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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凶手-何立伟-第2章

小说: 凶手-何立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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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剩下的酒喝光了。他此刻睡意全无,但他眼睛里充满了又困倦又亢奋的血丝。 
  他杀了五个人。他想他即使现在就被抓起来,被枪毙,被五马分尸,也够本了。但他转念又想,本是够本,然而解恨了么?没有。他心里的恨意远未消除;而且在望得见的将来,也无法消除。 
  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他的影子一会儿在左边的墙上,一会儿在右边的墙上。一盏15瓦的白炽灯泡就吊在屋子中央,连灯罩都没有一个。这淡黄灯光下的屋子任何人进来都会感觉到一股阴森气,一股行将死亡的霉味。一方面由于破败、零乱,一方面由于阴暗、潮湿。这是一间私房,在城南旧城棚户区一条老巷的尽头。青苔漫到一米来高的外墙上,深深浅浅。窗子是木的,业已朽坏。挂钩不知何处去,如果风从巷口吹来,掉了好几块玻璃的窗子会拍打出吓人的声音来。小偷绝不会光顾这样的户主。他们都属于这个社会的同一阶层。他们的日子晦暗无光。 
  但他不愿去偷,去抢,他只会一种方式:杀人。他要命而不谋财。这也是那些警察搞不懂的地方。有些死者毙于街头,有些死者毙于家中,但他们的身上也好家里也好,都没有财物被洗劫的痕迹。这个杀手是杀人取乐么? 
  他杀了五个人。这五个人的死现在就像放幻灯一样在他脑子里一帧帧地活动起来,在幽暗中惊人地鲜明。当他回忆起自己的杀人经历,他想到除开第一次动手的时候稍有迟疑,其它的四次都算是干得干净利索。 第一次,第一次……万事开头难呵!第一次,是那个倒霉的小年轻,那个夹着人造革公文包的小公务员,他撞到了他的刀尖上…… 
  那天下着雨。是一场过路的急雨。在此之前,他漫无目的,只是腰间插了把刀,在夜幕刚刚降临之时寻找下手的猎物。他从城南走到了城北。那个地方从前叫做校厂坪。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听老人说过,清末民初时校厂坪是杀人的刑场。那时候杀人都是刀斩。他不是有意到这个地方来的。他只是胡乱地走着,结果突然一阵急雨,、他跑到了路边上一栋房子的屋檐下。那屋檐下有块街名牌,写着校厂坪68号。他心里不由得一惊。这街名牌就像给了他一种冥冥之中的强烈暗示。他要在这个飘荡着昔日鬼魂的地方杀一个人,再添一个飘荡的冤魂。他清楚了自己动手的地方,现在只是选择动手的对象了。 
  恰好这时,那个小公务员跑来了,把人造革的公文包顶在头上,匆匆地跑到了他躲雨的这个屋檐下。他不是找死么?他还这么年轻,顶多二十五六岁。也许刚刚结婚,也许还是单身。他的生活还刚刚展开,就鬼使神差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小公务员戴着眼镜。他把它取下来擦拭,用自己的衣角里子。“好大的雨呵。”他看到旁边还站了个躲雨的人,于是客气地搭讪。 
  杀手没有答话,只是上下将对方打量。 
  “好大的雨。好大的雨!”他把眼镜推了推,有点尴尬。 
  “在哪里发财,这位兄弟?”隔了几秒钟,杀手不冷不热地递过来一句。 
  “我呵,你是说我呵,”那小年轻笑了笑,说,“我发什么财?我只是个小公务员。在政府的机关里上班,朝九晚五,拿最低一档的工资。” 
  “哦嗬,有工资拿还有怨气?” 
  “不是怨气。我哪敢有怨气。我刚参加工作不久,所以拿最低一档的工资。没有什么好怨的。” “在政府机关?” “是。” “没什么好人。” “你说什么?” 杀手响亮地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 “你为什么要这样来看政府机关里的人?” 
