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什么性,说什么爱-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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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坏人的帮凶;后一个则看起来朴实善良,想靠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当时我深信男主角最终肯定会迷途知返,认识到朴实的一个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但结局无情地向我宣布这种逻辑其实早就过时。情节在转折之后还可以再转回来,女记者骗取了男主角信任,就将他出卖给了坏人;反而是夜总会艳星不愿继续做帮凶,关键时刻救了他一命。
《变相怪杰》就像《反托拉斯行动》一样成功地把我骗倒,差别只是《变相怪杰》时日已久,公布结局也无妨。那时真不该迷信自作聪明的推理,其实只要顺应本能,就接近了正确的答案———试问哪个男性不喜欢看惹火尤物?
恋爱中提防恶犬
王尔冈
它出现于银幕,跟女主人奔跑在阳光明媚的海滩上。女主人由布里特妮·墨菲扮演,她刚刚跟阿姆(Eminem)合作过《8英里》,是正处于上升阶段的新晋女星,看来迟早会进入《人物》杂志评选的“全球最美丽的50人”;而它虽然永远不可能当选,但条件也不错。它是矮胖的白色虎头狗,样子比较傻,几乎称得上人见人爱,只有男主角说它“不过是头有毛的猪”。
这部2003年公映的电影叫做《新婚燕尔》(Just Married)。它和她一起邂逅了他,他和她一见钟情,它和他则处得不太好。直到有一天,他对它的纠缠感到不耐烦,随手扔出一个球想把它引开,谁知球跳出了窗户,它也飞身跃下,然后就是汽车急刹、撞到东西的声音。这一幕发生时,影院里富有爱心的人们发出一阵惊呼。
《新婚燕尔》应该属于喜剧类型,讲述一对恋人的关系在婚后的蜜月期接受严峻考验。如果说他误杀了狗,那么狗也几乎扼杀了他的婚姻,因为他和她约定相互坦诚,而他一念之差隐瞒了小狗逝世的事实,等到真相被揭穿,美满姻缘也就濒临破裂了。
后来影片结束,字幕声明没有动物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却不用声明有没有人受到动物的伤害。狗的情节在故事中只占一小部分,但我觉得电影在偷偷向我们灌输这样的信息:狗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爱情的敌人。
同一年面世的《如何在10天之内失去一个男友》(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能够证明这种阴谋理论,它甚至将养狗———或者说不恰当地养狗———列为女性最容易吓跑男友的问题之一。女主角是时尚杂志专栏作家,她想总结女性在恋爱中容易犯下的错误,于是准备先钓上一个男友,然后在10天之内做尽令异性反感的事情来,看能不能把他吓跑,再将经验整理成文章,给女读者作出错误示范:看,这些做法会令你失去男友。她真的开始了她的实验,还把一条狗当成得力道具,给它和他买同样花纹的衣服,给它起了影射他身体某部位的名字,还让它在他的球桌、赌桌上小便。这种情节也许能提醒女观众小心处理男友和宠物的关系,但同样能勾起男观众难过的回忆,平添对狗的敌视:那一次,那一次,还有那一次,我得到的待遇是否真的连狗都不如?
有人说,跟你的女朋友谈恋爱,就是和她的一家老小、亲戚朋友谈恋爱,因为你不得不跟这些原本和你毫无关系的人打交道,平添许多麻烦。其实这还不算耸人听闻,可怕的是“一家老小”还包括她的狗。
拜激情主义
小 七
一天晚上,泡完吧,和一个朋友一起坐车回家。为什么女人总是要激情?他坐在前排付钱的位子上问。最近,他的感情受了打击,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跑掉了。
因为,激情是她们的宗教啊,我说,这样也好,她走了,你正好解放,婚也不用结了,从此以后,可以堂堂正正地花天酒地,胡作非为,别人还觉得你的放纵,是伤心的表现。
她们总觉得别的地方更精彩,他叹了一口气,再白痴的人,也比我精彩,因为他们新鲜嘛。我也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不试一次,她们总不甘心的。
折腾。他最后下了一个评语。
婚姻这种东西,总有一天要消亡的吧,对此,我是越来越悲观了。别的不说,要一男一女,一对一地守上30年、40年,现在的年轻人,我看没几个会拍着胸脯说我可以。跟以前劝别人结婚,以享受安定的乐趣不同,我现在常常劝别人不要结婚:算了,自己玩玩吧,多开心,玩得不舒服了,换一个,何必非要结婚呢?
倒不是我自己对婚姻有什么不满,而是看了太多的分手、离婚、折腾,越来越感觉没几个人的心态适合结婚。爱、爱、爱,然后是平静得很舒服,然后是平淡得有点不舒服———也可以说,是舒服得有点不舒服,因为这种舒服没激情。那种一上来就感情不合的,就更不用说了。
另外一个朋友有句名言,不是婚姻的哪一方有问题,而是婚姻这个东西折磨人。
我的格言是:最后还不是一样?
