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汉末浮生记 >

第13章

汉末浮生记-第13章

小说: 汉末浮生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会不会,”我笑眯眯地,又拿一块糍粑大嚼起来,“唔唔,你也吃,你也吃啊。”

小清气得拂袖而去。

白天睡足了觉,晚上便会失眠。这是这些天我总结出的最深刻的一条经验。

夜深人静了,我的脑子还处于亢奋状态,总是会胡思乱想。望着在旁边坐着的小清,好希望能吻她一下。不过那只是个美梦罢了,她的力量比我大N倍。

“嗨,你检查完了没有?和我说说话吧。”

小清睁开眼,嘟哝道:“真烦,又来了。你稍稍等一会儿不行吗?我正检查重要的关节呢。”隔了一会儿才睁开眼睛道:“这些天总感觉有些不对劲,有时候我会突然觉得相当疲乏。可是程序对此毫无反应,它最近一次的复查是存在损耗源,大约每十年0.04%。”

我问道:“你不是说可以注入新的能量吗?”

楚小清点点头,似乎在想些什么:“可惜这里不会提供C\A776—2型合成血浆。我的生存与否,基本取决于它。最近这一段时间,身上总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此我每时每刻都在验算另一种替代能量的可行度,但如果在能量耗完之后仍无法实践的话,我的肌体和大脑就可能坏死。”

我寒毛孔直竖,忍不住从毡上坐起来,道:“别胡思乱想,你不会有事的。”

她温柔地看着我,我也呆呆地望着她,一时间都没了话。半晌,她的脸一红,垂下头低声道:“你那么在乎我吗?我不是人类啊……”

“胡说,”我打断她道,“你有人智慧的大脑、有生命的躯体,所以你不必总是斤斤计较体内那些芯片、合金骨头……知道吗?你现在一天比一天更接近人类了,而且比开头我们相处的那一阵子完美多了。以后别再说那种话了好不好?”

小清微笑着摇摇头,道:“你反正能说,我可辩不倒你。不过,我从开始认识这个世界以来,的确是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那某种与生俱来的记忆又重新主宰了我,并且不断修正我的经验和电脑中疏漏的方面。现在我甚至已经可以脱开电脑,主动利用大脑下载命令了。我真高兴你这段时间一直在帮我找到这条光明的道路。”

我叹道:“那么说,你从前一直受电脑控制吗?”

“不能这么说。我的思想、我的情感、我的行为,各个方面我都努力自己去找到答案,但是以前对于电脑的依赖程度很强。因为我缺少人类经验,电脑则能够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它计算精确,从纯理论角度考虑,它几乎不存在错误。

但是现在不同了,在人类的环境之中,电脑的理性概念太过于淡薄,而且它几乎不懂得人类那与众不同的思考和行为方式。所以我现在仅仅把它的意见作为参考。“

我笑笑,假作认真地道:“没错。电脑替代不了人脑,它只是人类创造出来为自己服务的玩意儿。人类有很多东西它都不会明白的,例如:它有KISS这个理念吗?当……接吻的时候它会不会崩溃呢。”

小清狡黠地看着我,道:“你想吻我,是吗?”

我仰起脖子,可还碰到她的嘴唇,她便一下躲开了。我懊丧地叹了口气,道:“可惜我还带着伤,要不然早就逮住你了。”

小清格格笑道:“别吹牛了,我要不认输,你一辈子也抓不到我的。好了好了,别气了,我满足你一个要求好不好?”

“让我吻一下。”

“当然这个除外。”

我无可奈何,便只得苦着脸道:“好吧,我弃权了。那你扶我起来,我要到外面吹吹风。”

“现在又不是白天,你当夜游神去啊?”小清嗔怪道。

“可是你说要满足我一个要求的……”

小清叹了口气,只好扶起我到帐外去。行走片刻,‘终于来到高高的营地旁边。是时月光皎洁,半圆的月儿在微云间行走,看起来像为我们特地打起的一盏灯笼。和风习习,令人颇感愉悦。我笑道:“能在如此环境之下,伴得一位美娇娘闲庭信步,真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

楚小清哼了一声,道:“就会耍贫嘴。我不止一次地说过,对于这种过分的轻薄行为我很讨厌,你若再没轻没重,我就把你丢湖里去喂鱼。”

我哼哼唧唧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你真不懂我的心吗?每每你无情地拒绝我真挚、纯洁的情感时,啊——我的心都要碎了。”

小清扑哧笑了起来,道:“你如果能像他一样认真而有责任心,不这么油头滑脑,我也会同样喜欢你的。可是,有时候你真的很讨厌。首先,你老是想对我动手动脚,满脑子的坏主意。其次,你从不把爱情当作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考虑,所以和你在一起,我缺乏安全感,也无法产生信赖。”

她似乎说出了心里话,令我像遭到打击似的张口结舌,讲不出话来。心道:难怪我总是无法打动她,原来她的心里,一直在把我和101作比较,她仍然爱那个曾经“严肃”、“有责任心”的呆家伙。我一旦不符合101的某种标准,她就以为我对爱情很儿戏。呸,我还是不是人,竟要和一个笨机器相提并论。

毫无疑问,她的话重伤了我,一种受辱的感觉涌上心头。还从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甚至我的前妻,即使在她偷偷离开了我之后,还不忘了写一句“你真的很好”。而她,却把我火热的心浇得冰凉。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最终成功,也许,这“成功”的必要条件是以一个已死去男人的灵魂考验为准绳的。我勉强干笑道:“哦……是这样。”我十分闷闷不乐,“这里是该有一个大湖。我想去看看。你先回去好不好?”

