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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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好多,她人生中,所有重要的时刻,都有他。
眼眶里有酸酸的感觉,她吸了吸鼻子,硬是把未成形的水雾逼回去。她伸出手,轻轻抚过他沉静俊雅的面容——
“笨蛋,我幸不幸福无所谓,你快不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你一定、一定要比我幸福,知道吗?”她轻轻地、轻轻地,含泪笑骂。
寒假结束,米虫兼死老百姓的糜烂日子也宣告终结,言洛宇认命地包袱款款回台北,继续过他“离乡背井”的生活,偶尔和亲友通通信、讲讲电话。
有一次和丁群英讲电话时,聊到他女友对她很好奇——
“你白痴哦,干么在她面前提到我?”
“可是,我们感情那么好,一定会提到的啊!”
“谁跟你感情好了,你不要乱讲话!”她吼他。
言洛宇静默了下,感觉到她这次是认真的,不是嘴巴上耍耍贱而已。“妳不高兴我这么说吗?”
“废话。没有一个女人会高兴自己的男友嘴里老是提到另一个女人的名字,你用点脑袋好不好?”
懂了她的意思,他笑出声来。“妳想太多了,毓雯知道我们是好哥儿们,她没有误会,也不会吃醋,她还说很想认识妳呢!”
“她怎么说你就怎么信哦?”女人是最口是心非的动物,他到底懂不懂?!
“她没必要骗我啊!”
“反正你以后少提到我就对了啦!”都交女朋友了,脑袋还那么二百五!女人就算在意,她会亲口跟你承认她小心眼吗?这家伙实在“天真无邪”得气死人!
又过了几个礼拜,她在上课时,他又打了通电话过来,不想错过他的任何一通电话,她当机立断地偷偷由后门溜出去接电话。
结果他居然告诉她,他和毓雯在逛街,看到一款很帅气的背包,觉得很适合她,问她比较喜欢白色还是咖啡色的。
“你家小雯雯呢?”这个比包包的颜色还重要,得先弄清楚。
“在我旁边啊。那不重要啦,妳先说妳要什么颜色。”显然,他们无法取得共识,言大公子比较执着包包的颜色。
“不重要?!”她当下嘶吼出声。
他在和女友逛街时,买东西送另一个女人,还当着她的面打电话问人家喜欢什么颜色……
如果这个还不叫重要,那什么才叫重要?帮他收尸吗?她要是他的女友,铁定会一掌劈死池!
“妳干么那么大声?吓到我了啦!”他在另一头抱怨,冷不防补上一句:“还是妳其实比较喜欢红色的?”
“我、我——我喜欢你个死人头啦!”厚,这个白痴!
“妳到底在气什么?包包,还是我?”他还在莫名其妙,不懂她为什么突然对他发睥气。
“我气你猪头啦!都叫你不要在她面前提到我了,你反倒更嚣张,当着她的面打电话给我,你现在是怎样?女朋友还要不要交?”
言洛宇静静听她骂,才慢慢接口:“我都说她不介意了,妳何必一直担心这个问题?”
“她不介意,我介意行不行!反正你以后少打电话给我,尤其在她面前!”
她的口气很差,而他确实也被伤到了。“群英,妳最近真的很奇怪,老是顾虑这个、顾虑那个的;不准我提妳的名字、不准我打电话给妳,接下来呢?是不是要我连信都别写了?为什么交女朋友就要改变这么多?这样还像妳说的生死换帖吗?群英,我不懂妳了。”
“不懂就不要懂,去他的生死换帖,当我在胡说八道行不行!我那时喝醉了,说过什么我现在一概不承认,反正你给我读好你的书、谈好你的恋爱就行了,否则我们干脆连朋友也别当了,免得到时变成破坏你初恋的凶手!”她一口气吼完,用力切掉电话。
才一拿开手机,泪水噼哩啪啦掉了下来,她坐在楼梯上,把脸埋进腿间,拚命地宣泄泪水。
而另一头的言洛宇发着愣,对着断讯的手机。
“怎么了?你们好像谈得下是很愉快。”一旁等待的女友走过来,关怀地询问。
“我们吵架了。”这是从他们当朋友以来,第一次吵架,不是习惯性的斗嘴,而是真正意见分歧的吵架。
周毓雯研究他的表情,问道:“你很介意?”
他不解地抬眼。为什么最近他老是听到“介意”的问题?
“雯,妳很介意我对她太好吗?”
周毓雯耸耸肩。“你不是说,你们只是哥儿们?”
“是啊……”言洛宇浅叹。他也不晓得她是怎么了,变得好多心、好敏感。
“好,那我告诉你,如果你们真的“只是”哥儿们,那我不会介意。”
“但她似乎很介意这个问题……”他喃喃道。
“所以你们就吵架了?”
他点头。“我知道她是为我好,可是——”他想了好久,闷闷地吐出一句:“我不喜欢这样。”
周毓雯盯视他,苦笑道:“看来你在乎她的感觉,更甚于我这个女友。”
他敏感地一怔。“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突然笑出声来。“只是觉得你很可怜,莫名其妙搞得两面不是人。”
他神色微窘。“妳不要糗我了。”
“好啊,不糗你。我们不是还要去看电影,走吧!”亲亲热热地挽起男友手臂,买零食看电影去了。
但是整部电影演了什么,完全没进到他的脑子里,手中搂着女友,心思却飘得老远——
第八章
在那通电话中吵了一架之后,言洛宇没再拨过电话给她,话明明是她自己说的,可是她反而学会了盯着不会响的手机发呆。
一个多礼拜后的下午,她意外地收到一份由台北寄来的包裹,里头有一封信,以及——一只白色的背包。
群英:我懂妳的意思,妳希望我用心经营生命中的第一段恋情,怕我会胡里胡涂,粗率地毁了它。在妳心里,总认为我对感情接收过度迟钝,国中时的校花事件,造就我在妳心目中永远的朽木形象,但是请容我狡辩一下,当时我的心思真的不在那里,没有察觉走很正常的!没有一个国中生会每天风花雪月,自恋的观察每个女生有没有暗恋他的嫌疑,OK?
