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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遗忘的雨伞-第1章

小说: 遗忘的雨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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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菊村到/著  
    朱书民/译


  早上起床时,永岛发现外面淅淅沥沥不停地下着雨,心情立刻变得阴郁不欢起来。
  在美国和西欧的一些影片里,即使天上下着暴雨,主人公也是翻竖着雨衣的领子,浑身湿淋淋地走在雨里。头戴雨帽身穿雨衣而不打伞,以这样的姿态走在雨中或许比较潇洒,可这要看雨下得怎么样。曾经有过这样的报道,一位大学教授为了舒适地度过雨天,毅然购买了一件昂贵的外国雨衣,从那以后每逢雨天都很快乐。
  虽然有一定的道理,身为职员的永岛却无心效仿。花钱买雨衣,他可不大情愿。
  永岛所能做的至多是买一把漂亮的雨伞。永岛常丢伞,因此,他一度用的是便宜的雨伞,即使丢了也不可惜,不过,虽然是便宜货,一旦丢了总令人不愉快,于是,他买了一把好一些的雨伞。
  他在一张纸片上写上永岛两个字,把纸片用胶纸贴到伞柄上。在伞上贴名字他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小家子气。
  可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丢过伞。
  雨到傍晚停了,雨后黄昏的街道还是不错的。
  永岛不知道雨水有没有味道,即使有,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味道,但是,雨后的黄昏街道上像荡漾着雨气一样湿润润的。
  永岛与大野伸子约好晚上9点在她的住处见。
  公司的同事邀请他去打麻将,他拒绝了,9点这个时间实在是不上不下的。
  7点钟之前,他在公司消磨时间,因为手头还有没干完的工作。他在公司附近的面馆喝啤酒,要了点小吃。
  在离开的时候,店里的女招待招呼他说:“别忘了雨伞。”
  她并不是只对永岛一个人,她对别的客人也都打招呼,即使他不提醒永岛,他也不会忘拿伞的。
  后来,永岛来到四谷一个叫蒲公英的小酒馆。老板娘千秋以前曾经在银座经营过;同永岛就是在那时候熟识的。
  在蒲公英,他用自己的钱喝酒。同要好的朋友痛饮,他不讨厌,但孤身一人独饮,永岛也很喜欢。
  “怎么了,今天好像没精神?”在结账台前愣着的时候,千秋问。
  “是吗?我与以往没什么不一样吧!”永岛应道,心里却很佩服千秋的眼力。
  永岛对同大野伸子的会面感到很厌烦,准是这种情绪露在脸上了;同大野伸子会面是为了声明断绝关系。
  同伸子的关系已维持两年。永岛是个三十四岁的单身汉,伸子也年龄相仿。伸子与永岛大学时代的朋友仓桥住在同一幢公寓,他到仓桥那儿打麻将,就在那里过夜,第二天早上回去的时候,在电梯里遇见了伸子。那是头一次碰面,永岛看上了伸子,却没找她说话。
  姻缘是十分奇妙的,后来去仓桥家玩的时候,又同伸子碰了面,永岛对她低头致礼,她也笑吟吟的。
  几天后,他们突然在都市中心一家电影院里邂逅,双方都是独自一人,于是他们一起去喝茶;从此,便时常约会。
  伸子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据说她二十岁在新宿当过女招待,没结婚,但好像与有妇之夫同居过。
  伸子对自己的人生已失去信心,只是想快快活活地打发时光,对婚姻似乎也热情不高。
  在发生肉体关系之前,永岛说:“咱们互不约束,开心地玩玩吧。”伸子同意了。
  伸子不爱花钱,是个正适合玩乐的女人。同伸子断绝关系,是因为最近永岛要结婚了。
  对象是永岛的上司古矢一门远亲的女儿。那姑娘叫签井娟代,药科大学毕业,现在经营一个药店。年龄比永岛大一岁。这么大还独身好像是因为小时候脸上被烫伤,落下一块伤疤。她父母和她本人对结婚都不抱希望,可是,去年父亲死了,家中非常冷清,重又考虑起结婚的事来。
  经古矢介绍,永岛与签井绢代会了面,结果一拍即合。烫伤的疤痕他也没多大在意,好像那伤反倒激起了永岛的英雄主义。永岛想,我要让这姑娘得到幸福;同时,心里也暗暗盘算,同这姑娘结婚,生活就有了保证。
  对方也看上了永岛,事情进展顺利。
  “好啊!祝贺你!”
