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欧洲王室的另类历史 作者:[美]迈克尔·法夸尔 >

第29章

欧洲王室的另类历史 作者:[美]迈克尔·法夸尔-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谁不知道国王和统治者们都是对上帝无知的人,”格列高利七世咆哮着,“他们自高自大,背信弃义,杀人如麻。总之,他们在魔鬼的诱导下干尽了坏事。他们是人间的主宰,盲目贪婪,自以为是,这样的人如何能统治自己的同类,统治全人类呢……基督的使者们就应该是所有君王和忠心之人的父辈和主人,这一点还有谁会怀疑吗?”

  长久以来,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们不光统治着整个德意志地区和意大利北部,也控制着教皇的权力,教皇在他们的手中形同傀儡,而且还经常被他们罢免。格列高利七世曾亲眼目睹他心目中的英雄格列高利六世被神圣罗马帝国的亨利三世流放了,于是他铁下心来要让那些鼻孔朝天的皇帝们体会体会臣服的滋味。他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下了手,指控后者挑衅教廷。格列高利七世史无前例地向世人展示了教皇的威严,他把亨利四世身上的荣耀全部剥夺了:“我以全能的上帝之名禁止亨利四世继续统治德意志和意大利,我赦免他的臣民们对他已经履行或尚未履行的义务,我还要把任何继续把他当成皇帝效忠的人逐出教会。”

  亨利四世根本没想到他的诸侯和臣民们会非常认真地去执行教皇的命令,没人和他继续保持同盟关系了。他不得不和教皇套近乎,虽然他也许从未想过这么做要受到多大的侮辱。亨利四世在位于帕尔马的教皇宫殿前垂手而立,在教皇的命令下摘掉了所有的皇家勋章,并脱掉了所有的衣服,那可是寒风凛冽的隆冬腊月。一丝不挂的亨利四世站在外面瑟瑟发抖,教皇只让人给他披了件粗羊毛料子的紧身上衣,并不屈尊和他交谈。亨利四世在严寒里一站就是3 天,期待教皇的宽恕。其间他一手拿笤帚,一手持剪刀,表示他心甘情愿接受抽打和宰割。

  马基雅弗利曾写道:“亨利四世是第一个有幸领略到精神武器之强大的君主。”

  但他并不是最后一个。尽管亨利四世最终战胜了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罢免了他的职位,并把他驱逐流放,但是这件事开创了教皇控制君主的先河。1606年,格列高利七世凭其卓越的功绩在死后加入了圣徒的行列。

  第五章  英诺森三世的“丰功伟绩”

  教皇英诺森三世比格列高利七世晚一个世纪就职,他把教皇的统治地位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提升。衣着华丽的英诺森三世宣布自己不光是天主教世界的惟一领袖,也是整个地球的统领者。

  据说他还建议阿西西城(意大利中部佩鲁贾东南偏东一城镇)里穷人的代言人弗朗西斯最好永远待在猪圈里和他的猪朋友们在一起。

  英格兰的约翰国王曾经在数件事上明目张胆地违抗教皇的旨意,其中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事任免问题,结果英诺森三世把约翰国王逐出了教会,并剥夺了他的王位。同时,他还把英格兰排除出天主教区长达6 年之久。英格兰的教堂全部关闭,新生婴儿无法接受洗礼,死者在不能举行葬礼的情况下直接埋葬,而且人们不能进行任何圣礼仪式。

  虽然英王约翰在举国遭难的时候捞了不少油水,把英国教廷的财产全部收归己有,但当他知道有教皇撑腰的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准备进攻英国的时候,他这个被教会抛弃的国王的力量就显得非常薄弱了。约翰眼看王位不保,便向教皇做出了屈服的姿态。

  1213年,他签署文件,将自己的国家拱手让给了“上帝和我们的主人教皇英诺森三世及其继承人们”。那份文件把约翰从国王变成了诸侯,于是他每年都要因为统治英诺森三世的新属地而缴纳巨额租金。

