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读遍红楼-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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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遍红楼》 作者:胡文彬
读遍红楼(第一部分)
卷首絮语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其永恒的魅力举世公认。令人困惑的是,二百年后的今日,这部伟大作品却被某些人视为中国谜语大全,视为可以任由宰割的羔羊,使《红楼梦》失去了血肉,成了一堆没有尊严的骷髅。这是中国学术的悲哀,也是民族尊严的悲哀!
在面对嘈杂喧嚣的“红学”热的时刻,作为一个有良知的、有责任感的《红楼梦》的读者不能不叩问:《红楼梦》究竟有没有自己的审美价值?红学是学术研究还是玩杂耍?进而叩问:我们的学人究竟要向那些渴求知识的大众们普及什么样的“知识”——是无公害的“绿色食品”还是毒素超标的瓜果梨桃。这既不是什么危言耸听,更不是有意去苛责某些“名家”,而是现实逼迫人们必须冷静地去思考,从高分贝的喧嚣中警醒,细心地去辨识那些“食品”的优劣与真伪。这种“制造”出来的“学术公共空间”让人们望而生畏,进而生厌!
我生性愚拙,智商一般。但我记得哲人说过:“大道无术,克世在诚。”做人做事,都应该如此,惟此才能对得起那个大写的“人”字。数十年来,我作为一个《红楼梦》的热心读者,悉心阅读这部人生的科教书。它使我认识了几千年宗法制度下的中国历史,同时透过那诗情画意般的“镜子”看到了人生的艰难与辛酸,也看到了一个人的脆弱与无奈。逃离固然是一种选择,但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正因如此,我爱《红楼梦》,也记下我每一次阅读时的心灵感光。然而,我并不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真正读懂了《红楼梦》,更不敢去枉担那个被一些人羡慕的“红学家”的虚名。我永远是《红楼梦》的一个忠实的读者!
我喜欢读短文,同时鞭策自己用短小的文字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我知道这样的文字在今日的某些“大家”的眼里算不上是“学术”,但只要读者大众认为有益于他们的阅读,那么我也就问心无愧了。
古人云: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本书就是在这一种心境下一点一滴地写出来,奉献给广大读者,希望广大读者喜欢。同时也希望读者批评、指教。
青山在,人未老!
2005年10月16日
写于京华饮水堂东窗下
祭曹雪芹逝世二百四十周年文
维公元2003年10月14日,岁在癸未玄月寒露后五日,嘉岁吉辰,举国红学代表百余人齐集北京宣南大观园,公祭中华伟大作家曹公雪芹逝世240周年。余以敬仰之情躬逢盛典,心潮澎湃,思绪万千,特为文以祭曰:
呜呼!曹公雪芹,遥想当年,籍甚芳誊。原本汉人,掳为奴隶,沦落入旗,世代包衣。忆昔公之高祖振彦从龙入关,军功显赫,变泰发迹。至公之曾祖玺始,久驻江南,三代四人,父亡子继,织造罔替,恩隆嘉惠,萱瑞崇锡!
噫!公生不逢时,繁华瞬息,广陵梦散,白下成忆。家遭突变,归旗还籍。十七间半,崇文旧寓。奈何时乖命蹇,运败无彩。告贷无门,燕市悲慽。衣食无计,离群索居。庐结西郊,衡门茅篱。绳床瓦灶,冷巷雨凄。然则公生而禀山川灵秀,丰神迥异,傲骨嶙峋,雄辩不羁。卖画沽酒,一洗胸臆。举家食粥,一病无医。霜剑凌弱,风刀相逼。年未五旬,魂归太虚。时在壬午,梦断除夕。哀哉雪芹,甲子四复,《梦》在人去。日月同悲,天地共泣!
呜呼!曹公雪芹,补天之才,为世所弃。壮志难酬,托之橡笔。梦觉红楼,血凝泪聚。十年辛苦,经天纬地。千古情痴,石头为记。笔力通神,传之美誉:情者无价,仁者无敌,旷世栋才,惟公伟奇!
呜呼哀哉!尚飨!
附记:是日,余参加公祭活动,面聆时贤高论,不胜唏嘘。归来灯下凝思神往,撰此一文,聊表缅怀之情云尔!
