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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洋花]喜欢-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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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木在门内几天,我就在门外几天,每增加一天,一个小时,我就更烦躁一分。
  当他终于打开房门的时候,我看到脸上苍白的他,心疼又欣喜。
  如果他再不出来,说不定我也会支撑不下去,也会发疯。
  他终于还是熬过了了!
  我们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一起回我家吃饭,他继续住在那里。
  我没有要求他搬来我家,也没说我要版搬去他家。
  一切一如从前,似乎什么变化也没有,不知不觉就要上高中了。

  高中

  我爸爸的离开,对我来说是整个世界的崩溃,也是另一个世界的重建。
  走出家门,我发现除了我没有人为他难过,世界还是依然在转动,人们还是继续他们的生活。
  更没有人会为他的死流泪,因为连我也没有,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哭。
  其实我很想,可是我发现我哭不出来,我根本流不出泪,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
  他的离开并没有改变任何事情,除了我,是他们太过冷漠,还是我自己太过天真。
  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就像上次在洋平病床前一样,我说过我不会跟着我爸爸离开。
  只是因为这次和我关系很大,所以才会如此反常。
  生离死别,真的会让人参透不少东西。
  没有谁的离开可以改变别人的命运,也没有一个人是没有另一个人就不能活的。
  所以,对于高中生活我还是很期待的,也许没有洋平,我也是可以一个人好好的生活。
  后来,因为晴子小姐,我意外的加入了篮球队。
  一开始我并不喜欢篮球,只是想找点事情做,可以占满自己的时间,免得自己去想洋平。
  但是随着慢慢的接触,每一次的上场,我都有一次新的体验,我真的喜欢上篮球。
  而且很喜欢,喜欢到可以让我暂时忘记洋平。
  虽然之前闹出很多笑话,让洋平他们幸灾乐祸,可是慢慢的,我越来越有篮球手的样子。
  每天的练习,让我和洋平在一起的时间也比以前少很多。
  不过,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比赛,有时一起回去,有时我会多留一会。
  渐渐的有点淡化对他的感情了,我不禁疑问,曾经以为很爱的,就只是这样而已吗?
  那天三井他们来闹事,我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忍不住了。
  洋平的出现也帮了不少忙,最后,他还帮我们消除了会解散篮球队的危险。
  我很感激他,在我有困难的时候,他总会在我身边。
  但是,对于这些我多少都觉得有点天经地义,可能因为一起太长时间了,他照顾我太久了。
  我没心没肺的觉得这些并没有什么,因为他也不在乎吧。
  之后晴子找到我,说很感谢洋平,一定要去看他,说我有这样的朋友真的很让人羡慕。
  我有点奇诡,大大咧咧的说没什么,他就是这样的人。
  晴子很严肃认真,甚至有点感伤的说,“其实,我觉得洋平君很勇敢呢!说老实话,有点让人心疼。”
  勇敢?心疼?
  “虽然我听别人说洋平君不是好人,但是我觉得他很有礼貌,被人说是混混是一回事,自己说又是另外一回事。”
  晴子慢慢的解释道,“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从英雄到反派,承认自己是混混,我想他心里一定也不好受。”
  “明明他没有做错什么,却要承担这样的后果,被所有的人误会,谁都不愿意受委屈的。”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胡乱的说说,也许我太多事了,但是洋平君真的是个好人呢!”
  看着呆住的我,晴子连忙又解释道。
  “呵呵,是啊,他是个好人!”我尴尬的赔笑道。
  的确,我从来没有听洋平在别人面前说自己是混混。
  我以为自己很了解他,可是,连晴子都想到的事情,我却忽略了。
  我到底有多喜欢他呢?也不过如此。
  自以为已经很了解他了,原来还比不过一个外人。
  我觉得很失落,好像这几年的喜欢都是白白浪费了,我到底在干些什么?
  仔细想想,对于洋平我什么都没有做过,反而老是麻烦他,欺负他。
  因为觉得自己是喜欢他的,所以没有什么亏欠,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的细心温柔,甚至有点无视他对我的好。
  相反对于其他人,他们对我好一分,我就回报十分,还觉得很感激。
  我这算是什么喜欢?如果我是洋平,我倒会希望自己不被喜欢。
  有像我这样喜欢人的么?什么都没有为他做过。
  我又陷入了迷茫,但是这一次我有别的原因来转移注意力。
  我把我的精力全放到篮球上,他们都认为我完全被篮球迷住了。
  实际上也是如此,我拼命的打篮球。
  可是,对于篮球我也同样的迷茫。
  从一开始,我就对灌篮感兴趣,大家都说我是门外汉,才刚开始学篮球,想灌篮太心急了。
  我反驳着,说我是天才,其实是因为我喜欢灌篮,所以我想灌篮。
  喜欢什么,就做什么,这就是我喜欢的方式。
  比起其他人,我是感觉自己是一个人在作战。
  我完全没有经验和知识,也不了解篮球,队里所有的人都比我熟悉。
  而且他们都有一定的成绩,都得到了认可,都有人支持。
  虽然我也有洋平他们支持,但是他们也有一半在看笑话,等着我放弃。
