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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四书集注-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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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征伐,故称西伯。太公,姜姓,吕氏,名尚。文王发政,必先鳏寡孤独。庶人之老,皆无冻 

      馁。故伯夷、太公来就其养,非求仕也。  〔2〕二老,伯夷、太公也。  〔3〕大老,言非常 

      人之老者。 〔4〕焉,於虔反。“天下之父”,言齿德皆尊,如众父然。既得其心,则天下之 

      心不能外矣。萧何所谓“养民致贤,以图天下”者,暗与此合。但其意则有公私之辨,学者又 

      不可以不察也。 〔5〕“七年”,以小国而言也。大国五年,在其中矣。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1〕,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2〕。孔子 
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 〔3〕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 
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4〕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 
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5〕。故善战〔6〕 
者服上刑,连诸侯 〔7〕者次之,辟〔8〕草莱、任土地〔9〕者次之。” 

        〔1〕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兽卿。宰,家臣。〔2〕赋。犹取也。取民之粟倍于他日也。 

        〔3〕小子,弟子也。鸣鼓而攻之,声其罪而责之也。 〔4〕为,去声。 〔5〕林氏曰:“富 

      其君者,夺民主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之故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则是率土地而食 

      人之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以容之也。” 〔6〕善战,如孙膑、吴起之徒。〔7〕 

      连结诸侯,如苏奏、张仪之类。 〔8〕辟,与闢司,开垦也。〔9〕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使任 

      耕稼之责,如李悝尽地力、商鞅开阡陌之类也。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1〕于眸子〔2〕。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 
则眸于隙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3〕。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瘦哉? 
  〔4〕” 

        〔1〕良,善也。〔2〕眸,音牟。眸子,目瞳子也。〔3〕瞭,音了,明也。眊,音耄。眊者, 

      蒙蒙目不明之貌。盖人与物接之时,其神在目,故胸中正则神精而明,不正则神散而昏。 〔4〕 

      焉,於虔反。廋,音搜,匿也。言亦心之所发,故并此以观,则人之邪正不可匿矣。然言犹可 

       以伪为,眸子则有不容伪者。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1〕焉,恶〔2〕 
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 〔3〕为哉? 

        〔1〕“惟恐不顺”,言恐人之不顺己。〔2〕恶,平声。 

        〔3〕“声音笑貌”,伪为于外也。 

淳于髡 〔1〕曰:“男女授受不亲〔2〕,礼与〔3〕?”孟子日:“礼也。” 

…  75…

曰:“嫂溺,则援〔4〕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 
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 〔5〕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 
不援,何也? 〔6〕”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 
天下乎?” 〔7〕 

        〔1〕淳于,姓;髡,名。齐之辩士。〔2〕授,与也。受,取也。古礼:男女不亲授受,以远 

      别也。 〔3〕与,平声。 〔4〕援,音爰,救之也。 〔5〕权,称锤也,称物轻重而往来以取中 

      者也。权而得中,是乃礼也。 〔6〕言今天下大乱,民遭陷溺,亦当从权以援之,不可守先王 

      之正道也。  〔7〕言天下溺惟道可以救之,非若嫂溺可手援也。今子欲援天下,乃欲使我枉 

      道求合,则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章言直已守道,所以济时,枉 

      道徇人,徒为失己。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1〕,何也?”盂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 
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 〔2〕。‘夫子教我以正,夫 
于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 〔3〕。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 
之 〔4〕,父子之间不责善〔5〕。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1〕不亲教也。〔2〕夷,伤也。教子者,木为爱其子也。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 〔3〕 

      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曰:“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则是子又 

      伤其父也。  〔4〕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为教。〔5〕贵善,明友之道也。 

      王氏曰:“父有争子,何也?所谓争者,非责善也,当不义则争之而已矣。父之于子也如何? 

       曰:当不义,则亦戒之而已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 
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1〕。孰不为事?事亲, 
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2〕。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 
必请 ‘所与’。问:‘有馀?’必曰: ‘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 
酒肉。将彻,不请 ‘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 
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3〕。事亲若曾子者,可也。〔4〕” 

        〔1〕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 

       以为孝矣。 〔2〕事亲孝,则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3〕 

      养,去声。曾晳,名点,曾于父也。曾元,曾子子也。复,扶又反。。此承上文“事亲”言之。 

       曾子养其父,每食必有酒肉,食毕将彻去,必请于父曰:“此诗者与谁,”或父问:“此物尚 

      有馀否?”必曰:”有。”恐亲意更欲与人也。曾元不请所与,虽有言无,其意将以复迸于亲, 

      不欲其与人也,此但能养父母之口体而已。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志,而不忍伤之也。 〔4〕言 

       当如曾子之养志,不可如曾元但养口体。程子曰:“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无过分之亭 

      也。故事亲若曾子,可谓至矣。而孟子止曰 ‘可也’,岂以曾子之孝为有馀哉?” 

