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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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清醒后,才发现到了公安局大院。这时我想,到了公安局事情就好办了,可他们将我拖到公安局的楼内继续毒打。他们打我耳光,穿着大皮鞋往我头上、肚子上、腿上乱踢。我大声指责他们:“老板给了你们多少好处和回扣,我犯了什么法,你们这样打我?”穿灰毛衣的人说:“我就打你了,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说完又接着打,打累了又换班打。我爱人在门外听到我的惨叫声猛敲门求他们别打了,但无济于事。
他们用各种卑鄙手段毒打我直至人事不醒,当我在昏迷中苏醒后,他们又把我连拽带拖从公安局的二楼弄到汽车里,(在公安局他们非法拘留摧残我长达六七个小时)送到东南街派出所。在派出所他们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面对处于昏迷状态的我,派出所里一个身穿警服大衣高个方脸的人说我装熊,并把电警棍插在我的嘴里。没有办法,我爱人只好求人到派出所说情,最后不知他们写了些什么让我爱人在上面签了字,才把我从暖气管子上放下来。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在家人的搀扶下找了一辆人力车回到家里。到家后,我浑身疼痛难忍,实在挺不住了,我爱人找了一辆人力车将我送到了新民市公安局,找到了张跃光政委。张政委既重视又气愤,立即开会研究出车,派人拿3000元钱将我送到新民市人民医院住院检查治疗。
面对杨维武的诉说,警方只有一句话:我们警察没承认打他。
打人的明明是老板,为什么把被打者抓到了公安局?听听公安局某负责同志回答问讯的提问,更是漏洞百出,甚至令人啼笑皆非。
问:据查,杨维武是为了一盒烟而跟老板发生口角,没有违法行为。退一步讲,杨维武真有滋事行为也应该由治安部门处理,刑警队是负责破案的,怎么能插手此事?听说是受人之托出警的,这不成了私人打群架吗?
答:刑警队也有维护治安的责任,亲属报案也应该出警嘛!
问:听说你们抓杨维武时给他上了铐子。这是为什么?
答:铐子确实带了,因为他不上警车,我们好几个人只好硬按住他,把他拖上车。带铐子是防止他反抗。
问:好几个人硬按,硬拖,说明他身体很好,为什么在公安局呆了一夜就爬不起来啦?为什么抬到医院去啦?您做何解释?
答:可我们警察没承认打他。
问:难道只要凶手不承认就认定不了吗?杨维武当时伤痕累累,总不能他自己打自己吧?再说,当时是你们张政委具体安排住院的,您又做何解释?
答:我当时不在家,张政委不懂业务。
在杨维武所在的新民市中转粮库,提起此事,广大职工义愤填膺,纷纷指责少数警察的违法行为。杨维武所在班组的同志说:“杨维武被警察打残这是铁的事实。他被打的第二天,我们到医院看他,见他全身没有好地方,头发也掉了,脸都变型了,躺在病床上一动不能动,不承认好使吗?”广大职工说:“杨维武是出了名的好同志,身体特别好,从未误过一天工,没报过一次药费,被警察打后一直上不了班,一个生产骨干倒下了,个别警察不仅侵犯了杨维武个人的权益,也侵犯了企业的利益,我们看看啥时候能解决!”
新民市粮食中转库以组织名义写成了书面材料,阐明了观点,对警察打人表示了愤慨和谴责。然而,就这么一个事实再清楚不过的警察非法打人案竟迟迟得不到解决。
杨维武被打之后,在新民市医院治疗了40多天,表皮上的伤恢复了,可那条腿不仅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了,新民市医院只好做出了转院治疗的决定。同年3月9日,杨维武转到了沈阳军区第202医院。医生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腰间外伤引起变形增生。杨维武在202医院住了一个月院,因没钱只好出院。出院后,杨维武的那条腿越来越严重,夜里疼得不能入睡,而且走路困难,并越来越萎缩。杨维武的亲属将其抬到沈阳中心医院检查,诊断为:外伤引起股骨头坏死。
股骨头坏死意味着将成为一个废人。杨维武惊呆了!全家人惊呆了!
此消息传到新民市公安局,个别责任者也惊呆了。这些人一方面担心承担不了这么大的责任,一方面放出风来,说外伤不会引起骨坏死,想以此为自己开脱责任。幸亏搞清此问题并不难,在医务界,这是个常识问题,导致骨头坏死的原因有二:一是外伤所致;二是因服用激素类药物过量所致。
事发后,杨维武的家属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他们找到了新民市公安局纪检主任,主任说:“没有人承认打你。”其后,他们又相继找到新民市公安局长毛国才、新民市副市长黄宝成,均表示妥善处理,可仍无结果。找了市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贺百成说:“我们只能协调,没权调查。”找了沈阳市公安局,纪检温亚芹处长说:“调查一下。”一年多来仍无结果。找到新民市检察院,表示无能为力。找了沈阳市政法委,沈阳市政法委责令新民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新民市公安局出车出人去沈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所做了两次鉴定。
第一次是在1997年8月25日早8点多,鉴定人员以手续不全为由不给鉴定。
第二次是在同年10月21日,还是那些手续,找了所长曲桂芬,曲说:“你是1996年1月被打,1997年2月才发现,别说你这一年多了,过了3天我们就不给鉴定。”“我的伤都有病历。”曲说:“你不鉴腿就给你鉴,要鉴腿就什么都不给你鉴了。”“腿不鉴还鉴什么?”杨维武说,“我头、腰、腿都有病历。”曲说:“你鉴不鉴?要鉴腿就不给鉴,要鉴就写申请,但必须写上不鉴腿。”没办法,杨维武被迫写了申请。
朗朗乾坤,公理何在?是不是因为打人者是警察,事情就变得如此复杂难办?
