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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地下人-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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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我面前停下脚步。我们交换了一个尖锐的眼神,这意味着我们可能成为恶敌,也可能变为挚友。她体内储存的怒火像深埋的热泉,是从她的婚姻或是她的新寡身份中都无法探及的。 
  仿佛她总算赞同了我的作法,她用一种比较有信心的语气说道: 
  “既然谈到实际,你打算怎么把我的儿子找回来?” 
  “我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叫麦威里的人,他在旧金山开了一家侦探社。他对整个湾区了如指掌,我想跟他合办这个案子。” 
  “那就这么办吧!我去筹钱。”她似乎下了个决定,而且这个决定不只牵涉到钱。“那‘你’打算做什么?” 
  “等下去——然后问问题。” 她做了个不耐烦的动作,然后又坐进沙发。 
  “你就只会问问题。” 
  “我自己也问得很烦啊!有的人不等我问就会告诉我很多;偏你不是这样。” 
  她带着不信任的眼光望着我。 
  “这又是一个问题,对不对?” 
  “倒不是。我一直在想,你的婚姻很奇怪。” 
  “而且你希望我告诉你。”她说。 
  “如果你愿意讲,我洗耳恭听。” 
  “我为什么要讲?” 
  “是你把我牵扯进来的。” 
  我的提醒又触怒了她,她的愤怒本来就濒临一触即发的边缘。 
  “我知道有人被称作窥淫狂,可是你不觉得你更恶劣?” 
  “你到底有什么事情这么羞于启齿的?” 
  “我没有,”她说,火气很大。“你别烦我,我不想谈!” 
  有好几分钟,我坐着没讲话。我想我多半是爱上她了,一来因为她是龙尼的母亲,二来她年轻漂亮,那副裹在紧身黑洋装里的身躯尤其动人。 
  可是她新寡的身份似乎在她周围构筑了一个我无法跨越的围栏;更何况,我提醒自己,我年纪几乎是她的两倍大。 
  她注视着我,眼神是坦诚的,仿佛听到了我的思维。 
  “我真不愿意承认,”她说,“以前我从来没对谁承认过。我的婚姻的确是很失败。史丹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我根本亲近不了他;如果他还活着,或许他也会这么说。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认真谈过这个问题。我们只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过各的生活。我照顾龙尼,而史丹则愈来愈热衷找寻他的父亲。偶尔深夜他在书房工作时,我会去看看他。有时他就只是坐在那儿,把那些照片和信件东翻西弄的,看来像是个在计算自己财富的人,”她没头没脑的很快笑了一下。“可是我不应该轻忽他的,”她接着说。“我当时应该认真去看待这件事。罗威尔牧师曾经这样劝我。他说史丹是在寻找失落的自我,现在我才慢慢体会到,他说的对。” 
  “我很想跟罗威尔牧师谈谈。” 
  “我也是。很遗憾,他已经死了。” 
  “怎么死的?” 
  “寿终正寝。我真的很想念他,他是个好人,很体谅人,可是我那时候没听进他的话;我在生气,而且妒嫉。” 
  “妒嫉?” 
  “妒嫉史丹跟他的父母亲,甚至妒嫉他们触礁的婚姻。我觉得他们好像在跟我的婚姻争宠,慢慢的反客为主。史丹愈发沉溺于过去,对我愈不耐烦。或许,如果我多努力一点,是可以阻止他的。但是,就那么一个错失,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他在《纪事报》上刊的广告引爆了这整场大灾难,对不对?” 
  还好这个问题我不必回答,电话铃响了。是麦威里。 
  “嗨,亚契,任务完成。有什么小弟可以效劳的?” 
