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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驱魔人ii-第16章

小说: 驱魔人ii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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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可能感觉不到。

  可他是有法力的人,不仅感觉更加真实,危害也更大,那些小鬼会如遇到宝贝一样拼命吸取。

  遇到这些不怀好意的灵体,他本该立即出手消灭或者收服的,但他为了大事不想暴露目标,可是如果再不出手,他就要倒大霉了!真是天时不利,遇到这意外!

  细细的尖叫和电火花的脆响在暗夜中传播了出去,立即让围着地面乱转着的凶灵感觉到了这边有人偷窥,而且很快就判断出是曾经伤害过她的仇人包大同。

  上次她失手于他,非常不甘,自认为是意外造成,此时一见,凶性大发,腾身在半空中,黑的发、白的衣涨大为一朵奇怪的云,对包大同当头罩了下来。

  包大同并不慌乱,一手定住那个坏事小鬼,另一手从腰后摸出了那只缚灵枪。他本不想这么快就暴露终极武器,可是以他现在的状态硬碰硬显然不明智。

  呯的一声,枪的声音不大,好像是不太合格的消音手枪,同时一股非常强大的灵力凝成淡蓝色的一束,又快又狠的击了出去。

  这让他灵机一动,想着以后自己修炼的时候也要练习这种凝起灵力的方法,这样就算他能力差,也可以事半功倍。

  然而这枪也不是很完美的,至少准星没有校好,他明明是对凶灵打出了一枪,子弹却擦凶灵而过,没有击中。

  他扣动扳机想开第二枪,凶灵却感觉到了这枪的可怕,尖啸一声倒退回了校园里,只几闪就没了踪迹,包大同根本来不及追。

  “妈的!”他跺了跺脚,恨自己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假如一击而中,就不必一点点推理和寻找了,只要拘了这灵体,慢慢审问就好,就算她倔强不说,至少那些学生不会再有危险。

  可是现在——


  第二十七章 放血并不疼

  他扭头看了一眼那只小鬼,见它被他施出的符咒当胸穿过,钉在地上,好像一只白色的肉虫一样扭来扭去,最后化于无形。

  没时间感叹,他立即跑到漆黑的十字路口去,在那里看到了一只青花大碗,里面装着一大碗饭,饭上还插着三只香。

  漆黑的夜里,夜风乱拂的十字路口,一碗插着香的饭摆在当中,这情景实在诡异极了,感觉不像人间。

  包大同没有动那碗饭和三只香,只是伏在地上嗅了嗅,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他果然没有猜错,原来真是用鸡血饭来供鬼,所以水蓝以死了不久的魂魄却有百年的道行。一方面是她的怨念太深,心中的悲伤也太深,但另一方面,和被人以鸡血饭供奉也有很大关系。

  在清湖村的木屋时,他看到富贵对血饭的贪婪就已经意识到了,今日一见,完全印证了他的猜测。

  不过这方法虽然在民间流传过,但供鬼的方法、程序、鸡血中要加入的东西,可不是人人都懂的,这都说明黄老板与这个案子有很大的瓜葛,而且他也肯定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香火忽的一亮,而后熄灭了,好像两只血眼闭上了。过了不到半分钟,身后的大铁门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包大同急忙躲到一个巨大的树影里,看老板娘慌慌张张地跑出来,跪在地上烧了一张黄纸钱,然后捧起那晚饭就往回跑。

  而在她转身之前,包大同早就快手快脚的先她一步潜入了店中,躲在货架后面看她把门一重重的锁上,然后拐到店面之后去。

  这一片的画具店都是前店后院,商家都是在前面的店面上做生意,而把后院改造为仓库和人居混合的地方。

  包大同轻手轻脚的跟进去,发现容宝斋的店面大,后面的院子也大,而且被隔成了两部分,左面的地方是仓库,右边院子另外安装了大门,他偷偷跟进来的时候,老板娘已经把门锁上了。

  包大同只好翻墙,好在他虽然法力被限,身手却相当不错,没有发出声响。

  四下一看,这半个院子中有两个房间,一个房间漆黑一片,显然是没有人,另一个房间却亮着灯,里面有一条人影晃动。

  这些都不足为奇,最奇怪的是院子中居然有一口井,虽然是一口干井,但看来也显得格外刺目。

  这里是繁华的都市,不是乡下,为什么要挖一口井?难道不怕挖到煤气管、水管或者地下电缆吗?

  擦擦擦——

  当包大同靠近那个有人走动的房间,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古怪的声音,一时也分辨不出是什么声音,只觉得轻快而刺耳,之后有一个女人阴森地笑了起来。

  “别怕,放血并不疼,只会觉得无力,然后就会死了。”一个嗓音沙哑的女人笑着说:“血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你一个清清秀秀的小姑娘,不要了最好,死了也落个干净。”

  呜呜呜的声音传来,听来像是一个人被捂着嘴不能说话而发出的声音,听来惊恐而焦急。

  包大同吓了一跳,他以为黄老板两口子只是杀鸡做鸡血饭来供鬼,从没想过还要杀人的,怪不得他闻起来,一直觉得那鸡血饭不纯。以人血混合鸡血供鬼的话,那个魂魄会格外的厉。

  这两口子是什么人?竟然大肆施展邪术!

