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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别走,我爱你-第4章

小说: 别走,我爱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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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我丫遄斓溃骸癰aby’s father”。

  说完立刻深情款款对网上的女友说“我只爱你一个”。

 
  丁鑫这句话对N个女友说过,和我们校长的“再耽误大家两分钟时间,我只说两句话”一样不可信。

  丁鑫还为一个嫖妓被抓的大学教授讲话,他的理由是“古代诗人去妓院是去谈恋爱的,教授只是复古”。

  坦白地说,我不喜欢这样复古。但是好像很多男人喜欢。如果搁平时我肯定要和他理论一番的,但是丁鑫最近复习复得神志不清,有点逮谁咬谁的意思,所以我放弃了这个想法,同样的症状还出现在很多考研一族的身上,也可以理解为职业病,如果考研可以算一种职业的话———补充———猪狗不如的职业。

  我除了偶尔和阿雅逛街时四处打量帅哥时顺便意淫一下,平时并不动凡心,每天忙于复习,周末偶尔上网灌灌水,很有犯罪感。灌不到十分钟立刻下来,学习。

  我们这一代就是犯罪大概也少有犯得有气魄的,十几年应试教育就像传说中的熬鹰大法,性子再硬,最后也变成了解题机器,少有人性。当年为了方便就业我选择了理科,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微积分,Caculus一看我就头皮发麻。我们高中老师常说马克思当年写资本论时累了就做两道微积分休息休息,我就此埋下了对马克思的深仇大恨。现在为了一个研究生学历我还得硬着头皮把这鬼东西再学一遍,实乃人间悲剧,我无语凝噎。

  屋漏又遭连夜雨,破船偏遇顶头风,踏着三寸高跟鞋爬楼梯时崴脚,我一瘸一拐单脚跳着找到教室。

  人很多,三百人的大教室都挤满了,好不容易才看到帮我占座的徐齐一招手。

  我拖着伤腿艰难地挤过重重人海。途中居然见到阔别已久的窦志鹏,两人对视,无比尴尬。我赶紧转开脸。这世界真小,真的。

  好在很快开始上课,英语老师自称是王牌海龟,因为学历太牛B了,一时没有单位敢要他,海龟硬生生等成了海带,最后在这个民办学校教语言谋生,尽管在教学水平上看不出海龟和土龟有何明显差别,海龟老师气魄仍然不改,一边分析去年的试题一边摇头感慨,“烂题!肯定是倪萍参与了命题!”

  台下笑倒一片。这老师已经把我们教出条件反射了,听见“倪萍”俩字就下意识地笑得露出后槽牙。

  帮我占座的徐齐一笑得前仰后合,同时特奇怪地看了一脸深沉的我一眼。我心说,看什么看。

  徐齐一低声问我:“不舒服?”

  我摇头,“没事儿。就是上楼时把脚给崴了。”

  徐齐一是个好同志,每天战战兢兢帮我占座,他算是我老乡,老乡会上他自我介绍时说他爸姓徐,他妈姓齐,他爸他妈都是气象学院的教授,搞天文的,参照卫星命名方法给儿子起的名,你知道,卫星都叫什么“木卫一、土卫二”的,我笑他爸名字起得省事,将来他要是有了弟弟妹妹,还可以“徐齐二、徐齐三”地一路叫下去。派出所同志上户口也方便。

  老徐乃是温柔敦厚之人,不和我计较。柿子要拣软的捏,人要拣老实的欺负,老徐当年有过一点暧昧的小表示,我装没看见,一口一个老哥喊得老徐黯然神伤,我得寸进尺不时嚷嚷着要替他张罗个嫂子。老徐没办法,认了,时间长了居然真处出了兄妹的感觉,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万幸,老徐不认识窦志鹏。

  “笨妞儿”,老徐捏着张纸弯下腰去,“把鞋脱了,脚踩纸上,舒服点———你没脚气吧?”

