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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大唐武夫-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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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债需要用血来偿还,既然生出了抢掠的**,那就要做好身死的准备。

“是,教官!”

斥候眼中带着激动,迅速退了下去。

本可以在长安享受的人们,来到这荒无人烟的边境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要保家卫国,染敌血、斩敌首,机会就在此刻,所以地狱中训练带来的强壮,都是要还原给那些敌人一个真正的地狱。

战!战!战!

当战令传达下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心中都只剩下了一个字,那就是战!

三千血衣安在,唯战而已!

就在秦枫他们做出调整的同一时刻,潜藏在村中地窖的中年人,也得到了手下的汇报。

“马爷,那些人根本就是认识的,看样子像是大唐的正规军,我们要不要和吐蕃人给他们来个内外夹击,彻底废了这些家伙。”侧身站在中年人身边的小弟,眼中带着一丝狠辣的比划了一下。

“啪!”

中年人狠狠拍下手中的桌案,眼神灼灼的盯着那小弟,“小远,你跟在我身边也有三年了吧,还记不记得当年,我是将你从什么人手中救下来的。”

愣了一下之后,宁远有些犹豫的说道,“吐蕃人,当年吐蕃人杀了我的父母,是马爷您为我求的情面,这些年小远半分不敢忘却。”

中年人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记得就好,你的父母是被吐蕃人杀的,难道就因为对方每年分你的一些铜板,就忘了家仇吗?别忘了体内留着的血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话虽在理,那宁远却并没有听进去许多,他父母在的时候,是吃不饱穿不暖,可这些年与吐蕃人接触下来,他小远也成了宁丰村的一个人物,甚至是有大姑娘会主动送上门,那放在三年前,可是绝对不敢有半分遐想的事情。

坐在上座的中年人叫马兴,字德远,盛传是东汉西凉马家的后嗣,武艺过人,文韬更盛。

可惜壮志在怀的马兴,在投了戎州府以后,并未得到重用,反而为被府兵和吐蕃人的沆瀣一气感到悲愤,重新回到了宁丰村。

一人之力,终不能敌一国。

马兴索性是在宁丰村,建立起了一处属于自己的地下势力,他们也在和吐蕃做着不为人知的生意,却依旧是保持着几分底限,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聚起军魂,与吐蕃人相抗衡。

可叹他手下的兄弟,本多是与吐蕃有着死仇之人,却在吐蕃人的金钱攻势下,渐渐迷失了本心。

若是说马兴举起一杆大旗,带着手下的弟兄去抗击吐蕃人,那定然是不可能的,甚至有很多人在吐蕃许与重利下,会倒戈相向。

这是人性的悲哀,也是他马兴最大的悲哀。

第二百三十九章血脉的背叛者

第二百三十九章血脉的背叛者(19/155)

“弟兄们,财宝是我们的,粮食是我们的,女人也是我们的,到了大唐的地界,都给我不要客气,放开手来抢夺,这里的国土定然会成为我们吐蕃的一部分。”

操着一口难以理解的番邦话语,汹涌的挥舞着马鞭,坐在马上的吐蕃人首领,恶狠狠的盯着那被他们摧残了无数次的宁丰村。

看到那飞扬的尘土,宁丰村的村民们,眼神显然闪烁了一下,便是再次无神的沉默了下去。

反抗?

叫他们拿什么去反抗这些马队,农具?拳头?

