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如來不負卿 第一冊-穿越-第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6导噬希瞻褪补食鞘侵负游魉旅砟贤返囊蛔〕牵俏苏庾蟮乃旅硭ǖ母绞舫牵├创死穹鸬娜耸乘蕖>驮诔悄冢惨运挛鳎蟠笮⌒〉乃吹萌搜勐摇
我们现在就在苏巴什故城内。他领着我,走到了城里一座僻静的小院子。打开门的是个老者,我看着觉得眼熟,老者也盯了我半天。然后我想起来了,是国师府的老管家,叫摩波旬,是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侍者。当老者终于记起我是谁了,不出我意料地伸手指着我啊啊了半天。罗什用梵语跟他讲话,他慢慢平静下来,但还是满腹疑惑地带着我进屋。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正中是个不大的三开间,两旁有两开间厢房。跟大多数龟兹的家宅一样,搭了葡萄架子,满院的鲜花。正是葡萄成熟时节,空气中一股清淡的香甜。屋里装饰简单,床,柜,桌,椅,没有一丝多余的物品。却是一尘不染,看上去非常清爽。唯独两面靠墙的书柜,摆满整墙的书。粗粗一看,汉文梵文吐火罗文都有,有些书有点眼熟。
“这里是我读书的居所。”见我扫视那两柜子书,说道:“弗沙提婆没有兴趣,父亲便将家中藏书都给了我。”
“你住这里么?”
“我自有寺中可住。这里,不过是用来清净读书之处。”他脸上风清云淡,眼睛却没看我:“你放心住这里,摩波旬夫妻会照顾你的起居。”
他出去了一会,我在房里收拾东西。等他进来,看到他拿着瓶药酒和干净的棉花,细纱布。我想自己包扎,药酒碰上破口处,疼得我呲牙咧嘴。默默在一旁看着的他,怪我太毛手毛脚,拉过我的手掌,轻轻用棉花沾着药酒擦拭。手上的伤其实不重,倒是肘部磨得比较厉害。我把袖子卷上,将红肿的伤口伸到他面前。
他看见我露出一段手臂时愣了一下。没有给我包扎,只是用复杂的目光在我手臂上游走。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身板单薄稚气未脱的少年,如今的他,可是与我同龄的成熟男子。我这样在古代人面前露出大截胳膊,实在不太合适。我放下衣袖,告诉他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不发一言,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撩开袖子,拿起药酒擦拭。他的动作其实不太温柔,可他那严肃的神情,让我忘了喊疼,只顾细细凝视他。
昏黄的油灯下,他狭长的侧脸被光线剪出淡淡的一圈晕,长长的睫毛微微自然上翘,高挺的鼻子和紧抿的嘴,帅气地让人无法呼吸。跟他的距离这么近,他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味,熏得人犯迷糊,只想再靠近一点点。我突然觉得,我得早点走了。不然,我会犯错误的。而这样的错,别说老板肯定得劈死我,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摩波旬的妻子端着吃的进来了。把那暧昧的空气冲淡了许多。看见我时还是禁不住细细打量,我不知道罗什是用什么理由让他们相信我的再现,只好对她扯个很没形象的笑。后来问了罗什,他告诉我我是艾晴她侄女。我笑死了。这个说法,还真。。。。。。不过,和尚不是不能打妄语么?刚想取笑他,又忍住不说了。不然,我还能想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么?
“对了,我上次离开时有个背包没带走。你可还留着?”我有那么多现代物品拉这里了,包括我的素描本和考察笔记。那可是老板念叨的白色垃圾,不拿走,后世发现的话。。。。。。想像一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考古学家在仔细研究已经烂成一团的包裹,然后困惑地发现上面一小块地方有着几个字母——“NORTHFACE”。。。。。。寒啊。。。。。。
正在YY,看到他点头,神色有些不自然。奇怪,难不成他看上了我那背包?那可是NORTHFACE,世界有名的旅游用品品牌,要不是经费都由研究小组出,我一穷学生可买不起那么死贵的背包。不过,他再怎么喜欢我也不能送给他。
“过几日给你带来。”
我点头,再喝了口羊肉汤:“对了,我想参观雀离大寺,可以么?”
