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狂欢节-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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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洛琳一直是静静的,我怕又勾起她的心事,连说句笑话的勇气都没有。
三个人默默地走着,天公不作美,走到半路突然下起雨来。东尼怕淋湿了他的石膏,跑到一个屋檐下去避雨。凯洛琳则若无事然,依然在雨下漫游。
这一阵骤雨淋在她身上,像是挂着的一道水晶□子,雨水由她发际滴出,形成一道道涓涓细流,灰色的背心被雨浸湿,颜色变深了,透出下面的皮肤。胸前两颗乳头,在圆润的弧形上傲然挺立,显得分外触目。
我脱下上衣,披在她身上,她缩身闪开,看都不看我一眼,气呼呼地说:「你要干什么?」
我也冷冷地说:「看看你自己,是不是很好看?」
她不作声,我也不管她是否反对,硬把衣服披在她肩上。她毫不理会,继续往前走,任那两只又湿又重的袖管在背后左右的晃□。
(廿九)
回到危楼,地上已经湿了一片,幸而雨势不大,还不算严重。
下午,凯洛琳出去看朋友,我也趁机回餐馆去。一进门,便见老马和吴先生在谈天,老马见到我,大叫道:「空空道人来了!」
这话虽然略为失真,但却不假,我们正是中国古代小说上的神仙人物,只是没有腾云驾雾、撒豆成兵的本事而已。
在海外的华侨,每个人都有本难念的经。在国内,谁不羡慕他们那种出手阔绰,挥金如土的气派?其实那是因为国外的生活水准高,日子一久,对用钱的方式成了习惯。回到国内时,眼见样样便宜,人生难得享受,又何必寒伧?(注:本书原着于民国六十二年,今昔有别矣)。
再说,早期的华侨限于教育程度,精通当地语文的人不多。他们兢兢业业,无非是图个生活温饱,一点一滴聚集成些微的事业。但是他们张口是哑巴,睁眼是瞎子,竖耳是聋子,生活享受完全等于零。
在这种情况下,事业无不是逼出来的。天下古今一般,只要刻苦耐劳,必能白手成家。但是平心想想,几十年的光阴,背乡离井人地生疏。在国内放不下脸做的事,到了海外,也不得不咬牙苦撑,真是所为何来?
这一肚子苦水,我知道得太清楚了。然而社会是现实的,只要大爷拿得出钱来,谁又不朝着你笑?为了博取这窝心的一笑,人人争着出国,梦想着背一面侨领的大旗回来,这也可谓光宗耀祖的另一章吧!
我做了神仙后,他们很希望和我聊聊,在座的还有一位姓王的朋友,他由台来巴浮沉已经十几年了。由于年事已高,既拿不起,又放不下,五十多岁尚未娶妻。中国人没有适合的,外国人他又不敢要,因此每日大唱低调。
他听说有个中国人在巴西做了神仙,颇为向往,正在谈着,我却驾云驭剑的来了。
我们寒喧完毕,老王便说:「他们说你在修神仙,我看你倒像个嬉皮。」
「他们说得不错,每个时代有它专用的语汇。在古代,嬉皮就是神仙;在现代,神仙就是嬉皮。」
「怎么能相提并论?神仙多么清高?」
「什么叫做清高?不惹是非,不履尘世,不沾烦扰,如此而已。」
「可是嬉皮要钱,讨饭……」
「神仙难道不化缘,不收人间香火?天主教、基督教教徒难道不募捐不献款?」
「教会有益于人类精神!神佛也是以济人为目的!」
「如果你不接触宗教,怎么能了解他精神的感召?你不接近嬉皮,又怎知嬉皮不具有精神力量?」
「照你说嬉皮都是好的罗?」他突然下了断语。
「我没这样说,任何团体都难免良莠不齐,尤其是像嬉皮这种新兴的现象,青年多只模仿了嬉皮的外表。但是只要是膜拜自然,断绝物欲的,就有资格称做嬉皮。」
「我有几个主顾,富有得很,也是嬉皮。」
「那都是风头主义者,许多人把嬉皮当作时髦的象徵,却忍受不了断绝物欲的痛苦,于是披上嬉皮的皮毛,过着嬉皮最反对的物质生活。」
「为什么嬉皮要反对物质生活呢?反对到向人讨饭,也太没有立场了吧?」
「这要看各人对物质生活的体验而定,假如你认定物质能满足你,就没有反对的必要。如果你认为物质不能满足你,回头在精神领域中追求,你就是嬉皮。」
「所有的嬉皮都是这样吗?」
「不尽然,各有各的想法。」
「我不信做嬉皮能够得到满足。」
「因为你不是嬉皮。」
「我总觉得嬉皮没有道德观念。」
「举个例看!」
「比如说,他们男女不分,关系随便。」
「请问你平时怎样解决性的需要?」
「花钱找妓女!」
「除此之外呢?」
「运气好的时候,可以钓个女孩子,同乐一番。」
「假如常常有这种好运,你会拒绝吗?」
「笑话!谁会拒绝?我又没有老婆管。」
「你不认为这样不道德吗?」
他想了一会,说:「大家都是自愿的,我年纪虽大,却很开通。」
「那么,嬉皮有什么不道德的呢?」
他语塞了,但仍然坚持说:「我是解决问题,他们是故意追求刺激,而且互相杂交。」他停顿了一下,好像发现了自己的理由不很充足,又强调说:「我是老了,没办法结婚,他们为什么不结婚?」
「王先生,在中国没有嬉皮,是吧?」
「不错,至少我没见过。」