  “我在找一个女人,大概四十岁左右。她十五年前离开圣德瑞莎的时候名字是爱伦·柯帕奇,娘家姓苏东。她跟一个叫礼欧·卜贺的男人一起去旅行,这个人现在不知是否还跟她在一起。根据我一个有点脱线的线人说,她目前人在半月湾附近,住在一栋两三层楼高的旧房子里,房子上面有一对圆塔,四周都是树,有橡树,也有松树。” 
  “你能不能讲得具体一点?半月湾这一区有很多树啊!” 
  “大概一个礼拜以前,她家附近有条大丹狗,看来像是走失的狗。” 
  “这位爱伦小姐是什么背景?” 
  “她是圣德瑞莎一个房地产商人莱恩·柯柏奇的前妻,他告诉我,她是史丹福毕业的。” 
  麦威里嘴里“得儿”的一声,表示满意。 
  “这表示我们要从帕罗亚多这一带开始找起。史丹福的毕业生都会回到那里,像归巢的鸽子。你有没有这位爱伦·苏东·柯帕奇的照片?” 
  “我有一张六月底在旧金山《纪事报》上刊的广告照片,照片是她跟礼欧·卜贺十五年前抵达旧金山时拍的,他们当时用的名字是史罗福夫妇。” 
  “我的剪报档案里有这张广告,”麦威里说。“如果我记得没错,这则广告提供一千块钱的赏金。” 
  “你对钱的记性真好。” 
  “没错,我就是这样。我最近又结婚了,那笔赏金我有分吧?” 
  “很不幸,那个提供赏金的人已经死了。” 
  我把史丹·卜贺怎么死的连同其他细节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 
  “这个爱伦小姐为什么这么重要?” 
  “我正打算问她。不过你不要去问,要是你找到她,通知我一声,下面由我接手。” 
  我向他道了再见,又向珍告别。她的心情已经转变,她叫我不要走,不要抛下她一个人。我离开屋子把前门带上的时候,听到她气得大哭。 

  
 

 
21



  史诺太太家的那条街上,沿路盛开的兰花楹垂垂挂挂,像一团团紫色的云聚结在树枝上。我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注视着那些花。隔邻的院子里,几个褐色皮肤的小孩正在玩耍。 
  史诺太太前窗的窗帘猛地拉起,像是抽搐的眼皮。然后她出了屋子,朝我的车走过来。她穿着一件有如盔甲的锈色丝绸衫,脸上抹着厚厚的白粉,似乎正在等一个重要的贵客。 
  她等的不是我。她压抑着怒火说道: 
  “你没有权利这样做,你这是在骚扰我们。” 
  我钻出车门,帽子拿在手上站着讲话。 
  “史诺太太,我无意骚扰你们。你的儿子是个很重要的证人。” 
  “可是没有律师在场,他有权利不开口讲话,这个我很清楚——他以前就惹过麻烦。可是这一回他是无辜的,他就像初生的婴儿一样清白。” 
  “他有那么天真无邪吗?” 
  她没笑,只是站在那儿堵住进屋的通路。隔邻的几个老人家察觉到可能出了麻烦,悄悄地走出屋子。他们朝我们这个方向踱过来,像逐渐聚拢的观众。 
  史诺太太对他们凝望颇久,愤怒的眼神凝结成恐惧。她转身对我说: 
  “如果你一定要谈,我们进屋谈。” 
  她把我领进那间小小的客厅。卜贺太大打翻的黄色茶渍还留在地毯上,像是罪案遗留下的老证据。 
  史诺太太一直站着,我也只好站着。 
  “佛兹呢?” 
  “我儿子在房里。” 
  “能不能请他出来?” 
  “不行,他不能出来,医生要来看他。我不能让你跟昨天一样,再把他搞得沮丧难安。” 
  “我还没跟他说话以前,他就很沮丧了。” 
   “我知道,可是你让他每况愈下。我儿子在感情上是很脆弱的,打从他精神失常以后就一直如此。只要我有口气在,我是不会让你送他回疗养院去的。” 
  我感到一阵惭愧,她虽然瘦小又是个女人,却如此不屈不挠。可是现在她正挡在路中央,而那个失踪的小男孩却在她那一头的某个地方。 
  “史诺太太,你认识艾尔·席纳吗?” 