  两年以后,约翰被迫签署了《大宪章》,这标志着英国开始走向自由。教皇对此大为光火。这些英国封建主吃了豹子胆吗,竟然敢染指他的国家!“我们以圣彼得的名义决不轻饶这等冒犯。”

  英诺森三世叫嚣着把《大宪章》批为“违反道德准则的宪章”。他进一步解释说英国国王应该只对教皇负责,而不是对那些愚蠢的英国佬负责。接着,英诺森三世颁布教皇令,“凭借上帝赋予他的无限强大的权力完成了压制、破坏、控制并消灭任何国家的义务”,废除了《大宪章》,并废除了同意签署宪章的英王约翰。他还警告说:“任何人胆敢继续这种邪恶不忠的构想,等待他们的就是被逐出教会的下场。”

  英诺森三世不光降低了国王们的身份,到处恐吓贵族,还以一山不容二虎的态度令天主教朝着极端致命的方向发展下去。他打击的目标是无神论者和异教徒。自从教皇乌尔班二世在1095年发起了旨在把穆斯林赶出圣地的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以来,天主教徒们就开始奉命屠杀穆斯林。在攻克耶路撒冷的奋战中,共有7 万多人遭到了杀戮。之后的历代教皇以在天堂里预留特殊地位和赦免所犯罪孽为诱饵,诱使大批信徒加入圣战。

  1202年,英诺森三世接过了光荣传统的大旗,发动了第4 次十字军东征。这次战争的显著战果就是血洗君士坦丁堡和摧毁圣索非亚大教堂。历代君主的坟墓被玷污,圣徒的遗物被窃走,包括修女在内的大部分女性遭到了强暴和虐杀。一个世纪以前东正教教廷就和罗马教廷脱了勾,因此在罗马教廷看来,他们遭此厄运纯属活该。

  在英诺森三世的任上,组织儿童十字军也是受到极大激励的反无神论主义的运动。数以万计的男孩们信仰在胸,在没有成人指导的情况下浩浩荡荡地横穿欧洲大陆,准备解放耶路撒冷。第1 梯队的3 万多个孩子在法国牧羊少年斯蒂芬的领导下还没出法国就败给了一群奸商,他们被贩卖到了北非的奴隶市场。第2 梯队的两万多孩子一路翻越了阿尔卑斯山脉并到达了意大利,但也被人擒获,杀的杀、卖的卖。

  之后,英诺森三世“仁慈地”解除了小部分幸存者在加入十字军时立下的军令状。

  尽管十字军和穆斯林的对抗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英诺森三世却是第一个利用十字军在天主教内部窝里反的教皇。被称为“清洁派”或是“阿比尔派”的天主教派系在法国东南一隅发展势头一直良好,他们信奉不同的天主教教条(清洁派教徒们是恪守严格道德规范的苦行僧,他们相信生命的二元性,即良民就是良民,恶人就是恶人,良民不可能有邪恶的思想,恶人也不可能拥有美德)。英诺森三世不能容忍他们的存在,一直希望将他们根除。他在号召开展针对清洁派的圣战时吼道“杀死异教徒”,并许下了和攻打穆斯林时一样的诺言。

  在教皇的鼓励下,迫不及待的将士们立刻投入了那场荒唐的大屠杀之中。

  教皇的军队首先进攻了清洁派重地贝济耶城。他们命令城中的天主教教徒交出所有的异教徒,否则就连他们一起杀掉。很多人拒绝了这个命令,并把清洁派弟兄们藏到了教堂古老的避难所里。军令如山倒:“把他们都杀光,上帝会庇护他的子民的。”在马利亚。抹大拉教堂里,天主教徒和清洁派教徒挤在一起。教堂外面,他们的城市正在遭受摧残。两名牧师一直诵着祷文,直到教堂的门被教皇军团攻破。

  所有的人都难逃一死,就连那两个正在做祷告的牧师也不例外。

  教皇军团摧毁了贝济耶城之后,把当时的情景一五一十地写信汇报给教皇:

