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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湛蓝之誓-第127章

小说: 湛蓝之誓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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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外面的蛮族几乎要毁灭人类的时候,自然会有英雄出马去与之拼杀。

然而,虽然白之王的时代戛然而止,但到了如今,人类也差不多成了这片大陆上的主宰。

当年那些开拓骑士的后代们,全都转型成了传统的土地贵族,自封、或者问大贵族讨要到男爵子爵的名头,就老实地守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上了。

七国的疆域养活了上亿的人民,也足以供养数十上百万的贵族阶级。

如果只用在家族里勾心斗角,陷害自己的兄弟姐妹,或者娶隔壁子爵家的一位大小姐,就能获得一片肥沃的领地。

即使没有多少领地,身为贵族一般也能过上相对优渥的生活,吃穿不愁。

那么又会有几个贵族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开拓蛮荒?

要知道,那可是个苦活。

且不提招徕一群能打的人手就很麻烦了,还得花费几年扫荡当地的魔兽和蛮族,一点点吸引流民来伐木,垦荒,种田,建村……

有人可能要问,为什么不从自己的领地上直接迁人过来呢?那些老百姓可不敢违抗领主的命令吧。

问题是,有了领地,可以躺着享受一辈子也吃不空了,哪个贵族真的愿意出来过十几年的苦日子,还不一定看得到成效?

蛮族、疯兽、盗匪,甚至是别的贵族来摘你的果子……幸幸苦苦建设十几年的成果也可能一朝丧尽,无怪乎那群贵族对此兴致乏乏了。

以至于到了现在,开拓骑士已经完全变了味。

古时候的许多开拓骑士,其实是平民出身,如果死在外边也无所谓,活下来一个,就是扩大国家的一片疆土,还多了些税收。

加上在那时外部形式严峻,统治者也巴不得有更多“民间勇士”去抵挡蛮族,所以那个年代的开拓骑士几乎是随便就可以封。

贵族的庶子当然没问题,甚至连普通老百姓,只要有几个人跟着他一起干,也有机会拿到这个名额。

开拓骑士的那么多权利虽然看着诱人,但也得等他们活下来并且开拓出一块领地才能享用。

而现在新封的开拓骑士,那可真是样子货了。

鉴于开拓骑士自古以来就有许多封给平民的先例,贵族老爷们在赏赐手下的时候,也最喜欢这个封号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开拓骑士是没有封地的,你打下多少就能统治多少,但若你没本事嘛,这个头衔也就只能糊弄老百姓了。

开拓骑士这个封号也只能持续一代,若是做老子的没留下领地,儿子也只能回归普通的自由民身份。

因此,仅仅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封赏部下,贵族老爷们都很喜欢这种没本买卖。

连银石城的那位海盗头子都拿到了一个开拓骑士的头衔呢。

虽然佣兵们最开始瞪大了双眼,光想起那些坑爹的货色。

但很快,他们就明白了黎恩的意思。

这个男人,居然想要与成百上千年以前的那些英雄人物并肩?

除了艾莉,其余两名佣兵为他的狂妄而吃惊。然而,很快他们便想起了,黎恩的确已经有了传奇事迹。

放出开山裂石的巨虫,又斩杀了一头五米高的巨魔,作为史诗远远不足,但仅仅是一段传奇的开端的话,没有什么人能做的比他更好了。

想到这里,虽然依旧亲近,没有什么隔阂,但他们却油然而生出一股敬畏。

倒不是做梦都想不到,不如说,做佣兵的,谁没做过成为英雄的梦呢?

可是,这个梦似乎差不多成真了。

就算只是配角,那也是英雄事迹里的配角啊。

一时间,众人兴高采烈了起来。

自然也少不了艾莉,无论如何,黎恩有远大的志向和不错的基础,这都让她为之开心。

注视着黎恩那充满自信的双眼,她笑着举杯。

“那么,要去开拓的时候,可别忘记叫上我们一起哦!”

