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房双人床-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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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要我第二天向你道歉,我当时说什么也不愿意,嘴上答应妈妈说我会,可是我根本就没有跟你道过歉。直到后来,在我18岁那年,我妈妈因为得了癌症无药可医,她去世之后我才突然醒悟,原来没有母亲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我那个时候居然还故意在大家面前揭露你的伤痛,我真的很后悔。后来,我一直找你,想跟你道歉,可是实在是相隔太多年了,我们根本就失去了联系。而且你一直就是一个孤僻的人,我问过很多以前的旧同学,他们都说不知道你。可是我一天不跟你道歉,我心里就一天觉得不安。现在终于好了,我今天遇到你了,我要郑重地跟你说:顾忆罗,对不起!”
李扬边说边向忆罗弯下了半个身子。
忆罗是受到伤害的人,却反而忘了这件事。但伤害过她的人,却一直牢记着,希望有一天可以跟她当面道歉。忆罗突然对自己刚才脸上那副不耐烦的神色很后悔和抱歉。
“其实我已经不怪你了,你根本不用放在心上。而且你不说,我都记不起来了。”
“不,一定要当面说的,这样的心里才会感到安宁。”
忆罗问李扬:“你后来还好吗?”
李扬说:“妈妈去世后,家里一贫如洗,我读不起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出来了。现在开了三家餐馆,生意还不错。你有时间可以找我出来聊天儿。”说着,李扬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忆罗。临走的时候,他又重复说:“终于可以跟你道歉了。”
顾忆罗忽然醒悟,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也许早已经忘记了。也许忘记那个男人才是最好的选择吧,更何况他们连彼此的姓名都不知道。他们只是面对面住着的一男一女,除此之外,毫无关联。忆罗心里想着。
第二天,顾忆罗就决定去学英语。一大清早她就去了一间培训英语的学校报到。
那天她去得有点迟,刚走进教室找到空位坐下来的时候,突然一声响亮的“报告…”让忆罗的心做了一下剧烈运动。忆罗记得自己以前在念大学的时候也经常会迟到,只是她从来都不会在上课的第一天迟到,也从来都不打一声“报告”,还这么响亮。只是这个人……
忆罗眯着眼睛懒洋洋地抬起头看了看教室门口:一个女人站在那。白色而干净的衬衣,粉色而美丽的裙子,还有一头及腰的长发在微风中摇曳。这让忆罗马上想到一个名词:美人鱼。这个女人太像一条美丽动人的鱼了,而且还这么有礼貌。
女人微笑地朝忆罗走过来,不,应该是朝她旁边的空位走过来。“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忆罗友好地向她点点头。
“我是第一天来这上课,真不好意思迟到了。”女人面对着顾忆罗说道。
“不用跟我说这些,因为我不是你的老师,而且我也是第一次来。”忆罗微笑地看着她说。
“你叫什么名字?”女人先问她。
“顾忆罗。”忆罗依旧微笑地说。
“于小曼。”女人也开心地说。两个人伸手一握,从此便成了朋友。
第十三章 爱之深恨之深
第十三章
“你为什么会来学外语啊?”忆罗问她。
“因为我很快就要结婚了,而且结婚后我会和我丈夫去欧洲旅行,所以我要把英语学好。”于小曼的眼里冒着光,这是一种幸福的光芒。而对于身边的顾忆罗来说,这种光有点耀眼,甚至是刺眼。
“你呢?你又为什么要来学啊?”于小曼问忆罗。
“我们的目的居然是相同的。我也打算跟我男朋友去国外旅行。”
“那我们一起努力。”
“嗯,为了爱情,为了幸福而努力。”忆罗突然觉得和这个女人很有共同语言。
皮树知道吗?就是那个唱《黑桦林》的。不知道的原因只有一个:你太老了。年轻人个个都知道。他们脸上喷着痘痘,手里拿着传单,嘴上说着我爱你。他们一群一群地,涌进了礼堂。在大学礼堂里唱,票价不高但听众多,也能大赚一笔。
皮树,你正在和一个什么讯的人谈恋爱吗?
皮树,最佳华语歌王会不会是你?
皮树,你最喜欢的歌手、服装、食品、地方……是……
皮树虽然用帽子遮住了半边脸,但应采妮依然可以看清那些掘起的青春痘。他虽是个孩子,但却很懂得摆明星的架子。看着台下比他更小的孩子一浪比一浪更高的呼声,他终于出场了。这个小杂种,话筒一拿,浑身闪光,确实有点味道,难怪底下呻吟一片。
在办公室里又调照片又写稿子,应采妮被这个半大的脸上冒着青春痘痘的孩子折磨到了半夜。明星真好,可以过着让别人为你繁忙的生活。
是的,应采妮是个记者,她刚刚做完一个有关“皮树”的演唱会采访。应采妮走出办公大楼,深深地吸了口凉气,她从包里拿出她的手机,她感觉她的脚底也在冒着凉气。
徐子谦接到应采妮的电话已经是很晚的时候。她说一起吃个饭吧,有事跟你说。他很客气,她很认真。他说,什么时间?在哪里?她顿了顿,银都酒店晚上的自助餐不错。他说,好呀,晚上见。
应采妮还是提前到了,她喜欢看到徐子谦从玻璃门中旋转而进的样子,像从万花筒里旋转出的王子。冷、酷,像个神。一身白衣白裤,玉树临风。坐定后,她推给他一个盒子(是一只万利马钱包,是她特地为他买的)。他说,我无功不受赂啊。她说,小东西,逛街时看到就买了。他打开后说,你太客气了。
应采妮拿了些红虾,葡萄,哈密瓜。他拿了碗意大利通心面和菜。吃完后他说,那边有寿司和三文鱼,你来一点吧?她说好,他拿了两份过来。沾着黄绿色的芥末吃时,应采妮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他说,这东西要一点点吃才行。她点头,用餐巾纸抹泪。他说,喝点酒?她很爽快地喝了不少,喝到头重脚轻时,她才发现自己是存着心要喝醉的。他的酒量很大,但看到她那样仰头喝酒,不禁放下了手中的杯子。他看着她,她总是气呼呼的。应采妮说了很多的话,无非是激烈的时政或者刻薄的绯闻。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其实她一点也不想说这么多话,但她却真的是醉了。
徐子谦扶着她出门的时候手指冰凉。应采妮奇怪她在那样烂醉的时候竟然能感觉到他手指的温度。到了公寓楼下,他送她上了电梯,帮她打开门要走。
应采妮斜倚在门框上说,不进来坐坐?他说,今天太晚了,改天。
她在心里尖叫——我不想改天!她已经快老了,青春马上就要逝去,而她却依然没有爱没有依靠。也许不是没有爱没有依靠,只是她是个执着的人,她一心想要得到她以为的真爱。她以为徐子谦会是她的真爱,是她的幸福,她不想丧失这次机会。
应采妮哑着嗓子说,你有爱的人吗?