其实我也明白,如果不是关心我,妳不会那样发睥气。我向妳保证,毓雯是我的女朋友,我会全心全意地对待她,好好和她走下去,但是我也希望妳明白一点,“毓雯是我的女朋友”并不会影响一丝一毫“丁群英与我生死换帖”的事实,我不可能说为了怕毓雯可能会如何,就假装没有妳这个人的存在,掩饰对妳的关怀,妳知道我不是那么虚伪的人,我做不到那样。也许就像妳说的,这真的会让毓雯心里有那么一点点不舒服,不论她嘴里承不承认,但是我们心胸坦荡,为什么要怕人误解呢?说好要一直当好哥儿们的,不是吗?我不打算因为毓雯而改变这个约定,但是我也会听妳的话,多用点心去体会她的感受,这样可以吗?
还有,我依然固执地认为这个背包很适合妳,我猜如果是妳,应该会选咖啡色,但是妳给人的感觉已经够灰色了,我不认为妳还适合再一路灰灰土土下去,换个心情看世界吧,妳会发现,人生还走很美好的,因此,我挑了白色。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阴谋的,十九岁了,再让人叫妳男人婆似乎不大妥当,请妳以后动作不要太粗鲁,白色容易脏,我确定我不会帮妳洗。
PS.仗势我人在台北妳扁不到,再放肆地补上几句:从没看妳穿过裙子,如果妳容许我得寸进尺的话,再配条白色的裙子会更好。
洛宇于挂念妳的台北凌晨“这个笨蛋!”看完后,她笑骂,将信搂抱在胸前,笑着流泪。
于是,近一年又过去,言洛宇在学业上一贯稳扎稳打;感情上,与周毓雯持续交往,感情与课业一样稳。
至于和丁群英之间,以前常常三天两头就要通个电话,说说教授有多变态,报告有多难写,同学有多贱骨头,巷子口的鲁肉饭有多难吃,世界简直悲惨到活不下去……
而现在,通话次数寥寥可数,只要让彼此知道对方一切安好就可,偶尔回南部,见个面,一起吃饭,再各自缠一条棉被聊通宵……
为了不让她再发脾气,他真的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深挚的情谊化为淡淡地、淡淡地往心底储存。
这是他们之间无须言传的默契,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无可取代的地位,那是不需要靠密集的联系也不会动摇的,只要对方有事,另一个人都可以义无反顾,没有第二句话。
也许,这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每次回去,总免不了向父母问上一句:“群英还是没交男朋友?”
得到的答案,永远是千篇一律的摇头。
她到底在等什么?快二十岁了,连个正式的恋爱都没谈过一次,心里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向往或遗憾吗?
他曾提过要帮她介绍,同学里面有几个比较没那么人渣的,还充得了场面。
她只是凉凉笑讽,回答他。“算了吧,大学生呢,我高攀不起。”
他实在没辙,也投降了。
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过下去,到毕业、到时机成熟,然后和毓雯承诺一生的约定——
但,人生剧码并不这样铺排。
毓雯生日这天,他们约好了和彼此共度,整天浓情相依,直到夜里,上猫空喝茶谈心,风景很好,气氛对了,包厢门一锁也没人会不识趣地硬闯进来,真的,一切都对了,她的意思也表达得够明显,是很适合自然而然地让一切发生……
一年多的交往,其实也差不多了。
他这么告诉自己。
所以当她柔软诱人的唇凑过来时,他本能地贴上,浓情温存的深吻、抚触……
她很主动地碰触他,他是男人,当然不会没感觉,二十岁生日这一天,她打算把自己献给他,允许他成为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可是当她伸手脱去他的上衣时,无法解释的,他一阵恍神,有那么零点零一秒产生不确定的感觉。
他在不确定什么?气氛棒到不行,女友很柔情似水,而且就在他怀中啊!
他必须咬牙承认,女人绝对是全世界最敏感的动物,就那么一秒,她居然就察觉到了,停下了所有的动作,定定地望住他,而他还该死地被望得很心虚!
“你的心在哪里?”一阵沉窒过后,她冒出这一句。
他答不上来,这么明显的“标准答案”就在他怀里,他居然答不出来!
因为他眼睛看着的,是胸前的平安符,丁群英给的平安符。
那一刻,他觉得呼吸困难,完全没有办法面对她,起身退开,脑子乱得连他都无法解释为什么!
“洛宇,我很爱你,你知道的,但是,你真的爱我吗?”
“我真的喜欢妳……”如果不喜欢,干么要和她交往?
“喜欢,但不是爱。”
他讷讷地,无言看着她。
“你知道吗?今天对我来说,其实是一项赌注,赌我在你心里的地位。你不是那种性与爱可以分开来的人,如果你毫不迟疑地确定就是我了,那我会很欣慰的把自己给你,可是——你犹豫了。洛宇,我很失望。”
“……对不起。”他也弄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其实,你心里一直稳稳地占着一道身影,她比我还早到,我不是笨蛋,就算一开始没发现,后来也该有所警觉,只是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取代。但事实上,它存在得太牢固,牢固到扎根深植,与你共存,也许你没有察觉它的意义,但是潜意识里你会有反应,而那个反应——就是对我的抗拒。”
他哑了声,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很清楚她所指的那个身影,确实一直以来都占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