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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清梦无痕-第92章

小说: 清梦无痕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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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已上前笑道:“芷洛格格许久不入宫和咱们相会,今儿臣妾就借了您的排场,特特请了她过来呢。”我头皮发麻,忙站起身来向太后娘娘请安祝酒——原来这宴会却不是正主请我来的。好在太后待我一如往昔,虽亲密不足,但殷切有余,不一时也就有几个女人屈尊和我说上两句闲话。

宴会结束已是戌时。我达成了所有赴宴的目的,虽然摸不透太子妃的用意,却深为胃部得到极大的满足而幸福着。

特特拣了条无人常走的路,惬意地向玄临门方向走去——那是我和奂儿约好一起回府的地方,呵,不知道这丫头会情郎会得如何,我也不禁有些心神荡漾。

谁知正经过擒藻堂,就瞄见前面有两个人影,依稀是一男一女,二人距离有十米远,一前一后的向外走。

我悄悄跟上两步,方看清那女子正是奂儿。估计后面那男人正是要送她出门,这算是冒了些风险,故要装作不识。嗯,看来感情不错嘛。

待到宫门口,那男人转过头来向里走,我抬眼一扫,只见这小厮有些面熟,却偏偏叫不出名字来。那人见我停下,却也不扭捏,只上前打了个千,轻声道:

“冯才给芷洛格格问安了。”

我侧头看着他。冯才。冯才……冯才?是谁来着?却见这冯才望向我后面,笑着又打了个千:“给爷问安,怎么让您找来了?”

我回头一看来人,实在是大出意料之外,随即却也是恍然大悟。那是久未谋面的十四阿哥。而这冯才正是从前伴他左右的那个机灵鬼儿,想当初他主子还和叶子纠缠不清的时候,就是他不断跑腿,当然也没少和我的奂儿拌嘴,看来拌着拌着感情也就渗出来了。一段未满的爱情,却成就了另一段——叶子如果听说这个,估计也会扯嘴一笑,不过那笑容是淡然还是嘲弄,我却暂时猜不出。

黑暗中,这位曾经的男主角对我轻轻一揖,在他未说话之前,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似乎忽然间许多画面都闪过面前,那是一部爱情电影,整篇都有淡淡的忧伤。而男主角抬起头来开口了,他笑着说:“好久未见,芷洛,你又出落许多。”

我回过神来,道:“怎么?没老么?”我现在这年纪在这里估计也算个近中年人了吧。

他摇摇头,不答言,转头向候着的冯才道:“还愣着?夜深了,送芷洛格格回府。”冯才仍是愣了一愣,这才领会,喜道:“多谢爷!”说完转身跑向宫门。

我侧头看向十四,正要赞他有人情味,却见他低头沉吟,竟自先走向前去。不禁有些纳闷,莫非——他和我一样,到底是不由得不想起那些过往。

我和十四未乘马车,风清月朗,他便伴我步行回府,算是默契地给了后面跟着的俩孩子一个机会。

借着月光,我这才发现他的变化,不禁又再次意外和恍然。一年未见,他当然不会再是从前的样子。印象中他一直是位俊朗少年,却不知何时变作今日模样。愈发英气勃发,只是眉宇间多了些让人莫名惧怕的东西。

谁人不知皇十四子如今志得意满,最受康熙爷重视,就如以前的十三爷。

以前的十三爷呵,我心下有些许黯然,却听十四冲我转头笑道:“芷洛,你如今愈发影子也见不到了。”

我对上他闪烁着的眸子,一时间居然闹不清他在影射什么,是我和十三的关系,我阿玛的失宠,抑或是其他。

“十四爷见我不到,我却时常听到十四爷的消息呢。前儿那趟差办的真是漂亮。”我挑挑眉毛说道。

“谬赞。”他只一笑,“我到底是年轻经验少,那趟差本不该惊动那么多人,今儿皇父还提起,命我多学三哥四哥的沉稳。”