他看着我吃东西,淡淡点头:“明日带你去。”
晚上睡在矮榻上,古代当然没有席梦思,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睡硬板床。他说他不住这里恐怕是为了让我安心。我相信他其实是住这里的,因为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从被子,从枕头,从席子,从这屋里的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在这股香味中沉沉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对雀离大寺(玄奘翻译为“照怙厘”)的记载:“荒城北四十余里。接山阿。隔一河水。有二伽蓝。同名照怙厘。而东西随称。佛像庄饰殆越人工。僧徒清斋诚为勤励东。”
苏巴什故城整个故城的面积非常大,颓垣断壁,用黑白模式拍出的照片很有沧桑感。在故城里还碰上两个波兰MM,相谈甚欢。可惜我只去了西寺,东寺必须得从铜厂河上走。河水湍急,又没桥,只能在河这边看对岸。
关于弗沙提婆:弗沙提婆在史料中提起过一次,便是鸠摩罗什的弟弟。关于他的生平,没有任何确切资料留存。有一些佛教资料里说弗沙提婆在三岁时生病去世了,这也是耆婆看破红尘出家的原因。但因为并没有正式记载,做不得准。因为小春文里讲到的大部分都有史可查,怕亲们以为弗沙提婆的部分也是真实的,特此申明一声:文中所有关于弗沙提婆,全是小春杜撰的,唯一出自正史史料的,只是“弗沙提婆”这个名字,及他是鸠摩罗什的弟弟。
第二部:当时,我们正年轻 玄奘讲经的照怙厘大寺
章节字数:5137 更新时间:07…12…22 10:42
早上被“吱呀”一声弄醒了。我费力地睁着朦胧睡眼,看到一个高瘦的剪影,站在一室阳光中。
“罗什,怎么这么早……”
“对对不起!”背光,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听声音有些狼狈。他急急退出,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
我看看时间穿越表,才七点半。我忘了,他每天都是四点多钟就起来的,五点到六点做早课,然后吃早饭。现在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不早了。还是困,再小小懒了一会床,不情不愿地起来。
九点左右跟着罗什出门。小小的苏巴什城里已经很热闹了,僧人,居士,商人,挤满本来就不大的街。我不愿给他带来麻烦,坚持跟他拉出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地走。他时不时顿住脚步,看看身后,再继续前行。
他看起来跟当地百姓人缘极好,不时有人上前向他合十行礼。一对夫妻抱着个看上去刚出生不久的幼儿向他祈福。他摸着婴儿的头顶,念了段经文,夫妻俩高兴地向他道谢离去。他回过身,对着我温暖地笑了笑,又回头继续走,不停向人回礼。
出了苏巴什城就到了西寺大门,围墙上有修饰得很漂亮的角楼。“龟兹僧一万余人,几占龟兹人口十分之一”。光是雀离大寺,就有五千僧人。龟兹的佛教兴盛,从雀离大寺就可以看出。此刻的雀离大寺还远没有唐时玄奘看到的规模,但已经是一派宏伟大气了。耆婆在怀着鸠摩罗什时“慧悟倍常,闻雀离大寺名德既多,又有得道高僧,即与王族贵女德行诸尼,弥日设供养,请斋听法”。所以,罗什在娘胎里受的胎教,就是佛法。他智商那么高,是否跟这个有关?
呵呵,我掩饰不住YY的想法,憋住笑走进大门外附有的方形瓮城。瓮城中间有一座方形佛殿,供奉有佛祖释迦牟尼像。我立马停住胡思乱想,拿出专业精神,准备掏素描本。
“艾晴,先别急。我先领了你看完全部,你再画不迟。”
“真的?”我惊喜,“对哦,你是主持,有特权。那我每天来画,可以么?”
