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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9章

长安风流-第549章

小说: 长安风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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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慕白去探望他时,他仍旧面如白纸毫无血色,但好歹还有一丝呼吸。

“黑子,你不能死。”秦慕白独自一人坐在他的榻边,对着他的耳朵低语道,“谁都可以死,包括我秦慕白,就你不能死。”

“你若是死了,我欠下的债一辈子都无法偿还。你知不知道,我比你还想打先锋,我想亲手将噶尔钦陵斩于阵前或是生擒回来。但我不能去。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才让你去——虽然我知道你的武艺能耐远远不如仁贵,我也要让你去!”

“那是因为,在我父亲看来,你就是他的亲儿子,跟我一样!”

“这一战,对大唐对华夏来说至关重要。对我秦家来说……更是意义非凡!”

“你很好!你真的做到了!!”

说到这里,秦慕白的眼圈有点刺疼,喉间也哽咽起来。

“听到没有,你不能死!我要你好好的活下来!不管下半辈子是祸是福,我们兄弟一起分享一起承担。我发誓,只要有我秦慕白在的一天,就有你宇文洪泰一天的荣华富贵!”

“蠢黑,你听到没有!他娘的你倒是吭个声!!”

秦慕白的眼泪终于下来了。

宇文洪泰的眼睛,当真睁开了一条缝。

“三、三哥!俺……俺还活着呢!”

“你他娘的,吓唬老子!”秦慕白紧紧握着他的手,眼泪未干又放声大笑,“听着黑子!如果阎罗王要带你走,你就跟他说,你兄弟秦慕白愿意将剩下的阳寿与你分享!”

宇文洪泰使劲全力的力气,仍是虚弱无力的握了握秦慕白的手,咧了咧有些抽搐不听使唤的嘴角,断续的轻声道:“阎罗王嫌俺长得太黑太丑,不肯要俺!所、所以……俺又回来了!”

“回来了好!”秦慕白泪如雨下,“别再那边晃悠了,老老实实在这儿躺着!等你伤好了,咱们一起回长安,我要让你,有一辈子都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三哥,俺不要荣华富贵……”宇文洪泰咧着嘴艰难的笑了,“俺只要娶个婆娘生个孩子,一起跟在三哥屁股后面瞎转悠,捣捣蛋骂骂娘,喝些老酒砍些狗头,这辈子俺就知足了!”

秦慕白紧紧握着他的手连拍了几下,“混蛋,你说话可要算话!不然,你那臭婆娘当真会杀了我的!”

“她敢!”宇文洪泰突然双眼一瞪,“她敢对三哥半分不敬,俺当场劈了她当柴烧!”

“你会舍得?”秦慕白笑了,“她肚子里,可是怀了你的骨肉。”

“啥?!”

“原来你真的还不知道。”秦慕白笑道,“你这愣子,上次驻军鄯州,你也不回城看一看她。这事儿我还是听澹台说起的。等着吧,等你伤好了回兰州,就有个大胖儿子抱了!”

“哈哈!那俺不死了!俺有后了!俺真的不死了!”宇文洪泰突然放声大笑。

秦慕白,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宇文洪泰,总算是性命无碍。

又与他倾述了几句之后,秦慕白怕耽误他休息,唤来医官小心伺候医治,自己先走了。

该去,看一看噶尔钦陵了。

按照秦慕白的吩咐,噶尔钦陵并没有像普通的俘虏一样捆押在牢营里,而是安排住在一间营帐之中,派了一队人小心看守,并供应酒水饭菜没有对他进行虐待。

秦慕白来时,噶尔钦陵正坐在桌前,饮酒吃肉,宛如平常。

“来了?坐!”看到秦慕白进来,噶尔钦陵反倒是像地主一样,招待秦慕白入座。

秦慕白笑了一笑走上前,摒退了帐中环立的铁甲军士,坦然的坐到了噶尔钦陵的面前。

噶尔钦陵既不说话,也不抬眼去看秦慕白,而是拿起一个杯子,替他斟满了一杯酒,递过来。

秦慕白伸手接住。

二人四目相对。

“干。”

