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废话这个张官人了,说重点,张官人的独女,张大小姐,有西施般的面容,尤其是弹得一首好琴,在舒远县那可是闻名遐迩,有多少公子、才子为之痴狂!
张官人带女儿来霍家做客,看来他有意这门亲事,这就是霍骇暗喜的原因!
这个年代才子配佳人是皆大欢喜的事情!霍骇觉得自己一个夜总会的“托”,来到这里成了才子被万人景仰不说,还即将得到一个西施模样的美女,上天真是公平啊!
回到书房,他还在窃喜,虽然没有见过西施,可是她能迷倒几千年的中华男儿,那是何等的尊容啊?
自己即将得到和她一样面容的张大小姐,以前在夜总会可没有这样的待遇!
最主要的是她可是刺史大人的外孙女,和她完事了,霍骇觉得自己日后在扬州一带不说是一手遮天,砍死几个人、强奸几个民女是死不了得啦!
当然他不会这么做啦,才子吗!
“少爷,喝茶!”一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霍骇的意淫。
定眼一看才知道眼前出现的是林双儿,她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穿上了霍家婢女的制服,身子更显玲珑剔透,头发束起,白皙的脸蛋略显粉红一片。
更主要的是她居然现在就展开了攻势,立志要和梦蝶争抢少爷的宠爱,先前偷窥的事情显然已经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眼前的她宛如一个喜欢争风吃醋的怨妇。
“哦,放桌子上吧!”霍骇坚持自己的原则,即使自己很欣喜也不能对女人太好了,否则幸福就此搁浅。
林双儿快速将茶水放在霍骇身前的桌子上,抽身来到他身后:“少爷,你出去和老爷散步这么长时间一定累了吧?双儿给你捶背好了!”
小妮子的声音还真是好听,最起码比梦蝶的声音好听,要是她在夜总会上班,肯定有很多人因为这个令人魂牵梦萦的声音成为回头客!
还别说,林双儿的按摩技术也是一流,声音好听又有一套超好的按摩技术,是男人都会被征服的!
霍骇躺在躺椅上,任凭小妮子的小手在他肩膀和胸前游走,所到之处都是酥软无比,怎一个爽字了得?
“少爷,可舒服?”林双儿凑到霍骇耳畔轻声问道,脸蛋早已经粉红,她虽然表现得很积极,可是这是她第一次接触男人,樱桃大的心脏差点没蹦出来。
“在按摩肩膀和胸脯方面你已经颇有经验了,不过切勿骄傲,应该继续进取,争取在按摩其他部位方面也有所突破!”即使自己已经很爽了,可是霍骇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过多地夸奖她,原则问题!
“其他部位?少爷,双儿应该还学着按摩哪些部位啊?”双儿踌躇了半天,懵懂地问道。
霍骇这个时候才想到自己这样提示一个生活在没有性教育的社会的雏,不说是对牛谈情,那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嗯,佛曰不可说,你自己慢慢参悟吧!”霍骇心中嘀咕,难道要少爷我教你如何玉女吹箫啊?那我才子的旗号不要倒戈了!
第004章 相亲之大家闺秀
翌日,和风阵阵,霍家府里异常热闹,家丁婢女一早就起来打扫庄园、准备果盆!
霍骇也是一早就被梦蝶叫起来了,今天她负责卧房,林双儿负责书房,所以一早她的玲珑小脸就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
“少爷,相亲之后是不是马上就完婚啊?”一边帮霍骇梳洗,梦蝶一边细声问起来,她似乎对今天相亲这件事很不满意。
林双儿也是,昨天晚上得知少爷明天即将相亲这件事,差点没有投井自杀!
“应该是吧,相亲之后觉得适合,完婚之日也就不远了!”霍骇知道小妮子担心自己完婚之后就不会和她亲昵了,于是一早就过来珍惜这最后的相处时光。
其实要是真是这样,霍骇自己也不愿意,虽然现在身在古代,可是他的思想可是二十一世纪的思想,哪有刚刚相亲完毕就完婚的?最起码还要大家相处一段时间看彼此是否适合吧!