「那是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尚未破产,一般人精神上还有寄托,家庭观念很深,物质文明也没有达到如同欧美社会的危险边缘。嬉皮是欧美社会病态的反叛,在他们的社会中,性开放之观念已深入人心,家庭制度又破产了,嬉皮不过是反对空有其名的结婚制度。但是我也见过彼此相爱相守,不需要法律约束,他们可能比一般所谓的夫妇更能忠实于彼此。」
我指的是尼奥和秀子,以及菲力与白蒂。
「那么,没有一般传说的男女乱交罗?」
「那也是有的,在没有找到情投意合的伴侣之前,我们经常有你所说的好运气。」
「那么,我可不可以参加呢?」他显然心动了。
「当然可以,但是,只是为了性发□就不值得,除非你是真心追求解脱。」
「我当然想解脱,可是,我不能不顾自己的生活呀!」
「你发了财就可以得到幸福吗?」
「那当然!我要找多漂亮多年轻的女孩都可以!」显然,他想参加没有别的动机,只是为了性。
我无言了,这时老马插口道:「你是打算永远做神仙了?」
「目前我只是在研究他们,我总觉得尽管他们有部分道理,但是一个不能广泛为人类接受的现象,就不是绝对的真理。迟早有一天,我会找到一条更适合自己的道路。」
吴先生听得不耐烦,说:「谈什么嬉皮、神仙,我们正好三缺一,你来了,先凑一桌解脱解脱。」
我说:「我一点兴趣也没有。」
吴先生:「谁管你有没有兴趣!有时间就行,钱我可以投资。」
老马也说:「你不是神仙吗?神仙以济人为乐,就算你没兴趣,牺牲一下自己也是应该的。」
「是啊!发发慈悲,救救我们这些烦恼无聊的俗人吧!」
没奈何,陪他们打了四圈,每次只要我一胡牌,他们便不依:「不行,你用法术,胡了也不算!」
(三十)
黄昏时,甘格正好赶回来吃饭,还带回来一个少女。她名叫珊德娜,其身材之健美,不逊于任何表演女郎。东尼见了她,几乎把手中的盘子摔掉,他们热烈地拥抱,亲吻。
东尼扳着她的双肩,看了又看,说:「这些时候你到哪里去了?」
珊德娜神秘地笑笑,举起左手,无名指上有只闪亮的金戒指。
「谁?是不是……」
「别猜,你不认识。」
「你满足吗?」
「是,又不是。」
「什么是?什么不是?」
「白天是,晚上不是。」
东尼大笑,在她屁股上扭了一把,说:「所以来找老朋友东尼?」
珊德娜向甘格飘了一个媚眼,投向他的怀里。东尼酸溜溜的说:「我嘴上功夫可比他强!」
「所以我两个都要,一起来。」
我看了凯洛琳一眼,她视若无睹地吃着饭,东尼又过来介绍我们认识。
「中国人?」珊德娜极有兴趣地上上下下打量着我,我觉得她太淫荡,懒得理她,只嗯了一声,便坐下用饭。
吃完饭,我和凯洛琳在厨房洗盘子,前面已打得火热。东尼一再叫我们过去,我推说工作未完,凯洛琳则把盘子放妥,便过去了。
凯洛琳一去,我心中便着慌,我怕她参加那无遮大会,却又希望能占占她的便宜。我不能容忍别人分享她的肉体,即使是看着,我也忍受不了。
其实我不该存什么幻想,她早就混迹在这群嬉皮中,爱对他们仅是一种需要,一种肉体的接触。一般进步的现代青年,甚至宣称性爱与握手并无分别。我虽然不赞同,但是在这种环境下,难道还真期望她是一株不染于污泥的素莲?
要嘛,远离这种环境,以免受到影响,可是我已经由正常的社会逃避到了这座孤岛,还有何处可避呢?再不然,接受他们的人生观,大家打成一片。但是这样做目的何在?为了分享那种连猪狗都有的快感?还是想趁机与凯洛琳苟合?如果她并不爱我,而我却想占有她,那又与禽兽有什么分别?
我最需要反省的,是每想到凯洛琳与别人在一起,我就百感交集、心神难安。美其名是为爱,难道这不是私心吗?我很想测验一下,如果凯洛琳也参加了那种集体杂交,我的心态又会如何?
待我刷洗完毕,迫不及待地走入娱乐室,地上三个肉体已经在不停的翻扰着。而在另一侧,凯洛琳竟与刚刚回来的沙尔索,静静地坐在地上,抽着大麻,无动于衷地旁观着这场惨烈的肉博战。
珊德娜浑身放射着火焰,在东尼及甘格的纠缠下,似乎绝望地挣扎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我则如飞翔在天空的食□鸟,顿时馋吻大动。在东尼的搓揉下,她的乳房坚挺起来了,那吹弹得破的乳晕,在他的手指间若隐若现。
我几乎不能控制自己,虽然这一类的影片并不是没有看过,但是身历其境又是另一回事。特别是珊德娜面部的表情,那一副欲生欲死,不得解脱的神态,五官在扭曲,舌头吊在嘴唇外不住地游移,喉咙中发出狂野的呼声,看得真会令人发狂。
我眼中燃烧着欲火,坐到凯洛琳的身边,故意用腿碰碰她。
「坐远点!」她的声音坚决而冰冷。
一个我不愿想像的疑念突然袭来,同性恋!是的,否则她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无动于衷!这也解释了她何以拒绝东尼以及我的情感。
记得那天玛□亚曾告诉过我她是同性恋,当时我没有放在心上。这几天来,各方面都显示出她是不正常,我却始终认定她有什么难言之隐。今天,这个谜团冰释了。
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剥啄声。我开门一看,是一个身材苗条的女郎,她说要找东尼。我问她的名字,原来是威玛!
我忙请她到工作室稍候,然后去通知东尼。
东尼一听,恨声埋怨我。他满嘴满胡子都是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