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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宝宝学艺记by:佩兰-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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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麽?没关系,我会让宝宝想起来的。”哦,算了吧,我一点也不想想起来。咦,他什麽时候把我的衣服都解开了,难怪我觉得胸前一阵冰凉。 
我瞪著他不规矩的手,双手被他抓住,反抗不得。“怎麽样,宝宝有感觉了麽?”他俯身咬著我的耳垂,时不时还轻舔一下,惹的我一阵躁痒。 
“为什麽,你要故意不开灯?”他该不是一开始就有这个打算吧,在这里把我吃掉。 
“你说我为什麽点蜡烛麽?其实是这里停电了。”他悠然的回答,又继续在我颈窝处啃咬。黑线,这里好端端的停什麽电啊,白白为这只狼制造了机会。 
我不要被他吃掉,我不要的。我已经被他吃的死死的,被他欺负来欺负去,一点翻身的机会都没有。要是真被他吃了,那我不是彻底的永远只有被压迫的份了麽。我不干啊,我不要那麽悲惨的命运啊。上帝啊佛祖啊圣母玛利亚啊谁都好啊,阻止这只发情的狼吧。 
门“!铛”一声被用力的踹开,伴随这一记不耐烦的喊声,“你们商量完了没有,钱岚你个笨小子可以从里面出来了吧。”哇,这次我的祈祷居然管用了,我兴冲冲的侧头看去,顿时傻了眼,踹门的居然是钱妈妈,後面还跟著钱爸爸、老爸老妈、离哥哥辉哥哥,一干人等全部到齐了。 
我们两个傻呆呆的望著进来的六人,进来的人也一声不吭的望著我们,彼此对望,也很有默契的保持沈默。 
“呃……那个,老公,我们是不是进来的不是时候啊?”钱妈妈率先反应过来。 
“老婆,应该说是咱们儿子的动作太快了吧。”钱爸爸一脸的不赞同,“人家孩子都还未成年哦,我们要怎麽跟宝宝的父母交代啊。” 
“是哦。”钱妈妈有些尴尬的望向老爸老妈,一脸的歉意。 
老爸老妈面面相觑,估计是刺激太大,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离哥哥的脸色不大好,辉哥哥眼中有著责备,看来他们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一把推开压在我身上显然已经有些呆滞的某人,向两位哥哥们扑去,顺便挤出几滴泪水,“呜……我不要拉,我不要被他吃掉拉,我怕啊。” 
“岚,你怎麽可以这样,太性急了吧,宝宝才十七啊。” 
“你不要以为你是辉的弟弟,我就会轻易的把宝宝嫁给你,居然惹宝宝哭了。” 
“我……”某人现在终於反应过来了,“宝宝,你装哭是不是,你刚刚怎麽对我说来著,现在又对他们撒娇。” 
我躲进哥哥怀里冲他得意的笑,爱上了你可不表示我要被你吃掉哦。呵呵,有哥哥们做靠山,我才不怕咧。想吃到我,你做梦去吧,大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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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离哥哥和辉哥哥结婚的日子,两个哥哥今天都穿的是白色的礼服,帅气耀眼。 
“宝宝很羡慕是不?”某人在我耳边低语。 
我点了点头,看著他们在神父的祝福下交换戒指尔後甜蜜的接吻,笑的一脸幸福,我的确是很羡慕,但我更开心的是他们能够得到这样的幸福。 
“宝宝要是嫁给我,也会很幸福哦。”某人继续低语,还很不注重场合的咬我的耳垂,害我差点叫出声来。我气鼓鼓的瞪他一眼,他到是笑的得意,摆明了就是故意的嘛。 
我学他的样子也在他的耳边低语,“岚,你很想吃掉我,是麽?”他点了点头,一脸的兴奋,我回他一笑,“可是在我嫁给你之前,我是不打算被你吃掉的哦。” 