显然在过去的无数年中,他们也尝试过这样的反抗,可惜每一次的反抗,带来的不是打压下吐蕃人嚣张的气焰,反而是一次又一次更加凶猛的报复。

吐蕃人如同狼群一般,杀死绝赶不尽,疯狂的屠杀着他们村子中的青壮年,作为一个村庄,想要与一国抗衡,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原本作为域外商人聚集地,无比繁华的宁丰村,也是因为吐蕃人的年年袭扰,迅速的没落了下来,成为了百里之内,最为没落的一处荒凉之村。

有些关系的大户,早早就离开了宁丰村,没有关系的也无法在戎州府入籍,只能是依靠着背后的山林,过着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

农耕荒废了,没有人愿意为仇人去做嫁衣,意志也消沉了,谁也不知道下一次吐蕃人来的时候,会不会将他们的生命再次当作屠杀游戏中的乐趣。

只是今时今日,宁丰村却不像往常那般的死寂,反而是多了一丝莫名的血腥味。

每一家每一户间,都藏匿了二十人的小队。而家门前和侧道则是洒满了各种铁棱,只要吐蕃人敢过来,就要做好马匹被废掉的准备。

巷战对于骑兵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战斗,无数狭小的地方,完美的限制住了他们的冲击力,还有灵活性。

在这里可以完美的将利剑小队的人数优势发挥出来,秦枫不希望自己的队伍陷入伤病的困扰,自然会对每一场战斗全力以赴,丝毫不敢有半分托大。

“知节。五百敌人,可是不够你我屠杀的,不若咱们比上一比如何。”瞅着就快进村的骑兵,附身在一处矮墙下的秦琼,悄悄的向着对面的程老魔王喊道。

“没问题,老哥既然说了,我老程怎么敢不比,不过这比也要一些筹码,不知道老哥能够拿出什么养的筹码来。若是没意思的话,可叫人没了动力。”程老魔王眯着眼睛问道。

仗是一定要打的,而且也必须要打的漂亮才行,只是没了一些赌注的话。拼杀起来反倒是没有太多的激情了。

秦琼稍稍思索,便是做出了回答,“那么我们就以秦小子以后提供的装备作为赌注吧,哪一队杀的多。哪一队便是能够提前获得装备。怀默那小子除外,反正他老师的东西,他也看不上。”

“好。就这么决定了,这次定然是我们获得胜利。”程老魔王眼睛放光的拍板道。

秦琼摇了摇头,不再做声,显然对于这场战斗,他也有着必胜的决心。

三棱血刺程老魔王可是艳羡了许久,好不容易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怎么能不好好把握,至于自家的那个小子,他才不会去过问。

反正那小子对于他老师拿出来的东西,也向来看不上,若是想和他这个老子抢东西,回去直接让那庄晓蝶搬离程府,很简单的问题,就能将他拿捏的死死的。

藏在别处的程怀默,俨然不知道自己被父、叔两人背地里给卖了,还指望着能够多杀点敌人,让秦枫再给他涨些官职呢。

等到他的战功和职位超越了程老魔王,以后可就不用再看什么脸色了。

可惜这样的想法,也就只能是想想而已,程老魔王勋至国公,可不是一般的军功,能够超越的。

“哒哒哒哒哒哒。。。。。。”

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可还未等他们走进宁丰村,就被一股突然冲出的人马拦住了。

看到这突来的人马,秦枫眼中闪过一道冷芒,如果说吐蕃人安插在宁丰村中的人马有所动作,他丝毫不会放在心上。

可这拨人马中,明显有不少是大唐子民,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头火光大涨,什么时候强悍如大唐,出了这么多吐蕃的狗腿子。

两波人马交流了一下之后,吐蕃骑兵显然是放慢了骑行的速度,后背的弓箭也放了下来,有些警惕的扫视向四周。

草原善于培养马背上的战士,论骑射能力,大唐的王牌部队和吐蕃、突厥所培养出来的凶悍兵种相比,也还是要差了许多。

可是对于参与过地狱训练的利剑小队来说,双方的差距通过训练,基本上已经得到了持平,甚至出色者要比这些游牧民族更加锐利。

秦枫对着潜伏在自己的薛礼招呼道,“给我将那个队正模样的家伙射下来,擒贼先擒王,必须一击毙命,不能让他下达任何命令,否则局势将不利于我们,这一战的成败得失,就看你的这一箭了。”