然而,却有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插了进来,虽然音调如同歌剧演员一般,却让听者纷纷皱起了眉头。

“考特那家伙还真是没用,连这样的东西都能消灭地精,他自己却丢了小命……

哼,费加罗叔叔,你果然该整顿一下军队了。”

随口诋毁着以前被地精杀害的考特骑士,一个年轻人闯了进来。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满头大汗的费加罗子爵?

第四十一章 挑衅

“你是何人?”

既然对方说着无礼的话,用放肆的眼光俯视这房间里的众人,黎恩也没打算给他什么面子。

“随意闯进私人的聚会,指手画脚,似乎有失贵族的风度了吧。”

虽然他没有直接开口讥讽,但这样的话也足够令面前这个傲慢的年轻人燃起怒火。

“本人桑兰,桑兰·克利切。

至于你,贵族的风度?哈!”

说着,年轻人举起手来,毫无风度地指着黎恩道:“和一群粗鄙的佣兵在一起喝酒……用下人的水杯糟蹋我们家的好酒。

那这就是你的风度咯?爵士——”

“风度,可不是根据他人的看法而定的。”

黎恩在佣兵同伴们发飙之前,便先站了起来,先是对着大家露出了安抚的微笑,当视线转移到年轻人的身上时,却蕴含着一种怜悯。

“年轻人,我猜你小的时候并没有好好读书,否则,怎么会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呢?”

正牌的琼斯——万物之灵的声音在黎恩的脑中回荡,他只需要照着这话念出来,就已经是十足的打脸。

“你还记得白之王的爱将,兴登堡侯爵么?

我记得就连兽人都会嘲笑他没有一点礼节观念。

但这并不妨碍兽人国度破灭之后,最后残存的兽人对他叩拜吧?”

说着,黎恩还故作回忆了一下的样子:“我记得有个老贵族当面指责他抓兽人做奴隶,下达死命令,五年内必须把它们全部累死是不义之举。

最后貌似……这老头儿是被砍了脑袋,割下舌头做收藏吧?

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尊贵的侯爵大人。

侯爵大人嘛,自然比什么男爵子爵有风度多了才对。”

兴登堡家族的侯爵地位一直传到了今天,虽然不是在这红河谷附近,却也离得不是天南地北那么远,不是年轻人可以随意编排否认的。

年轻人一时面红耳赤。

黎恩自己也一眼就看得出来,虽然年轻气盛,但这家伙的爵位肯定还没有费加罗子爵高呢。

“贵族为什么成为贵族呢?不可否认,的确有血统的因素。

但无能者自然是不配继承家业的,即便继承了家业也会败落,后代甚至沦落为佃户……

而有能力的人,即使一开始只是平民,也没有背负什么大英雄的血脉,最终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血统在后世变得神圣起来。”

说着,黎恩像是表演歌剧一般,摆出了夸张的动作:“还曾记得红河谷被成群恶狼占据,水中游荡着上百条巨鳄?

还记得红河谷的第一批住民,那是流寇还是贼盗?

哦,一位勇敢的年轻人带着他的三个儿时玩伴,杀掉了水贼的首领,建立了小小的渔村。

年轻人的儿子让第一座城堡拔地而起,进献一百张鳄鱼皮,被封为骑士,儿子的儿子则杀散群狼,建起了红河谷城的一角……

三代之后,家族的旗帜才在整个河谷上空飘荡。”

听着黎恩熟练地吟唱这一首并不多么美丽的诗篇,费加罗子爵有些尴尬。

因为,这真的是克利切家族的起源故事,一本三百年前由当代家主亲手写下的日记里,还抄录着这段原文。

酒馆里的吟游诗人,也偶尔会对外地人说起这段历史,来换取好奇者扔来的铜子儿。

事实上,这诗歌已经算是删减版的了,最初的版本里,甚至提到那位高祖的时候,还会称赞他用烈酒贿赂水贼,在酒里下泻药的机智。

那位祖先可没有途径搞到够强的毒药,就算求助于游荡四方的三流药师,最后也只搞到了泻药……

冲进一堆臭气轰轰,拉得站都站不稳的病鬼里面大杀四方,这算什么事呢?