  “我就是这么来看的。老戏唱:洪洞县里无好人。就是唱的你们。” 
  年轻人一团和气地笑着,带有几分玩笑地说:“哪怕别人都不好,我至少还是个好人。” 
  “你不是好人,也可能不是坏人,不过你今天是个死人。” 
  没有不透风的墙。 
  那个出汗的男人的老婆不知怎么打听到了自己的老公一夜未归的真实原因。她还打听到了老公的情人是一个离婚多年的女人,比自己年纪还大,比自己长得还丑。 
  她跟他吵,吵翻了天,吵得左邻右舍都晓得了这回事。她还吵到了男人的单位上。好在单位上的人不把这样的事当回事。如今这样的事实在是屡见不鲜,已不够嚼舌头的资格了。 
  女人威胁说:“我要跟你离婚!” 
  “这可是你先提出来的呵,不是我要甩你,是你要甩我呵。”男人说。 
  女人大叫一声丈夫的名字,吼道:“你这个臭流氓!你去死!” 
  一个月之后,他们一前一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完了,又一前一后出来,走在大街上,形同陌路。 
  他眼前浮出那个小公务员临死前挣扎痛苦的模样。一刀下去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一丝怜悯了。他的心尖硬如铁。年轻人倒在屋檐下,血水被雨点打出了红色的花斑。他看了一眼,年轻人的手脚还在抽搐,就在那越来越大的一摊血水中。他弯腰冲进了雨幕里。他的黑衣在雨水中泛着幽幽的冷光,如同他第一次杀人之后眼球里射出来的兽光。 
  他回家之后就脱了淋得透湿的黑衣。雨停下来了,他跑到街口一家小店,买了十块零八毛钱一瓶的那种劣质酒。他把自己喝醉了,躺在床上一天一夜没起来。他喝酒是为了庆贺,也是为了壮胆,同时又是为了麻木。因为一天一夜,他都在做梦,噩梦,惊悚的梦,不祥的梦,呼吸急促、心跳狂烈的梦。他大汗淋漓,就像他刚刚冲出了那个凶魇的屋檐。 
  三天以后,他才平静下来,自己给自己抹了一把脸,仿佛抹去了杀人的记忆。 
  他又开始仇恨这个社会。他诅咒把他的工厂出卖给假洋鬼子的那些当权者。他从前的工厂,现在成了城东的所谓“高尚社区”。华屋俨然,红红绿绿,进口的高档轿车出出进进,他哪怕是想进去看上一眼,也会被冷面的保安拒之门外。他们对他会像对一条流浪狗一样摆出驱逐的姿势。呸!这是什么世道! 
  他还诅咒他的老婆,跟着一个广东来的做皮鞋生意的老男人,不知私奔去了哪里。这一去将近十年了!呸!老子要把你千刀万剐,食肉寝皮! 
  所以,隔了两个月,他又开始报复了。这回撞在他刀尖上的,恰好是一个从背影上看,和他那个要千刀万剐的老婆身材很相似的女人。当她转过身来,他才发现她是一个年轻的孕妇。但他已不可能止住了,他一刀捅过去,其实夺走的,是两条人命。 
  他眉毛都没有跳一下。 
  要知道,他对女人是多么痛恨。 
  当他还没有拿刀朝她胸口捅的时候,那年轻的孕妇就已经吓得瘫倒在地上了。她只发出了半个开口音,就仰面一倒。 
  他后来喝酒的时候想,这个女人不是被我杀死的,是被我吓死的。我杀她的时候,她哪里还有知觉哦。 
  警方拉开了很大的网,在全城侦讯。这只能秘而不宣,否则会引起市民更大的惶恐。晚上没有安全感,白天呢?老王不就是白天被人杀死在家中的么?人人自危。该重案不破,这个城市不得安宁。警方的压力非常大。与压力成正比的,是他们串街走巷的明察暗访。当然会有一些无辜的人受到怀疑,但最后总会受到排除。有些现象貌似线索,然而查不下去。这样子忙了一个多月,大家都觉得累。直到有一天,一位姓张的警官再次来到兴隆巷,他穿着便衣,像梳子一样把每个角落都梳了一遍。他遇到在巷子口上摆水果摊的刘大爹,他跟刘大爹坐在一条凳子上,把烟拿出来递给后者,然后像拉家常似的跟他一边抽烟一边聊起了那天的血案。刘大爹非常愤慨,说老王那么老实的一个人,居然有人对他下毒手,真是天理不容。“这社会成了什么样子哦!”他说,“我活了一个甲子,还没见过是这么杀人的!”张警官就问他,那天他是不是也坐在这里卖水果?刘大爹说,怎么没有?除了病得起不了床,我哪天不坐在这里卖水果?“一天不做事,一天没得饭吃哦。” 
  张警官又递上一支烟,看着刘大爹把它夹在耳根上,问道:“你老人家好好回忆一下,那天你看到这巷口上有什么不认识的人经过没有?” 