“干杯。”

双双饮下满杯。

然后,同时长吁一口气。

这一叹,二人都如同卸下了千斤重担,发自内心的疲惫与解脱。

“终于结束了。”噶尔钦陵轻吟了一声,嘴角上扬凄然的一笑,然后轻微的摇了摇头——

“我输了。”

“我说过,你我之间没有输赢。只是大唐与吐蕃之间,分出了高下。”秦慕白说道。

“秦慕白,你可不可以不这样虚伪与做作?”噶尔钦陵并没有发怒,只是用聊天的语气说道,“成王败寇,生死攸关。输就是输,赢就是赢,完全不用说那些冠冕堂皇的托辞!”

秦慕白无所谓的笑了一笑,说道:“其实我的意思是,我能征服你的国家,我能打败你的军队,但我永远无法超越你。无论是才华能力,还是功绩名望。”

“重要么?”噶尔钦陵轻笑了一声,“原来你只是注重这些身外虚浮之物。你太让我失望了!”

秦慕白的脸上浮现出了微笑,看着噶尔钦陵,笑而不语。

“你笑什么?”

“我笑你。”

“我很可笑么?”

“非常。”秦慕白饮下一杯酒,说道,“中原有句古话,叫做蜉蚍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你说可不可笑?”

噶尔钦陵的表情一滞,明显被秦慕白这句话堵了个够呛,半晌无语。

“噶尔钦陵,一个人,再如何惊才绝艳,他的能耐终究也是有限的。”秦慕白说道,“我秦某人自知在许多方面比不过你,但至少有一件,比你强。”

“你是想说,你辩天机识时务?还是擅权术长谋略?”噶尔钦陵冷笑。

“都不是。”秦慕白微笑淡然,说道,“是我运气比你好,生在了大唐!”

噶尔钦陵的表情,瞬间凝固。

“若有来世。”秦慕白微笑,“如同侯君集一样,我愿世世,生于大唐!”

第500章 天命,人愿

没人想到,两个生死宿敌的男人最终遭遇到了一起,并没有拔刀相向血溅当场,反而座谈对饮通宵达旦。

天将黎明之时,军帐中还传出了悠扬的琴音,充满异域情调的曲风。

“秦慕白,别再像其他的汉人那样浅陋无知。你们把所有异邦人都叫做胡人,认为只要是胡人用的刀就是弯刀,胡人弹的琴就是马头琴。”噶尔钦陵的声音和语调听起来很像一名老师,他说道,“现在我弹的这种六弦琴,也有五弦的,它的名字叫‘扎木聂’。”

“我知道的,噶尔老师。”秦慕白笑道,“在吐蕃语里,扎木是‘声音’的意思,‘聂’是悦耳动听之音。扎木聂,即是动听悦耳的琴。刚才我请你奏曲随口说了一句‘马头琴’,只是出于语言习惯。”

“你们这样的习惯,非常讨厌。”噶尔钦陵双眉微沉,厌恶的说道,“你们总是自认高人一等,打从心眼里瞧不起胡人,对我们的风俗、习惯等等一切都没有任何尊重的念头。在你们看来,我们茹毛饮血形如畜牲,没有感情没有信念。”

“你太偏激了。”秦慕白淡淡道。

“我说的是事实。”噶尔钦陵眼中闪过一道厉芒,凝视着秦慕白,说道,“当年我第一次骑上马背的时候,只有七岁。当时我父亲就告诉我,汉人是我们永远的敌人,就像野兽永远不会与猎犬成为朋友。从那时候起,我就很好奇,为什么同样是人,我们却要与汉人如此的相互仇视?于是八岁那一年我第一次去了关中,到了长安。然后游历中原各地,求学成练,长达五年之久。”

“这五年对你来说,肯定至关重要。”秦慕白说道,“你精通汉学,连一般的儒生也比不上你。你熟读兵书用兵高妙,堪称当世兵家之大成者。是汉学让你变得文武双全,但你到头来,为何要征服中原欺凌汉人?”

