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系列之二爱与婚礼-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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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系列之二爱与婚礼 by 李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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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墨鸦
出版社 狗屋
小说系列 单行本
系 列 采花275
书号(ISBN) 986…424…508…2
出版日期 2003…09
文案:
因杀人未遂而被放逐到「死域」西伯纳后,
伊凡誓言不再贩售尊严、不再受人拘束、也不再屈服于命运,
他舍弃过往二十多年所背负的秘密,重获新生,
然而,生命中的煞星却再度降临
曾经因他而濒临死亡的渥夫找著了他,且意欲挟怨报复他?!
楔子
西伯纳三字的涵义是「沉睡的大地」之意。
它广大的区域,占据卫罗斯国土的一半以上,名称上虽是平原,然而境内包含各种地形:从无人居住的原始森林、生产各种宝石的矿山,到深度可达一公里的世界最深的淡水湖等等。
离开繁华的斯科城,进入西伯纳的首要关卡,便是要穿越那座无边无际,仿佛要将人淹没的原始森林。有幸能活着走出森林后,并不意味你就能撑过下一个挑战攀过峰顶终年覆雪的白拉山区。如果走到这边,你还没有倒下,恭喜你,等着迎接你的便是无边无际、不见天日的荒原地带。
长达五个月的漫长冬季、深达数尺的厚雪,轻易地就能让历经一段段艰苦旅程的罪人们放弃求生的希望,祈祷神能给他们一个痛快的解脱。
天底下并不是只有关入监牢中,才是给予罪人的最大苦刑。与被流放到西伯纳相比,能待在黑牢中的人,已经犹如置身天国。
摘自《流放者的悲歌》,作者:纳希?也夫斯
第一章
「可恶!这冻死人的鬼天气,还得押解人犯,咱们运气实在有够背的!」
骑在马背上,裹着三层厚皮袄,戴着覆耳毛帽的差官,跟同侪碎嘴抱怨着。
「有什么办法,谁叫咱们抽到了下下签。」耸着肩,同样装扮的伙伴回过头,瞥了役夫一眼。
役夫扬起鞭子叫喊着。「走快点,你们这些猪猡!今夜前没有抵达下一个村落,咱们全都得冻死在这荒天雪地里!」
跟着一扯铁链,七、八名双手被铁链铐在一起的犯人跌跌撞撞地在及膝的雪堆中往前行。
「啧,个个都是不中用的家伙!」吐口口水,不耐的差官道。
「依我看,上头的人是巴不得这些家伙全死在路上,要不然也不会叫咱们在这十一月天启程吧!」
「那一定是有人惹了某位大人物喽?」
被询问到的役夫神秘兮兮地招招手,要同伴附耳上前。「我就小声地告诉你吧,咱们送的这批人犯中,有一个家伙是不要命的暗杀者,他竟敢暗杀女王陛下的私生子呢!」
「你是说有一阵子报上喧腾一时的……」
「对,就是那桩事!」
「我以为那犯人早被处死了。」
役夫啧啧两声,摇摇头。「外头众说纷纭,有人说犯人早被处死,有人说犯人没死逃到国外去了,但都是胡说八道的。原先他是被关在大牢里等死没错,可有一天女王陛下亲自审问,问完后就判决流放了。为什么女王没下令杀了他呢?老实说,牢里的审判官也都非常疑惑呢!所以有人推测,该不会是有人替他求情,要女王别杀了他。」
「求情?谁有那么大的本领?」
「你用点脑子想一想,天底下有能力影响女王判决的人,还有谁啊?」
差官先是蹙起眉头,最后恍然大悟地张大嘴,说:「女王的私生子!可是……这还是说不通啊!为什么渥夫大公要替暗杀自己的人求情呢?」
「因为这个啊!」竖起小指,在同伴面前晃啊晃的,役夫亵笑地瞟了瞟那
群犯人说:「这丑闻在斯科城内没人敢提,不过已经传了好一阵子了,我看八成是真的。那家伙是渥夫大公的姘头,看在旧情分上,渥夫大公才会饶他不死吧!」
同伴瞪大了眼,唰地回过头去。「是哪一个啊?那个金发、嘴上无毛的死小鬼吗?那家伙长得一副没骨头的娘娘腔样!」
「笨!你眼睛是看到哪里去了?里面那个毛色不同的。」
「那个黄种猪」
「嘘,你声音太大了!」顶了同伴一肘,役夫示意他附耳过来说:「别忘记,对方曾经是鹰眼团的一员,可不是好惹的。」
「像他那种人是怎么进得了鹰眼团的?」讲起女王得意的爪牙,差官也不
由得咽下一口口水。举世皆知,那里面个个都是狠角色。
「谁晓得?靠床上功夫吧!」
「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立刻丢下先前恐惧的眼神,骤换为鄙夷。「啧,我老早就觉得他很碍眼。既然被流放,就是罪人,还自以为了不起、神气兮兮的,也不吭声。尤其那一双乌漆抹黑、像鬼子似的眼睛,看来就很目中无人,我早就想修理、修理他了!」
