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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凝眸番外合集by流年之星-第2章

小说: 凝眸番外合集by流年之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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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朝,你怎么了?”
“没什么。”顾惜朝眼光黯然,看清他后,有几分脱力地喘了口气,“我只是想没方向的跑跑。”
“只是跑跑?”戚少商对上了他的目光,顿时被窒住了呼吸。
顾惜朝面色突然沉入一片清冷的寂寥中,他喃喃的动着唇,“也许,我会遇到那个野湖,连人带马陷进去,很深很深,根本不用挣扎就沉入一片黑暗中,无边无际的,不再有思想,不再有呼吸。”
他嘴角浮上一丝不象笑的笑,声音低的几乎听不见。
“也许,终结的才是永远的。”
戚少商倒没想到他在念着自己说的传说,便笑道:“有我陪着你,就不会遇到野湖,即使遇到,也有我来救你。”
顾惜朝轻笑,带着不易察觉的忧愁。
“可是心里的真的能陪,能救吗?”
戚少商知他必是有所感触,刚要劝解,忽耳边听的一声凄厉的野兽鸣叫,那般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听的人心中不由的暗暗发憷。
两个人静默了一刻,不约而同奔向叫声传来的方向。

月光静悄悄地洒满每一棵青草,亦照亮了月光下发生的每一个故事。
当戚少商和顾惜朝下马立在这个故事的当场,看到的是一个令人震撼的终结。
在草原中隔绝了风的一段灰色壁岩旁,静静地躺着两具灰狼的尸体。一个胸口插着一只箭,另一只额头上汩汩的冒着鲜血,把牠灰色的毛染湿,狠狠的渗入泥土中。
即使没有风的到来,戚少商和顾惜朝也仿佛看到它们身上灰色的毛在颤动,有什么灰蒙蒙的东西飘到眼中,让心里涌出一股强烈的感动和震撼,直欲翻江倒海。
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血流的声音。
血这般新鲜,牠必是刚刚死去,在看到自己的爱侣死后,发出那样绝望的悲鸣后。
如果生不能相伴,只有用死相随。
触目的明明是鲜红的血,在月光中却变成了最冰冷的颜色,寒的人不愿去目光去触碰,更不愿发出一点声响。
沉默中,母狼的肚皮处微微拱动,一只小到可怜的狼崽从母狼的身下探出头来,它迷糊地来到母亲身边,轻轻地拱着牠,用劲地嗅着,在没有一丝的回应下,它的眼中占满了恐惧,又换到它父亲的身旁,一样的动作,一样的呼唤,得到同样的结果。
恐惧愈深,它茫然四顾,不知所措地转着圈子,最后竟来到顾惜朝的脚下。
顾惜朝定定的看着这只舔舐着他脚面的小可怜,他的眼光在一种无声的静寂中闪烁,明一下暗一下,瞬间汇成了一片刺痛人心的亮色。
他慢慢俯下身,手触到小狼崽背后的毛,手掌压下去,顺着那柔柔的毛一路向上,来到了它的脖颈。
呼吸停顿了一刻,那本该是抚摸的手却是慢慢收紧,在小狼崽闪动的眼神中勒紧了它的脖子。
“惜朝…”
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顾惜朝抬起头,对上戚少商惊醒的眼睛,无法掩饰目光中的隐痛。仿佛要伸出阻止的手。