很多女性朋友(这个词真别扭,但是也找不出一个更合适的字眼),在我看来,都有点拜激情主义,折腾;当然,在她们看来,我的信仰也只不过是沉闷而已。
七 月
小 七
一月,他每天准时上下班,分秒不差。
二月,他突然爱上夜生活的糜烂,每晚转三家夜店。
三月,他玩世不恭,什么都拿来开心,没有一点正经。
四月,在电梯里,他突然一见钟情,爱上了自己的邻居、一个新搬进来的单身女子。整个四月,他都很晚上班,很早回家,只为能在电梯里多遇见她几次。
五月,他们开始恋爱,然后,做爱。第二天,他敲掉了两家之间的隔墙,他不希望他和她之间有任何阻挡。他甚至扔掉了自家厨房里的用具,扔掉了她浴室的镜子,扔掉了自己的床和电视,扔掉了她的沙发和桌子。他希望和她共用一个厨房、一个浴室、一张床、一台电视、一套沙发、一张桌子。他甚至焊死了自家的大门,他希望和她共用一把钥匙。
六月,他突然对她不满,她也觉得他实在面目可憎。于是,他们重新砌墙,重新添置家私,他也重新割开了自家的大门。在电梯里遇见,他们形同陌路,连业主委员会开会的时候,也隔开很远。
七月,他开始爱上手机里的贪食蛇游戏。
女人味
江 南
别人都说,女人是比男人要老得快的。我一直认为,人活在这个世上,心态年轻最重要。我们无法阻止时间流逝,年华老去,但是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健康向上的心。
年初,日本杂志《an.an》以女人味为题,由400名年约20至30岁的男士选出自己心目中“最具女人味女星”。结果,藤原纪香大热胜出,远远抛离其他对手。我想,男人与女人眼中的女人味,实在差得太远。如果要我投票的话,我会投给中山美穗,成熟,知性,身上有种淡淡的忧伤,温婉却不伤人。
藤原纪香的身材有口皆碑。难怪她可以囊括一同选出的“最佳胸部”及“最佳腰部”的第一位。但那是无法叫女人味的,我倒同意她很“女人”。好男人不会沉迷于表面的诱惑,一时的吸引是有可能的。尽管这是一个速食年代,但大凡普通人心里总盼望着有一份长久的稳定关系。就算那些投票给藤原纪香的男士们,恐怕也应该会找个人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一个有女人味的女人难得,一个懂得经营生活的女人更难得。她会让你的生活时刻都有惊喜。那是一种朝夕相处的渗透,平和而淡雅。就像好酒一样,历久弥香。好酒要酿多少年?有女人味的女人是不怕老的。
如果一个男人看上的是一个女人的外表,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关系。彼此各取所需,用完了,也就该换了。
我要的爱情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我们可以一起坦然地老去,一起看对方不再年轻。任岁月沧桑,容颜改变,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就算他不再气宇轩昂,风度翩翩,我也会告诉他,他仍是这个世上,我最爱的男人。
大,还是小
芋 钢
有一张广告传单很过分,为了推广其丰乳产品,不惜用诸如“她的胸部一直处于13岁的水平,我的手没有地方示爱”等极端歧视性的语言来评说那些胸部小而平的女人,想以此激将法刺激女性隆胸市场。我开始也以为这样的言语会让人反感,但我拿这传单试过好几个小胸脯女人的反应,她们非但不反感,反而很感兴趣于传单上的宣传,大有舍身一试的意思。这其实并非孤立的现象,当西风吹来,“丰乳肥臀”早已取代“窈窕淑女”而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审美时尚。不光男人迷恋丰乳,就是女人自己也以胸小而自卑,感觉说不起话。于是,天生胸小的女人只好求助于后天的拯救:使用药物和手术。难怪我的朋友乌家学要大惊小怪地对我说,现在的街上真是峰峦叠起了。对此,我也无话可说。
但是我最近看见一些消息,令我对那些追逐时尚的女性平添了一份担忧。据说,美国和欧洲已有多个著名影星和模特,将曾经隆大的胸脯又收缩回来,做了乳房缩小手术的事例。而做大之后又做小,其做小的花费是做大的双倍,其中显而易见的痛苦就自不待说了。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西风又在小巧吹。据说,在西方市场,连西瓜都不好卖了,而苹果越来越受青睐。
大,还是小,这是一个问题。
如果小真的成为新一波流行和时尚,我们那些已做大的姐妹们,不是就要面临十分严峻的选择:是再一次挨上一刀,跟上时代潮流,还是维持现状,傻乎乎地挺着一对过时的大乳房?
曾经一度,我的女朋友是一个不需要任何药物和手术的帮助就可以与广告上的“挺模”媲美的女人,我也觉得挺好。后来,我的另一个女朋友就要小巧得多了,但我仍然觉得,也蛮好的。可是,女朋友受不了铺天盖地丰乳广告的煽动,盘算起要去做隆胸手术。我当然坚决反对。因为,真善美第一条就是真,你连真都没有了,还谈得上善和美吗?但她没有听我的劝告,去做了。于是,每当我和她在一起时,总有一种喝假五粮液的感觉。我和她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前不久她打电话来说,她已准备和一个外国留学生结婚了,但那小老外有一个附加的条件,要她把胸部做小,于是她问我要不要接受这个“苛刻的”条件?又是大与小的选择,看来这真是一个国际化的问题了。
女人的性趣
芋 钢
经科学家研究并证实,女人本质上对一个男人的兴(性)趣不会超过三年半,过了这个期限,女人就会将兴(性)趣转向另一个男人。
这则消息在报上见到很久了,我当初就没有像许多人那样表现出过多的惊讶,传统的中国男人(西方男人好像也是)在做了丈夫后,最忌讳的就是“绿帽子”三个字。丈夫们时时都忧心忡忡地盯着自己的妻子,生怕眨眼工夫,她就会跑开去“偷奸养汉”。于是,便有了“贞洁带”之类的东西发明。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女人是怎样的,男人心里最明白。也就是说,女人的“见异思迁”的习性,其实早已被男人们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直观地感受到了。
但是,为什么通常我们学到的知识中,又总是在告诉我们,女人对爱情是最坚贞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