“我不懂得那许多,不过皇上说的总是对的。”我随口应道。

十四大步向前,我跟在他身后,两人都不再说话。以前和他碰面,谈的都是叶子,可现如今,还真不知有什么好说。我搜肠刮肚,想起也许可以问问八阿哥近况,才发现那是另一个不可触摸的雷区。

真可笑,我们以前一起做的事大概现在谁都不愿再回忆

我望着他的背影,不由想起上元那次气急败坏的跟在他后面找叶子的情景,想起他大婚那日愣愣望着叶子随四阿哥回去,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的样子,想起那晚树林中,他带着叶子踏雪而回时我的泪眼朦胧。

叶子那女人现在八成在和四阿哥甜甜蜜蜜,倒轮着我在这里为她哀悼往昔爱情。我自嘲的笑笑,决定打破沉默。

“冯才那小子什么时候跟你通的气?”我望了望身后。

“今儿早上突然给我跪下不住磕头。他看上的是你的人,成全了也好。”十四摇了摇头,“毕竟相思的滋味不好受。”

我微愣,转头看他,他脸色平静,看不出半点表情,只接着说:“这么快就到了,不知那两个人谈完没有。”

啊?我抬头一望,居然已经到家,刚才还真只顾着愣神。

在门口站定,我刚要开口道谢,却见十四突然笑问:“她好不好?”

他的语气好像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以至于我都不敢确定他口中的她是谁。

只是还能是谁呢?

“好的很。”我也只能答这三个字。

十四点点头,我以为他还会继续问,可他已是转了话题:“怪道前些年皇父不让你阿玛搬出佟家花园,原来这里离宫中这么近,是皇父他不舍老友吧。”

我不想答,只笑笑,冯才和奂儿走上了来,双双跪在地上给我和十四重重磕了几个头,我和十四相视一望,示意他们起来。

“芷洛的茶,我是许久未尝,只可惜佟老爷子在我们兄弟中只对四哥和十三哥另眼相看,我也不便到府上讨扰。”十四扬眉轻笑。

“十四爷说哪里的话呢?怕是你嫌我的茶难入口吧。”

十四哈哈一笑,也不再说,带着冯才转身便走,倒是我站在原地许久。

我一个闲人,陪奂儿走这一趟不碍什么,只是十四又有什么理由对冯才这么百般成全?回想他神情,原来只有他问叶子的那一瞬间是我所熟悉的。也许他只是想问问她,然后给自己空间时间回忆一下那段感情。

然后呢?然后转身离去,继续向前。

他早已不再是那个爱慕叶子而不得的骄傲少年。所以那个晚上,十三从后面抱住我的时候,我不禁神神叨叨地问了个抽象而哲学的俗问题:“你说,永远到底有多远呢?”

叶子呷了口茶,听着我的转述,果然只是不住微笑。我闷闷地看着她那好整以暇的样子,气道:“喂,你凭什么还没有我伤感?”

她斜睨我一眼,放下茶杯,缓缓道:“你不是也知道十四福晋有几个小baby了?”

我一时语塞。想到昨日大宴,十四福晋的风头的确无人能及,曾经的八福晋可能也不过如此。只不过众女眷们更津津乐道的,还是她和“十四爷的恩爱甜蜜”,而十四福晋听到此类恭维时,本来得体的笑容上还是会飞起红晕,那种羞涩的默认恐怕是我在那宴会上看到的唯一的真实了。

叶子仍是饮茶,面色平静如水,而我却在这边长吁短叹——一如我们每次谈起师兄时的情景。我自嘲地笑笑,戏道:“不错。他有老婆baby,你有四阿哥。你说这电影是不是皆大欢喜?”

叶子蓦地停了手上动作,侧头扫了我一眼。只这一眼,就让我马上省悟,几乎要咬断自己的舌头,不知所措地握住她的手,不知该怎么解释,我绝对无心拿这件事玩笑。

她见我慌张起来,却扑嗤一声笑了出来:“得啦,我还不知道你?恕你无罪。”

我点点头,正色道:“谢这位娘娘。”叶子瞪大了眼睛,待反应过来站起来抓我,我已经跳出圈去到了安全地带。

她张牙舞爪地追过来,我边向她吐舌头边后撤,却见她忽地停下,坏笑地看着我。我心知不好,却收不住脚,只觉重重撞在一人身上,回头一看,还好是十三。

叶子跳上前来,笑道:“看到了吧?这个女人不好管哪!”