  她撇撇嘴,然后摇摇头: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 
  可是她镜片后面的眼睛警觉了起来。 
  “这个叫艾尔·席纳的人上个星期不是来过你家吗?” 
  “大概吧!我又不是一直在家。你说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艾尔·席纳。他昨天晚上被人杀了,洛杉矾警方告诉我,他是从佛森监狱逃出来的。” 
  她幽黯的眼睛亮了起来,像个夜行动物被手电筒的灯光照到。 
  “原来如此。” 
  “史诺太太,你是不是给了他钱?” 
  “不多,我给了他一张五块钱的钞票。我不知道他是从牢里逃出来的。” 
  “你为什么要给他钱呢?” 
  “我觉得他可怜,”她说。 
  “他是你的朋友吗?” 
  “算不上是朋友。可是他得加油才能出城,而且五块钱我还拿得出来。” 
  “我听说你给了他二十块钱。” 
  她直视着我,眼光一点也不闪躲。 
  “我给了他二十块钱又怎么样?我没有零钱啊!而且我不希望他一直赖在这里等到佛兹下班回来。” 
  “他是佛兹的朋友吗?” 
  “我不能把他称作朋友。艾尔跟谁都不是朋友,连他自己都不是。” 
  “可是你认识他。” 
  她在平底摇椅上坐下来,背脊挺得直直的。我也坐进近旁的一张椅子。她的脸阴沉而专注,仿佛是做了个深呼吸之后,在水里憋住气一样。 
  “我并不是否认我认识他。他还是少年的时候,曾经跟我们一起在这房子里住过一段日子。他那时候已经麻烦缠身,郡政府在帮他找一个寄养家庭,否则他就要被送到感化院去。那时候我先生还活着,所以我们答应把他带回家来。” 
  “很慷慨的行为。” 
  她猛然摇头。 
  “我不敢说我们慷慨,我们需要那笔钱。为了佛兹,我们得维持住这个家,而且我先生那时候生病,物价又高。不管怎么说,我们把艾尔带回来,尽量善待他。可是他已经病人膏育了,要我们把他导人正途实在无能为力;而且佛兹受了他的坏影响。就在我们犹豫着该怎么办的时候,他自己替我们解决了难题——他偷了一部车,跟一个女孩子跑了。” 
  “这件事佛兹也有一份,对不对?” 
  她深深吸进一口气,好像潜水的人从水底浮上来呼吸空气一样。 
  “你听说过这件事,是不是?” 
  “只听说了一点点。” 
  “那你听到的可能都是不实的传言。很多人把这件事都怪在佛兹头上,因为里面他年纪最大。可是艾尔是超龄的老成,那个女孩也是。她那时候才十五岁左右,可是相信我,她早有经验了。佛兹很容易被牵着鼻子走,他就像他们手里的木偶一样。” 
  “你认识那个女孩吗?” 
  “我认识。” 
  “她叫什么名字?” 
  “玛蒂·尼克森,她爸爸是个建筑工人——这是说他有工作的时候。他们住在这条街尾的一家小汽车旅馆里。我之所以认识玛蒂,是因为她在卜贺先生卜贺太太举办宴会的时候会来厨房帮忙;我那时候是卜贺家的管家。玛蒂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可是又刚又硬,像铁钉一样。如果你要我说,我会说她才是这帮孩子的大姊头。当然,她也是惟一全身而退,一点也没受到处罚的一个。”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刚说过,他们偷了一部车。这一定是玛蒂的主意,因为他们偷车的对象是她认识的人——就是她家住的那个汽车旅馆的老板。然后他们三个人就溜到洛杉矾去了,这也是她的主意,因为她想当电影明星,而且一直渴望住在洛杉矾。他们在那里待了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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