  听了永岛的话,伸子笑嘻嘻地说。
  永岛松了一口气。同伸子一开始就说定互不约束,只在一起玩玩,因此,永岛才坦率地提出:因为要结婚了,从此分手吧。
  对伸子,他还有些恋恋不舍。丢下伸子,自己独享幸福,他心中很不是滋味。提出断绝关系时,他还担心伸子会有些什么反应呢。
  “对象是个什么样的人?”伸子笑着问。永岛也放下心来如实告诉了她。
  话一说完,伸子蓦地变了脸。
  “可是,我现在需要一笔钱,能想想办法吗?”伸子这样一说,永岛一时答不上话来,以为她是开玩笑,问道:“什么?”
  “我需要钱,那个签井绢代开一家药店,她有钱,要是你不方便,我可以直接去找绢代,或者去找你的上司古矢。”
  伸子嘴边浮现出冷酷的微笑。
  他曾估计到可能会出点麻烦,可完全没想到仲子会是这样的态度。
  “不是说好的吗?不是说好我们只是在一起玩玩的吗?”
  “你光顾自己,说在一起玩玩就能溜了吗?你把一切看得太天真了吧!”伸子大声嘲笑。
  “我确实太天真了。我真傻,竟然没有看出你是那样一个坏女人,不过,你休想从我这儿拿去一分钱。签井那儿也好,古矢那儿也好,你都不能随便去找。”
  永岛不堪忍受她的嘲弄,愤然说着站了起来。
  他心想应该把她顶回去,这样伸子可能就会软下来。等她软下来再适当给她点钱,了却这件事。
  他转过身背对仲子,想离开起居室。
  他的肩上忽然受到猛然一击。回头一看,只见伸子双目圆瞪,手里抓着啤酒瓶站在背后。
  她想砸永岛的后脑部,下手偏了。伸子举起啤酒瓶又冲了过来。这会儿,永岛也失去了理智,与她扭打起来。
  一阵厮打,永岛夺过啤酒瓶往她身上猛砸。不知道砸到什么地方,只听见伸子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便突然倒地。永岛骑到伸子的身上,两手使劲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等永岛头脑清醒时,伸子已浑身瘫软,眼睛瞪得圆鼓鼓的,一眨也不眨,血从嘴里涌出。永岛慌忙伏在她胸脯上听,已经听不见心跳。
  这下子,永岛异常冷静起来。他把啤酒瓶、酒杯等可能留下线索的东西统统拿走,洗了洗自己的双手,对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他用毛巾擦了一遍。
  接着,他离开了这间屋子。
  如果跑着逃走,万一被别人看到会引起怀疑,他故作镇静,从容地走了出去。
  来到公寓外面,走了一会儿,他招呼了一辆出租汽车,突然又想起来,伞忘记拿了。他想坐那辆出租车回去,怕留下线索,只好叫车开到不远处再下车。
  司机满脸不高兴,于是,永岛将零钱给他作了小费。
  他又招呼了一辆车。
  “去哪儿?”司机开门前问。
  如果说车去的地方就在附近,司机会拒绝的,于是他说:“横滨。”
  上车后,又说:“到前面能停一下吗?有样东西忘了,拿了东西后再去横滨。”
  说去拿忘记的东西,他觉得这种说法有危险,但一时又没有其他合适的借口。
  永岛顺口说了个横滨,确实有个朋友住在横滨,同那位朋友常去喝酒的餐馆也有好几个。为了消除痕迹跑到横滨,也许这是个聪明的做法。
  在伸子住的公寓前面一点的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个人突然从停在巷子里的一辆车后跑出来,出租汽车一下把他撞倒了。永岛看清了这一瞬间的情景。司机急忙刹车,转方向盘,可是没能来得及。
  “先生,你都看到了,可要为我作证呀,都怪对方不好。”
  司机说着下了车,永岛也下了车。
  昏暗的巷子里,一个男人滚在地上。
  “先生,对不起,能帮忙叫一辆救护车吗?”可能是吓坏了,司机呆坐在那人的身旁,说话声音发颤。
  永岛知道往回走不远处就有个电话亭。他心里惦记着拿伞的事,可还是决定先打电话。他拨通119,简要告诉了地点和事故的情形,而后对司机说:“我马上就回来。”说完就往伸子公寓跑去。
  一拧把手,门开了。一看伞架,有一把男用伞。他松了一口气,伸手拿了起来。
  哦,他感到诧异。拿到手上时,感觉不对劲。没有姓名。
  赶快把伞放到伞架上,出了屋子。他突然想起来,又连忙用手帕把门内外把手上的指纹擦干净。
  救护车、警车都赶到现场。
  就这样逃走吗?他正在迟疑,只听得司机喊:“先生!”
