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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重生名媛我最大 完结-第46章

小说: 重生名媛我最大 完结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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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客人从不点排挡里的酒,说那味道,和马尿似的,”言母低声说着,脸上展出了些笑意。

    马尿,苏子曾和言无徐两人听了,再看了看正往嘴里灌酒的韩老板,都笑了出来。

    啤酒的度数是不高,但喝了七八瓶后,人的脚底也会跟着飘乎乎起来,韩老板喝酒又上脸,这时已经整一个红脸包公样了。

    “老板娘,算钱,算钱,”那边的客人叫嚷着,也不知是不是他的军用水壶里的酒已经喝完了。

    言母听着刚要过去结账,就听言无徐说着,“妈妈,你先歇把手,我过去就是了。”

    客人的桌上的菜并不多,一盘炸香了的红皮酒花生,十串椒盐烤海虾,凉拌海带,总共也就六十六块钱。

    “找个袋子将我剩下来的海带和花生都兜起来,免得你们又拿去回锅,”这位客人不停地打着酒嗝,猛一股蒜味,那个军用酒壶还搁在了矮桌上。

    苏子曾看了眼没剩多少的花生和海带,心里暗骂着“小气鬼”。这样的客人言无徐是见多了的,她就兜了两个塑料袋,一口一样菜,哪知在打包时,手肘一不小心,碰到了水壶,水壶里又还留了些酒,这么一碰,就倒在了地上。

    所幸酒剩的不多,约莫也就两三口的样子,在沙滩上湿了一小块。

    “你这人是怎么回事?”那名客人居然借机找起了事来,“你把我的酒洒了,要赔我的酒来。”

    “不就是几口酒么?赔就赔,你拉拉扯扯地做什么?”韩老板见言无徐被欺负了,酒劲冲到了脑门上,大步冲了过去,跟那名客人撞了个踉跄。

    两个人都是喝了酒的,这会儿动了火气,都是嗓门里跟着冒烟,稍不如意,就要动起手来了。

    “有话好好说,”言母见那名客人也是老主顾,又是无徐洒了酒在先,想劝几句,就算了,“大根哥,你看看,这酒要多少钱,我们赔就是了。”

    “我也是老板娘的熟客人了,才不跟你们计较,里头还有三口酒,我也不讹你们,就三百好了。”那名被叫做大根的人,见言母服软了,口气也好了些。

    什么?包括韩老板在内的一伙人全都炸开了,“你那是什么酒?还以为是黄金不成,一口酒一百,白吃了人家的不算,还要倒贴你不成。”

    “不会是别人家眼红你们生意好,派来砸场子的吧?”苏子曾留意到周围还在吃饭的客人们,都站了起来,谁想吃饭时惹了麻烦上身。

    “大根哥,要不这样,”言母并不理会韩老板等人在旁的咒骂声,抢在了前头,“我家里的孩子又都还小,现钱都得留着周转用的,你看看,能不能以后你吃得饭,都记在账上,这样也就算两清了。”言母经营着小排档,但人还是精明的,一来一往的,能将损失减到了最小。

    “谁让我最喜欢吃老板娘烤的海虾,那就这样算了,我也不想和你们这些小孩子一般计较,”大根说罢,那名叫大根的客人哼了句,手还不忘记将那两包剩菜踹了过来,就准备拍了拍屁股,转身走人了。

    “等等,”苏子曾将那个水壶捡了回来,在空中晃了晃,“大根叔?是嘛?我看这水壶看着碰酒,倒还结实,怕要不少钱吧?”