光辉万丈的贵族们的祖先,大多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至少,不是传奇故事里那么伟大光明正直的人物。

就算是神话时代里那些得到神明保佑的英雄,还有因为争风吃醋就使出毒计杀人全家的货色哩。

“至于佣兵?他们杀掉了上百只地精,还干掉了一个五米高的怪物,拯救了红河谷城。

过段时间,整个河谷的酒馆里都会唱响佣兵事迹的小曲。”

黎恩摆了摆手道:“当然,你可能不太在乎粗鄙的平民怎么看。

但高贵的贵族,又有多少人的姓名不会只被纹章学家所知呢?

除非特别亲近你的贵族,其他人都只会记得一片土地的开拓者和现任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你的领地被传给了儿子,税丁不再以你的名字征税,我敢打赌,三五年内就没几个人记得你是谁了。

当然,粗鄙的佣兵们的传奇故事依旧会在大街小巷里流传,真是滑稽不是吗?”

“若是你只满足于这点就够了,我倒也尊重您的意见,世上总不缺这样的贵族。

而我将有一日重新点亮波诺佛尔的光辉,比起家族最早的开创者还要耀眼。

若您安于做现成蜡烛上的火苗,请至少不要蔑视燎原的火光。”

桑兰被这么比喻,梳的整齐的头发都要炸起来似的。

他似乎还想要说更多,却被费加罗子爵一把推开了。

“够了,桑兰!这位先生可是贵客,你喝了多少酒,怎么可以这么无礼?

赶紧回你的房间休息去!”

黎恩一开口,费加罗子爵就心知不妙,尤其是说到现在,他这个中年子爵都快被说服了,又何况自家这侄子同样只是个爵士而已。

真要争吵起来,就算这位据说一剑斩杀了巨人的琼斯爵士不会出手打人,光靠嘴皮子功夫也能让桑兰这家伙喝上一壶。

老实说,费加罗子爵对桑兰这个侄子还是蛮有期望的,毕竟他自己的儿子呃女婿都不争气嘛。

桑兰也算是不负众望,现在才二十四岁,就能妥善操持他自己的领地,和外边的年轻人高谈阔论,亦或是在猎场捕获狐狸。

按什么标准都算得上是不错的青年才俊了,不过,和黎恩一比,就逊色许多。

虽然对黎恩这个本事奇大的年轻人有几分敬重,但费加罗子爵终究也不想让自己的侄子吃大亏,乘着这机会,他赶快把这小兔崽子撵到了一边去。

桑兰算是避开一劫,跑来圆场的费加罗子爵也终究是拉下了老脸。

黎恩看起来当真是一颗要冉冉升起的新星,加上一点运气,成就便绝对不会差,费加罗子爵又怎么能免俗,不好好套一套近乎呢?

第四十二章 短暂的别离

“哎呀,我还以为会像故事里说的那样,他像一条疯狗般不断地挑衅,然后黎恩你被迫出手应付,一招就把他打得像条死狗呢。”

桑兰虽然可能会忿忿不平,但费加罗子爵作为叔叔还是勉强管的住他的。

而当这个年轻人生了一会闷气之后,冷静下来想了想,对于黎恩也算是心有余悸,不敢再来挑衅他。

万一黎恩对他抛出手套要求决斗,自己的小命岂不是就要丢在这里了?

原本傲气十足,还想着在叔叔面前出风头的小年轻,此刻已经打消了不切实际的想法,缩进了一间客房喝起了闷酒。

有些失望的安妮恩忍不住嘟囔了起来。

这年头,纸虽然存在,但用来写什么长篇小说还是不可行的。

低档的纸倒是便宜,但质量也极差,很不实用。

而那些可以书写乃至于印刷的纸,制作的成本异常得高,毕竟,其原料往往是羊皮或者小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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