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名著电子书 > [古典]读遍红楼 >

第14章

[古典]读遍红楼-第14章

小说: [古典]读遍红楼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首无名小臣之作虽百家唐诗不载,但却为唐人宋之问《韵汇》所收,也算一段佳话。    
  同是《桃花行》,宫中所唱者是以花颂圣,歌舞升平的景象,而黛玉所唱则是“一把心酸泪”,凄凄惨惨一境遇不同,情必相殊!    
  2004年3月20日    
名不可尽,春月尤妙    
  名不可尽,春月尤妙    
  ——“沁芳”出典一则    
  《红楼梦》中写了一座“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引得读者神想往之,而研究家则在全国各地寻访这座园子的“原型”,各有所好,各有所忙。令我感兴趣的是这园中各个景点的命名,个个题得既有画龙点睛之功,又有品之不尽的韵味。例如园中一处水流,上面即有“沁芳闸”,闸上还有“沁芳桥”,远处有“沁芳亭”,近处还有“沁芳溪”。    
  不论是闸、桥,还是亭、溪,都离不开“沁芳”二字。那么,“沁芳”二字是否也有来历呢?据我手边查到的材料看,曹雪芹命名“沁芳”颇有可能取自《金銮密记》或是《云仙杂记》。《云仙杂记》卷八有云:    
  翰林有龙口渠通内苑,大雨之后必飘诸花蕊经山而出,有百种香色。名不可尽,春月尤妙。    
  将这条记载移到《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去十分对景对情。我们知道园中也有一条“渠”,是会芳园“北拐角墙下引来一股活水”(见16回)。它的名字不是“龙口渠”而是“沁芳泉溪”。这“沁芳”二字是贾宝玉取的,见之“题对额”的第17回。    
  “沁芳”二字寓意深刻,专家们有许多精彩的解读,我很佩服那眼光的独到。所谓“沁芳”,从字面上看就是将美丽花蕊放到水中,随着水的流动,水中也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芳香。但贾宝玉所说的“沁芳”二字还有多层象征意味:(1)以花喻人,喻天下女子,他们秉山川之灵秀,是水作的骨肉,有“百种香色”,“花落水流红”。(2)如同古人所咏的“水流花谢两无情”,“流水落花春去也”!喻生命虽美,但却太短暂。(3)林黛玉《葬花词》中写道:“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令人更痛苦的是,即使花落(生命结束)你连一块净土都找不到——“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沁芳”    
  只能在清净的水中闻到,一旦流出“墙外”,汇入污淖之中,百种香色随之淹没得无影无踪——质本洁来,但却不能“洁去”。    
  这才是悲剧中的大悲剧!    
  2004年11月15日    
泪痕点点寄相思    
  泪痕点点寄相思    
  ——潇湘馆意境从《潇湘神词》化出    
  潇湘馆是林黛玉在大观园内的居处。第17回试才题对额,贾宝玉对这处园子大加赞赏,题名“有凤来仪”,喻居者为“凤”。第18回元春“赐题”为“潇湘馆”,原因是在省亲别墅之内“凤”只能是元春,他人不配称“凤”。元春“夺”名之举是否另有深意,尚待证明。但有趣的是贾宝玉“固执己见”,题诗仍用“有凤来仪”。诗曰:    
  秀玉初成实,堪宜待凤凰。    
  竿竿青欲滴,个个绿生凉。    
  进砌妨阶水,穿帘碍鼎香。    
  莫摇清碎影,好梦昼初长。    
  显然,在宝玉的心目中林黛玉才是真正的“凤”,而那“凰”就是他自己——绛洞花王!    
  《红楼梦》中潇湘馆环境及其象征意义,已有不少文章作过各种各样的探讨。大家都较倾向与娥皇女英的故事有关,她们都是舜妃,可以称为“凤”,与小说中所题“有凤来仪”是相一致的。我个人始终认为潇湘馆环境的营造是作者有意从唐刘禹锡的《潇湘神词》化的,“神”者远指娥皇女英,近喻林黛玉。她也是“神”的化身。曹雪芹善于以词化境的艺术手法,在《红楼梦》中并不鲜见。刘禹锡的词当属“竹枝词”,但其与潇湘馆对情对景。词云:    
  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楚客欲听瑶瑟怨,潇湘深夜月明时。    
  试想潇湘馆绿竹千竿,泪滴成斑,这是黛玉以泪还前生之债,即“泪痕点点寄相思”。词中“楚客欲听瑶瑟怨”,恰与黛玉擅抚琴且发悲声相呼应。    
  唐诗宋词中写潇湘故事甚多,而咏竹佳什更是美不胜收。但刘禹锡的《潇湘神词》意境,则极似作者创作潇湘馆的前文本。不敢自信,聊备一说而已。    
  2004年8月16日    
香气袭人醉    
  香气袭人醉    
  ——“蘅芜”之香溯源    
  薛宝钗在大观园内的居处是“蘅芜苑”,小说第17回写贾政率领众人视察园子的建筑工程,兼试才题对额。其中一段是专写“蘅芜苑”内的各种“异草”的,四面群绕各式石块,“一株花木也无”。    
  只见许多异草:或有牵藤的,或有引蔓的,或垂山巅,或穿石隙,甚至垂檐绕柱,萦砌盘阶,或如翠带飘飘,或如金绳盘屈,或实若丹砂,或如花如金桂,味芬气馥,非花香之可比。    
  作者不明写异草名字,却连用八个“或”字来描绘“异草”的婀娜多姿,令观者无不赞叹天工造化之奇。然后用“味芬气馥,非花香之可比”一语点出“草”香胜过“花”香——看似平凡,实不平凡。    