戚少商紧张的望着他,不止为了这只小狼崽,“不要决定它的生死,就算它失去了父母,它还有它自己。”
顾惜朝的手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看着狼崽的眼睛,那双眼里埋着无法磨灭的恐惧记忆,从今晚后埋藏永生的记忆。
很多恐惧无法磨灭,很多记忆永远纠缠,那便是无尽的噩梦,曾经他眼看着自己的娘刺穿胸膛,难道他还明白的不够多,不够深吗?
顾惜朝站起来,眼中却没有焦距,“它有自己,可太苦了,太累了,孤独的滋味比刺入胸膛的剑还冰冷,噩梦永远没有停止,即使是幸福,也象偷来的那般不真实。也许,终结才是永远。”
戚少商失去了呼吸,他惊讶的望着顾惜朝,心里有种痛意逐渐弥散。
是的,顾惜朝的心就一直在那个草原中忽隐忽现的野湖中,开始是恐惧,后来是欲望,之后仍是恐惧。现在还未抽身那噩梦般的泥沼,一直都是浮浮沉沉,无法着陆。所以他没得到,就肆意挥霍地追求,当得到了一些,又会镜花水月般不真实地惶恐。
就象面对着戚少商,他明明知道对方爱着自己,可总会有扣响心门的声音在不断地问着:“真的能继续下去?这是属于我的吗?”
为什么?我从不想伤害你,却让你受到伤害,我想驱散你的噩梦,却怕自己就是噩梦的一部分。
戚少商有种混沌的无力,却又有着无比的坚信,他抓住面前的人,把嘴唇揉上他浓云般的卷发,让声音在深深的磨蹭中变得破裂而清晰。
“如果你陷入沼泽中,带上我好吗?让我跟你一起陷进去,就算最深最没有光的地方,让我们拥有彼此,好吗?”
顾惜朝闭上眼,深深浅浅地呼吸。从唇边溢出的声音象雪飘落地面般静谧。
“为什么会爱上我,你真傻…真傻…傻到配得起我这个疯子。”
吻在空气中流淌着激烈而温柔的声音,最真实的拥有在指尖流淌,划过夜空。
当两人慢慢平静下来,顾惜朝推了推戚少商,手指向自己脚下那个还在蹭来蹭去的小狼崽,“它怎么办?”
戚少商不假思索便道:“我们把它带回去,养大它。”
顾惜朝倒不反对,他看着小狼崽,眼睛眯了起来,“叫它什么呢?小狼崽?”
戚少商想了想道:“叫野湖怎么样?它的命运就像在大草原上忽隐忽现的野湖,捉摸不透,可我相信,只要有爱,没有终结,会有永远。”
微笑浮现在两个人脸上,顾惜朝用手托起野湖,揉搓了一阵,便把它揣到衣襟里。
起身上马,顾惜朝吐了口气道:“我们还找的到回去的路吗?这里我认不清了。”
戚少商摇摇头道:“不知道。”他冲顾惜朝伸出一只手,笑的一片皎洁,“一起骑马?”
顾惜朝不禁莞尔,抓住他的手,轻巧的一个纵身,人已经到了他怀中,两人坐乘一骑。
夜色如水,顾惜朝的眉眼,卷发却越发黑的闪亮,他撩开衣襟瞧野湖,水灵灵的眼睛半眯着,身子还不安分的蹭来蹭去,弄的他又痒又热。
不由冲戚少商一笑,“我真的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戚少商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道:“没关系,找到就回去,找不到就在这里过一生。”
看着戚少商的神情,顾惜朝清楚地知道,他是在说真的,那么自己是该希望找到回去的路还是流浪在这个大草原中呢?
不管怎样,该在拥有的每一刻珍惜吧,顾惜朝轻轻的笑。
他决定了,如果哪天真的陷入什么黑漆漆的沼泽里,一定带上戚少商,因为他知道,他愿意跟他一起沉沦。
马儿长啸,两人终于策马远去,徒留一地晨光闪耀着带露的青草,撒播出颤抖的灵动之光。
风中有什么声音在吟哦,美妙如大草原上流传的乐曲,诉说着永远的传奇,没有终结,只有永远的传奇。