按照他的观点说,最起码还要看看那个小妮子是否真的正点,一夜情讲究的是相貌,可是完婚这种大事可不能马虎,万一娶一个潘金莲回来那就后悔莫及了。
即使及时修了那也遗臭终生,街头巷尾一走,人家都会指指点点:“他之妻最喜欢红杏出墙了!”
“少爷,少爷,你在想什么呢,少爷现在肯定是在想那个姑娘的容貌,不用想了,舒远县谁不知道张大小姐美如西施,琴艺也是精湛无比,她和少爷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梦蝶打断了霍骇的思绪,她描述的语言里充满醋意。
“小丫头片子,今天是怎么了,一早起来就唠唠叨叨的,信不信少爷抽你屁股?”霍骇假装发火,毕竟被身边的婢女看穿了心思也有点含羞啊!
“少爷就知道欺负人家,人家不是担心日后不能服侍少爷了才这样吗,少爷一点都不能懂人家的心!”小妮子一边哭泣,一边摇摆前身,身前两个尤物在霍骇后背游走,弄得她是一阵心旷神怡。
他不禁想到这个小妮子经过无数次投胎之后到了现代肯定是小姐中间最放荡的一个,撒娇水平真是一流。
要说林双儿在夜总会上班能靠甜美的声音赢得许多回头客,那梦蝶这小妮子也不是省油的灯,她适时放荡的动作以及撒娇的表情绝对能让相当多一部分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想服侍本少爷就要表现好,哭是没有用的,知道不?”其实现在的霍骇被身后的小妮子弄得爽得不行,可是原则问题,不能表现出来。
“那,少爷,梦蝶的表现怎么样?”梦蝶停止了胸部的摇摆,干脆直接把胸部顶在了霍骇的后背,让他不禁颤了一下。
其实霍骇知道她没有放荡的意思,梦蝶十五岁都还不到,在性教育匮乏的唐朝,十五岁的小姑娘知道个屁啊!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小学三年级的诗句,盛唐时候的鸟人写的,霍骇知道这个时候的人是不可能知道的,拿来拽一把,装一下才子是绝对没问题啊!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仰望霍骇离去的背影,梦蝶欣喜若狂,少爷终于再次吟诗了。
满腹的热情居然能用俏皮轻快的诗句来表达,梦蝶觉得那种感觉就好像雄鱼体内的精子在隐隐不绝,而她就是那条雌鱼,她现在已经浑身充满力量了!
少爷的意思是让我再努力一点,少爷,我知道啦!梦蝶心中暗喜,只要能再和少爷在一起,再听少爷吟诗,就是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她都愿意!
霍家大门口,两边是衣着整齐、抬头挺胸的家丁,靠近金门边上的是个子一般高的婢女,个个精神抖擞。
正中间站着霍青,左右两边是管家,年长的李富贵,对于霍家他是和霍青一起打拼过来的元勋,年轻的家伙是李管家的儿子叫李胜,贼眉鼠眼,天生老鸨样!因为父亲的关系,在霍家管理柴房!
霍骇是姗姗来迟,与父亲行完礼之后便看见远房轿子到,除了轿夫和家丁,似乎还有护卫随从,前面一顶棕色官轿,后面的是白色玲珑小轿,很明显里面坐的是张大小姐。
“哈哈!张大官人大驾光临,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啊!”霍青经验老道,立即迎了上去,能在重农轻商的年代靠做生意发家,追风拍马的本事肯定不会小。
周围已经有围观的百姓,一个个议论开来,大家对这门亲事还是比较看好,两家在舒远县的口碑都还不错,再加上才子陪佳人这种神仙都觉得爽的亲事,谁能反对?
“张大官人在上,骇儿这厢有礼了!”霍骇也迈开四方步走了上去,一副知书达理的样子。
要是搁在以前夜总会拉皮条的时候,他肯定马上上去吆喝,一边递烟,一边拍着张大官人的肩膀说:“张老板真是贵人啦,半年都没有这里坐一坐(做一做)了!”
