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呵 你別開花-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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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笑了笑,说:“师傅,你买苹果吗?”
她竟然没有认出我来!
我望着她的眼睛,低低地说:“你不记得我了?”
她慢慢收敛了笑容,并且警觉地朝车上看了看,说:“我不认识你。”
我说:“你好好看看。”
她看了我一会儿,还是摇脑袋。
我本来想叫出她的名字,可是,我的心忽然很酸楚,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想不起来就算了,再见!”
然后,我转身就上了车。
那个新兵小声问:“周哥,你怎么没买呀?”
我说:“太贱了。”
他愣了愣:“是太贵了吧?”
我转过头来,大声对他说:“我是说我太贱了!”
他弄不清怎么回事,不敢再做声了。
吉普车恼怒地朝前冲去。一路上,我一句话都没说。
黑暗像个巨大的口袋,慢慢收口,终于把我的大尾巴吉普车吞噬了。
刺眼的车灯照在前面的路上,像一张摇摇晃晃的苍白的脸,它没有五官。远方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我的心就像一辆急速奔驰的车,突然撞在了一个冰冷的秘密上———她说过,有一年秋天她曾经在这条公路上见过我两次!第一次是别人驾车,第二次是我自己驾车!
前些日子我遇见她,是股长开车,而这次,是我开车!
她还说,第二次我还停下车来跟她说话了,问她记不记得我……
这仿佛是一场电影,放映员把前后的顺序弄颠倒了。我傻傻地回味着,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我感觉到了某种深邃的恐怖。
在退伍回家的前一周,我又去了一趟怀仁县。
这次我坐的是长途公共汽车,穿着便装。
我在她卖苹果的那个地方下了车,然后走下公路,穿过树林,走向那个村子。我断定她家就住在那个村子里。
在村口,我遇见了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他推着自行车正要骑上去,我拦住了他,说:“兄弟,这村子有没有一个叫三郎的女孩?”
他打量了我一下,问:“你是谁呀?”
“我是她的一个朋友。”
“她死了。”
我一惊:“什么时候死的?”
“三年了吧。”
“请你告诉我具体的日子!”
他想了想说:“1991年8月份。”
也就是说,她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没有死。可是,前些日子我明明又见到她在公路旁卖苹果了啊!
那个小伙子推着自行车走了。
我又叫住了他:“兄弟,你能不能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
那个小伙子没有停下来,他一边走一边说:“她家给她找了个男人,邻村的,她不愿意,和父母吵了起来,被赶出了家门,不久,公安局就来人了,说他们在河里捞上了一具尸体……”
路遇(4)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那个村子的。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山西,回到家乡的。
三郎成了我青春期一个黑暗的谜。我没有对任何人讲过这件事情,独身一人的时候,每当夜深人静,我都会忽然想起那片灿烂的油菜花,想起她那双眼睛。
直到有一天,我在媒体上看到了几则很玄的报道,好像一道闪电穿越宇宙,击中了我的大脑:
※1994年初,一架意大利客机在非洲海岸上空飞行,突然,它从控制室的雷达屏幕上消失了。正当地面上的机场工作人员焦急万分之际,客机又在原来的天空出现,雷达上的讯号又恢复了。
最后,这架客机安全降落在意大利境内的机场。然而,客机上的机组人员和315名乘客,并不知道他们曾经“失踪”过。
机长巴达里疑惑不解地说:“我们的班机由马尼拉起飞后,一直都很平稳,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不过,事实却不容争辨:到达机场时,每个乘客的手表都慢了20分钟。
对此现象,专家们认为惟一的解释是:客机在“失踪”的一刹那,进入了一种“静止”的时间。
※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一些机密文件不断面世,科学家查阅到其中有时光倒流的内容。
1971年8月的一天,前苏联飞行员亚历山大·斯诺夫驾驶米格21型飞机在做例行飞行时,无意中“闯入”了古埃及。于是,他看到了金字塔建造的场面———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一座金字塔巍然矗立,离它不远,另一座金字塔刚刚奠起塔基……
※1990年9月9日,在委内瑞拉的卡拉加机场的控制塔上,工作人员突然发现一架早已淘汰了的“道格拉斯”型客机飞临机场,而机场的雷达根本找不到这架飞机。
机场人员说:“这里是委内瑞拉,你们是从何处而来?”
飞行员听罢惊叫道:“天哪!我们是泛美航空公司914号班机,由纽约飞往佛罗里达州,怎么会误差2000多公里,飞到你们这里来?”
接着,他拿出飞行日记给机场人员看:这架飞机是1955年7月2日起飞的,时隔35年。
开始的时候,机场人员以为飞行员是在开玩笑。后来经电传查证,914号班机确实在1955年7月2日从纽约起飞,飞往佛罗里达,突然途中失踪,一直找不到,机上的50多名乘客全部都赔偿了死亡保险金。
这些人回到美国家里,令家人大为震惊。他们的亲人都老了,而他们却和当年一样年轻。美国警方和科学家专门检查了这些乘客的身体和证件,承认这是事实。
我知道媒体并不可信。有时候,谣言就是他们造出来的。
但是,这一次我相信了他们。
只有这样才能顺理成章地解释三郎的事情:也许,我和她第一次相遇,对于她来说,是第三次相遇!