这一战的目的,就是全歼所有来敌,不让他们泄露己方的行踪,秦枫自然是要将这重任,交到箭法最好的薛礼身上,近战他是没问题,可对于弓箭的使用,他是万不能和薛礼相比。

“是,保证完成任务。”薛礼有些激动的说道。

自从进入这个队伍以后,他便感觉自己就好似变成了一个无用之人,无论什么地方,都用不到他,反而还经常给队伍添乱。

如今秦枫居然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到他手中,顿时让他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静心、屏息,记住你是最强的弓手,你的目标是一击毙敌,是敌人眼中致命的阎王,莫不能让任何情绪干扰了你的情绪。”秦枫皱眉提醒道。

果然在他的提醒下,薛礼这个未来的名将,也是迅速的冷静了下来,表现出致命的本色,搭在弓弦上的箭矢随时准备做出最致命的打击。

第二百四十章全部都杀,一个不留

第二百四十章全部都杀,一个不留(20/155)

“嗖!”

骤然发射的箭矢,在薛礼手中的强弓作用下,飞速离弦,带着一丝死亡的气息,直取目标首级。

利剑小队的所有人,都在盯着那一支箭的走向,可惜他们的眼睛,还是跟不上箭矢的速度,几乎就是在他们眨眼的时候,箭矢已经到达了它应该去的目的地。

“砰!”

一声闷响,吐蕃高傲的首领,眷恋的从马背上坠落,眼瞳迅速失去生命的色彩,从眉间贯穿而过的箭矢,像他身边的人叙述着肃杀的气息。

壮硕的身躯轰然倒地,村外的所有人具是不自觉的颤了一下。

如此了得的箭术,若是在战斗中瞄准了他们,那么他们还有命活吗?从死去的头领身上去看,似乎就是他们此行的下场,所有人不禁都有些心惊肉跳起来,握着兵刃的手指也不自觉的颤抖了两分。

“大人们,潜伏在村子中的人,没有马匹,咱们是骑兵作战,一定没有问题的。”

一鼓作气,再而三,三而竭,显然汉奸们都懂得一个道理,如果没有了突厥人的冲击,他们很显然会成为村子中那些不明来路之人的刀下亡魂。

“冲!大家一起冲!近身战对于弓手来说是致命的,只要我们全部冲入村子中,那些弓手的作用,也就完全废掉了,吐蕃铁骑无敌!”

不得不说,吐蕃也是到了一个人才爆炸的时代,从松赞干布到禄东赞,胸中的韬略和才华都不是那么简单的,否则也不会让强悍如李二一般的人物,做出和亲此般损颜面的事情来。

可惜此时冲进宁丰村的选择是不错。但他们遇到了一支超越时代的小队,所有的战术思维和作战工具,都不能以常理来理解。

所以在冲进宁丰村街道的那一刻,五六百骑的人马,瞬间倒下了大半。

三角铁棱扎破了没有任何保护的马掌,凶悍的马匹在哀鸣中,将背上的主人狠狠摔在了地上,而后面受了惊的马群,更是在慌乱中抑制不住惯性的前冲,形成了一股踩踏的风气。

这不还不用利剑小队的人出手。吐蕃人的骑兵,便是折损了大半,不是被铁棱扎到了要害,就是被乱蹄给踩死了,染红的黄沙和泛白的脑浆让战场显得更加凄凉。

“杀!”

落水狗要痛打!秦枫做出这个命令的时候,不夹杂丝毫的感情,那些吐蕃人和汉奸,在他眼中已然成为了失去性命的死人。

“可恶的唐人!兄弟们,反击!我吐蕃铁骑所向披靡。杀!杀!杀!”

口号喊的是不错,可同时也暴露出了自己的主导地位,藏在暗中的薛礼,也是快若流星的一箭。狠狠的将那人射落马下。

秦枫在冲出去之前和他交代了,一会谁喊命令,就结果了他的性命。

狼最大的特性,就是需要头狼的命令。否则一盘散沙之下,绝对不会是虎狮此等王者的对手。

此时的吐蕃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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