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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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没有中毒,只不过是因为陈三没有料到,其实她从游历了中原之后,就因为饮食的习惯而从来不食酥油制品,而当她开始喝马奶时,发现几个开始毒发的追随者的异样,巫都干马上采取呕吐的措施,让她中毒的程度很轻微,否则的话,她不可能逃到这里来。
巫都干很快就爬了一条小溪的边上,她拼命地喝水,拼命地呕吐,她把整个人都浸入水里,冰凉的水驱走了她的恍惚。她从水中爬起,看了一眼渐向西去的太阳,分辨着方向向南而去,她要夺回她所守卫的部落。
草原上各个部落都接到也先、脱脱不花的征召,大大小小的部落所派出的大队小股骑兵奔驰在草原上,巫都干卧在长草里,直到一股二十多人的队伍到来,她才站了起来呼救,宣称自己的部落被马匪抢劫。而她不辨方向地逃了好几天。
这支五六十匹马、几十头牛羊、二十来人的队伍便停了下来。
踏上征途的草原男人,象是基因里的兽性被开启,他们走近巫都干的时候,直接就把手伸向她的胸部。她早就知道会这样,就算她那缀着鹿角的萨满仍戴在头,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区别,所以她没有躲闪对方的手,而是开口道:“让我吃饱,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如愿得到了食物,还有环伺着她的二十来个如狼一般、脸露淫笑的男人。跟她一样生长于草原的男人。她嚼着食物,嚼得很仔细,慢慢地咽下,喝着这些男人给她的马奶,没人注意到她后腰掩在衣服下的黑色小斧。
很多时候。很多男人,都会服从于下半身的冲动。
所以当巫都干吃饱喝足以后。扯下身上的外套。面对二十来个下了马、弓刀都早已扔下、连上身都赤坦着正在争论谁先上的男人,她抽出了后腰的黑色小斧,连身边有着三个班建制受过现代军事操典训练的师兄弟的陈三,都不愿意面对的黑色小斧。
没有什么悬念,巫都干很快就斫翻了七八人;想上马逃跑的五、六人里,有两个刚才解下了裤子。结果绊得自己摔倒在地,于是斫在颈后的黑色小斧,就让他们也永远不必起来;其他三、四人没有一个能活着翻上马鞍的;至于想凭双腿逃走的那六、七人,巫都干骑上了骏马。象杀死牛羊一样狩猎了他们。
然后她一路往南,当接近台儿庄的时候,她已经是一支五十来人的队伍里的萨满,甚至她还拥有了一顶新的缀着鹿角的帽子。巫都干绝对不是一个只会跳大神的臆病患者,她揣摩着所可能打败她的人和事,然后象海绵一样吸收着一切,至少,她从丁一身上就学到了许多东西,例如这支信奉于她的队伍。
在这一路上,不论饮食还是行进,她从来没有提过自己被陈三毒杀不成的事,没有提丁一的阴谋,甚至没有提起过她的部落。只是告诉那些人,她是一位萨满,一位通天萨满,她能把长生天的意识,给予这些人们,引导他们去作战。
她如此神秘,而且又展现了自己的骁勇,便如丁一得到当初那部落里的牧民认可一样,这支队伍,也是旅程之中不断壮大,不断把她神化。
当这一日中午到达猫儿庄区域边缘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明人的小村落,于是毫不犹豫下令,让她手下的队伍冲入村落里,杀光所有的男人、孩子,奸淫女人,抢劫任何他们可以拿走的东西。弯刀滴血,妇女的悲号,男人临死的惨叫,巫都干闭上眼睛伸开双手,深吸了一口气骑在马上说道:“这,就是长生天的意志!”
