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私家侦探-第2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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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衙比以往忙碌了不少,他们走进州衙的时候,并未见张龙赵虎,而据王朝说,他们两人到郊外选地方,以便明天所用。
花郎点点头,然后去见包拯,包拯在书房,不过却是在看一封信,他见花郎来了,于是笑道:“花兄弟来的正好,待会陪我去接一人。”
对于接人这种事情,花郎可是有些不屑的,因为他无心谄媚,之所以说是无心谄媚,因为他很清楚,需要包拯去接的人,必然身份不一般了。
花郎虽是不屑,可觉得包拯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若是不去,就显得有些薄情,于是他试探着问道:“不知是何人,竟然劳烦包大人亲自迎接?”
听到花郎这样问,包拯笑了笑,道:“我包拯的朋友,文彦博。”
包拯说着,将手中的信递给了花郎,不过在花郎接的时候,手却是有些颤抖的,当然,这并不是他太过紧张了,而是太过惊讶了,他早听说包拯有个知己好友,不过他却没想到是文彦博。
文彦博历任北宋四朝宰相,被人称为大宋第一名相,能有此殊荣的,北宋仅此一人而已,有关他的事情太多,可在花郎听得这个名字的时候,脑子突然有些混乱起来,以至于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上学时读过一篇有关文彦博小时候的故事。
记得好像是灌水浮球的故事,球掉进了洞里,于是文彦博将水灌入洞中,球浮出来,也就拿到了秋,当时文彦博好像年纪很小,被人听说这件事情之后,都说他聪明。
当然,有一点花郎也是知道的,文彦博与包拯是同年进士及第,只是包拯因为家中老母而闲赋了几年,以至于包拯为天长县县令的时候,文彦博已经在朝廷举足轻重了。
花郎接过信仔细的看了一遍,上面写的内容极具平常,就像是两个老朋友之间的交谈,无关身份尊卑,没有居高临下。
这样的人,花郎觉得亲自迎接是必须的。
花郎笑了笑:“原来是包兄的好朋友,只是这位文大人怎么突然想起来端州这么个地方呢,我听说他现在可是任着监察御史的官职吧?”
包拯点点头:“没错,不过信上他也没说,想来是途径端州,特来看我的吧,不管了,我们先去接他,我曾经对他提起过你,他老早就想见你了。”
被文彦博这样的人想念,不知是怎样的滋味,花郎淡淡笑了笑。
准备停当之后,包拯和花郎他们一行人便去了端州城门处迎接,大概过了一个时辰,远方突然传来阵阵轰隆声,就好像有大队人马赶来似的,很快,端州城的大道上出现了仪仗、马车,以及随行的士兵,看到这种情况之后,花郎和包拯他们都有些震惊,若文彦博只是来看一看老友,何须如此大张旗鼓,想来并非看一看老友这么简单了。
人马到前,包拯和花郎等人连忙上前迎接,这个时候,一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他身后跟着一二十来岁的少年,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极具风度,而且给人一种稳重睿智的感觉,想来他便是文彦博了,只是他身后的少年,包拯和花郎却是不认得的,那少年英俊,器宇不凡,举手投足虽有书生气,可也有一股风流韵。
文彦博见了包拯,突然加快了脚步,包拯更是如此,两人见面之后,双臂相扶,大有久未见,相见泪欲出的感觉。
两人你一声文兄,他一句包兄,随后各是一句许久未见。
两人这番寒暄过后,包拯立刻介绍道:“这位是我在信中经常提到的花兄弟,这位是公孙先生,这位是温梦,我义妹……”
如此一番介绍,文彦博连连称好,道:“包兄有如此多才之人相助,想不把端州城治理好都难啊,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身边的这位,这位是南宫琼,今科殿试榜眼,深得皇上厚爱,刚进士及第,便被皇上委派了大差事。”
文彦博这样介绍过南宫琼之后,南宫琼连忙给包拯行礼,道:“旧闻包大人青天之名,今天得见,实乃是三生有幸。”
包拯笑了笑,道:“客气,南宫你进士及第,殿试榜眼,随后又被皇上委派重任,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踏尽长安花啊!”