  刘大爹把烟从耳根上取下来,接上火,吸了一口,说:“好烟,你这烟是好烟。” 
  刘大爹接着翻了翻昏黄的眼珠,说:“要讲不认识的人经过这个巷子口,那总是有的。怎么会没有呢?总是有的。” 
  “那你老人家好好想想,有什么不认识的人给你老人家印象很深没有?”张警官又问。 
  刘大爹又抽了一口被他夸奖的好烟,慢悠悠地说:“要讲有什么不认识的人印象很深嘛,我想想看,嗯,没有。印象很深?没有。” 
  “再仔细想想,来,”张警官又递了一支好烟,“等一会儿你老人家给我称五斤鸭梨吧。” 
  后来,张警官从刘大爹一有生意就兴奋得唠唠叨叨的口中得知,他那天好像在打瞌睡,在打瞌睡的时候,好像看到了一个人,面目不清,那个人好像穿了一件黑衣。 
  “黑衣?” 
  “好像是。黑衣。这桔子好,不酸。你再称几斤去嘛。” 
  没有人见过凶手。模拟画像也不好画。现在有个不敢确定的线索:黑衣人。但是黑衣人怎么画模拟像呢?这城市,穿黑衣的人万万千,怎么查?而且,张警官他自己就有一件衬衣是黑色的。 
  所以,真凶不用换行头,他可以大摇大摆走在街上,混迹在万万千的黑衣人中。 
  但他天生喜欢穿黑衣。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作为一个自卑心极其严重的人,或许黑色代表了他心理上的颜色,同时也掩护了这种颜色。 
  他下手真狠。但目标并不明确,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他恨这个社会,看着谁不顺眼,此人就仿佛代表了这个社会,他的刀尖就要刺向他或是她。 
  那个出租司机就是这样死于非命的。 
  谁叫他停在路边把车窗摇下来吹口哨?谁叫他除了吹口哨之外还把车上的收音机旋扭左左右右拧来拧去,专门搜寻吵吵闹闹的流行音乐?谁叫他一边吹口哨一边听流行音乐,还走下车来站在一棵树影里方便?他是活得很快活么?那好,那老子叫你快活!彻底快活! 
  这一刀是从背后捅进去的。捅得好用力,好深。 
  流行音乐还在,口哨消失了。 
  还有那位胖子。他后来从报纸上才晓得是个基建包头。他那一肚腩的肥膘,走起路来一颤一颤,一只手上还戴了个很大的戒指。穿得又花哨,又华丽。呸,你出现在老子跟前,你走到了你命的死巷子啦! 
  七刀,唯一的一次,他记得,他捅了那个胖子七刀。这家伙的命真顽强,非得捅这么多刀才能夺去。血呵,他记得,那血喷出来有一尺多高。他不晓得血可以喷起这么高。 
  胖子,那个死胖子,那头显阔的肥猪。他为什么不迟不早要从老子的跟前晃过去? 
  不顺眼,老子横竖不顺眼。这是杀他的唯一理由。七刀。七刀的理由。 
  他蛰伏起来,在黑暗的内心里磨刀霍霍。报复的快感很快消失,而等待的时间无限漫长。但他是天生的杀手,有很好的预知力和第六感。他知道现在根本不能动弹,四处都有监视的眼睛,四处都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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