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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谋臣与王子-第3章

小说: 谋臣与王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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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和姐姐们都是被疤脸汉子老爹给挑选带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疤脸汉子伸手按住壹贰的脑袋,和蔼地说:“别怕,你不会是一个人去,你只是去做个样子,然后老爹就会带你回来,然后给你吃整整一个月的烧鸡,怎么样?”

烧鸡的诱惑虽然大,但大不过一去不返的恐惧,壹贰依然拼命地摇晃着自己的脑袋,挪动自己屁股躲在旁边一个孩子的身后,脖子上面的那个玉锁随着身子左右晃动着。

那孩子和壹贰不一样,要强壮许多,一头的长发搭在肩膀之上,这样的长发使他看起来要比其他孩子成熟不少,也可怕不少。

长发孩子伸手将壹贰挡在自己的身后,抬起头来缓慢地问道:“老爹,这次的报酬有多少?”

疤脸汉子看着长发孩子呵呵笑着:“不多,五两,你愿意去?”

长发孩子在心里盘算了一阵,伸手指着老爹怀中:“我听到你怀中那个口袋中的银子说,不止五两……”

疤脸汉子笑了笑,将另外一只手伸出,摸向长发孩子的肩膀,就在要到肩膀之时,突然从袖筒里面射出一把软剑,瞬时间便缠住了那长发孩子的脖子。

疤脸汉子蹲在地上,凑近了长发孩子的脸,自己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那种微笑:“我养你这么大,你没有资格和我讨价还价,就五两,我三两,你二两,很公平。”

长发孩子伸出自己的一只手,竟然按在了疤脸汉子的胸口,他脸上的笑容止住,看着长发孩子的手,此刻却听到那孩子缓缓地说:“我们这有五个人,如今除了我之外,其他四个都没有办法胜任,你心里很清楚,所以,只能我去,说好了五两,不二价,你之后拿多少,我不管。”

疤脸汉子嘿嘿笑着:“其他四个不能胜任,我可以去找其他人,普天之下,吃不饱饭的人很多,就在这集市之中,我就能随便找出几个来……就三两。”

长发孩子缩回手来,剩下的四个孩子都很害怕地看着他,他目光在周围扫了一圈,冷冷说:“你就算再找,也得用个把月的时间来训练,雇主等不了那么久,现在,要不给我五两,要不你另外找其他人,或者是把我杀了,免得我泄露你的秘密。”

长发孩子说得是实话,疤脸汉子心中也清楚,如今他手下能派出去做事儿的孩子越来越少,在这个时代,做什么都需要花钱,而孩子却是杀手这个行业里面最廉价也是最有用的一种。没有什么人会堤防一个瘦弱的孩子,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只有在孩子手中的利刃刺进他胸膛时,他才会看清楚眼前拿着武器的并不是孩子,而是一个眼神中只有冷漠的杀手。

疤脸汉子将软剑收回了袖口中,拍了拍长发孩子的脑袋说:“好吧,五两就五两,谁叫你是这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呢。”

长发孩子确实是最出色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执行过五次任务都活着回来的人,前三次他都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第四次和第五次竟然毫发无损地走了回来,但却浑身鲜血,就如被人泼上了整整一桶鲜血一般。他一次比一次快,一次比一次狠,也一次比一次杀的人多。疤脸汉子还记得这个长发孩子第五次竟然一个人手持两把匕首就杀掉了八个人,而目标只有一个。

疤脸汉子后来问他:“为什么要把他们全部都杀掉?多杀了七个,不算钱的。”

长发孩子冷冷地回答:“他们是一家人,我要杀的是他们家唯一一个有用的男人,那个男人死了,他们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如送他们一起上路,一家团聚。”

疤脸汉子那个时候感觉到,这个长发孩子也许就是一个天生的杀手。

“这次的任务是什么?你还未说清楚。”

长发孩子的话,将疤脸汉子从回忆中扯了回来,他定了定神,从身后摸出一个大包袱,递给长发孩子:“杀个狗官。”