楚小清望望我的眼睛,似乎对刚刚脱口而出的话有点抱歉。她一脸无奈,好一会儿才摇摇头,慢慢转身回去。走了十几步,突地又扭头道:“早些回来哦。”

我应了一声,伤感得就想痛哭一场。她真是个机器脑袋!她完全不懂我对她有多好,对爱情多么执着。唉,算了算了“……男人为这些事情烦恼作甚?随她去,反正她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罢。从今以后,我可不会再那么一厢情愿了!

我们之间,怎么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

我一边想着,一边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巡逻的族士见到我,都放下矛枪,恭敬地致礼。他们用浑厚的嗓音向我腼腆地问好,虽然那种语言如此难懂,我亦微笑着向他们点头——比起统治者,这些没有身份的族人们可爱多了。他们不会像长老一样丧尽天良,也不会像欣格一样城府太深。

我走到营边的一块高地上,风很大,吹得人凉飕飕的。

我惊讶地看见,眼前出现了一片浩瀚的汪洋,月光粼粼,洒在水面上。咸咸的盐味儿顺风飘来,就像在海边似的。我立刻想到那天维柯送我的鳇鱼——那种咸水鱼—寻产自这里。

羌族的地域……

我立刻想起王之焕“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想来这里是甘肃附近了,对了,是青海!那这儿一定是青海湖!老天,我怎么这么没脑子呢,对于这种常识问题竟然到现在才醒悟过来,真是蠢得惊人,惊人的蠢。我用力拍拍脑袋,高兴起来。有了方向感,我做起事来就轻松多了。先去什么雒城看看,说不定便是我熟知的古都之一昵。

我往回走去,想把这个好主意告诉小清。方才走到营门,又迟疑起来:我到底该不该回去呢?我算个什么?既非她的情人更非她的爱人,身份尴尬而且特殊,不如在外面露宿一夜,到了明天,见机行事吧……

一时间苦涩的心情变得纷纷扰扰,我在营帐边上来回踱步,却是什么主意也想不到。

我来回走了十次,突然前方帐篷门帘一掀,见一人披衣出来,正是卫立。他见我走来走去,忍不住诧异道:“怎么是贤弟?这般晚了,还不去睡吗?”

我忙走上前见礼,一边笑道:“不瞒大哥,这两天躺得久了,弄得腰酸背痛。今天实在是不能安睡,只好出来走走。倒不想打扰了大哥休息。”

卫立摇手道:“无妨无妨。为兄这些天寝不安席,睡也睡不着。唉……”

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心里一动,道:“大哥像是有什么心思。如小弟能够代为分忧,请尽管吩咐。”

卫立抬头看了我一眼,道:“贤弟伤刚好,莫受了寒。来,先到帐里说话。”

我应声入帐,卫立径自点了油灯,抬手道:“贤弟不必客气,请坐。”与我盘腿抵足而坐,这才缓缓道:“为兄的确心内有事,不过说起分忧嘛,贤弟倒是一剂良药。”

我长身恭敬道:“愿闻其详。”

卫立点点头道:“其实我早就想说,一来你的伤势未稳,二来营中人多口杂,难免有些不便。这两禾为兄实是担心,就算今天你不来,明儿我也决计要去了。”

我虽不知道会出什么事,但听他口气,应苡不是小事。

便故作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出来,卫立接着道:“贤弟来神海族多久了?”

我屈指一算,道:“快四十天了。”

卫立叹道:“仅仅是四十天光阴,神海族便避过了一场生死劫难,而现今长老已除,赐支已定,神海族全族振奋,上下齐心。依贤弟看,这是因为什么?”

我心头一阵雪亮,表面上仍谦和道:“全赖族长洪福,危难之刻大显神威,将叛军击溃,才会有今日局面。”

卫立摇头道:“非也。当日若非贤弟智勇过人,指挥若定,族长与我等早已成了阶下之囚。后又赖贤弟计变百出,痛杀赐支宵小,使得格累化险为夷。贤弟才智敏锐,机锋百出,处处高人一筹,神海一族全赖贤弟,才能逢凶化吉,有此祥和之态。”

我摆手道:“大哥何出此言,折杀小弟了。”心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一上来先大拍我的马屁。还好我早有戒备,要不然现在恐怕已是屁颠颠的不知身在何处了。

卫立忙道:“贤弟不必太谦。像贤弟这种人才,放眼天下,实是不多。只是贤弟……不能屈从我族,执意东归,令人叹息!不知贤弟此次回乡后打算若何?”

我随口道:“躬耕陇亩而已。”

卫立脸色一变,有些沉不住气似的站起来,踱了半晌,方才疾言道:“我看贤弟绝非庸庸碌碌之辈尔,何苦自欺欺人呢?”

我心道:明明是你先要说的,现在倒反过来逼我了。好口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我把话先放出去,还怕你不开口吗?当下也站起身一礼道:“大哥请原谅小弟,小弟也确有不得已的苦衷。只怕会招人嫉恨,引来杀身之祸啊。”

卫立脸上表情数变,慢慢开口道:“我早知道你极擅机变,唉,我且直说了吧!兄弟如离族而去,只怕真会遭来杀身之祸。”

我的心头一凉,抱拳道:“请大哥示我一条明路。”

卫立叹了口气,道:“自你不接族长之聘以来,我就担心有这么一天。欣格此人,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虽待人颇有义气,但决不容人背叛于他。此次长老兵败,族长亲领铁骑,不分昼夜追了二日,方斩其首于马勺。可见他对叛离者切恨之深。若像贤弟这样大才,既不能用,其必会暗中杀之,以免为他人所用。贤弟伤未愈时,我还不忍说。现在你伤势好转,急欲东去,为兄的便不得不说了。我劝贤弟还是暂且答应族长要求,留下来任我族祭司。依贤弟本事,待上.四五个年头,则必会赢得族长完全信任。那时再行离去,便可百无禁忌了。”

我暗暗忖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