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神-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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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着手中的长弓,阿兰克斯内心一片欢喜,说起来……这张弓并不是高阶魔法武器,在弓体内,只封印着一个小型的法阵,但是要知道,虽然只是低阶武器,但是它却肯定是来自与远古时期的精灵皇族的,而且……这是最适合阿兰克斯使用的弓了!
如果,现在给阿兰克斯一把高阶的弓,反倒没有太大的作用,以他的水准,根本无法掌握和控制!就算能用,也根本不实用!
比如说,如果弓身内封印着一个高阶的,天雷狂箭法阵的话,想要发动这个法阵,最起码,阿兰克斯还要刻苦的修炼上100年才有可能,虽然威力奇大无比,但是又有多大作用呢?
而现在这张弓不同,对于一个暗夜精灵来说,这就是无可替代的宝物,虽然弓身内只封印着一个风袭法阵,但是这却是最适合现在的暗夜精灵用的弓了!
如果放在远古时代,这张弓根本只是个初级弓手用的小弓,但是要知道,远古时期的精灵,和暗夜精灵可完全是两回事啊,最本质的差异,就是魔力的差别!
远古精灵,是魔法和弓箭结合在一起的,射术增长的同时,魔力也同时增加,可以轻松的发出强力的魔法之箭!
而暗夜精灵则不成,他们完全无法使用自然魔法,虽然身为风属性,可是他们的身体,魔力却很低,除了有限的几个辅助魔法外,根本发不出任何的攻击性风系魔法!
当然,暗夜精灵的魔力虽然很低,但是如果想成为一个法师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终其一生,恐怕都得是初级法师,历史上最强大的暗夜法师,也不过是中级法师而已,一个高级的暗夜射手,只要一弓在手,可以轻松射杀1000个这样的法师,所以……暗夜精灵,是绝对不会走魔法路线的。
一个暗夜精灵,最想要的,就是一把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下阶魔法武器,对于他们来说,一把合适的好武器,真的太重要了!
对于阿兰克斯来说,手中这把黄金圣弓,与以前他所用的弓比起来,差别真的太大了,如果按照地球上的物品来衡量的话,就是弓箭与AW,也就是狙击步枪之间的区别!
这张弓里封印的,是一个风袭法阵,通过弓身上的风系晶石,可以聚集大量的风系能量,发动风袭箭,对于阿兰克斯来说,这把武器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了,其他的任何武器,都不换!
所谓的风袭箭,其实就是在射出的箭支周围,形成一道紧紧缠绕着箭身的,极为紧密的龙卷风,在龙卷风的作用下,射出去的箭,完全不受风的影响,完全不受空气的阻力,而且在龙卷风形产生的推动力下,可以延长一倍的射程!箭支的速度成倍的提高!
这还没完,在箭支射中目标的一刹那,最先接近敌人的小龙卷风,会以旋转之力,强行破坏对方的能量盾,象一个钻头一样的钻进去,形成一个能量的空洞,随后……被龙卷风带的疯狂旋转的箭支,才会呼啸着从能量空洞钻进去,给予敌人致命的一击!
以阿兰克斯现在的实力,千米以内的任何物体,都休想逃脱他的箭支,拥有了这张弓后,他的射程增加了一倍多,破坏力也增加了一倍多,箭的速度也增加了一倍多,而且……从这张弓中射出去的箭,绝对是直线,可谓是指哪打哪!
只这一张弓,便让阿兰克斯的实力提高了几倍,这就好象一个古代的弓兵,忽然换了一把现代的火枪一样,威力大增啊!
爱不释手的抚摩了好一会,阿兰克斯终于激动的抬起头,摇头叹息道:“这真的太昂贵了,按理说,我本不该收,可是……可是……”
支吾了半天,阿兰克斯不好意思的继续道:“可是,他真的太适合我了!”
说到这里,阿兰克斯神色坚定了起来,严肃的道:“这张弓,我就收下了,请你放心,只要完成我最后的心愿,我一定会带着这张弓,永远的追随你,用这张弓,为您效劳!”
听了阿兰克斯的话,我不由苦笑了起来,无奈的摇头笑道:“好了好了,你还当真啊,有什么事情的话,我自己去完成就好了,以前那些话,都是开玩笑的,你不用当真!”
说到这里,我不由顿了一下,随后认真的看着阿兰克斯道:“其实,我只是一个人太孤单了,想和你到处走走而已,我不需要你的命,在我的内心里,你是我的朋友!”
听了我的话,阿兰克斯不由愕然一愣,随后不由自主的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张了张嘴,刚要开口说话的时候,我继续道:“好了阿兰克斯,你要做什么,就尽快起程去做吧,我昨天在这里买了房子,暂时不打算离开这里了!”
顿了一下,我继续道:“这里是东大陆最大的城市,我想……这里的信息也应该是最发达的吧,你也知道我在寻找我的朋友——查克斯,这里,也许就是最好的地方了!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来这里的!”
第五十九章 我的新家
听了我的话,阿兰克斯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好半天,阿兰克斯沉声开口道:“也许,你当时是在开玩笑,可是我却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顿了一下,阿兰克斯继续道:“作为一个高贵的暗夜精灵,我是绝对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的,只要我说了,就一定会做到,无论如何,完成了我最后的心愿后,我都会回来找你的,所以……请告诉我,到时候我该去哪里找你呢?”
平静的看着阿兰克斯,我平淡的道:“随便你了,你怎么想,我管不了,不过我只是把你当朋友,你如果也把我当成是朋友的话,可以到梦幻都市的路吉路16号来找我,不然的话,你也不用来了!”
