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王同人 阳光灿烂的日子 (完结+番外)作者:狼叔阿景-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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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头发太长的话总是容易露出马脚的!阿侑!”毫不犹豫地开枪,逼着他闪了出来。他依旧在笑,仿佛是经过深思熟虑般地摆好自认为最酷的姿势,走秀似地变出枪,步履轻盈地移动着。不知不觉地开枪,若不是我闪得快,恐怕得吃上一枪了。他的确有成为杀手的潜质,但是,我们的选择不同。
曾经身为朋友,此刻却要在这里厮杀。
“阿侑。”
“嗯。”
同时转头,果不其然地看见了他们。
一向对发型爱护有加的迹部左边的发丝微乱,一向宝贝眼镜的手冢竟然戴歪了眼镜。
他们已经互相比试过了,而且……
我的左手火辣辣地疼着,而阿侑的左手正滴着血。
我不会想到,他并不是为了报仇而来;我不会知道,这竟是他为了拉回深陷泥潭的我所做的唯一一件事;我不会明白,他是背负怎样的决心,甚至赌上他唯一的生命,让我无法再任何人,却狠不下心,攻击我曾经视为生命的右手。
他们都是一样的。
“你的对手,是我!”
手冢和迹部说着,说得如此决绝。他们是帝王,居高临下傲视一切的王者之风是与生俱来的;我们是天才,游戏人间懒散轻松的自然特性是无法更改的。
那么,开始吧。
他们难道不知道吗,战斗意味着的,是什么。
是这样疯狂地追逐,疯狂地互相射击,疯狂地躲闪,疯狂地向大地奉献着自己的生命。
他很强。我第一次认真了,使出了我的全部力量,尽管或许命中不少,却仍无法用一枪置他于死地。不知道打空了多少个弹匣,不知道向无人之处浪费了多少颗子弹,不知道对这楼顶做了多少破坏。他没有主动向我开枪,只有在防守之后才象征性地打一次反击。或许是为了追求刺激吧,或许是因为看清了这子弹还不至于要我的命,本应可以轻易躲开的子弹我却只是站定迎接,任由它贯穿我的身体。
意外的,不疼呢……
我累了。我的枪也累了。也许仇恨可以算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让如此多的人义无反顾地做着伤天害理的事情。到了最后,才会醒悟过来。原来,这到底带给了我什么。
这样下去,猫捉老鼠的游戏没完没了。不如,来个了断吧。
如果有机会,我多想重新活一次。不要再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不要背负这样的仇恨!怎么忍心,将枪口对准那个人呢。怎么忍心呀!
据说,那个时候我没有微笑。真的没有。据说,我的脸色好苍白。真的苍白。总听别人说,愁到深处,应是“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但是,为什么我却没有泪水,只觉得胸口闷闷的,像要死去一般。
手冢破天荒的笑了。一闪而过。似乎,有些苦涩呢。多想看见他的笑啊,但不是这样的笑容。他轻轻地靠在我的耳边,用一种轻轻的,轻轻的的声调对着我说:“今天,请你忘记所有的过去吧!”声音平稳,隐约有些捉摸不透的情感。有点忧伤,有点疼痛。
很默契。
我们摸出了手枪。
或许是天意,我背对着手冢,迹部背对着忍足,一步一步地走开去。速战速决,我们不想在这样的环境下久久停留。
这一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论是哪一种结果,我想我都是不愿意的。我们之中如果注定只能生存一个的话,那么,我的选择依然。不知是谁想出了这样一种残酷的方法,真正地玩命了。一场无法预知的地狱之爱。
“一、二”我数着,一边迈步。多希望一直一直停留在二这个数字上啊。这几秒,仿佛有几个世纪一样长。
不知道,手冢那些时候在想什么。
“三!”我大喊,闭着眼飞快地转身,扣动了扳机。
没有听见所预期的因疼痛而生的尖叫,也没有感受到预期的疼痛。
在风里站了好久,我才缓缓地睁开眼睛。手冢的枪被丢得很远,他的右手紧紧捂着左手臂,血汩汩地冒出来。
一滴、一滴,流到了地上,仿佛成了一朵在呐喊着的红色火花。
“我终究开不了枪呐。”手冢艰难地抬起头,苦苦地微笑。
我忍受不住了,疯狂地跑去拥住他。不停不停地说着对不起,他没有怪我,只是说了句“傻孩子。”
对啊,我真傻。四个人,只有我开了枪。我们怎么可能忍心真的伤害爱着的人啊。
所有人释怀了。
120呼啸而至,手冢,以后我们好好走!