此书系自愧而成
——《红楼梦》作者的“负罪”感
在韦勒克(Rene Wellek)和华伦(Austin Warren)合著的《文学论——文学研究方法论》一书中有如下一段文字:“艺术作品最显而易见的原因便是它的创作者——作家。因此,对于作家个性和生活的说明,便成为了一种最古老的最完备的文学研究方法。”毫无疑问,这一见解也适于用来观察《红楼梦》与他的作者曹雪芹的个性与生活。
因此,读《红楼梦》不能不仔细品味卷首那篇“楔子”。这是文本中最直接和最完备的第一手材料。将这“楔子”读懂、读透,对于我们认识这部充满“雾障”的奇著会有许多帮助。
“楔子”不长,两次采用作者的“自云”,当是作者的“原话”。我们将作者的“原话”略加概括,告诉我们的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作者生长在一个上承“天恩”下承“祖德”的世家大族里,曾经过着“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繁华生活。他曾受到“父兄”的教育和“师友规训”,有着很好的文化教养。
(2)作者成年之后,家道突然中落,致使他不得过着“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困顿生活。这种天壤之别的变化使他“一枝无成,半生潦倒”。在他的内心里产生“实愧则有余”——即一种强烈的“负罪”感。
(3)因此,这位“废人”立志要把“当日”所见天下之女子“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不因自己的“不肖”而使闺阁精英泯灭,并以此“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4)作者自云其创作方法,是“借通灵之说”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书中所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
最早阅读过《红楼梦》(《石头记》)的脂砚斋等人,对作者的“自愧”深怀同情,并不断在批语中指出来。例如正文中写到“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八个字时批道:“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在“无材可去补苍天”之下又批道:“书中本旨。”在“枉入红尘若许年”之下批道:“惭愧之言,呜咽如闻。”最长的一条眉批是批在“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上。批云:
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墨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
故批者总结道:“此书系自愧而成!”(见第12回)
从作者“自云”到脂批批者,告诉我们作者的“自愧”不是“自弃”。曹雪芹同他同时代的知识精英们相比较,其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从“自愧”中得到反省,找到“愧余”之后所用以表达自己人生体验的最佳形式和巧妙的方法。他的“自愧”成了他创作《红楼梦》的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强大的动力,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留下这部永远说不完的《红楼梦》!
我们读完《红楼梦》,深切感受到了作者那种强烈的“自愧”意识,但留给我们最可宝贵的启示是作者把“自愧”升华成一种高尚的道德感和时代的责任感。他歌颂了应该歌颂的闺阁精英,鞭挞了那个宗法制度所滋生的种种罪恶,揭示了那个制度必将灭亡的命运。他对每一个不幸的悲剧命运表达出无限的同情和不平。这一切说明了一个真理,即任何时代的作家都必须保持与时代对话的渴望,绝不能失去把握社会历史的能力。没有责任感、道德感的作家,必然是高高在上,以精英自诩,从而远离社会、远离时代,将自己融入琐碎的欲望之中,自然也就失去了作家的灵魂和自尊。
近几年来,媒体开始关注“诺贝尔文学奖”,不断发问:“为什么不发给中国的作家?”“什么时候中国作家能够获得此项殊荣?”……但我们却很少有人去反省本身是否有“自愧”意识,很少有人沉下心来用十年辛苦磨出一“剑”。金钱、名利、欲望不仅仅可以腐蚀那些政治人物,或者是那些缺少知识的芸芸众生,它同样可以腐蚀那些人们曾经寄予厚望的作家。
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固然可以让人们享受人生,它也可以消磨人的意志。茅椽蓬牖,瓦灶绳床,虽然清贫了一些,但却激励人的斗志,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曹雪芹的“自愧”,为今日的中国作家们树立了最好的榜样!
2005年11月12日
通灵宝玉:一块被幻化的顽石
——《红楼梦》“楔子”的解读(之一)
凡是读过《红楼梦》的人都会记得第8回所写的“比通灵”的故事。故事是从宝玉到梨香院宝钗房中开始:宝钗“一面又问老太太姨娘安,别的姐妹都好,一面看宝玉头上戴着缧丝嵌宝紫金冠……另外有那一块落草时衔下来的宝玉。”宝钗因笑说道:
“成日家说你的这玉,究竟未曾细细的赏鉴,我今儿倒要瞧瞧。”说着便挪近前来。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
据宝钗所见,这“玉”的正面镌刻“仙寿恒昌、莫失莫忘”八个字,背后是“一除邪祟 二疗冤疾 三知祸福”十二个字。
贾宝玉整天带着的“通灵宝玉”形状、光泽、大小、文字,一一呈现在大家面前。那么这块“宝玉”又是从何处而来呢?小说特别指出:“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出则既明,我们再读第1回前的“楔子”,不仅可知道“那块顽石”的来历,而且还可以了解它是如何成就了今日的“幻相”。
“楔子”中道:“谁知此石自煅炼,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是一块虽经煅炼却被遗弃的石头。但是它凡心偶炽,静极思动,苦求一僧一道携到人间“享受享受”。
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
这段僧道与弃石的“对话”非常重要:(1)“通灵宝玉”的“本相”原是一块无材补天的“弃石”,其质蠢而又无奇贵之处,只能够作人的“踮脚”石。(2)“通灵宝玉”是僧道“大施佛法”之后的“幻相”——“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变成的“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3)僧道已说明“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石归山下无灵气。(4)“顽石”——“通灵宝玉”是趁神瑛侍者投胎之时被僧道“将此蠢物夹带于中”来到人间,而成为贾宝玉脖子上挂的“通灵宝玉”。将这过程简化一下,即可成以下图式:石头——锻炼后的灵物石——僧道幻术之后成灵物玉——人间的“通灵宝玉”。由此可以证明“通灵宝玉”是一块道地的假宝玉,只是因为“幻术”的力量才有了光泽,被人误认为真宝玉。
世间真玉少而宝石多,识真玉者少误宝石为玉者多。俗云:一日卖出三担假,卖不出一个真。故人间造假、以假充真,真假难辨,演成了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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