还有一个诡秘的佐证:我和她第一次相遇(或者是第三次相遇)的时候,车上的电子表显示的是00∶00∶00。
第104天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第104天(1)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她从来不做饭,但是她嗜好杀生。
葛麦是秋天结的婚,已经三个月了,他发现,每次她剁下鸡头或者剖开鱼膛,都显得十分快慰,有点像……男人做爱时的表情。
葛麦感到,太太的心理素质极其强固。仅此而已。
有一次,葛麦正在看电视,突然太太朝着墙角瞪大了双眼。
葛麦顺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只老鼠。它像箭一样从A点射向Z点,中途突然停顿,两只亮晶晶的小眼珠转来转去。
惊喜的表情定格在太太脸上,她慢慢地抬起脚来,无声地摘下一只拖鞋,突然甩过去,竟然准确地砸在了老鼠身上,它四爪朝天,抽搐了几下,毙命了,没出一滴血。
葛麦瞠目结舌。
我们可以把这个事件看成偶然,比如,有时候我们查字典,一下就翻到了那个字。
但是,葛麦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太太能够打中这只老鼠,绝对不是碰巧,而是跟技术有关。
他分明看到,拖鞋的落点是老鼠前面大约三尺远的地方。在她突然举起手的时候,老鼠蓦地朝前冲去,而拖鞋在空中飞翔的时间正好和它奔跑三尺远的时间相等。
所以,葛麦认为这个偏差是有预谋的。
有人做过一个小范围调查,92%的女人都爱猫,99%的女人都怕老鼠———不过这个调查是四年前的事了。
葛麦的太太算是那1%。
她不但喜欢杀鸡和杀鱼,还喜欢打苍蝇和蚊子。后者可能跟女人爱干净有关。
有时候,葛麦偶尔在家里发现了一只蚊子,肯定不打,而是马上跑到电脑前,把她叫过来,由她打碎它。
葛麦最早感觉到恐怖,是因为一条金鱼。
这天,葛麦在单位加班,很晚才回到家。他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血腥气。
他走进卫生间,看见太太满手鲜血,正在杀金鱼。
那是葛麦的金鱼,他结婚之前就养它,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它像拇指一般大,葛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它通体黄色,有黑色的斑纹,十分漂亮。它每天在玻璃缸里无声地游来游去,寂寞而绚丽。
目前,“拇指姑娘”肚子被太太用剪刀剪开了,它在雪白的瓷砖地面上一下下甩着尾巴。它的眼睛像平时一样睁着,静静地望着这个巨大的世界。
葛麦没想到,“拇指姑娘”那么娇小的身子竟然有那么多的血。
太太有些不自然地望着葛麦。
最近几天,她一直在家养病。
她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整天在外面奔走,通过一张嘴游说客户,为公司签下一张张订单。当然,利润跟她没任何关系,她只是通过业绩,提升自己在公司内的竞争力,巩固这份职业和薪水。
对于她,嘴是最重要的。
可是几天前,她突然说不出话了。医生诊断她得了喉炎。
葛麦没有恼怒,只是有些疑惑,他问太太:“你杀它干什么?”
太太指了指那条金鱼,又指了指她的胸口,似乎有很重要的理由。但是,喉炎免除了她的辩解。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可是,葛麦睡不着了。
他猛然意识到一个十分可怕的问题———结婚以来,太太好像隔几天就要杀死一个活物!
是的,没错儿!
她下班回家,总是要买回一些活物来,比如鸡、鸭、鹅、兔子、鱼、螃蟹、王八、牛蛙、长虫……很少间断。
每次都是她操刀,动作异常麻利。
有一次,她竟然买回一只羊羔。其实,说那是一只羊羔有些勉强,它的个子已经挺高了,应该叫“小羊”。葛麦至今记得,它身上的皮毛洁白,声音娇嫩,像个很干净的小学五年级女生。
太太杀它的时候,费了很大劲。这只羊羔似乎预感到死到临头了,它撒开四蹄,在厨房里奔跑起来。它的力气竟然很大,撞翻了沙锅和五公斤的啤酒桶。
太太虚晃两下,就把它扑在了身下。
她蹲在地上,把它夹在胳膊和大腿间,它就一动不能动了,只听它无望地“咩…咩…咩…”,那声音极像一个小孩在叫:“妈…妈…妈…”
太太一刀就刺穿了它的脖子。娇滴滴的鲜血喷射出来,染红了它稚嫩的皮毛。
而最近几天,太太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出门,于是,金鱼死了……
转眼一周过去了,太太的病依然不见好。
她一天比一天变得精神恍惚,性情焦躁,不是莫名其妙地大发雷霆,就是黑夜里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发呆。
葛麦感到,太太越来越陌生。
他试图跟她谈一谈,可是,她却说不出话来。他惟一能做的,就是加紧为她四处求医问药。
这天早上,她在纸上写了一行字,递给葛麦:“晚上买一只鸡回来。”
晚上,葛麦买回了一只煺了毛的白条鸡。他是在钻她的文字空子,故意跟她耍赖皮,他想试试她到底会怎么样。
她见葛麦买回了一只白条鸡,脸一下就白了,接着就“呜哩哇啦”地怒吼起来。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