南宫琼谦虚一番,随后文彦博和南宫琼等人随包拯进了端州城,而那些人马则在城郊安营扎寨。
大家进得端州州衙,包拯随即问道:“听闻文兄现任监察御史,不知怎会到我这端州来?”
文彦博笑了笑,道:“你我老朋友,我也就不相瞒了,事情是这样的,新春的时候,大理国国王来朝敬拜,皇上觉得我宋朝泱泱大国,礼仪之邦,怎么着也得回拜一次,于是就任命我和今科榜眼,带着礼物以及人马出使大理,途中路径端州,你我几年没见,心想着来看看你。”
文彦博这样一说,包拯等人便全部明白了,他素闻大理国极其崇尚汉族文化,一直与大宋交好,边境有这样的国家实在是好事,只是这个时候,包拯却有着隐隐的担心。
第496章闹事者
第496章闹事者。
大家在客厅坐下之后,包拯问道:“不知文兄准备在我这地方待多久?”
文彦博想了想,道:“待个四五天吧,有些礼物尚未采购齐全,就在你们端州城办了,大理国的人喜欢汉文化,所以皇上让我从端州采购几块上好砚台送去,以示礼节嘛!”
听了文彦博这话,包拯也就放心了不少,于是说道:“这个好,砚台的事情交给公孙先生,他能办好。”
一提起公孙先生,文彦博便向公孙策望了望,然后说道:“早就听闻公孙先生才高八斗,对于星象、天文地理无所不通,今日得见相貌,真是不凡之人啊!”
公孙策连连谦虚,道:“文大人过奖了,这些不过是包大人过夸之词罢了!”
文彦博知道公孙策谦虚,于是也不多说,进而望向花郎,道:“花兄弟的大名我可是耳闻已久啊,只是我只在端州待几天,无缘看到花兄弟探案的本事,唉,真是遗憾啊!”
听文彦博这样说,花郎是有些吃惊的,不过一想,也觉得正常,文彦博任监察御史,而监察御史的工作就是巡按各州县,调查狱讼,也就是说文彦博经常过手各类案件,这样的人,对于破案自然也是极其有兴趣的。
见文彦博如此,花郎笑道:“文兄客气,那都是包兄的功劳。”花郎说这话的时候,文彦博身边的人有些侧目,因为他们觉得花郎好不知轻重,文彦博跟包拯是同科进士,称兄道弟可以,可花郎一个没有功名在身人,怎么能称文兄呢?
不过文彦博并未在意,道:“无妨无妨,我在这几天,花兄弟可把你们破的有趣的案子说几个来听听,这样我也算不虚此行了。”
花郎连连应承着,而这个时候,文彦博好像发现了异样,突然说道:“我怎么觉得这州衙之中怪怪的,难不成要办喜事?”
文彦博这么一说,众人才发觉州衙之中有几个地方堆放着成亲所需的东西,有些地方也装饰的喜庆了一点,怪不得文彦博觉得奇怪,包拯笑了笑,这便要解释,可就在这个时候,张龙赵虎两人从外边急匆匆的赶了进来,他们两人一脸愤怒,好像受了什么委屈似的。
张龙赵虎两人并不知客厅所坐的是文彦博,他们只以为是某个乡绅什么的,所以他们进了客厅,也不跪拜,便直接说道:“包大人,那……那块好地办不了了。”
众人一听,甚是奇怪,他们都知道张龙赵虎两人是为了明天的婚礼选地方去了,端州城外那么多地方,怎么会没有地了呢?
包拯见此,问道:“怎么回事,难不成一块好地都找不到?”