  “你才脚气!”我一脚踩在地上,是舒服不少。老徐拎起我的靴子撇撇嘴,“什么破鞋?你不嫌累啊踩高跷似的。”

  那双高跟靴子还是窦志鹏要我买的,没错,是“要”我买不是要给我买,我也就真的很乖地买来穿了。其高无比,我贪图穿它显身材,只是脚磨得酸疼。现在隔着纸直接踩地上,凉凉的好过很多。我看着帮我放鞋的老徐有点感慨,一样是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下课后老徐说,“伤员,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不用”,我勉强挤出一个笑,“我打车回去。”

  我不住校,大半夜地麻烦别人太不好意思了。

 
  “有亲卫队?”老徐吹声口哨。

  “你不放心我?”

  “我不放心马路上的单身男青年!”

  “那就不用你操心了,我会对人家负责的。”

  老徐走了,我不敢看后面,刻意磨蹭了很久,等到人差不多走干净了,我才起身回去。

  并没有人在门口等我,我自嘲地笑笑,自作多情。

  走廊很空很长,只有几个零散的学生在向老师请教问题。我一个人走,有点寂寥。

  我不介意,如果将来你真的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人的一生过境风景太多,总会记住什么,或忘记什么,不多也不少,二分之一的几率,反复重叠或完全忘记,而重量有点轻的我,被你拨往偏向遗忘的那一边,我可以安慰自己,这只是巧合。

  鞋跟在阴暗的走廊敲出寂寞的声响。

  脚下忽地失衡,我一声尖叫跪坐在地板上,模拟试卷撒了一地。

  脚踝疼得钻心。

  我的眼泪汩汩而下。

  走廊尽头的一师一生听见声响,同时往这边看,然后向我走过来。

  我泪眼模糊地往起爬,接过他们帮我拾起的试卷。素昧平生的路人甲和路人乙,倒比相处几年的前男友更有人情味。可恨满眼是泪,看不清来者的面容。

  “陈默?你怎么……”

  我心里一激灵,“你怎么来了?”

  他一脸无辜,“这是我的饭碗啊。”

  对面那个衣冠楚楚的路人甲居然是宣桦!

  我揉揉眼睛,可不是他?西装革履,居然还假模假式系根领带,和平时的宣桦判若两人。

  那个学生看起来比他都老成,也很识眼色,知道英雄救美的事不好有第三者插足,“宣老师,我先回去了?”

  留下我和宣桦执手相看泪眼。



 宣桦送我回公寓。

  按说孤男寡女,深夜独对,有违我国传统,且上次又有龃龉。但宣桦两次救我于危难之中,我扪心自问,实在没理由以我的小人之心度人家君子之腹。

  我步履蹒跚,宣桦怕我再跌倒在楼梯上哭天抹泪,不好不扶又不敢扶结实了,抻着我袖  
口两个人牵牵绊绊对虾一样走到门口。

  “进来坐坐吧?”我问。

  宣桦礼貌地说“不必了,你早点休息”。

  我松一口气,好像中午的碗还堆在厨房没洗,屋子乱得跟猪圈有一拼。为了表现自己是个有教养的淑女,我又虚伪地加了一句,“没什么的,来喝杯茶吧,今天真太麻烦你了。”

  宣桦沉吟半晌居然同意了,我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

  丁鑫早睡了,阿雅还在自习室没回来。臭妞儿又不叠被子,我顺手拉上她的房门。

  “你什么时候当的老师啊?我还一直以为你也是报班的学生呢。”我坐床上问。

  “我一直在这里兼职的”,他笑,“就在你们隔壁的课室。”说着递过杯水来,我不禁有一点点惭愧,跳下床跟他抢茶壶,被拒绝了。宣桦打进屋起就不停忙乎,就手儿还帮我收拾了书桌,真好,我不禁想起了神话中的田螺姑娘。

  “挺勤奋嘛。”他看到我桌上一沓考研辅导书,赞了一声。

  “不是勤奋,也是为生活所迫。”我从神游中回来,很不好意思,谄媚地笑笑,“你在导航讲什么?”