“狗官?怎么又是狗官?”长发孩子接过包袱,打开,里面放着两套孩子穿的衣服,一套似乎是女孩子的,一套是男孩子的。

他的疑问是正确的,因为从来所接受的任务不是杀“强盗”,就是杀“狗官”,要不就是“恶人”,这些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拥有那些头衔,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因为除了杀人赚钱,他没有其他可以让自己吃饱饭的伎俩。他也许知道,这个天下所有想除掉对手的人,都会有自己冠冕堂皇的理由,也许对方是个好人,根本没有错,只是因为一个“恨”字便要将对方置于死地。他曾经为了一个饼而刺死过一个年轻的男子,就因为那年轻男子张口骂过一个有钱的员外。

人命很多时候仅仅就价值一张饼,因为那张饼可以让另外一个人活下去,世间的事,就这么简单,不容得你去深思。

疤脸汉子指着包袱里面的两件衣服说:“一件是你的,一件是壹贰的。”

“什么意思?”

“壹贰穿上这件女孩子的衣服,你看他那皮肤,多嫩,再装扮一下,多像一个女娃,而你就穿这件男娃的衣服,混进那狗官的家中。”

长发孩子沉思了半天,抬起头又问:“这之间有什么联系?”

疤脸汉子笑了:“你还小,有些事情还不懂,壹贰只是一个诱饵,因为那个狗官府中实在太大,根本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屋子里面,壹贰的这件衣服上带有一种特殊的香味,你看见这个瓶子没有?”

疤脸汉子从包袱最里面拿出一个小瓷瓶:“这里面装的是北陆的一种香精,叫‘灵嗅’。壹贰被那个狗官带走之后,你将这些灵嗅抹在鼻子上,便能闻到壹贰身上衣服所发出的那种香味啦。”

长发孩子皱着眉头看着那瓷瓶,有些不相信:“是么?能闻到?”

疤脸汉子将瓷瓶递给长发孩子说:“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你是我的摇钱树呐,我可舍不得你送命,我会安排好一切的,到时候你只管混进去就行啦。”

这种高级的杀人办法,还是长发孩子第一次用,虽然如此,但他心中觉得很不舒服,毕竟他不喜欢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一向执行任务都是独来独往,多一个人,相反碍手碍脚,更何况这个壹贰是这里面最可怜的一个孩子,比自己还可怜,他连任何自立的本事都没有,捏死蚂蚁都心疼,更何况杀人了。

疤脸汉子找了一个客栈,让长发孩子和壹贰都舒服地洗澡,自己却坐在外屋里,一面喝着酒,一面把玩着手中的那块银子,今夜一过,他手上又会多出一块同样大小的银子,在这个年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壹贰坐在浴桶中,眼睛盯着平静的水面,水面上倒影出坐在自己对面长发孩子的脸,此时,长发孩子正望着窗外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

壹贰想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道:“拾叁哥,我能不去吗?”

长发孩子转过头看着他说:“你叫我什么?”

壹贰鼓起勇气又叫了一次:“拾叁哥。”

长发孩子摇摇头:“我不叫拾叁,拾叁不是我的名字,我说过,我叫卦衣,那是我爹娘给我起的名字,我只有那么一个名字。”

“卦衣。”

壹贰重复了一次后使劲点头:“好,我记住了,卦衣哥哥。”

卦衣“嗯”了一声,继续看着窗外。壹贰将半个脑袋沉入浴桶之中,享受着这很久都难有一次的待遇,此时自己就如在皇宫中的王子一样,可一想到还要去充当杀人者的诱饵,他就打了一个寒战,坐了起来又问:“卦衣哥哥,我能不去吗?如果我不去,我把这个玉锁送给你好不好?我听说,老爹捡我回来时,我就戴着这个玉锁,好像值不少钱呢。”

卦衣这次没有回头,依然看着窗外:“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如果老爹不让你去,你就可以不去。”