十三摸摸鼻子,蹙眉道:“看到了。回去我会告诉四哥的。”说完冲我做个鬼脸,又看着叶子哈哈一笑。我意会过来,也越发得意地讪笑。

叶子气结,竟然还有些脸红。一向伶牙俐齿的叶子啊,现在却被我俩笑得半响也无法反击。好爽……

终于,她一跺脚,转身便向外走,边走边道:“得,别在这儿让人眼馋。快点快点,结婚算了!”

看着她大步流星地走出花园,十三侧头看看我,似懂非懂地问道:“结婚?”

我“哦”了一声,忙胡诌道:“结婚……那个,又是我俩造的新词,意思就是,大吃一顿!快来!”一把拽了还有点迷糊的帅哥跑到饭厅去。

阿玛早到了,他呵呵笑着让我们坐下,便让人上菜来。

十三转了转眼珠,凑近我悄悄道:“哎,她刚才是不是说,什么‘婚’?”说完挑眉冲我得意地笑。

笑什么笑?我脸有些发烧,抬眼一看,阿玛正边夹菜边打量着我俩,嘴角含笑,好像猜到什么似的,不禁更有些不知所措,忙夹了一筷子豌豆黄儿塞到十三碗里:“让你吃就吃。”说完低头只顾扒饭,还真“结婚”了一场。

还好阿玛和十三给面子,及时地转换了话题,给了我喘息之机。其实我并不怕谈起“结婚”这事儿,只是觉得现在这样子也不错——十三来这花园就如同回自己的府里,如履平地,所幸我家人丁很少,大多又是多年忠仆,所以上至阿玛,下到门房,都没把他当外人。像今天这样,我们三个一起用饭,大概几个月前就开始了。

不知不觉地,这十三就渗透到我们佟家来,俨然成了半个公认的主子。

而不管城里城外的谣言怎么飞,也飞不到这里。这佟家花园上下,就硬是把这么件有点荒唐的事,这么个有点尴尬的人,脚踏实地的接受了,我时时心生感激,也暗自庆幸——现在这样,有什么不能满足?对面坐着阿玛,身边是十三,和两个我最珍惜的男人同桌共饮把酒言欢,不正是我想要的么?自己的幸福,管别人怎么说,又何必要用婚姻来成全?

我和十三好久不谈此事,或许他也隐约知道我怎么想。更何况……他府里?我还是有些怵,过惯了这闲云野鹤的生活,我难以想象那种为人妇为人“妾”的日子呵。

所以,老十三——我接过他盛来的汤,偏头看着他,他也冲我一笑——咱们就这样过着吧,你说呢?

可是,什么事你一旦预料得到,就往往发生不了;有些事对你来说根本无法想象,可它偏偏就是忽悠忽悠地来了。让人目眩神迷。

三个月后。已是暮秋。

一大清早,我勉强睁开眼,正要翻身再睡,阿玛的脸就出现了:“丫头快起身,咱们爬山去!”我愣愣地看着他——这老爷子又心血来潮了。

拥有二十五岁的心脏的佟老爷子夸岱先生毫不留情地把我拎起了床,吩咐奂儿为我换上早准备好的“登山装”,一套水红色的长衫长裤,穿起来颇是英气,奂儿为我梳洗的时候连声赞叹。

我却迷迷糊糊的完全没睡醒,在马车上也是瞌睡不停,思绪在梦境和现实中来回徘徊。直到马车倏地停下,阿玛拉着我下了车,我才一个激灵,惊喜地握住阿玛的胳膊——这是香山!

不是漫山的红,就是因为夹杂着星星点点的棕和绿,才显得那红叶胜火。山间,清晨,绿树——三重的清新扑面而来,不由得人不清醒。

而山脚下,已有个人等在那里,正是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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