  看到房间的窗帘没有挂好,留有一条两指宽的缝隙,包大同猫着身走过去,悄悄向里望。

  就见房间内空荡荡的,只在墙角有一个老式的大灶台,上面做着一口大锅。

  房间的中央有一个台子,大约半米宽、一米长,像一张手术床,铁质的架,木质的台面,台面上刀痕纵横,还染满了血迹,看来非常可怕,好像在那台子上曾经解剖过尸体似的。

  老板娘背对着门、站在台子前,双臂一动一动的,因为角度的问题,也看不清她在做什么,而就在不远处,一个短发的红衣女孩被捆绑着丢在墙角,虽然包大同只能看到她的半张脸,也认出她是那位害得他只剩下十五岁法力的花蕾同学。

  这几天没看到她,还以为她会老实点,哪想到她又跑到这里来了,看来她也推断出黄老板有问题了。

  这丫头聪明是有些的,可惜不明智,活该给人宰了。

  “嗯,时辰还不到,半夜三点取血是最好的。”老板娘说着走到了灶台边,打开锅盖闻了一闻,显然那锅里储存的是血液。

  “血也是会腐坏的,到时候就会长肉芽,也就是蛆。我小时候以为血里的蛆是红的,于是杀了一只狗,把狗血藏在地窖里,结果发现肉芽也是白色的,气得我把血全喝光了,把它们吞到我肚子里去报仇。”她陶醉地说。

  花蕾听得恶心极了,干呕不止,偏偏嘴被堵着,吐不出来,被戗出了满脸的泪水。

  “唉,可怜见的。不然,你保证不喊,我就让你说几句话吧,反正也是人世走一遭,怎么着也让你留下个话啊。”老板娘又说,见花蕾忙不迭的点头,把堵在她嘴里的碎布取了出来。

  “你——你为什么要这样?”花蕾大口呼吸着并不太新鲜的空气,问那个女人。

  “我和你没仇,可是我的血要用光了,正要去逮个人来,哪想到你就送上门呢!”老板娘还是笑,似乎很爱笑似的。她边笑边回过身来放下手中的东西,包大同这才看到那是一把刀,原来她一直在磨刀,看样子是要宰了花蕾用的。

  而且,她的声音虽然笑着,那张脸却如同是一张面具一样,连纹路也不动,全部的笑声是发至胸腹之间,脸色也还是那天在店中呆滞病态的模样,看得人头皮发麻。

  包大同听说过腹语的绝技,但从没有见过,而且就算是腹语,表情也不用这么僵硬吧!

  房间内的花蕾似乎早适应她的诡异了,表面上倒没显得特别害怕。


  第二十八章 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你找到这里来,就是知道我老公的秘密,我怎么能让你活着离开呢?”她继续说:“放心,我不会让你的血坏掉了,会冻在冰箱里,然后每天取一点,混合了这些雄鸡的血,做了血饭给水蓝吃。”

  花蕾不知道水蓝是谁,包大同可知道,不过他没想到会是在这里得到证实。

  只听老板娘继续说:“还有一百天就满了三千六百天了,到时候功德圆满,我老公完成了对水伯的承诺,我也不必每天送饭去,吓得我啊!总怕水蓝跟我回来。”

  老板娘似乎长年不说话,好容易逮到一个听众就说个不停,花蕾听得一头雾水,表面上是呆呆的听着,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能逃走。

  她怕被发现,眼睛不敢乱看,只得偷瞄,无意间看到窗帘处闪着一线微弱的蓝光,看来就像一盏小灯从窗外照在玻璃上,不过这光线却是动的,在窗子上划啊划的,渐渐看明白是包大同三个字。

  花蕾差点欢呼起来,激动得眼泪都落下了,好在古怪的老板娘又去磨刀了,没看到窗外,也没看到她的激动,以为她的泪水是因为恐惧。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做鸡血饭的制作程序和过程,需要放入哪些特殊的属性材料,花蕾却在偷看窗子,看包大同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要问这女人什么问题。

  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包大同最后一句话却是: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花蕾气得哼了一声,心想自己穿的整齐的连身裤装,不然不知道包大同的贼眼还会看哪里。

  她不安的动动,老板娘以为她想挣开绳索,叹了口气道:“别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你乖乖的,我一会儿会割得轻一点,在脖子上轻轻一刀,然后倒过来控血,和杀鸡是一样的。”

  “那至少你要让我死的明白,不能让我在阎王面前回不上话。”花蕾装着害怕的样子,“你杀我就是为了那个水蓝吗?她为什么要吃血饭?”

  “因为她爹要求的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爹要求,你就要杀我。我不明白!告诉我,告诉我!”花蕾哭泣了起来,“不然我死不瞑目,夜夜来找你问清楚。”

  她的眼泪不是为了恐惧,刚才她确实怕死了,以为自己大限将近,这下没有让老头子震惊,倒把自己的小命送在这里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居然是这么个最可怕、最丑陋的死法,当时她的绝望和无助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可是包大同来了,虽然她不知道他怎么来了,也对这个花花公子没有好感,但就是感到无比安全。

  她哭,是因为这里的气味实在太差了,有鸡毛味、血腥味、还有老板娘的体臭。

  窗外的包大同看到花蕾气急败坏、又被恶心得直哭的样子觉得好笑极了,不过又对她的聪明和机智表示满意。

  从这位古怪的老板娘的语气来看,她虽然帮着黄老板做这些可怕的事,不怕杀生,但却怕鬼,不然也不会说担心水蓝追过来。

  花蕾说如果不死得明白就夜夜来缠她,一定是有效的。

  果然,老板娘哆嗦了一下,加快了磨刀的速度,恶狠狠地道:“小丫头,少来吓唬我,难道我会怕你吗?”不过她虽然这么威胁,接下来却说,“阎王老爷问起你,你只说是水伯害的你就好,全是因为他,我才造了那么多杀孽。为了这血饭,我几乎每天都要杀一只公鸡,最雄壮厉害的那种。你看——”她伸出手,两手的手背上全是疤痕。

  “越是厉害的公鸡就有越容易形成凶气,可是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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