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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猎击三国-第30章

小说: 猎击三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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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马悍所绘的,就是自己以前在危地马拉丛林时,所使用的强弩的翻版,这种武器他再熟悉不过,闭着眼睛都能画得分毫不差。不管这时代的工艺水平能不能做出来,总得试试。马悍之所以想到要制造新武器,主要是因为小支山之战,对他造成的冲击力很大。

当初与乌丸人的小支山之战,面对同样精于骑射的乌丸人,训练不足的“曼古歹战法”,根本体现不出应有的威力。曼古歹战法,主要是对付步兵与重骑的,对上轻骑,尤其是弓骑,就不太好使了。如果一定要以之对付弓骑兵,那就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弓箭的射程、马的速度。

马的速度好解决,挑选优良战马,作战时先发制人——也就是先跑,只要距离拉开了,除非敌军战马素质整体高出一截,否则绝难追上。但弓箭的射程却是个难题,唐努、乌追等人曾提过一个笨办法,集中部落里能拉二石以上的强弓手,专门组成一队。可是二石的骑弓哪有那么好拉的?就连他们自个也只是勉强使用而已,那些大块头的重骑兵倒是可以,但驰射却十不中一,有力道无准头也是枉然。

既可开强弓,又是神射手,这样的优质兵员,即便是盛产控弦之士的漠北草原,那也是百里挑一啊。以眼下汉戈部的人口基数,能收集得了多少这样的骑射好手?有没有一队?很显然,这样的精兵战术,就目前汉戈部的情况而言,行不通。

人力既然无法解决,那就用机械之力,这是每一个现代人都具有的思维。

弓是解决不了问题了,只有用弩。两汉三国时代的弩,射程也相当不错,比如当初麴义所指挥的先登死士,所用的腰张弩,就是汉朝著名的大黄弩,李广曾用它射入石头。不过这种弩射程远是够远了,但太重太大,上一次弦也费事,还得使出吃奶的劲,马上根本用不了。马上能用的弩只有一种,那就是擎张弩。

擎张弩,也就是单纯以臂力张开的弩,是弩中射程最近的一种,甚至不如二石弓,只是准头要好过弓,马上倒也能用。缺点是射速太慢,若与弓箭对射,完全会被压制。这样看来,也行不通。

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使用加入现代元素的新型骑弩。

马悍所绘制的新型骑弩,有两个技术突破点:一是弓弦。弓弦短,则弩臂张力不足,蓄力弱,射程不远;弓弦长,则弩臂过长,无法在马上使用。这是一个矛盾,难以调合的矛盾。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用复弦。所谓复弦,就是在弩把上多加装两到三个支点,然后将弩弦交叉串连(就象球鞋的鞋带串法那样),使长而韧的弩弦所产生的强大拉力局限在一个极小的区域内。这样就可以装置在短小轻便的弩上,解决了马上使用的问题。

接下来的问题是拉力,也就是怎么拉开?这种复弦弩,其实就相当于将蹶张弩的拉力,转到擎张弩上,用手来拉必须脚蹬才能开的弩,如何能拉得开?

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滑轮拉杆。现代弓多数都是滑轮弓,很省力,十来岁少年都可开近百磅弓。不是因为力大,而是因为省力。所以马悍根本没花多少心思琢磨,直接就拿出这个省力方案。在弩把两侧,各使用两到三个金属齿轮,合成一个滑轮组,拉杆板动上弦。将必须要用足蹬的强大拉力,化为轻松的手动上弦。

复弦、拉杆、齿轮、滑轮组……各种令人眼界与脑洞大开的新东西,令蒙远与小马两眼放光。蒙远是因为他本职就是个制弓匠,看到这些足以改变战斗形态的新武器,神情激动很自然,那小马又为何两眼放光呢?

还是马悍的话将二人惊醒:“如何?能制否?”