“自然可以。”他浅笑。入夏的阳光照耀着,整个人明亮得无法直视。
强迫自己转移开视线:“罗什,那块有佛祖脚印的巨大玉石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你也听说了这块玉石?”他有些惊诧,眼神探向我:“这可是雀离大寺的镇寺之宝。”
呵呵,我怎么知道?还用说么?玄奘曾经目睹并在《大唐西域记》中记载它。十九世纪末一位俄国寻宝者挖到了它,并极为愚蠢地砸成两块以图运走,但是被当地人保护了下来。解放后,这块玉石被运往北京自然博物馆,大的一块重达1200多公斤,小的一块700多公斤。现在,我不用去北京也能看到这块玉石,还是完整版的,你说,我能不兴奋么?所以当我跟着罗什进入主殿后一间装饰华丽的小型殿堂,看到那块通体透明,色带黄白状如海蛤的巨大玉石时,我又忍不住后悔没法带相机了。整块玉石宽约三十多厘米,半米多长,十几厘米高。而所谓的佛祖足印,是玉石中间自然形成的两个凹槽,位置,刚好可以两脚微分踏在上面。呵呵,这种附会太多了,西藏到处都有莲花生大师的脚印,不过是附会自然生成的树木,石头,好让民众认可所谓的佛力。
不过这个念头可没敢跟罗什讲,学着他的样子恭敬地对着玉石磕头上香。出来玉石殿后看到后面有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奇怪地遮住,看上去昏昏暗暗,似乎没有尽头。
我正在对着那条奇怪的走廊打量,罗什在我身边淡淡地说:“那是受大戒之处。你乃在家之人,按律不可入内。”的ac
啊?具足戒!好比是佛门弟子大学本科毕业,拿的毕业文凭。只有受了具足戒,才算完全具备成为比丘的资格和条件。罗什少年即成名,佛学上所达的境界早已无人能比。但是,即使在学理上达到如此境界的人,依然要满足佛教寺院修行的一系列要求。所以罗什尽管早已掌握了佛教的大乘真理,但还是必须在二十岁时和普通僧人一样接受具足戒。
我在河北石家庄附近的隋代寺庙——正定隆兴寺也看到过戒台,不过没有像这样长而昏暗的走廊。这种能授具足戒的寺庙全国没几家,一定要规格很高的寺庙才可以授戒。而雀离大寺,就是整个龟兹有资格授戒的地方。
走进长长的昏暗的走廊,每个人心头应该都思绪万千吧?这一生,是否已经决定伴青灯古佛?这一生,是否抛弃一切爱欲念?这一生,是否已经准备好去承担弘扬佛法的责任?这样缓慢地行进,一直走到尽头的戒坛。三位法师,七位证人,明晃晃的剃刀,庄严的诵经,从此,了生死,离贪爱,俗世一切与己无份了……
我回头看罗什,他正盯着那条昏暗的走廊出神。罗什,你也在想受戒的情形么?俗世一切真的与你无份了么?
时近中午,我应罗什要求,在雀离大寺招待在家居士的餐堂吃了中饭,罗什陪着我吃。他吃饭的样子也极为优雅,不愧是贵族弟子。自然几乎所有人都对我们侧目,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有嘀咕。我又有点不安了。像罗什这样的男子,放在现代做男友的话,也不是个好选择。虽然带到哪都能拿出手炫耀,可是他太优秀太聪明太帅气,这样的人在身边,光芒会把你盖得一塌糊涂直不起头,于是你除了心惊胆战每时每刻担心那些哈喇子流到地的女人,还要想怎样提高自己的才女指数好让自己跟得上他的脚步。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我的结论是,我——不——要!
“不要什么?”
慌乱地抬头,看进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心里的小兔四面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