    “小姑娘还挺识货的啊?”大根听了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叫着“叔叔”,骨头都酥了几分,回嘴也是油腔滑调了起来:“这可是苏联货,当年德国人打彼得格勒时,就用这玩意,我还是托了好些关系才拿到手的,存酒不仅能保住酒气,还冬暖夏凉,比冰箱还好用,没个两三百块还真拿不下来。”要知道,在九十年代末,两三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

    “这样啊,那可更不能乱丢了,”苏子曾瞄了瞄不远处,手中一使劲,那个水壶就跟个旋转铅球似的飞了出去,笔直直地往了黑夜中的深海而去了。半晌,才传来了个落水的声音。

    “你你!!”大根的脸色从红变成了白,就跟个京剧演员似的,他的宝贝就被这样一个毛丫头丢了。

    “大根叔,你是年纪大了不好使了,你看看,你的桌子可是摆在沙滩上的,市政府说了,‘海滩治理,人人有责’,乱扔酒瓶酒罐都是不对的,”苏子曾朝了排挡外的一处阴暗角落怒了努嘴。市政府订得公告栏上,果然写着个“严禁乱扔垃圾”。

    大根气得将那几包菜丢在了地上,哼了一声,走了。

    “子曾,你玩阴的,”韩老板竖起了大拇指,啧啧称赞着。

    海风吹过,蒜味和腥味混在了一起。“那是,”苏子曾扮了个鬼脸,正要得意时,感觉到了手上有些凉飕飕的,她定眼一看,手指上不知什么时候,沾了些液体,她稍稍一嗅,当即就愣住了。

    (撒花,今天开始是第二卷了,后续绝对精彩,今天早上闭关,码文的结尾。再撒花,辛苦了三个来月,草稿总算写完了;完结字数确定一百万出头。谢谢幻。想儿的长评,还有谢谢留言猜题的亲们,下周周末展会回来,我会调整更新频率。过去的两个月,初来乍到的,从无到有,谢谢支持的亲们,泪一下。)

    

 002 命中贵人

    (周一快乐,写完一篇小长文相当过瘾,填完名媛坑的某妞开挖新坑,亲们大胆跳坑吧吸取本文教训,新文我弄个有爱点的女主,发文估计在九月吧,等名媛临近尾声时发。接下来的一周全周出差,趁早吆喝下,讨收讨新鲜票和评。)

    这股气味,在一众混乱的气味中,独树一帜,很是明显,是酒味。

    苏子曾刚才只是拿水壶时随手沾了些,就算后来她清洗过了,气味也还很是明显,用韩老板的话说,赛得上柴油的味道了。

    苏子曾也没放在心上,她回了家后,洗了个澡就睡下了,第二天起来时,她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那股酒味居然还在,好像她昨晚不是沾了点酒,而是泡在了酒缸里似的,苏子曾有些不信邪了,她又冲了一次澡,酒味还是在。

    吹了一夜的海风,冲了无数次水后,任何酒味也该散光了,苏子曾回忆着昨晚的那个军用水壶。墨绿色的壶身,喝空了后,捏在了手里也有些沉,足足该有一升大小,气味这么浓烈的酒,度数一定不低。那名叫大根的客人,个头也就一米七不到,看着也是瘦瘦小小的,想不到酒量如此惊人。

    为了掩饰身上的酒味,苏子曾只得用了好些香水,才勉强盖住了身上的气味。

    “盛世华厦”落成典礼的现场。

    喜庆的迎宾红毯早早地铺了满地,典礼是分成了中西两种方式,在“华厦”门口,供奉的是中式神台,再请了舞龙舞狮队一起,上演了一场龙狮争斗。

    大厦内可容纳一千人的宴客厅内,摆起了三十六座香槟台,琥珀色的香槟美酒,芳香四溢。Z国最资深的主持人杨千担任开场解说员。

    早上八点后,“盛世华厦”外,前来观礼的普通民众被接踵而来的豪车车队惊呆了。从加长的房车,到限量版的跑车,无一不有。

    苏庆长和一干苏氏的骨干,早早地等在了外头。苏庆长的今天的气色尤其好。

    包括莫城市长和市委书记在内的政府官员,莫城的商界名流纷纷偕女眷,盛装出席,也算是给足了他面子。在众人的道贺声中,他替舞龙舞狮队点了睛,百声礼炮齐响,红炮炸了个满耳热闹,青烟白雾,苏庆长的笑声异常响亮

    “子曾呢?”苏庆长一边招呼着人,一边询问着常玫,“我不是让你提醒她要按时出席的嘛?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不见人影,连小池都不见了,怎么回事?”