“贤侄不必多礼,才子就是才子,有气度!”张大官人一副包工头的贼脸,胖乎乎的,皮肤黝黑。他似乎对自己未来的女婿很满意,笑眯眯地端详着霍骇!
要是搁在现代,霍骇觉得夜总会恐怕天天有这家伙的影子,因为这家伙看起来就是比较淫荡!
白色轿子打开,下来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手中捧着古筝,粉头黛面、娇羞无比,有点犹抱古筝半遮面的意思!
“张云,过来见过你霍伯和霍大才子!”张大官家吩咐白衣女子道。
“霍伯在上,张云有礼了!霍……大才子在上,小女子……有礼了!”张云细声问候,周围的家丁和百姓都傻眼了,传说张大小姐美如西施,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霍骇早在一边流口水了,原来西施就长这样啊,不知道是西施美还是眼前的小妮子美!
这门亲事要是成了,他觉得自己恐怕要再次精尽人亡了!
让他不明白的是,小妮子向霍青施礼的时候称自己为张云,而向他施礼的时候却说自己是小女子?果然有点味道。
“骇儿,骇儿,发什么愣啊!快点引张大官人和张大小姐进去坐啊!”霍青差点没喊出来,骇儿,流什么口水啊!这小妮子早晚不都是你的吗!
“哦,张大官人,张大小姐,里面请!”霍骇马上反应过来,一边给小妮子和他父亲让路,一边擦拭嘴角的口水。
放荡的眼神依然没有从婀娜多姿的张云身上挪开,这种身段要是在夜总会上班那肯定是抢手货。
霍家会客自然又是在水上人间,这里山清水秀,凉风徐徐,夏季在这里会客自然是再适合不过了。
来到霍青和霍骇昨天游玩的亭子,这里有满湖的荷叶和含苞待放的荷花,能给客人一个愉快的心情,那相亲的事情也就成了一半了。
“张大官人,张大小姐,请上坐!”霍青殷情中也有少许风度。
这里早已经布置好了,大红色的丝绸屏风,两边婢女林立,中间的石桌也被铺上了锦缎,上面是新鲜的果盆。
“霍老板太客气了,骇儿,你也快坐啊!”张大官人满脸堆笑地坐了过去,不时还瞥几眼身后的婢女!
色胚子!霍骇一边假装搭理,一边心中漫骂,老匹夫这么快就改口叫骇儿了,看来这门亲事似乎已成定局了!
他此时留意的还是身边的张云,西施身边坐,佛祖恐怕也要动情啊!
霍骇发现张云似乎也在注意自己,那是,她所面对的是她即将一辈子依靠的男人,她能不好好端详一下吗?
不过霍骇并不担心眼前的西施看不上自己,凭自己这个舒远县大才子的称号就能让她迷上一阵子了!
这个年代才子比县大老爷还吃香,没办法,国家重视文化、重视人才的程度高啊!
既然对方看重的是自己的才华,霍骇觉得自己应该找机会表现一下了!
这个年代的才子无非就是吟诗作对吗!简单,虽然霍骇以前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可是唐诗还会那么几首,完全可以让他在这里年代牛叉几十年了!
见霍青和张大官人在那里窃窃私语,而张云则是含情脉脉地坐在一边,霍骇欠身起来:“张伯、父亲大人在上,今天大家难得欢聚游玩,最主要是得见张大小姐这样的花容月貌,不才骇儿忽然诗兴大发,斗胆献上律诗一首,请各位点评!”
第005章 戏说琴艺两绵绵
霍大才子要作诗了,众人一下像吃了春药一样来了兴趣,尤其是张云,很早就读过眼前英俊秀才的书,可是亲眼目睹他作诗还是
第一回,兴致自然一下子被掉了上来。
作诗?别逗了,一个夜总会的领班怎么会作诗?不过小学三年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