深深的看了我一眼,随后……阿兰克斯点了点头,转身走上了街道,迅速的消失在匆促的人群中,一次回头都没有。
叹息一声,我跳上了小强的背上,现在……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身在异国他乡,甚至是异世界,举目无亲的感觉,真的让我很压抑,很难过,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多希望能够立刻回到地球,回到家里啊!
与阿兰克斯的分别,虽然让我很伤感,可是生活还得过,想要回家,傻站在这里是不成的,只有找到查克斯,才能找到回家的线索。
满怀着期待,我和小强赶到了梦幻都市的冒险者工会,查询了一下我下达的寻找查克斯的任务,可惜……到现在为止,仍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失望的离开了冒险工会,放任的让小强在街道上胡乱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沉思着,如果一辈子都找不到查克斯的话,那我不是要一辈子困在这个世界中了吗?
沉思中,不知道走了多久,当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天已经过午了,随便找了家小饭店吃了点饭后,我向服务员问清楚了路吉大道的方向,随后朝那个方向赶了过去。
没想到,任由小强乱走,我们竟然已经到了路吉大道的附近,很快……我们便找到了路吉大道,并且顺利的找到了16号,也就是我昨天晚上买的那处房产!
看着这座花了我200多万铜子才买下来的房子,我不由眼睛一亮,那200万,我花的一点都不冤枉,在梦幻都市这样的大都市里,光这处房产的占地面积,也许就值200万了,何况还有一座房屋呢!
那是一座二层的白色小楼,类似与地球上欧洲风格的小别墅,小巧而又别致,造型古雅,配合上房屋别墅前面的花园,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啊!
从怀里掏出了拍卖员交给我的钥匙,打开了用栅栏的大门,我走进了院落中,之所以说这座房产值钱,是因为除了占地二百多平米的房屋外,光是这座花园,恐怕就有几百平了,住惯了大城市的我很清楚,在这样的城市里,那可是寸土寸金啊,就这个花园,就不是一般的人家可以拥有的。
从花园中间那宽阔的夹道中穿了过去,很快……我来到了那座白色的小楼前,掏出另一把钥匙,打开了房门上的锁,下一刻……一个温馨而又高压的空间,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原以为,屋里一定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可是出呼我预料的是,除了有点凌乱外,整个房屋内,该有的竟然一样不少!
厚厚的,雪白的,柔软的长毛地毯,高高的,金碧辉煌的壁炉,造型古雅的白色真皮沙发,以及墙壁上挂着的艺术画,一切的一切,和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欧洲富豪们的住宅内部几乎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真的有些乱,有些脏!
本该是雪白的长毛地毯已经落了一层灰,看起来很脏,无数个大脚印,就那么毫不客气的布满了整个地毯,真皮沙发上更是落下了厚厚的一层灰,银色和金色的器具,也都失去的光泽,被灰尘盖住了他们的本来面目!
轻轻摇了摇头,我继续朝四周看去,整个一楼,都是一个巨大的大厅,装修异异常的豪华细致,应有尽有,本以为要花钱添置很多东西的,可是现在看来,不但不用我填东西,这里的东西之全,有很多我根本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上到了二楼,楼上是卧室,以及一个向阳的阅读室,我现在终于明白居住面积是什么意思了,和地球上的不同,这个世界上,占地面积,就是居住面积了,不管你盖多高,居住面积都不会变!
转了很久,在一楼大厅的侧门处,我找到了厨房,那是一个与主建筑贴在一起的一层建筑,里面很大,是一个独立的厨房,一切都布置的那么合理,那么的周全,200万,真的太划算了。
可是,问题很快就出现了,这里太乱了,乱的不成样子了,虽然什么东西都有,可是这里就象召了小偷一样,东西被翻的乱七八糟的,扔的到处都是,而且……到处都是灰尘,真收拾起来,恐怕得很久很久!
长长叹息一声,事到如今,我有的选择吗?我从小就见不得脏,所以……只好自己动手收拾了。
说干就干,从涮洗间找来了各种工具,很快……我便全力的打扫了起来,房屋的面积虽然很大,可是只要肯做,就总有做完的一天!
时间过的飞快,一直的忙碌下来,一直收拾到半夜一点多,一切终于收拾完了,墙壁雪白,长毛地毯雪白,各种金银器闪闪发光,各种晶石镶嵌的物品更是摧残夺目,所有地方都一尘不染,而我……也累瘫在了地上。
如果不是之前三年的不断锻炼,恐怕我现在早就累死了,就算这样,我现在也是连爬起来的力量都没有了。
就那么躺在厚厚的长毛地毯上,我迷糊的进入了梦乡,累了一天了,躺在厚厚的,温暖的长毛地毯上,我睡的很香,也很甜……虽然很劳累,但是过去三年的锻炼,让我在早晨六点便醒了过来,这是我训练的时间,想要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防身本领就一定要不间断的练下去!
拿起被我放在桌子上的银剑,我来到了花园里,深吸了一口混合着花香的空气后,开始了一天的修炼!
我的训练很简单,先是慢动作的,把剑拔出来,刺出去,再收回来,还剑入鞘。仔细的体会着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环节之间的转换,这算是我的基本功了,只有每一个环节都正确无误,才可以尽可能的快!
半小时后,我终于停止了基础训练,开始聚集起斗气,用斗气配合剑招,一剑接一剑的刺出去,尽可能的让斗气的喷发速度,与出剑的剑势结合起来,刺出最犀利,最伶俐的一剑!
三年了,这简单而又复杂的一剑势,我已经不厌其烦的练了三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