  “陛下,今天我们一共杀了两万多人,不论男女老少全都没放过。”英诺森三世不但没认为如此血腥的屠杀是一种耻辱,反而为之欢欣鼓舞,并让他们继续努力。在布拉姆城,他们割掉了所有清洁派教徒的鼻子,并挖出了他们的眼睛。他们留下了其中一个人的一只眼睛没有挖,为的是让他领着其余满身是血的教徒走到卡巴莱城去警告那里的居民。

  下一个遭殃的城市是米内尔瓦,140 位清洁派领导人被拉到城外的草地,那里为他们堆起了巨型火葬台。当时一位忠于教皇的编年史官记载道:“根本用不着我们的人把他们扔进去,相反,他们在自身的邪恶中执迷不悔,自愿走了进去。”从此,烧死异教徒的习惯流传了下去。

  英诺森三世杀死的天主教徒比历史上最野蛮的罗马皇帝杀掉的还多,但他一点儿也没觉得这有多讽刺。看到这个结果他感到很愉快。他曾给一名效忠于他的骑士写道:“人们为了上帝仁慈的功绩歌颂并感谢他,同时还有那么多忠于正统信仰的人前仆后继地协助上帝对抗他最有害的敌人。”

  第六章  熊熊烈火

  英诺森三世的侄子,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在1232年创办了宗教裁判所。从此,他延续了叔叔的做法,并把迫害异教徒正式列人教廷的职责。“迫害异教徒是每一个天主教徒的责任。”格列高利九世宣称。从那以后的几个世纪里,大批凶残的审判官们用恐怖的手段镇压着所有偏离正统教义的迷途羔羊和大胆质询教廷的人。

  天主教徒们被怂恿揭发检举他们之中的异端分子,否则就会被逐出教会。一时间,连父母和儿女之间都开始互相出卖。任何对别人不满的人都可以把对方告上法庭,以此除掉自己的敌人。

  所有被告发的人都会被秘密地拖到宗教裁判所,回答针对自己的一切指控。被告不能带任何为自己辩护的证人,而举报人都是匿名的,因此几乎没人会被宣判无罪,而且被告也没有上诉的权利。

  一旦被告被宣判有罪,他便会被移交给非宗教机构,由这些机构安排他的火刑事宜。

  为了让新兴的宗教裁判所开局良好,格列高利九世曾经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亲自公开签署判决书。他还任命了彼得。塞拉(Peter Seila )和威廉。阿诺德(William Arnald)这两名最早的全职审判官,还有西班牙宗教法庭罪大恶极的执行官托马斯。德。托尔克马达(Tomas de Torquemada )。另一个审判官罗伯特。勒布格尔(Robert 1e Bougre)深入法国的香槟地区,去调查当地主教允许异教徒在自己教区里发展的问题。结果整个香槟地区的人都受到了审判,包括主教在内的180 人被送上了火刑柱。

  格列高利九世死于1241年。没过多久,他的继承人英诺森四世为宗教审判所书写下了绚丽的一笔——酷刑拷打。现在,就算是意志再坚定的异教徒也会招供了。

  证人们也得受刑,不过14岁以下的男孩和12岁以下的女孩可以免刑。英诺森四世还大发慈悲地要求审判官在用刑期间不许让受刑者残废或死去,但是这样的错误一直无法避免。他还规定每个人只能受一次刑,但这就是条款解释的问题了——有时候一次刑讯能持续好几个星期。

  后来还出版了一本审判官手册,大家都管它叫《亡者之书》(Book of the Dead)。

  这可不是法学著作:接受审问之人若自行招供则可裁定为有罪。若拒不招供,但有他人证词证明其有罪,也要裁定为有罪。如果该人承认了针对他的所有指控,那么他绝对犯下了所有罪状,但是如果他只承认了一部分罪行,他也仍然应该被判定犯有所有罪状,因为他招供的部分证明他有能力犯下所有罪状。

  肉体刑罚是已知最有益且最有效的令人忏悔的办法。因此,宗教裁判所的法官有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