'凝眸番外' 尘埃

1
十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父亲,他站在我面前,高大巍峨如天神,以我的高度,只能仰视。
“凌儿,从今天起,你不再是个孩子,是我们家族的勇士,你肩负着一个重要的使命,无论多困难多孤独,都必须完成。”
家族?我冷笑,用一个十岁孩子的冷笑嗤之以鼻。我何曾有过家族?从来只有照顾我的仆人和教我技艺的老师,他们,只把我当主子,何曾有过家人之情?
而你,我的父亲,不一样不曾把我引入你高贵的家族,甚至连看也不曾来看过。
父亲似乎被我的目光触动了什么,他蹲下,手抓住我的双臂,于是我此时并不比他矮多少,能清晰的看见他黑色的眼睛,里面映着我的影子,但那影子注定不能驻留。他的眼里,比亲情重要的东西太多太多。
“凌儿,我知道你怨为父没有给你名分,没有照顾你,关怀你。可为父要完成的是大事,暂时不给你名分也是为了你。你现在还不可能明白,等你长大了就会懂得。为父得到也就等于你得到,迟早你会是万万人之上,会拥有所有人钦羡的宝座和至高无上的权利。”
名分?大事?权利?我终于明白,他不是忘记,只是他很忙,忙着处心积虑,忙着筹谋,忙着不知道埋藏了多少年的梦,有这个梦在,别的都不重要,如同,如同尘埃。
而我也是尘埃中的一粒,可笑的带着他血缘的尘埃。
我异常冷静地推开他的手,把头昂的高高的,“我会替你做的,但完成后,作为交换,我获得自由,不再和你有关。”
他吃惊的望着我,真的震惊,一个十岁的孩子,他的儿子,居然说出让经历无数风浪的他都万万没想到的话。
可他无从反驳,或者也许他要的承诺达到,其他的都可如尘拂去。
“凌儿,没关系,你总会理解的,等你长大,等你明白…”
“不,没有那一天,你我间只有还债,血亲之债。”我头也不回的转身走出房门,离开了他,我的父亲,把我当成尘埃的父亲,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父亲。
从那一刻起,我决心把所有的人都当成尘埃,没有心,不用对什么动情,只有自己,便再没有伤害,永远没有。
我没有哭,似乎我从来也哭不出,无论何时。

2
我很快见到了我的亲姨妈,霍秋棠。
她长的很美,武功很高,人也很冷,更傲。
我不知道她和我母亲到底感情如何,或者长的是否相象,我只知道她要带我走,入她的门派,做她的弟子。因为她看到我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本来不收弟子的,为你,破例吧。”               我跟着她上了路,她住的地方离京城很远,陆路,水路,客栈,城镇。她带我走了一路,却一直少话,也很少想起照顾我,虽然我不需要人照顾,但我始终是个十岁的孩子。               其实她爱发呆,有时喜怒无常,比我更像个孩子。我感觉到她不习惯牵别人的手,于是不把手主动放到她手中,别人不给的东西我绝不会去企求,何况,她这样倒好,我已经不准备获得什么,包括亲情,也不过是尘埃一片。
所以在这一路上,人们看见的是一个冷漠的小男孩跟在一个美丽的女子身旁,不曾有接触,不说话,甚至象路人。
半路上的某一天,她突然问:“你叫什么?”
我从肺里透出笑,之后很平静的回答她,“我叫林凌。”
她嗯了一声,“琴韵上只有你我两个人,你最好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了。”说完目光又不知飘到了哪儿去。她似乎总带着心事,不如意的心事。
我扭头,果然可以不用哭,一辈子不用。

之后的日子,她口中的琴韵成了我生活的地方,它立在人际罕至的山顶,围着满院的海棠
树,很像一个世外桃源。
                                  我们生活的整座山都很美,虽然偏僻,但什么都不缺,包括寂寞和孤独。不过对我无所谓,心从没有脱离过孤独,又哪怕更深刻一些?                                             

霍秋棠不是个耐心教徒弟的人,所以她每天只指导我一个时辰,其它的时间归我自己。于是我看书,弹琴,种花,这要感谢我父亲的教育吗?从小就让人教我各种技艺,而这些只要入了门,以我的聪明并不需要人来点拨。

琴韵书阁里的书伴我度过了两年,过了基本功,霍秋棠开始教我她的独门利器——燕翅翎。

金色的翅膀,美丽的形状,当那个东西从手中脱飞而出,如展开翅膀的鸟儿飞向一个确定的目标,带着燕子折翼的清啸,却威力无比。

看到它从霍秋棠的手中飞出的一刻,我知道它是我需要的,自由,冷静,夺命,堪配一生。

于是我花了更多的精力在武功上,我一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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