从他的怀里挣开的那一刻,我看见他墨黑的瞳是那么清澈地倒映着我的影子,忧伤而无助的神情,仿佛要将我撕裂。他用仅剩的右手举起枪,抵在了我的额头上……
该安息了……
这是第七日。
成为不二周助的第七日。
最终章 阳光灿烂的日子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天空一如既往地晴朗,几朵云彩点缀着无尽的蓝色,却更像是在为主角陪衬——阳光是如此夺目耀眼,金色的光芒洒满大地,让世界镀上了独属于他的颜色,让每个人的心中都铭记着他的样子,再也无法移开这注定已被他深深吸引的视线,无法自拔,彻底沦陷,万劫不复,却也无果。
阳光真好呢,不是吗。只有阳光是不会变的,他永远都会朝我微笑,绝对,绝对不会离开我的视线,只要我一抬头,就会看到他的脸,触及他独一无二的光芒,然后,淡淡地,轻轻地闭上眼,接受象征纯真的光芒的洗礼。——可是我不会忘记,我永远也不再是个纯真的人了。仍旧享受着阳光沐浴的肮脏的我,真是讽刺的事。
也罢也罢,我已不再是我了。
现在的光之村,已经不是光之一族的群居地了。光之一族已经消失了,我宁愿当这是一个神话——当誓言被背叛或者实现的时候,虔诚的族人将会褪去沾染污秽的人类躯壳,灵魂将被超度后升上天堂。所谓的神话在某些方面来说就等同于无聊天真幼稚的玩笑话,完全只是愚蠢的人们编织出来的“美好”的谎言。因为他们与世无争,没有意识到世界的堕落与黑暗,所以才会……死。这只是一种愚蠢,令人同情的愚蠢。
这就是世界,他不让好人有出路。所以这个世界的好人才会越来越少。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强才是一切。我曾经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后来被残酷的现实历练成了冰冷的强者。——直到我终于追逐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阳光,然后失去。
“爸爸,二哥又欺负我!”小家伙在嚷嚷。
那边的小孩子愣了愣,冷漠孤傲的脸上流过一抹担忧:“我是帮你拍掉身上的灰。”
小家伙不依不饶,继续抗争,进行无理辩驳。于是,两个小子又上演了如往日一般的闹剧。
“爸爸,不去管么?”一脸老成的孩子说,声音倒显得有些无奈。
我笑得天花乱坠:“不是很有趣么?而且大家也都很高兴啊。”我望向身旁,小鬼们倒是比我更加激动,兴致勃勃地准备看好戏。果然是青春么?我还是老了啊。今天……我终于又老了一岁呢。这群小鬼才不过十岁左右,却已深得我的遗传,虽然不过是劣根的遗传。
我只想过点平淡的生活,没有金钱与地位的争夺,没有权利与名誉的纠纷,就这样,慢慢地老去,独自一人。但也许我真的不在希望孤独,于是我重建了光之村,一个没有光之一族族人的小村落,就在光之一族原本的毁灭的土地上建起的新家园,我开始收留孤儿,我不希望他们也像我一样没有家。看到他们,我就像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一样,我很喜欢孩子,一直都是。现在,多了那么多孩子,心情……很愉快。这里的孩子虽说不都是友好相处,但彼此之间都有一种心心相印的感觉,让这个村子变成了一个温暖的阳光地带。
这里有的只是爱而已,就像以前一样。我突然回想起了以前的生活。那是在灿烂的阳光下,眼前的妈妈回以一个如阳光般的微笑,跟我讲着有关阳光的故事,她说那是她以前的故事。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妈妈又说,我要追寻的就是阳光,只要找到真正的阳光,生命就会充满幸福。于是妈妈死了之后,我就开始了游历生活,为了梦想,为了阳光。然后,我终于到了那里,我以为那就是世界与生命的全部阳光汇合的地方,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
但是我的想法,只对了一半。
我真的找到了我的阳光,那是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但我在不久之后便失去了,失去了太多我本应拥有的东西,失去了太多我最珍贵的东西,甚至失去了我自己。我不再是那个成日跟在妈妈后边的怯懦的小小孩,我成了大人,我开始行使大人的权利,肆意地挥霍青春。但后来我才知道,我最终,还只是个大孩子而已。如果我不是孩子,我不会做那么孩子气的事情,我不会固执而任性地蛮干,我不会维持着近乎可笑的对仇恨与爱情的坚持,虽然我的表面上只是个稚气未脱却又少年老成的人类而已。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失去了我的阳光。
但现在,我觉得我的阳光已经回来了。
“吃饭了吃饭了,大家来好好享受我爱心特制的芥末大餐吧。”我笑,我笑,我再笑。嗯,和以前一样,对于这一月才一次的好事,除了他们几个,另外的孩子都很高兴,蜂拥而上。
“经常吃芥末对身体不好。”严肃的小子推推眼镜。
“弄芥末大餐很麻烦的呐。”柔弱的孩子闪闪紫眸。
“这芥末果然还差得远呢。”拽拽的小鬼压压帽檐。
“芥末真是不华丽的东西。”高傲的小孩挑挑眉毛。
的确,刚看到他们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象,或者是做了梦还没醒来。我使劲地捏了捏自己的脸。不论是相貌气质就连好恶都惊人相似。好不容易又回归独身的我本想重新拥抱芥末海洋,但这四个小孩子的存在让我不得不忍痛割爱将吃芥末的次数一减再减。每次吃芥末的时候他们都会说出类似上述的话语,总之就是讨厌我……
讨厌我吃芥末。
他们的口味很清淡。曾经的我也在他们的影响下,试过这样的口味,令人怀念的感觉。
“爸爸,生日快乐。”
孩子们端出早已准备好的大蛋糕,据说是上次我教他们做蛋糕的方法时他们认真地记了下来,真是群认真又可爱的孩子。
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个太简单的任务,可对于他们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我喜欢他们,尤其喜欢他们叫我爸爸时的那种感觉。不是一时的父性大发,而是觉得在他们身上可以找到一些令人熟悉而怀念的,久违的东西。
好久没有见到他们了呢,不知道他们还好吗。
今天刚好整十年,距离那场近乎毁灭性的战争。
在众人眼里,我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不二周助已经死了十年了。除了他们,没有人知道我还活着。我也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还活着。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死去,只有这样认为,我才能减轻自己的罪恶感,不留下一个独活的下场。
我想念他们,但不想念他。
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大家庭,在二十年前。
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大家庭,在最近十年。
所以,没有必要再追求什么了。
每年的这一天,是唯一的联系日,和那个大城市联系的日子。通常都是阿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