“那你嫁给我好了,我随时都可以哦。” 
“不要,我可不想那麽早嫁给你。我现在要读大学哦,等毕业了也就二十二了,再工作个几年,在三十岁之前嫁给你好了。”我看著某人黑下去的脸,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肩,“也不过是六、七年而已,不会很久的。” 
“六、七年还叫不很久麽?”我白他一眼,总比让你等个十几年好吧。 
“宝宝,你就不能早点嫁给我麽?我会好好疼你的啊。”某人可怜兮兮的望著我。 
“也不是不可以的拉,”我故作沈思,“如果你能答应我去你那成为正式的牛郎的话。” 
“什麽?这绝对不可以!”某人再次黑了脸,提高了声音。 
“有什麽不可以的啊,就知道你小气。”不要以为只有你声音大,我也会提高音量的,不就是比个声势麽。“好,那换个条件也行,让我当老板。” 
他想了想,“也行,这总好过你去做牛郎。” 
我瞟他一眼,也未免太小看我了吧,“我要做的是可以下海接客的老板。” 
“不行!绝对不行!”他立马反对,一脸的坚定。真是的,什麽态度嘛,就算我做牛郎,也是向零那样不陪上床的那种啊,我怎麽可能忍受别人拥有我呢。 
我正想说什麽,突然发现教堂里异常的安静,四处看看,竟然大家的目光全集中在我们两个身上。“这是怎麽回事?婚礼举行完了麽?”就算完了,也不至於安静的这麽诡异吧。 
“你们两个,太吵了,妨碍了婚礼。”神父指了指我们,一脸的严肃。“这样是亵神的行为,神会降下惩罚,不让你们结合的。” 
“……哈哈哈哈。”我抱者肚子笑倒在一边,岚则是一脸想揍人的表情,结果婚礼就在这样的暴笑气氛中结束了。 
後来岚恶狠狠的发誓,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不去找那个神父来主婚。我到是不以为意,反正在我的目标实现前,我是不会嫁给他的哦。也就是说,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可以下海的牛郎店老板的,除非岚这辈子都不想我嫁给他了,哈哈。 

全文完 
番外 源起?缘灭 

打我有记忆起,我就是别人口中可怜的孩子,因为我无父无母也没名没姓,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孤儿。邻居的叔叔阿姨伯伯婶婶甚至包括与我同龄的小胖子和小六子,每次见到我都要摸摸我的脸拍拍我的头,然後用万分同情怜悯的眼光看著我,小声低语:“多可爱的孩子啊,可惜是个孤儿。” 
其实我顶不乐意听到这样的话,我并不在意自己是否是孤儿,也不羡慕那些有父母在身边的小孩,我有婆婆就够了。大人们总喜欢自以为是的加驻他们的同情,我不喜欢他们说话时的那种腔调和表情,却从不表现出来,毕竟他们是长辈。婆婆说乖孩子就要尊敬长辈,而我想做婆婆眼中的乖孩子。 
但是对於小胖子和小六子,我就用不著那麽客气了,婆婆说好孩子要爱幼,可他们与我同龄,自然就算不得幼了。不过我当然不会用打架这麽幼稚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我可是典型的和平主义者,我只会使出一招杀手!,不和他们玩了。或许小孩子的世界本来就比较单纯,相对於模仿大人说的那种自己都没有领会清楚的话,几个孩子能玩在一起显得更为重要些。所以他们为了不被我刻意忽视,就渐渐的不再说那样的话了。 
婆婆并不是我的亲婆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换句话说,我是被婆婆养大的小孩,只除了那道法律证明的收养关系。婆婆说他捡到我的时候我一脸茫然的在大街上穿行,身上的衣服虽然又脏又破但是依稀可以看出那不是出自一般的家庭。所以婆婆认定我是富裕家庭里丢失的孩子,总有一天会回到父母的怀抱,现在这样清苦的日子只是暂时的,还说如果有一天见到了我的亲生父母一定不要怪他们,他们一定是因为某种意外才失去了我而不是故意的抛弃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为何会没有父母,是被抛弃也好、意外丢失也好、父母双亡也好,那对我而言都没有任何意义,更谈不上什麽憎恨了。他们就像虚无的幻象,既然从未拥有,又何必介怀呢。我知道婆婆是为我好,她总是希望我能过上好一些的日子,像其他的孩子一样在自己父母的身边快乐的成长。可我只想呆在婆婆身边,她就是我唯一的家人,如果失去了婆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可以被我称为家的地方了。 