  那天晚上,永岛辗转反侧睡不着。
  伸子的尸体好像还没发现。
  雨伞不在伸子屋里,也许是忘在蒲公英了。会不会是从蒲公英去伸子家的时候,忘在出租车里了?离开蒲公英时拿伞了吗?一点儿也没有印象,在出租车里也没有印象。
  他没有想到会杀死伸子,一出蒲公英就叫了一辆出租汽车,在伸子的公寓前下了车。
  如果伞忘在出租汽车里了,上面贴着名字,准会招来麻烦。
  永岛将很快被警察当局抓住。
  交通事故方面没有问题。
  永岛只作了对司机有利的证言,其他也没被问什么。关于永岛,不知道司机说了些什么。
  被撞的人昏迷不醒,送到医院抢救,不知是死是活,也不知是否恢复神志。
  永岛没什么责任,可是自己乘的车撞了人,总叫人不快。
  若在平时,这场事故一定会使他受震动不小,可是如今,在此之前他亲手杀死了伸子,对事故他已经麻木了。
  然而,人的命运是不可捉摸的,如果永岛没有杀死伸子,即使雨伞忘在伸子的房间里,他也不会慌里慌张地乘出租汽车回去拿伞,因此,那个人也就不会被出租汽车撞上了,而且,总以为忘记拿了的雨伞,结果雨伞竟不在那里,实在是一种讽刺。
  比起杀害伸子的罪恶感,倒是对作为罪犯被逮捕,并因此永远被社会所埋葬的恐怖感更加强烈地控制着永岛。
  以前,永岛在报纸上也看到过杀人罪犯畏罪潜逃,被抓获后拒不认罪,法院判决了也不服罪的报道,每当读到这些报道他都有一种厌恶感。
  那时他想,要是我,就立刻去自首,老老实实地服刑,痛改前非,争取重新做人,可是,现在他明白了,那不过是没犯杀人罪的人的一时空想罢了。
  杀人,对一个人来说,这就是最大的罪恶。有些事是让人感到值得杀人,可实际在杀人时,往往只是偶然发生的不幸事件。
  先动手的确是伸子,那女人从他身后用啤酒瓶砸他的后脑。稍有差错,倒是我会被杀死,因此,那是广义上的正当防卫。照当时的情景来看,伸子一定会采取一切手段毁掉我的这次婚姻,谁都有权保护自己的幸福,为了保护幸福,从毁灭中拯救自己,就必须搏斗。为此,我搏斗,并取胜了。
  第二天,永岛带着睡眠不足的倦容上班了。在车站小卖店买了一份报纸,关于永岛涉及的那桩交通事故有条小报道:事故的被害人叫水沼清,四十五岁,公司职员。他的住所离伸子的公寓很远,为什么他会到那儿去,报纸未作披露。也许没必要报道,报纸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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