周围不是没有瓦剌士兵在进行抢杀的兽行,但因为也先下过命令“不许抢杀”,所以兽性尽管无法控制,“到处搜山,杀掳军民男妇亦数十万”,但都至少有些顾忌,没有人跟这支队伍这么明目张胆、肆无忌旦,没过多久巫都干这个疯狂的萨满,就引起了周围瓦剌军兵的注意。
很快巫都干就被带到赛刊王的帐篷前面,她拔开头,遮住了自己没有刺青的那一半脸,露出在刺青下极为狰狞的半边脸庞,然后她走进了赛刊王的大帐,她说:“长生天……”但这回她发觉,自己根本就没机会把话说完。
“你是萨满?通天萨满?”赛刊王打断了她的话,对于瓦剌贵族来说,他们更为信奉喇嘛教,并不见得象下层牧民一样的,对萨满有认同感。看着巫都干点头,赛刊王便对她道:“带她下去,看那具尸体,她若能看出什么,再带她来见我。”
于是巫都干便被带了下去,进入了一个极为寒冷的帐篷。
一具**的尸体,就躺在塞了一大堆冰块的棺木里面,棺木不住地往下渗水,四周还堆着更多的冰砖,不论是冰砖还是棺木,都是从大同附近庄子里的富户地窖里得到的物件。尽管如此,那具尸体也已经发臭。
“没有伤痕,有人说咒他三天死,他当晚就死了。”边上有几个早来的萨满,忍着尸臭向她说道。
在查看之后,又提出几种可能,例如下毒之类的,都被先来的萨满否决了,因为他们试过用银针试毒,一氧化碳中毒又没有硫化物,银针怎么可能有反应?所以他们认为绝对不是下毒。
“咒他的人,丁!”巫都干听了以后,几乎没有何任犹豫,露口而出。
因为她想起了那个滴上一点血,自己开口呼唤就从地上生出火的术法。
同样的也是一个她根本无法理解的事情,跟眼前这尸体的死因,她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觉得是丁一做的。
就算不是丁一,她也会觉得是丁一。
这让带她过来的百夫长很惊讶,于是他马上派上去向赛刊王汇报。
诅咒的事情,只有也先和伯颜帖木儿这几个大头目,以及他们身边的心腹才知道,并且被要求发誓不准泄露出去。也先不希望有人因为想要伯颜帖木儿或赛刊王被咒死,而去杀死丁一!
至少在喇嘛和萨满们,找到答案之前,他不愿意冒这种险。而也先知道有许多人会愿意看看,杀死丁一到底会不会引发诅咒,比如名义上草原的大汗脱脱不花或是大汗的弟弟,他们必定乐意做这样的尝试。
所以,无论是喇嘛或萨满,都不可能知道这个人的死,是因为丁一的诅咒,别说今天刚刚到来这里的巫都干。
于是巫都干得了一个机会,面见也先的机会。
“你知道丁一是怎么咒死那人的?”也先并没有对这个把自己纹得如野兽一样的女萨满,有太多的期待,她只是一个名不见传的巫都干,尽管她声称自己是通天萨满,但也先可不是那些底层的牧民。
巫都干摇了摇头,她很诚恳地说道:“不,不止我无法知道他是怎么咒死那个人,而且他的术法,我都不见得能懂。”她依然没有去提,自己的部落是如何被丁一谋夺的,因为她很清楚,也先绝对不会对她那个小小的部落的兴衰,会有什么兴趣,就算被丁一谋夺,也先恐怕也会乐见其成——这就是草原法则,强者不会被指责,而如果丁一愿意到草原上来当一个部落的首领,巫都干相信,不论是脱脱不花还是也先,都会无比欢迎这样的人。
不过她的话还是让也先有了些兴趣:“你怎么知道丁一?你认识他?见过他?”
“长生天的旨意,借用我的嘴来说出。”巫都干是这么说的。
也先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那你对我有什么用?”他问出了一个极尖锐的问题,可以让巫都干准备好的所有忽悠都被揭穿的问题,若是对他也先无用,便是长生天的旨意又如何?难道说一句长生天教他把军兵都给予大汗脱脱大花,他便会听么?