婆婆没有给我起过名字,她说姓名得之父母,那包含了父母对子女最深沈的爱意。她说我也一定有自己的名字,在出生时就被父母定下的名字,就算我现在忘记了,也不能故意的抛弃。所以婆婆只叫我宝宝,她说这是她给我起的|乳名,像珍宝一样被人呵护的孩子。 
我以为我会一直和婆婆在一起,我知道婆婆的身体并不好,常常说心口犯痛。我就告诉婆婆我长大了一定要当医生,治好婆婆的病,不让婆婆再痛的那麽辛苦。婆婆这时总是抚摸著我的头,笑容慈祥的夸赞我是乖宝宝,我就会因此开心一整天。即使在多年以後,我也依然清楚的记得婆婆抚摸我的头的那只干枯而温暖的手。 
但是还没有等到我长大,婆婆就去世了,因为心脏病突发。婆婆走的很突然,突然到我接到消息时以为自己在做梦而狠狠的捏了自己一把,直到疼痛的感觉传来,我才意识到婆婆是真的不再了。从此不会有人温暖的抚摸我的头,不会有人给我做蛋炒饭,也不会有人夸我是好宝宝。我的世界,在那一刻起,已经不复存在。 
婆婆下葬的那一天,阴雨绵绵,就像代替我无法流出的眼泪。我听见有人小声嘀咕,说我冷心冷肺,收养我的婆婆去世了,我连哭都不哭一下。我只是觉得可笑,如果眼泪可以让婆婆重新活过来,既然哭瞎了双眼我也不会在乎。 
也是在那一天,我见到了自己的家人,真正意义上的家人,有著血缘关系的老爸老妈和哥哥。他们站在我面前,激动万分,老妈哭的几乎晕倒,老爸红著眼睛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通,我依稀只听进去几个,拼凑出来就是什麽我三岁被绑架,他们一直在找我,过了七年的见天终於找到我了,要我跟他们回去。我没有任何意见的就答应了,如果婆婆在我一定会拒绝,但是现在婆婆已经不再了,我要找个人供养我生活,不管他们是否真的是我的父母都无所谓。我唯一的亲人已经不在了,谁来收养我都没有差别。 
那天,我知道自己的名字叫上官雨,我的哥哥叫上官离。就是这个哥哥,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站在父母身旁温柔的对我笑,和我记忆中婆婆的笑容似乎有些重合,但又有些不一样。我分不清楚,只是下意识的很喜欢他的笑容,也喜欢上了这个刚刚才有的亲哥哥。 
老爸老妈带我回了纽约,回到了我真正的家,一座华丽的出奇的私人山庄,原来我真的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哦。老爸说这只是其中的一套房子,如果我不满意就再换别的地方甚至是别的国家。我摇了摇头,房子再多也都一个样;对我而言唯一可以叫做家的地方永远都只有那一个。 
老爸老妈对我真的很好,就像要弥补多年的亏欠,对我百般宠溺,我的任何要求他们都予以满足,即使是我刻意的任性。他们还买下了我和婆婆一直住著的那栋房子,答应每年都会陪我回去住上一段日子。可我依然不快乐,心里空寂的发慌,虚无一片。婆婆不再了,已经成为富家大少爷的我还能做什麽,我可以为之付出的人已经没有了。 
我不知道自己从什麽时候起开始注意离哥哥,或许在他第一次对我笑的时候我就开始注意他了。喜欢他的笑,喜欢他对我的温柔,喜欢他给我的熟悉安心的感觉。和他在一起,就像被久违的温暖包围,仿若水中的氧气弥足珍贵,让我沾上了就舍不得离开。 
我开始粘在他身边,整日围著他打转,寸步不离。他什麽也没说,任由我霸占了他身边所有的位置,不容其他人的涉足,连老爸老妈都不行。他的纵容滋长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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