卦衣的话让壹贰最后的希望破灭了,他扭过头看着紧闭的大门,大门外是被称为老爹的那个恶鬼,恶鬼当然不会同意他不去,因为那是恶鬼,自己曾经听一些老太太说,恶鬼是要吃小孩儿的,吃光了小孩儿的肉,啃干净了他们的骨头,还要将小孩儿的灵魂吸走。

灵魂是什么东西?壹贰不知道,他什么都不懂,壹贰闭上了眼睛又将脑袋沉进了水里,刚才所有的害怕在此刻都消失在了滚烫的热水之中。

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

卦衣和壹贰换上了新衣服,壹贰似乎有些高兴,因为他这时才发现自己穿上女孩子的衣服是那么的漂亮,疤脸汉子捏了一把壹贰的脸,赞赏道:“嗬,粉嫩粉嫩的,比女娃还漂亮呐,那个狗官看见一定喜欢。”

壹贰高兴地点着头,一点儿都没有察觉疤脸汉子话中的意思。

在一旁的卦衣盯着疤脸汉子和壹贰,皱起眉头,从桌子上拿过装满十把匕首的腰带,抽出其中一把匕首,仔细地擦着刀刃。疤脸汉子转过头来,盯着卦衣手中的匕首,许久才说:“不用带那么多,一把足以,再说,穿这样的衣服,你也带不下十把匕首。”

卦衣摇摇头:“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多带一把,便多一次机会活下来,这是经验。”

疤脸汉子用手指挑起其中一把匕首道:“我的经验是多带一把匕首,就多一层被人发现的几率。”

卦衣冷冷道:“是我去杀人,不是你。”

“但我是你的老板呐。”

“如果我死了,没完成任务,以后还有人找你做生意?”

卦衣的话堵住了疤脸汉子的嘴,疤脸汉子摇摇头转身继续去逗壹贰了。

卦衣一边擦着匕首,一边在心里计划着晚上的行动,又在脑子里面将那个狗官府中的布局给回忆了一下,确定已经全部记下之后,将腰带在腰间绑好,爬上床沉沉睡去。

入夜时分,是京城是最热闹的时候,卦衣很不习惯地站在那个京城东区最出名的烟花巷口,等着那个狗官带着壹贰从里面走出来。他习惯性地想去找个阴暗的角落蹲下,然后窥视在大街上大摇大摆走过的每一个人,那样他才会觉得自己非常安全,如今他站在众人的目光之中,突然觉得每个人都似乎都会拿着刀向自己扑过来……

卦衣打了个寒战,此时他看见了站在远处的疤脸汉子,疤脸汉子没有看他,只是和他刚才一样,盯着那个烟花巷里面。卦衣将头转了过来,又往烟花巷中看去,看见一个穿着锦衣的中年男子抱着壹贰从里面走出来,还伴随着他那爽朗的笑声。

壹贰也在笑,不过卦衣觉得壹贰那笑声是发自内心,并不是装出来的。就在壹贰要发现卦衣的时候,卦衣闪身躲到了一边,俯下身子让壹贰的目光从旁边扫过,许久后这才直起身子来,却看见那个中年男子抱着壹贰正在旁边的小贩那买花灯。

卦衣曾经也喜欢过这样的花灯,不过那是很久之前,如今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喜欢那种能发出漂亮光芒的东西了,甚至还觉得有些厌恶。哦,对了,是光,在黑暗中,卦衣总是讨厌光,各种光,有光自己就会不安全。

中年男子抱着壹贰继续向前慢慢走着,壹贰在他怀抱中提着那盏花灯把玩着。

卦衣摸了摸腰间的匕首,此时动手是最佳的机会,正在这个时候疤脸汉子突然从身边走过,低声扔下一句话:“那个男人不是目标。”

卦衣又将双手垂了下来,装作普通人一样走在大街上,却忘记了自己的样貌身材毕竟还是一个孩子,这样的走路方式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所有的,周围的路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看得他心里发毛,于是他加快了脚步……

中书府。

写有那三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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