    常玫斜着眼在人群里睃了几眼,还真是没有看到苏子曾和常池的身影,“我听管家说,昨晚子曾回来带了一身的酒气,怕是睡迟了,至于小池,这不是到了么。”

    杭一邵并没有和双亲一起前来,他原本是约了费清的,哪知道那小子说是费父外出,需要陪着费母一同前来,又说约了常池,这会儿爽约,害她没了男伴,就让杭一邵去接常池。

    今天的常池还真是有些不同,一身黑色的真丝礼服,她的发还未长长,所以接了点假发,又刻意化了妆,看上去少了几分平日的冷淡,多了几丝女人的妩媚。

    杭一邵乍一看见时,也啧啧称赞着,听得常池心底,一阵小鹿乱撞。哪知到了会场时,场中的女眷几乎全都是如此的打扮。

    费清说得杭一邵的喜好,也刚好是大多数男人对于女人的喜好,所以先前看着还有些特别的常池到了会场后,反倒显得不起眼了。

    “是温麦雪,”旁边有人叫嚷道,场中所有的女眷都看往了门厅处。温麦雪穿了身紫罗兰色的仿旗袍式小礼服,她的长发挽了个斜髻,脖颈间刻意留了几缕碎长发出来,耳间是两抹珍珠耳环,更显得她气质如兰。

    “温麦雪到了哪里,都是压轴出场,看来今天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她了。”费清看了看礼貌地和苏庆长道贺着的温麦雪,她每走动一步,旁边男人的眼神都要跟着移动一步,而那些女人们则是唧喳着,用了挑剔地眼光看着她。

    “我看不一定,”杭一邵也是带着欣赏的眼光看了片刻,“像温麦雪这样百分百的女人,摆着看看就好,真要是娶回去,压力可是不小。”

    费清取过一杯香槟,附和道:“那也是,我们俩的观点是一致的,娶一个百分百的女人,还不如要十个百分之十的女人。”两人相视一笑,年少多金的他们,对女人的看法上出奇的一致。

    常池和苏庆长打完了招呼后,也是帮忙着接待起了客人,她本还想邀请杭一邵陪同她一起招呼,哪知杭一邵断然拒绝了,她只得悻悻然着,一边偷眼注意着和女眷们搭讪着的杭一邵,一边摆出虚假的笑容,应酬着。

    温麦雪正和市长商量着下个月的慈善义卖,眼角处就看到了一抹红色的身影。今日场中,除了常玫,几乎无人穿红色,在这样的庆典上,宾随主礼,如果苏庆长的妻子还在世,那自然是以她为女主人,也只能是由她穿了正红色。

    乔初已经去世了,所以鸠占鹊巢的常玫就穿了一身的水红。而这道比常玫还要显眼几分的绯色红,一出场也不打招呼,而是立刻往了场中的一个角落冲去。

    “子曾在做什么?”苏庆长也留意到了苏子曾的动作,她来得晚,不招呼客人也就罢了,怎么无端端去招惹一个普通的客人。

    角落里站着的宾客,大多数是被人遗忘了的,当然也不是城中的什么名流,如市长,温麦雪之流,都是众星捧月似的站在了正中。而杭一邵,常池之类的城中新贵,也是自成一派。

    “那人是谁?我怎么没印象请了如此的客人,”苏庆长问着身旁的常玫。

    常玫也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也对角落里的客人没多少印象,典礼上重要的客人都是她负责邀请的,只要是她邀请的,多少总能留点印象,剩余的普通宾客,则是由王秘书负责邀请的。

    “没什么印象,在了庆典上,还打扮的怪里怪气的,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常玫有些嫌恶地看了角落里,能跟黑暗融为一体的男人。黑色的墨镜,带了道疤的脸,一身的黑色紧身西装,不知为何,常玫总觉得那名男子虽然带了墨镜,却又隔着墨镜,不停地打量着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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