他看着她说,没有。
她说,我有。应采妮看着他的眼睛流下了眼泪,是你。
她叫着,是你,我爱上的人是你。
应采妮扑上去抱紧他,将头埋在他的胸前。他把手放在了她的头发上,她能感觉到他吻着她的头发。但徐子谦却突然一把将她推开,说,不要爱我。我是一个死去的人……
她哭着说,你能不能不要再放纵下去了?我们恋爱好吗?
他说,我们?你只不过多跟我睡过几次觉而已,居然就叫我们了?你不觉得你自己是在做梦吗?况且我早说过我对女人没有感觉。他冷冷地说,他的话就像一把刀子一样狠狠地刺进了应采妮的心脏。
她激动的说,为什么?我哪里不好了?我为了你放弃了一个很爱我的男人,放弃了在旁人眼中一段很幸福的爱情,我现在因为你而变得一无所有,可你居然这么说!
他依旧是冷若冰霜地说,这一切都是你自愿的,我并不逼迫你为我做什么事。很抱歉,恕我不能接受你所指控的罪名。
她说,你真的是一个冷血动物吗?你真的没有一点感觉吗?
他说,没有。然后他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用手抹了抹眼睛,他发现他的手居然摸到了眼泪。
应采妮失望极了,她的心好痛。她说,那再让我跟你睡一晚吧,好吗?采妮鼓起最后一丝勇气说道。她企图用身体来挽留她的爱情。
他说,为什么要这样?
她说,我愿意。
他说,好吧。我的确无法拒绝你,你是一个男人心中的尤物。徐子谦的话中带着淡淡的嘲讽,不知道是在嘲讽他自己还是嘲讽应采妮。
这是应采妮最后一次跟徐子谦躺在同一张双人床上了,过了今晚,她不再是他的。她把徐子谦的手放在她的乳房上,用力的摩擦着,她想用让徐子谦记住她的身体。不为什么,只因为她爱他。女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知道不可能,却还是要牺牲自己,还是要像一只飞蛾一样奋不顾身地扑向大火。
应采妮以为把男人留住的,是女人的身体。可是,女人的身体只能够把男人留住一段日子,并不能永远。而男人也永远不可能了解一个女人内心的真实想法,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
当清晨温暖的阳光把徐子谦唤醒,他大概也已经忘了昨晚的应采妮。他无法走进应采妮,无法走进她的心里面去。不是他不能,而是他不想。是的,他不想爱她,他不想再爱任何人。但是他爱过谁呢?他有自己的爱人吗?
答案是肯定的。徐子谦有自己的爱人,但那是曾经的事,已经成为了过去。现在的他谁都不爱,谁都不想去爱。爱情太伤害人了,稍不留神就要弄得遍体鳞伤。他曾经因为爱情而受过伤,他不想再爱了。女人伤害他,他再伤害女人,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
第十四章 爱情战争下的俘虏
第十四章
这个世界,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我们要做的是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也许不是不曾心动,不是没有可能,只是有缘无份,情深缘浅,我们爱在不对的时间。
队长也是官,伤心也是病。应采妮病了,她的疾病是看见任何东西都伤心、难过,看电脑伤心,写稿难过,拍照伤心,坐车难过……她的症状不是失恋却胜似失恋,她只能躺着躺着……
王苏捧着大束玫瑰和蛋糕来看她,她在嚎啕大哭中似乎已经开始变得苍老。王苏拿着毛巾为她擦脸,并不问她为什么哭泣。应采妮渐渐平息了下来,睡了过去。醒来后他已离去,桌子上放着一个盒子。盒子上压着张纸,上面写着:我们合好吧,我要你嫁给我,我等你电话。
原来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还是只有王苏陪着她。
应采妮打开那个盒子,里面装着一枚戒指。她将戒指取出,把它带在手上,它的光太亮了。应采妮摘了下来,又放进了盒子。再打开蛋糕盒子,看那摆得整齐的十块蛋糕上,都写着字:LOVE。她放了一块在口中,味道不错。再放一块在口中,不住地点头。饥饿的时候,蛋糕比宝石戒指更可爱。
但是她没有给王苏打电话,她只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谢谢你来看我,我们还是分手吧。我不会嫁给你,再见。
再去上班的时候人人都说应采妮的气色不错,她点头,吃了十块蛋糕又收到王苏的求婚戒指,她的心情当然很好。女人都是有虚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