这不仅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也是权与法的较量。此案最终结果将会如何?
十、贪官玩起反侦查的伎俩
“在攀枝花,没有人能把我弄翻。”贪官口气如此之大,因为他玩得
反侦查“游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关算尽后,贪官缴枪不投降:
“我不要出路,要死路!”
1967年,姜忠诚从部队转业后,一直在公安战线上工作。优秀侦察员、先进工作者、模范共产党员等光环,没有哪一年少了他。担任攀枝花市公安局副局长之初,姜忠诚下基层检查工作,派出所领导招待他三菜一汤,他怕沾上大吃大喝之名,硬要交生活费。他后来渐渐习惯了大鱼大肉、五粮液和茅台酒。他开始初进舞厅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后来竟然发展到不断有群众举报他“夜夜不归家,嫖妓女,养情妇”等等。
1992年底,市建校集体研究,打算开办汽车驾驶培训班,通过罗某某找姜忠诚帮忙。一天,校方邀姜到校考察驾训班办班条件,罗陪同。姜对校方的准备工作表示满意。为感谢姜的“满意”二字,校方集体研究给姜、罗二人各1000元咨询费。由唐某从学校小金库中拿出2000元(面额100元的20张),分别装进两个信封(各1000元)。在二人离去时,校方代表彭某某分别把信封“发”给了姜、罗。这一夜姜忠诚失眠了。姜发现了新大陆:手中的权力也是货币,而且是最有效的硬通货。
右了钱,姜忠诚就长期夜夜笙歌,洋酒洋食,有靓女陪伴,骄奢淫逸。群众戏称:集吃、住、玩一体的大酒家是姜忠诚的第一办公室。纸醉金迷的生活令他生出许多感慨:过去的日子算是白活了。快要50岁的人了,不能再虚度光阴。
1984年,陶某某的亲戚蒋某某与人合开的卡拉OK,从事色情服务被警方查获,将被处以罚款。8月的一天,蒋找陶帮忙,陶又找杨某某。杨建议送1万元给姜忠诚,求姜“摆平”。次日,杨、蒋、陶等4人乘轿车来到市公安局。杨和蒋二人来到姜办公室。姜十分诧异,打死也不收这1万元。仅管十分尴尬,但二人哪里知道姜忠诚的“吃钱原则”。事后,二人总结失败的教训,“变通”手法,终于使姜“笑纳”了2万元人民币。
姜忠诚对如何逃避追查,如何掩人耳目,都有极丰富的“经验”。他违法犯罪时小心谨慎,手段诡秘多端。这些交易的场所绝大多数是选在他的警车和办公室里。
1993年上半年,对姜忠诚等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群众不断向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举报。群众言辞强烈而急切。
检察院把姜忠诚等人的贪贿问题纳入了视线。有一顺口溜对其形象进行了刻画:“上午开会讲廉洁,中午吃喝丢大碟,下午闲暇搓方城,晚上跳舞搞破鞋。”在姜的头上还有不少雅号:“姜贪”、“姜百刀”、“姜百万”。1993年底,社会上的各种小道消息绘声绘色,有的说姜在省公安厅写检讨,有的说他已向市公安局纪委交出了几十万元赃款。
群众舆论形成强大声势。姜忠诚一方面抓住时机,上市电视台发表讲话,证明他尚是“自由人”;另一方面,他多次悄悄到车管所与孙惠文密谋,寻找退路,销毁帐目。
检察院在侦查一建工学校校长助理受贿案中,发现了一套秘不示人、已经发霉的小金库帐目。反贪局根据搜查到的单据等书证,掌握了姜忠诚利用职权3次收受贿赂4700元的犯罪证据。检察院认为,仅凭姜4700元,很难对其予以重创。
1993年10月8日,检察院党组把姜忠诚的问题汇集一起,向市委常委做了专题汇报。市委和市政府明确指示:查处姜案一要坚决,二要搞准。检察院决定对姜忠诚、孙惠文等人的问题采取了“纳入视线,放宽放长”的侦查战略。
1994年11月,在审查某规划设计院的帐目时,检察官发现该设计院不管是谁,只要有业务往来,都要给回扣。总计送了60多人,送回扣的金额不等。其中,市公安局行政处副处长贺会恩在一起小工程中得回扣2700元。一起小工程就吃2700元,修交警大队、看守所等更大工程,贺会恩及有关人员就不会吃钱吗?
联系已掌握的贺会恩借公款10万元给个体户做生意的事实情报,检察院决定:查!人说贺是姜的马前卒,如果抓住了贺,姜必定露出狐狸尾巴。检察官立即向市委汇报。市委主要领导拍案而起:“坚决查到底!”反贪局迅速出击,正面询问贺会恩。经过几轮唇枪舌剑,贺汗流浃背,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贺挤牙膏似的供述了自己非法收受现金10余万元等犯罪事实。当问及姜忠诚的问题时,贺会思避而不谈。
当通过设在检察院的“内线”得知贺会恩已失去自由时,姜忠诚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有一包工头取保后,姜忠诚急不可待地秘密找其证实案情。包工头轻轻松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