  “英语。”他笑。

  文科出身?不是俺一向欣赏的理工男……没关系,规矩是人定的,理应在特定条件下随形势变化而修改。

  “脚不疼了?这会儿不哭了?”他微笑。

  啧啧……他怎么可以笑这么好看?

  “水不热了。”他提着暖壶走过来往我杯子里续水。靠,近看身材也很正啊!

  色狼都是我这样的,挂着花还忠于职守,将色情进行到底,所谓身残志坚。

  我经常骂阿雅肤浅,“庸俗啊……你说你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了!还好意思傻妞儿一样跟帅哥屁股后面尖叫!帅能当饭吃么?”

  阿雅在方圆十米没有帅哥的情况下情商也很正常,“我什么时候说过帅能给当饭吃?一张小白脸很稀罕么?关了灯谁和谁不一样?我那是欣赏,审美你懂不懂?敢于欣赏男色才说明咱妇女地位提高了。”

  “你才妇女!”我不屑地对她皱皱鼻子,“我是女生!”

  “死三八装可爱!”

  说归说,半小时后我们还是一样若无其事地趴在电脑前流着口水看吴彦祖的照片,“正啊!”

  我们的爱赤裸裸。

  理工学校的男生大都不加修饰,神头鬼脸,形态各异。还记得我刚来的时候每天都替自己眼睛伤心,苦哈哈地天天看课本,连个养眼的景儿都没有。也奇怪,后来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从此养成了宽容的态度,再猥亵的青蛙都觉得可以给及格分,阿雅分析说,一定是实践长了,审美自然下降的结果。

  阿雅居然还不回来……错过了看帅哥的黄金时段……看来是上天决定帅哥由我独吞了……

  对不住了姐们儿。

  我精神百倍地走在三教的走廊上。

  迎面遇到正柔声细语捏着港台腔打电话的慕容园,“啊?是吗?真的好高兴耶……”

  要搁平时肯定就装没看见了,今天心情好,眉飞色舞冲他大吼一声,“慕容!早哇!”

  慕容让吓得一哆嗦,“噢。”

  我听见慕容悄悄在我身后说,“神经病。”不用回头我也想象得到慕容美眉一定用那双娇媚的小眼睛翻了我个大白眼。

  算了,不和丫个人妖计较。

  我没对宣桦做什么,真的,你爱信不信吧,我不爱占人小便宜。

  阿雅酸得流醋地说,“是,你要占就占大的。”

  我激动地拍着阿雅肩膀,“说着了!丫头你真是我的知音!”接着回忆宣桦的一言一行,“唉,你不知道啊,那小子一低头别提多好看了……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不要脸有个限度啊,你现在怎么跟个美女作家似的?”阿雅撇嘴,把我的手扔下来。自顾自挑她的皮蛋,准备回去熬皮蛋瘦肉粥。

  我讨了个没趣,嘟嘟嘴回头挑我的牛奶。阿雅老这样儿,好像她是一冰清玉洁的圣女,也不知道是谁跟我抢《城市猎人》抢得那么起劲。上次对着丁鑫说我女流氓我也就忍了,居然骂我美女作家!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大老远的出来上学不容易,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亏着嘴。

  阿雅最讨人喜欢的一点就是喜欢做饭,这一点可以让我原谅她所有的小毛病,她对那些汤汤水水有着广东人的迷信,没事干时经常煲个小汤熬点小粥什么的,还跑到超市精心选择合适的小菜,色香味都分外诱人,可惜阿雅不是男的,不然我一定赖着她不放非要以身相许不可。

  也正因为这一点,当初她搬出宿舍找伴儿租房时我义不容辞地跟进了,一方面也是为了清静———三个女人一台戏,我们宿舍里有八个女人,三又三分之二台戏,实在够唱的。而我喜欢安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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