扬,望了望周围为数不多的几栋平房,摇着头的对走过来的商离歌说:“你确定那些韩国人就住在这儿?”

“是的。”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疾驰后,晚风已经让商离歌忘记了楚扬的那句流氓话。

“看不出来啊,这些棒子还挺会找地方藏身的。”

“从这儿再向西北,就接近沙漠了。”

楚扬点点头:“嗯,的确是个放火杀人后迅速撤离的好地方……白天你来的时候,有没有调查过这家猪、宾馆的底细?”

“开这家宾馆是一对中年夫妻,”商离歌说:“但我可以看得出,这对中年夫妻绝不是一般人。”

“为什么要这样说?”

“女的很美,男的很帅。”

“嘿嘿,你也很漂亮,我也很帅啊,”楚扬很自恋的耸耸肩:“谁规定帅哥美女不能来这儿开宾馆了?要不等以后咱们也来这儿开一家,名字就叫‘扬歌’宾馆好了。”

商离歌柔柔的一笑,接着岔开话题:“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等这个老板离开了,再动手好了。”楚扬掏出一颗烟,倚在车门上,淡淡的说:“我最希望那些韩国人能够出来这家宾馆,那样就不用惊动这个老板了。”

其实楚扬很明白,一般二般的人,只要神经很正常,就不会跑到这荒郊野外的来开店了。虽说他也不是一般二般的人,可也不想守着人家宾馆老板杀人。

都说打狗还得看主人了,你在人家开的宾馆内灭人,人家老板能不管吗?

307他们必须得死!

“现在九点过四分,我们已经在这个地方等了四十三分钟了。”

站在车后的商离歌,摸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对楚扬说:“看那个老板,根本没有去休息的意思。”

“不等他了。”楚扬说完将烟头弹到一旁,左右看了看空荡荡的公路上:“你去后面,我从前面进去。”

商离歌点点头,绕过车子快速的向田野里跑去,身形飘忽,好像是被风吹着飘的一个纸人那样。

“唉,我现在和女孩子说话,越来越不要脸了,堕落的一人啊。”楚扬等商离歌绕了个打圈子隐入沙漠柳宾馆的后面后,这才整理了一下衣服,弯腰抽x出了那把黑漆漆的军刺。

军刺,黑漆漆的军刺,在星光下黯淡无光,却异常的沉重。

军刺的柄端,刻着两个篆字:残魄。

楚扬不清楚这两个字是军刺的名字,还是‘残魄’这两个字是那个男人的名字。

这把军刺和他藏在某个地方的一本《格杀大全》,是七年前他当兵第一年回家探亲时,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个男人送给他的。

楚扬到现在,仍然不明白,那个长的比大多数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为什么会给他这两件东西。

他只记得,那个男人在送他这两件东西时,曾经对他说:我观察你很久了,觉得你应该配得上这把军刺,好好对它。无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

当时,那个男人只说楚扬应该配得上这把黑黝黝的军刺,却没有提到那本《格杀大全》。

可后来经过楚扬的验证,正是他学了那本书上的东西,才让他彻底释放出他身上先天性的爆发力。

在流落异国他乡的那几年中,楚扬也是依靠那本书上的格杀技巧,和他本身所拥有的条件相结合,才成就了他杀手之王的‘美誉’!

楚扬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要送给他这把军刺,更不知道那个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的男人是谁,但他却牢牢记住了他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

这些年来,楚扬一直都记着那个人的话,他从没杀过一个无辜的华夏人。

他还清楚的记得,那个男人在说起‘炎黄子孙’这四个字时,眼里不但有深深的爱意,还闪过狂热的崇拜。

一个对‘炎黄子孙’崇拜的人,是值得楚扬去尊敬的。

不管那个人是谁,曾经干过什么。

楚扬反握着那把黝黑的军刺,将刺身藏入衣袖。

军刺贴在手臂肌肤上,冰凉,却让楚扬的每一根神经都开始燃烧!!

从红旗轿车到沙漠柳宾馆的距离,大约有五百多米。

楚扬用了九分二十三秒,慢悠悠的走了过去。现在,他可以看清葡萄架下的那个男人了。

商离歌说的没错,这个男人虽说有三十好几了,可相貌的确能称得上‘英俊’二字。

楚扬在看了这个男人第一眼后,就将目光落在了男人握着酒瓶子的手上。

那人握着酒瓶子的左手,修长,干净,有力。

如果用这只手给女人解衣服,相信速度不会有丝毫的生涩。如果用这只手去握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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