“能!”蒙远下意识应道,这种前所未见的强弩,若不试上一试,只怕他睡觉都不安稳,“只是小人不识字,这上面的解说……”

这些文字说明是马悍口述,念奴执笔写的,没想到蒙远却不识,白瞎了念奴一手娟秀小隶。

就在这时,小马却道:“我认识字,我、可以、念给、蒙叔……蒙叔听,而且……”

马悍皱眉,这小子居然是个结巴,听口吃者说话,其实挺难受的,不过马悍还是捏着鼻子听下去:“你说。”

小马得到鼓励,脸胀得通红,口吃得更厉害了:“而且、而且、我、我觉得、还、还可以、改进、改进成、连发弩……”

马悍有些惊讶地看着小马,赞许道:“不错,有想法,的确可以加装箭匣,改制成连弩。不过,这样会影响射程,而且影响很大。眼下我最需要的是射程,而不是射速,所以……当然,你们可以好好琢磨,争取将二者统一,既兼顾射程,又能提高射速,如此大善。若有新突破,我绝不吝于赏赐。”

“嗯!”蒙远还未出声,小马却抢先重重点头,木讷的脸上散发出一种名为“坚定”的神采,双目灼灼有神。

马悍都不禁为之小小惊讶一把,脱口道:“你叫什么?”

“马钧。”

马悍想了想,对这名字没什么印象。他所不知道的是,如果三国时代真有一个人能改进连弩,那就一定是此君——马钧。

帐外传来卫士的禀报声:“禀报部帅,田从事求见。”

马悍挥挥手:“好,你们下去吧,好好做,缺人缺钱缺物都可以找我要,不要考虑糜费,我只要你们拿出合格的实物。另外,注意保密,不得让无关人等看到此图。”

蒙远与马钧凛然遵命,然后将羊皮小心卷好,躬身退下,出帐而去。

马悍向站在帐处的阿苏招招手,待阿苏近前,低声叮嘱:“今后你的最重要任务就是盯住他们,好好做事便罢,若有不对,立即向我禀报。”

阿苏重重点头,领命而去。

不一会,帐帘一掀,田豫手持一块令箭似的铜牌入内,向马悍展示了一下:“惊龙兄可知此物为何?”

马悍将铜牌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除了刻着一圈圈古怪花纹,一个字都没有,想猜都没处下手。

田豫也不叫他为难了,笑着解迷:“这是鲜卑大人轲比能,请阎氏兄弟转交给部帅的聚会牌,相当于我朝的请谏,轲比能是邀请部帅参加鲜卑人的大会。”

马悍一怔:“大会?什么大会?”

田豫微微一笑:“鲜卑人的‘八月蹛林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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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大会蹛林(一)】

(感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叶颂叶真名0828”持续打赏支持,都是老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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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大会龙城:每年五月,大小首领齐聚龙城,由单于统领各首领祭祀祖先、田地、鬼神,是匈奴最重要也是最庄严的祭祀活动。

八月大会蹛林:每年八月,大小首领齐聚王庭,大会蹛林,这一次属于行政大会。主要目的是计算人口和牲畜数量,并进行刑狱判决等相关行政事宜。

这是匈奴时代最重要的两次王庭级会议,给匈奴人当了近千年的附庸与臣属的鲜卑人,也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了这两个重要传统。在檀石槐时代,鲜卑一统,曾经举行过几次大会龙城。不过聚会名字不变,但地点变了,不再是匈奴王庭龙城,而是大鲜卑山下,饶乐水畔。只不过,鲜卑人的辉煌来得快,去得也快。檀石槐死后,鲜卑分裂成三部,互相攻伐,五月大会龙城(饶乐水),就成为了昨日黄花。

龙城之会是黄了,但八月大会蹛林却延续下来,毕竟这只是一次行政会议,地盘大点,人多点,就开大行政会议;地盘小点,人少点,就开小行政会议。计算人口和牲畜数量,还有刑狱判决这等事都是必须的,有单于要搞,没有单于也要搞。