  香草喻美人,屈原的《离骚》可视为“原典”。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香草美人,凡治古典文学者都非常熟悉,无须辞费。读者从故事层面就可以明白“苑”中的美人薛宝钗满身透着甜丝香气,原来是她生活在一个“味芬气馥”的香丛之中,草香沁心透骨,弥久人也香。    
  草之香见于宋人洪芻《香谱》(见《说郛》三种),例如常见的“龙脑香”、“麝香”、“安息香”、“丁香”、“零陵香”、“荼芜香”等等,都有详细的记载。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送“脊鸰香串”给林黛玉被拒的故事,有研究者疑“脊钨”应是“零陵”之误写,其根据就是《香谱》中有关“零陵香”的记载。在众香草之中,还有一种香名曰“蘅芜香”。《香谱》引《拾遗记》云:    
  汉武帝梦李夫授蘅芜之香,帝梦中惊起,香气犹着夜枕,历月不歇。    
  我一直疑心薛宝钗居处“蘅芜苑”,诗号“蘅芜君”,都是从这《香谱》中化出来的。    
  大观园中每一座庭院取名都有典可据,实为作者匠心经营,亦可见其知识的博洽。人如其居,居喻其人,人居一体,方显人美,正是其《红楼梦》一书魅力之所在!    
  不过,深究细研之后,我想作者如此着意地写薛宝钗之“香”(还有服“冷香丸”故事),应当还有另外一层隐喻之意。其一,佛经大辞典有云,梵语“健达”译曰“香”。所谓“健达”者正是薛宝钗形象及人格写照。其二,佛国名有“香国”者,“其国香气比于十方诸佛世界人天之香,最为第一。其界一切,皆以香作楼阁,经行香地,苑园皆香,其食香气,周流十方无量世界。”大观园是“香国”,而蘅芜苑则是“香国”中的真正“香国”,即所云“苑园皆香,其食香气”也。其三,“香为佛使”、“香为信心之使”,此则与宝玉结局是披上大红猩猩斗篷离家出走相一致,“香”也是一条千里伏线。    
  在现实的生活中,香气袭人醉绝非是作者的故意杜撰。但在我的经验中,即使蘅芜之香有“历月不歇”之功效,却总有香消味散之时,这是世闻万物的共同规律——    
  香如此,人也如此,概莫例外!    
  2004年12月18日    
探春读过《孟子》    
  探春读过《孟子》    
  ——“自杀自灭”一说    
  探春是《红楼梦》中所写的有才干又有抱负的女强人。她年龄不大又是庶出,但她并不像惜春那样绕着是非走。第74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时,探春的气度、眼光描写得淋漓尽致,大快人心!    
  小说写到抄家队伍来到三小姐住处,探春喝令秉烛而待,气势就非同一般。然后晓之以大义,说道: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将这段话核之历朝历代,大门小户都合用,可以说“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可惜这样振聋发聩的文字,至今并没有几个人真正读懂,更不要说什么“红学家”了!    
  “自杀自灭”,古今中外弄权者皆擅用,而且用的非常熟练,不学自通,所以才能“一败涂地!”    
  如果要寻根求源,《孟子·离娄上》(卷七)就已经写出来了,流传了几千年,注了几百遍。其原文云: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    
  探春对圣人的话“活学活用”,用的是地方,用的是时候。可怜,王熙凤、平儿还有那些帮凶者,哪里知道圣人的道理呢!    
  王夫人昏聩,只是一味的“惑奸谗”,王熙凤是为了洗清自己。至于那王善保家的只不过是借机报私仇,况且那“家”是贾家的,灭不灭管她屁事!在这一群人中,他们想的都是自己,没有人想“家”,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家国一理,两千多年前的孟子,还有二百多年前的曹雪芹,乃至小说中的探春,显然比起今日某些官僚有见识——他们还懂一句“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    
  最可怕的是“自杀自灭”!    
  2004年7月6日    
猫不拿耗子倒咬鸡    
  猫不拿耗子倒咬鸡    
  ——王熙凤俗话连篇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猫不拿耗子倒咬鸡”就是千奇百怪中的一奇。    
  《红楼梦》第69回写王熙凤“弄小巧借剑杀人”,即利用秋桐去害尤二姐,除去心头之患。令她想不到的是身边最信得过的平儿竟然心生慈悲,背着主子给尤二姐送吃喝不说,还要说悄悄话,宽慰那位蒙在鼓里的尤二姐。不想,这一切都被秋桐看到了,赶忙打了小报告给王熙凤。于是王熙凤大骂平儿道:“人家猫拿耗子,我的猫只倒咬鸡。”这比喻听来粗俗一些,倒还“恰当”。如说“咬鸡”二字,鸡是地上的凤凰,王熙凤是冰山上的雌凤,在地上也就是一只母鸡了。至于“猫”说的是平儿,是王熙凤身边的宠物猫,野性已经退化,不会拿“耗子”了,还帮“耗子”(喻尤二姐)去“咬鸡”!    
  这段鸡与猫、猫与耗子的关系留给动物学家去研究。本文要说的是,这段文字不是曹雪芹首次发明。前人笔记有载,其云:“宋孝宗时,有诬劾杨嗣者,赵雄曰:‘人家市(买)猫以咋鼠,鼠暴未及问而首噬鹦鹉,其可恕乎?”想来是曹雪芹从他爷爷曹寅藏书中读到了这个故事,于是“借来”用在了王熙凤的口中,写出这位当家人的“俗”味与“谐”趣,真真是恰如其人,活灵活现。    
  至晚到了宋代已有猫不拿耗子的事例,说明“猫拿耗子”的分工已经发生了变化。在猫的眼睛里,耗子已不是稀罕物了,牠要追求时髦,追求刺激。耗子太小(个头小,胆子小,贼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