“让我去见他,让他来咒我。”巫都干便是这样说的,“他咒死了我,我便是没用的;他咒不死我,我就有用。”她很清楚面对也先这样的人物,最为简单直接的话,方是最能打动对方。
第六十章更有强中手(五)
也先抚着丛生的胡须,想了片刻,对伯颜帖木儿道:“这些日子,你手下谁最恨丁一,最看不惯丁一的?”
“没有,他是英雄,喝酒是豪爽的人,刀用得好,摔跤角力也极好,他应下了承诺就信守,明明出了这里,又回来看护皇帝。我的手下,都喜欢他,若是在别处遇着,我都愿意和他结成安答。”伯颜帖木儿这么答道,看着也先示意他继续说下去,伯颜帖木儿便又说道,“大同王的手下,有叫敏安的五十夫长,就跟丁一结了怨;丁一来找过我,说敏安打杀他的奴隶,要敏安赔给他。”
“好。”也先一拍桌子,对伯颜帖木儿说道,“你带巫都干去找敏安,叫敏安去羞辱丁一,叫他带上自己的人,就说是巫都干指使的,逼得丁一只能咒她!”敏安手下有五十人,无论如何丁一也不可能一人打杀五十人,“不要教皇帝知道,不要杀死丁一,可知道?”
“不教皇帝知道,不杀丁一,我记着了。”伯颜帖木儿应了,便派手下把巫都干送到敏安那里去。
守在明字战旗之下的丁一,他的心情很不好。尽管吉达的高烧在隔日就已退,不知道是这年代的人没用过抗菌药所以特别有效,还是这厮壮得象牛被丁一胡乱注射也弄不死,总之一夜过去,烧已退了,连缝了针的伤口边缘,也没有发红发肿的发炎现象。过了这些日子,现已能自己爬起来吃食更衣,更是对用上万头的药,来救自己的丁一,愈加的死心塌地等等。
但几日来,丁一在等的人没有来。
他所希望到来的人。并没有如他所愿到来。
也许并不足以让丁一烦恼,但今日从京师来的人,却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
而偏偏这人还是来了。
烦恼的不是人,而是这个带来的消息。
来的是一个姓李的都指挥佥事,从京师带了一些东西,说是奉太后的旨意看皇帝的。
他带来了一个对于英宗来说极为不好的消息:“郕王即位及立皇太子。”
英宗在让袁彬把这个李佥事带下去休息之后,极为愤怒叫哈铭来让丁一入内去。
连之前不愿跟丁一说的傲娇都不顾了。
“那贱人之子!那贱人之子!安敢如此!”他咆哮着,这是丁一和他相处这么久,第一次看着英宗脸上,出现了微笑之外的表情。先前不论如何险恶,他都能从容笑对,不论他是装的,还是真的无所畏惧,总之。英宗一直以来,就没乱过。这是第一次。
第一次他失控了。
他踢踹着帐篷里的东西。压抑的声音掩不去的愤怒。粗重的鼻息和因为用力而浮现出来咬肌,都在证明这一点:“那贱人之子,居然敢篡位!大明养士更年,竟无一人敢站出来,训斥这贱人之子!”
“本来有的。”丁一卷起一根茶叶烟卷,点着抽了起来。“但诛十族之后,大家胆子就变小,这很正常。”为建文帝死忠的方孝孺,便被燕王诛了十族:自己一族、出嫁姑母一族、出嫁女儿一族、出嫁姐妹一族、外祖父一族、外祖母一族、外祖家嫁出女儿也就是姨母一族、岳父一族、岳母一族、最后是门生的门生一族。这是以前从没有的。所谓诛九族就是最重的了,诛十族是燕王首创。
死忠的读书人,不怕死,不怕族诛?那诛十族呢?
英宗一时被丁一呛得失言,半晌指着丁一骂道:“喜宁说你跟那贱人之子勾当,他还升了你的官!看来不是空穴来风!”
丁一听着笑了起来,对英宗说道:“一般来说,朋友太过愤怒,以至疯颠程度,通常甩他两巴掌,总能让人清醒过来。你不用这样吧?”
“放肆!朕乃九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