三部鲜卑,每到八月,都各搞各的蹛林大会,并争相邀请与自己地盘相邻或友好的势力参加,以壮声势。比如西部鲜卑一般会邀请南匈奴、屠各胡、先零羌等;中部与东部鲜卑,则会邀请三郡乌丸、高句丽、扶余、秽貊等等。当然,有一个势力,三部鲜卑必将争相邀请,那便是管理乌丸人与鲜卑人的护乌丸校尉。

护乌丸校尉只得一人,哪能分身三处?而且过得半月,又要参加乌丸人的蹛林大会。这种事还不能派使者,必须亲自参加,否则必得罪一方。此前护乌丸校尉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轮流制,这样大家都没话说。尽管此时汉朝暗弱,护乌丸校尉在异民族心目中也越来越没威信,以至于到了喊打喊杀的程度,但用来当作贴脸的金铂,还是不错滴。

今年的聚会,护乌丸校尉正好轮到中部鲜卑坐庄,也就是轲比能部。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何汉戈部会接到邀请。但仅仅是因为汉戈部的崛起,令轲比能不能忽视的缘故吗?

马悍把这个问题抛出来,询问田豫。

田豫毫不犹豫答道:“不,是因为逃奴。”

马悍点头笑了,英雄所见略同。

汉戈部是怎么崛起的?攻掠别部,拯救汉奴,然后以汉奴为主体,结合成一个紧密的团体,他们有着别部所没有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但是问题来了,你拯救奴隶,鼓动逃亡,收拢逃奴,这不就是在挖各部族的根,吸他们的血么?鲜卑人也好,乌丸人也罢,怎会对此无动于衷?如果任由马悍这样搞下去,漠北各部落早晚要被弄垮。

面对马悍咄咄逼人之势,鲜卑人试探了,乌丸人动手了,结果证明硬来不行,那么接下来就会进行谈判。借大会蹛林之便,由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亲自出面,无疑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马悍也同样需要这样的解决之道,毕竟汉戈部还太弱小,吸一两口血可以,若是把鲜卑人与乌丸人咬得太痛了,联合起来对付他,那时就算是护乌丸校尉都护不住他。所以这蹛林大会,马悍必定要去。

在部族大会上,当马悍将自己的决定与理由通报诸老与各头目时,众人都沉默了。

过了一会,唐努才道:“最怕就是鲜卑人心怀恶意,在人家的地盘上,若是鲜卑人翻脸……”

这时客居汉戈部的阎志忙站起来道:“我阎氏私兵五百骑,全力站在汉戈部一边,鲜卑人再怎么蛮横,也得顾及一下敝兄弟的颜面。若轲比能心怀叵测,我阎氏五百骑便是死光,也要护卫马部帅周全。”

阎志是代表阎氏一门来与汉戈部联盟的,已达成初步意向,就等阎柔亲自来敲定了。没想到阎柔还没来,轲比能的邀请牌先来了。即将与汉戈部连成一体的阎志,自然要拍胸脯保证,宣称休戚与共。

果然,阎志的豪言收获了不少感谢的目光,木吉老汉更以耆老的身份,向其行礼表示感谢。

没有人劝阻马悍,因为大家都知道,此举势在必行,这关系到汉戈部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冒险是一定要冒的,其实汉戈部每存在一天,何尝不是在冒险?要在这片铁与血之地生存,何时何处不需冒险?

此事通过之后,接下来,就是安排留守与随行的人员了。

田豫是要去的。谈判这种事,最好不要一开始就让老板赤膊上场,这样一旦谈僵了,就没有回旋余地了。最好先上一个副手做为台前,马悍隐于幕后,如此可进可退。马悍是混帮派的没错,但现在的帮派哪个名下没有一批正当商业?当初他头上顶着董事长、总经理的衔头就有一堆,商业谈判也不知参加过多少,**谈判就更多了,这谈判之道,他岂有不知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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