孟子日:“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 
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奠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1〕 

        〔1〕適,音谪。间,去声。赵氏曰:”適,过也。间,非也。格,正也,”徐氏曰:“格者, 

      物之所取正也。 《书》曰:‘格其非心’。”愚谓“间”字上亦当有“与”字。言人君用人之 

      非,不足过谪;行政之失,不足非间。惟有大人之德,则能格其君心之不正以归于正,而国无 

      不治矣。大人者,大德主人,正己而物正者也。程子曰:“天下主治乱,系乎人君之仁与不仁 

      耳。心之非,即害于政,不待乎发之于外也。昔者盂子三见齐王而不言事,门人疑之。孟子日, 

        ‘我先攻其邪心。心既正,而后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夫政享之失,用人之非,知者能更之, 

…  76…

      直者能谏之。然非心存焉,则事事而更之,后复有其事,将不胜其更矣,人人而去之,后复用 

      其人,将不胜其去矣。是以辅相之职,必在乎格君心之非,然后无所不正。而欲格君心之非者, 

      非有大人之德,则亦莫之能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1〕 

        〔1〕虞,度也。吕氏曰:“行不足以致誉而偶得沓,是谓不虞之誉。求免于毁而反致毁,是 

      谓求全之毁。言毁誉之言未必皆实、修已者不可以是遽为忧喜,观人者不可以是轻为进退。”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1〕 

        〔1〕易,去声。人之所以轻易其言者,以其未遭失言之责故耳。盖常人之情,无所惩于前, 

      则无所警于后。非以为君子之学,必俟有责而后不敢易其言也。然此岂亦有为而言之与?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1〕 

        〔1〕好,去声。王勉曰:“学问有馀,人资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可也。若好为人师,则自足 

      而不复有进矣,此人之大患也。” 

乐正子从于子敖〔1〕之齐。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曰: 
 “先生何为出此言也?”曰:“子来幾日矣?”曰:“昔者。”曰:“‘昔 
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馆未定。”曰:“子闻之也: 
  ‘舍馆定,然後求见长者,乎?”〔2〕曰:“克有罪”〔3〕 

        〔1〕子敖,王驩字。   〔2〕昔者,前日也。馆,客舍也。长,上声。王驩,孟子所不与言 

      看,则其人可知矣。乐正子乃从之行,其失身之罪大矣。又不早见长者,则其罪又有甚者焉。 

      故盂子姑以此责之。 〔3〕陈氏曰:“乐正子固不能无罪矣。然其勇于受责如此,非好善而笃 

      信之,其能若是乎?世有强辩饰非、闻谏愈甚者,又乐正子之罪人也。”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 
餔啜也!” 〔1〕 

        〔1〕徒,但也。餔,博孤反,食也。啜,昌悦反,饮也。言其不择所从,但求食耳。此乃正 

      其罪而切责之。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为大〔1〕。舜不告而娶,为无〔2〕後也,君子 
以为犹告也。 〔3〕” 

        〔1〕赵氏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义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後为大。”  〔2〕“为无”之为,去声。 

        〔3〕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于无後矣。告者礼也,不告者权也。“犹告”,言与告同也。盖 

      权而得中,则不离于正矣。范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权。正者万世之常,权者一时之用。 

      常道人旨可守,权非体道者不能用也。盖权出于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瞍瞽,子非大舜,而钦不 

      告而娶,则天下之罪人也。”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1〕。智之实,知斯二者 
弗去是也 〔2〕。礼之实,节文〔3〕斯二昔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 
  〔4〕生矣;生则恶〔5〕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6〕” 

        〔1〕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 

      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盖良心之发,晨为切近而槽实者。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其意 

…  77…

      亦犹此也。  〔2〕“斯二者”,指事亲、从兄而言。知而弗去,则见之明而守之固矣。 〔3〕 

      节文,谓品节文章。 〔4〕“乐斯”、“乐则”之乐,音洛。〔5〕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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