「你也这么想啊?嘿嘿嘿,兄弟,我告诉你一件好事。」沿途上他就一直想找机会和同伴商量这事儿。「但不要太大声嚷嚷,我可不想让那伙罪犯听到咱们在讲什么。」
「好事」两字让差官的眼睛一亮,立刻凑上前。
「其实啊,已经有人付钱给我,要我想办法在路途上解决那家伙,好让他永远都无法再踏入斯科城内,要他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这世上『失踪』。」掏出怀中的一枚金币。「但我怕我一个人无法应付那家伙,所以你帮我一把,我就把赏金分你一点,如何?」
抢过伙伴手中的金币,放在口中一咬,差官贼笑地说:「好哥儿们,我是最好说话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何时动手?」
「不急,再过个几天,等我们沿途把这些家伙的体力折腾得差不多,谅他无力反抗的时候,再趁夜里……」以手刀一斩,役夫冷笑着。「若运气好碰上几头饿虎,那我们连丢弃尸体的麻烦都可以省下。」
差官幸灾乐祸地一瞥那群穿著灰扑扑囚衣的家伙们,讥讽地嘲道:「惹上不
该惹的人,就是会落到这种下场,我呸!」
男人抬起头看了看天色,而后暗暗地叹口气。
每日的行程都是从日出不间断地走到日落为止,其中进水两次、没有进食,小解也只有一次的机会,简直没有喘息的空闲。跟不上这种速度的人,会受到差官们无情的鞭子招呼。
出发时,和男人一样,双手上了炼,被绑成一直线的「同伙」,大概有十五
个左右。而旅途到现在,走了不到一半,病倒的、想逃离却不幸被野兽攻击而死的、累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的,加起来,已经有半数的人葬送在西伯纳的土地上。
剩下的几人,没有被折磨死,也被折腾到奄奄一息。
究竟最后能抵达终点的,会有几人?这个解答对于没有明天的流放罪犯而言,一点儿也不重要。
男人被安置在这支「特殊」行伍中的最后方。
当初这么安排的理由,有刻意要侮辱男人的意味,暗指他在一群人犯中,也是地位最低等的,只配当站在最后方的一个。可惜,效果并不大。无论男人在这支行伍中站在哪里,都可以让人轻易地看到他的存在。
因为他很庞大吗?
不,就体格上来说,原本瘦削的身材因为接连数月的折腾,更是形销骨立。身高虽然比普通人要高出一个头,但也不是这行伍中最高的一个。
因为他与众不同的肤色、发色与眼瞳的颜色吗?
的确,他在这群人当中,是唯一的黑发、黑瞳,并有着象牙色泽的皮肤。
这些因素在斯科城内,也许足以让他成为「独特」的人,但在远离斯科城之后,越是往东走,便越可发现夹杂在人群中,不乏和他拥有同样血缘的人种。构不上「稀奇」、「少见」的边,也不会使他成为目光焦点。
因为他具有格外清秀的相貌?
如果说他那优雅的五官,并没有受风霜折腾、没有在脸庞刻下深深的疲惫;如果说他那舒缓英挺的眉宇,在旅程上不是一直都紧缩着,打了无数死结;如果说他过去泛着蔷色的唇不像现在干裂呈灰,俊俏的下颚没有冒出一根根杂乱无章的颓渣……那么,或许这会是男人饱受关注的理由。
男人引起注目的原因极其简单,却也超乎想象。
他是唯一一个在沿途中始终站得笔直,挺得有如一根旗竿的人。
舍不得花半分钱在罪人身上的典狱所,给押解的差官们的是一件又一件、厚重的毛皮厚袄,而给罪犯的却只是最基本的保暖衣袍。
灰布袍的缝中夹了两层劣质棉花,根本对抗不了西伯纳湿冷的气候。每当一道寒风吹过,几乎所有的犯人都会瑟缩双肩,屈身把头夹在布袍中好忍耐、度过阵阵酷痛的刺骨冰针……那种姿态是失去了尊严、失去了信心、失去了方向,不再对未来怀抱任何希望,显得卑微、渺小、可悲。
可是男人并不那么做。
他竖着双肩、挺着身,迎接那令人胆怯的寒风。
姿态是那般的优美、端正,宛如一株在疾风骤雨里挺得理直气壮的百合,高洁而刺目,深深震撼人心。
这一点看在同为罪犯的人眼中,是不可思议,也是敬佩;是教人妒忌,也是困惑。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男人?为什么他能办得到?难道他不觉得寒风刺骨,没有感觉到疲累吗?
而那些以折磨罪犯为乐的差官,更是将他的这种举止,当成是炫耀、是傲慢、是不知死活的恶劣挑衅。于是,有人时而把男人的食物弄脏,有人时而把男人睡觉的位置安排在离火堆最远的地方。来自差官和少部分同伙的种种刁难行为,早是众人见怪不怪的了。
久而久之,男人成了大家好奇与观望的对象。
一小撮人以男人的姿态来鼓励自己求生;一小撮人则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想知道男人何时会不支倒地最好沦落到爬不起来的地步。
阴暗的、光明的,人性的一面总是在磨难到达最高点的时候,爆发出来。
这一天,差官们明知太阳早已下山,却依然要他们继续赶路。
「快走!快点走!」
最靠近差官们的胖汉子,忍不住抱怨说:「天都暗了,我们要休息!」
「闭嘴!你们这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