  重要的是,他们根本就不喜欢篮球,没有参加进来。
  上篮,射篮,假动作,防人,我通通都不会,还总是犯规。
  我是个心急的人,虽然新人像我这样的进步已经很不错了。
  可是,我很想和他们一样,有一定的成绩,被认可。
  也许是自己太过贪心,总觉得自己是天才,只需要付出一点就可以得到很大的回报。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太过心急的结果就是我不仅没有得到表扬,还被人笑话。
  这严重的打击了我打球的积极性,因为太想打好。
  所以我每天想的都是篮球,甚至做梦也梦到篮球,心里总惦记着怎么能更好。
  可是,我又不屑于去问人,只好自己一个人专研。
  有时,看到打的好的,我会羡慕,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那样。
  看到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也会有点自卑。
  打篮球让我觉得很快乐,也让我觉得很痛苦,我想一步登天,但是那不现实。
  没有人和我一起同进退,也没有人表扬,常常出错。
  心情烦躁的时候,也想过不要打了,可是,心里却很舍不得。
  于是,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所有的训练我都没有借口的接受,因为我真的喜欢篮球,想急于做点什么来证明我真的很喜欢它。
  我不知道自己会喜欢多久,所以趁自己还喜欢的时候,我想多做些什么,让不认识的人也知道我是怎么的喜欢它。
  可是,我却从未做过什么来证明我喜欢洋平,我也不能做。
  我把对洋平的遗憾全部发泄到篮球里。
  其实,我是个没有什么耐心的人,我曾经对很多运动感兴趣过,但是都没有持久。
  一旦兴趣过了,我就会放弃 ,也许是还没有遇到很喜欢的,所以我没有把握自己什么时候会放弃。
  我以为自己很喜欢篮球了,结果听到流川枫说他投篮有几百万次,我又颓然了。
  我的几百倍,原来我的几万球在他面前如此不堪一击。
  他喜欢篮球是公认的,在樱木军团里,我是最喜欢的,可是和他比起来,我的喜欢又算什么?
  我开始怀疑我是真的喜欢篮球,还是因为我把它当成是洋平的寄托才喜欢。
  直到全国大赛那天,和山王的比赛,让我整个人都沸腾起来。
  我在场下接受这每个人的信念,他们有的没有我努力,甚至没上过场。,但他们是真的喜欢篮球,喜欢了很久。
  比如眼镜兄,他技术不怎么样,篮板,灌篮,三分球都不怎么样,也没有身高,可是他真的从心里喜欢篮球。
  我才知道我也是真的喜欢篮球,只是每个人喜欢的方式都不一样。
  我的方式和他们不一样,那并不代表我就不喜欢。
  只是喜欢有深浅之分,根据每个人的条件也有区别。
  后来我受伤了,这更加明确了我对篮球的喜欢。
  在医院的时候,除了想念篮球,我还想念洋平。
  没有篮球的日子,我闲了下来,脑子里又开始苦恋。
  原来不是慢慢不喜欢了,只是时间长了,把他放在心底藏起来了。
  喜欢的太深,藏的太深,深到我自己都差点忘了。
  现在一个人又把他从心底挖出来,像打井一样,挖掉最后一块土,水就连绵不断的往上涌。
  不能阻挡,也不会停止。
  并没有被水就遗忘,反而越陈越香,越陈越浓。
  治疗的过程很辛苦,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因为我还想打篮球,我想健健康康的战在洋平面前,就和一起一样。
  都经历过死别了,比起以前,这点伤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伤好以后,流川枫要去美国,而老爹也准备出资让我和他一起去,继续搭档。
  我想了很久,我去问过洋平的意见,我想知道他的看法。
  以洋平的个性,就算他赞成我去,他也应该会和我一起去的。
  即使想过要如何忘记对他的喜欢,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分开。
  可是意外的,他很赞同我去美国,可是并没有说要和我一起去。
  他说自己不会打篮球,去了美国也不知道做什么,有时间会去看我。
  我犹豫了一段时间,也许去了国外,见不到面,就不会再喜欢他了,不用这么痛苦了。
  明明看着他,却不能平等的对待他,不能表现出自己对他的喜欢,要压抑住自己的情绪。
  还要假装自己喜欢女生,违心的讨论这着她们的种种,让我觉得很疲惫。
  我觉得自己快要精神分裂,总是提防着会不会露出破绽,就像对战一样。
  明明没有的事情却要假装有,被他们热心的逼问,我觉得自己都快成为一个双面人了。
  也许,出去一下也好,至少不用再这样伪装自己,骗自己。
  高中的新环境,我迎来了篮球,分担了对洋平的喜欢,也许,在国外,也会有新的机遇。
  给所有的人一个机会,是我的,也是老爹的。

  大学

  刚到美国,一切都是陌生,我突然很想念日本,很想念洋平,很想念以前的一切。
  我甚至想马上再回去,可是,路是自己选的,即使再苦再难我也要走下去。
  不能让老爹他们失望,也不能让美国人看笑话。
  我不是很挑剔的人,可是在学校的第一餐我就很不习惯,很想出去找点合口味的东西,却不知道该怎么去找。
  我英语不好,问路行不通,只好胡乱的上车,看到哪里有日本寿司店,就从哪里下车。
  那天我很幸运的找到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附近就是洛杉矶的NBA体育馆。
  我有点恋一情结,什么事情,第一个我总是特别宽容,特别有好感,总是莫名的执着。
  比如第一次洋平带我去的拉面馆,后来我就喜欢上那里了,总觉得那里是最好吃的。
  又比如狐狸,因为他是第一个被我头槌没有倒下的,所以我觉得他其实也不错。
  所以,我也喜欢上了这个在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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