“我承认,汉学的博大精深与中原的富裕文明让我叹为观止。但更让我震惊的或者说是愤怒的,是你们汉人看待胡人的那种眼光。”噶尔钦陵眉头深皱,似在回忆一件十分不堪回首的往事,说道,“只要是胡人,在你们眼里就是野蛮、无知的、卑劣的、下等的。只要是胡人,不管多么善良、多么富有,不管他是一国之君还是普通的农奴,在你们眼里都是同样印象——只是一名胡人。你们骨子里流露出对我们的轻蔑与污辱,好像我们生在了异邦天生就是一种罪过。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立誓要改变这一现状。一开始我是疯狂的求学,我只是想证明胡人也不比任何汉人差,你们会的我们也能懂。可是没有用。五年的时间,我真正做到了读书破万卷,当时连教我的五名汉人老师都震惊了,甚至心甘情愿跟我来到了高原。”

“可是没有用。书读得越多,我越觉得书读不完,越感觉到想要在学识上越超汉人,根本不可能。”噶尔钦陵吁了一口气,说道,“千年的文化底蕴,的确不是我噶尔钦陵这个凡夫俗子,在有生之年能够模仿与超越的。后来我回到了高原,和我的父亲一起辅佐我的义兄,也就是当今的赞普阁下平定四方战乱,建立了高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统一的王朝。从那时候我就在想,连我噶尔钦陵也办不到的事情,普通的吐蕃人怎么可能办到?——想要与中原竞争文明与繁荣,恐怕再给我们一千年也不够!”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心中就有了一个梦想——征服中原!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最快的时间之内拥有你们的文明与财富!为了这个梦想,我再一次来到了中原,再一次求学三年!”

“很幸运,我在洛阳的一间小酒馆里找到了答案——你肯定想不到那天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秦慕白问道。

噶尔钦陵淡淡一笑,说道:“有三个喝得半醉了的年轻书生,在那里海阔天空的谈天说地。原来他们三个同是赶考落榜了的书生,在抱怨大唐朝廷的举仕制度。从他们的交谈中我听出,以儒制国的大唐固然有万般好处,但最大的弊端是束缚人心,尤其是用名爵利碌和诸般教条来束缚仕人之心。然后他们还聊起了先秦时代,说到了秦国的法家变法。当时我就对他们说的这些,尤其是‘法家学说’非常感兴趣。回去后我马上开始学习与钻研。三年之后,我回到高原。开始辅佐我的义兄赞普,开始立法强国。果然,很短的时间里,吐蕃国力大增兵强马壮!”

“然后,你就发动了战争。”秦慕白轻轻的摇了摇头。

“汉人有句话,叫做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噶尔钦陵说道,“在我噶尔钦陵有生之年,也肯定无法看到吐蕃王朝缔造出多么灿烂的文明,创造多少惊人的财富。我们唯一的优势,在于军事。以法治国富国强兵,的确是立竿见影的效果。当我麾下齐聚三十万昆仑铁骑的时候,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虽然我自己心中比谁都明白,仅凭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吐蕃根本无法积累到与大唐抗衡的国力。但是,大唐就好比是一个参天的巨人,而我噶尔钦陵与三十万昆仑铁骑则像是一柄尖椎——想要杀死巨人并不需要将他粉身碎骨,只须一刺封喉就够了,不是吗?”

秦慕白淡然的笑了一笑,“你差点就成功了。如果你攻下兰州,就好比是尖锥刺入了巨人咽喉的皮肤。但就算你拿下了兰州,你也绝对无法彻底征服中原。”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秦慕白说道,“你——生不逢时!现今之大唐是存在许多的弊病,但是他依旧十分强盛。在你噶尔钦陵耗尽心血、拼尽国力起兵来犯的时候,在我大唐看来依旧不过是疥癣之疾。就好比是一只蚊子,它叮人很疼,但它每吸一次血就是博一次命;而被它咬疼了的人如果真被惹恼了要弄死它,只需要一巴掌下去拍准了,那也就行了。”

噶尔钦陵的脸色有点难看了,“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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