张龙道:“回大人话,找到了一块好地,那个地方有溪流,有花草,景色美的怡人,可是……可是我们刚选好就被一帮人给占了。”
听到这里,包拯眉头紧皱,道:“在这端州城内,还有人赶占你们选好的地方?”
赵虎怒气冲冲,道:“有,那一群人身上佩刀,有几十人,好像……”赵虎说到这里,突然指着文彦博身后的一名士兵道:“他们穿的就是这样的衣服,你们竟然恶人先告状来了?”
听到赵虎这话,文彦博身后的士兵顿时怒了,道:“谁恶人先告状了,我都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这个时候,花郎突然笑了笑,然后对赵虎说道:“赵兄,误会了,他们是皇上派来的钦差,想来是他们准备在你选好的地方安营扎寨,所以才发生这种事情吧!”
花郎这么一说,众人顿时明白过来,而且隐隐觉得有些好笑,可这个时候,赵虎说道:“那地方明明就是我们占来给花兄弟成亲用的,怎么能让他们安营扎寨,哼!”
为了给花郎成亲用,赵虎对钦差也不怎么给面子,这让花郎很感动,只是现在的情况,他也不知该怎么办。
而这个时候,文彦博有些惊讶的问道:“花兄弟要成亲?”
包拯连忙说道:“正是,明天花兄弟成亲,因为人太多宅院坐不下,所以我让张龙赵虎去城外寻一处好地方,没想到竟然与你的人马发生了冲突,不知文兄可否行个方便?”
如今包拯也帮花郎说话,这让花郎更是没话说了,这个时候,文彦博笑了笑,道:“小事一桩,花兄弟的亲事是大事,我的人马随便找个地方睡就行了。”说完这些,文彦博随即吩咐身后的一名士兵,让他去城外通知那些人,另选地方安营扎寨。
那名士兵走后,文彦博笑道:“这地我已经让人给让了,不知明天的婚礼,花兄弟请不请我这个文兄呢?”
花郎有些受宠若惊,连连说道:“文兄客气,本就是要请的,不仅文兄去,那些兄弟们也都来,人越多越热闹。”
如此一番说词之后,包拯让张龙赵虎在州衙给文彦博和南宫琼两人准备好房间,他们这样的关系,去住驿馆就有些说不通了,而对于这点,文彦博也是极其赞同的,因为他也想和包拯好好聊聊,毕竟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这些年不知发生了多少事情。
之后因为没有什么事情,公孙策和张龙赵虎则继续办理成亲需要的事务,必然说明天需要从城内搬去多少桌椅,需要准备多少食物,以及酒菜等等。
这一忙就又是一天,到了晚上的时候,包拯给文彦博他们接风,花郎和温梦等人一同去了,不过因为明天的事情很重要,所以他们并没有敢多喝,喝到刚刚好之后,便散了席。
回侦探社的时候,温梦的脸颊微红,不知是因为今天晚上喝了酒的原因,还是因为明天她就要嫁为人妇害羞才这样的。
可不管是因为什么,今夜的温梦很美,美的让人心动,让人眼中再无他人。
今夜月明,点缀着几点星,明天应该是好天气没错了,花郎望着天上的圆月,觉得公孙策好厉害,他竟然可以算到几天后是不是晴天,是不是有风,反正他花郎是做不到这些的。
第497章成亲
第497章成亲。
一夜无话,次日一早公孙策便急匆匆的来了,他把花郎拉走,道:“今天你成亲,先不见温梦的好,这样有好兆头。”
对于这些花郎并不怎么懂,不过别人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了,那个时候,温梦在自己的房间,花婉儿在替她修饰头发,温梦坐在镜前,显得很紧张,她不停问口红是不是有点淡,眉毛画的是不是有点粗,头饰是不是不怎么搭配。
花婉儿把一只蝴蝶头饰配在温梦头上,嬉笑道:“温姐姐,你画怎样的眉,做怎样的口红,佩戴什么头饰都是美的,因为我哥哥心里只爱你一个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