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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法言义疏-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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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御览引“捐”作“损”。

    非天下之至。(音义云:“天复本‘至’下有‘德’字。”)案:御览引“至”下有“圣”字。

    关百圣而不惭。

    案:“关”与“贯”同,犹礼记杂记下“关毂”即“贯毂”也。

    占天地。

    李注:“言皆(世德堂本作“能”。)占之。”案:注文“皆”字当作“能”,盖正文衍“地”字,校者易注以就之。

    月未望则载魄于西。

    李注:“渐东满。”案:嘉佑本注文“渐”上有“以”字。

    既望则终魄于东。

    案:书钞一百五十引“终魄”作“魄落”。

    ●之而已矣。

    案:礼书一百十二引“●之”作“亦檠之”。  庄、杨荡而不法。  案:晋书王坦之传载所着废庄论引“荡”作“放荡”。

    邹衍迂而不信。

    李注:“迂回不可承信。”案:史记封禅书云:“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说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此文“迂”字即怪迂之“迂”。汉书郊祀志颜注云:“迂谓回远也。”  ''先知卷第九''  忽眇绵作◆。

    李注:“眇绵,远视。”案:文选江赋注云:“●眇,远视貌。法言曰:‘眇绵作炳。’”●音绵,与李说同。学林六引作“忽忽眇绵作炳”,疑非。

    政善而吏恶,一勤也;吏善而政恶,二勤也;政、吏骈恶,三勤也。

    李注:“政,君也;骈,并也。”案:书钞七十七引作“一曰善政,二曰吏善政恶,三曰政、吏戒恶,此曰三勤也”。“戒”乃“咸”讹。(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李注:“骈,并也。”)  之谓恶政。

    案:御览八百十九引作“此谓恶政也”。  圣君少而庸君多。

    案:文选辨命论注引“庸”作“乱”。(裕孚案:“文选各本多作‘庸’。”)

    修之以礼义。

    案:“修”当作“循”。循与顺同,(说文:“循,顺行也。”)犹云顺之以礼义也。(古籍修、循互讹,弗具引。)  吾见玄驹之步。

    李注:“玄驹,蚍蜉子也。”案:“孙诒让札迻云:“‘步’当作“走’。”今考玉烛宝典十二引“步”作“●”,(似“走”字艹书之误。)又引郭璞蚍蜉赋云“感萌阳以潜步”。文心雕龙物色篇亦云:“盖阳气萌而玄驹步。”据郭、刘二文,似“步”非误字。

    象龙之致雨也,难矣哉!  案: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无“也”字,“难”作“艰”。

    君之不才。

    案:御览九百二十八引作“君乏才”。

    甄陶天下者,其在和乎?

    案: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此文,又引李注曰:“埏埴为器曰甄陶,王者亦甄陶其民也。”今本挩。(选注又有“埏,失然切”四字,盖隋、唐以前李注音义文。)  刚则甈。  案:学林八引杨子音义曰:“甈,五计切,破罂;又力制切,破瓦。”今本音义挩。(学林引本文“甈”误“甔”,又云:“太刚则有玻裂之患也。”)

    譬犹日之中矣。

    案:事类赋注一引“矣”作“乎”。  什一,天下之中(世德堂本无“中”字。)正也。

    李注:“什一税民,天下之中赋正法也。”案:事类赋注一引作“什一之税,天下正也”,亦无“中”字。据李注,“中”字应有。

    ''重黎卷第十''

    羲近重,和近黎。

    案:书尧典疏引此文,申之曰:“是羲承重,而和承黎矣。”

    盖哉!盖哉!应难未几也。

    李注:“再言‘盖哉’者,应难以事,未有近其理哉。”案:事类赋注一、御览二引无“应难”二字。北史信都芳传载芳四术周髀宗自序云(一):“汉成帝时,学者问盖天。杨雄曰:‘未几也。’问浑天。曰:‘几乎!’言盖差而浑密也。”亦无“应难”二字,当系衍文。(注云“应难以事”,盖谓杨子难盖天八事。)(一)“宗”字原本讹作“周”,据北史本传改。

    至蠡策种而遁,肥矣。

    案:“肥”即易下经“肥遯”之“肥”,肥与蜚同。  六国蚩蚩,为嬴弱姬。

    案:后汉书袁绍传载沮授引此文,注云:“方言:‘蚩,悖也。’”

    守失其微。(音义云:“本或作‘徽’。”)案:作“徽”是也。嘉佑本亦作“徽”,尔雅释诂:“徽,善也。”守失其徽,犹言伤其美。

    天胙光德,而陨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显有德。而令陨之者,明乎秦、楚忒恶之所致。”案:嘉佑本注文“令”作“今”。  故天之胙,为神明主。

    案: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引作“故天因而瑞之”,王命论注引作“故天因而胙之”,又引“天因胙之”,是古本当有“因而”二字,今本挩。  胎籍三正。

    案:此语盖本书甘誓“怠弃三正”。胎、怠同声假用。

    越与(音义云:“俗本作‘兴’。”世德堂本亦作“兴”,从宋﹑吴本。)亢眉,终无桡辞,可谓伎矣。

    李注:“有才伎也。”案:伎众亢眉及无桡言,与曲对文。疑与史记项羽传“枝梧”义同。庄子齐物论释文引司马彪云:“枝,柱也。”是其谊。李说非。  自令之间而不违。  案:“自令之间”,犹云独善其间。

    不能移。

    案:学林二引“不”上有“项”字。

    劘虎牙矣。  案:史容山谷诗外集注六引“劘”作“摩”。

    张辟疆之觉平、勃。

    案:学林八引音义:“辟,必益切;又蒲必切。”今本音义挩下四字。(学林二又云:“观辟疆启陈平之语,殆非十二龄所能言,当从汉书作‘十五’也。”)  始六之诏。(音义云:“天复本作‘始元之初’。”)案:嘉佑本“六”下有“世”字,是也。始六世者,谓高帝至武帝计六君。(李刻据卢校本无“世”字,与宋、吴本同。)

    事得其宜之谓义。

    案:孟子题辞解疏引作“谓之义”。

    四皓、韦玄。(音义云:“天复本作‘四皓、韦玄成’。”)案:嘉佑本正引“韦玄成”。  栾布之不涂。(音义云:“天复本作‘不倍’。”)案:嘉佑本亦作“倍”。“倍”字疑非。不涂,犹云弗伪饰。

    左氏。曰:“品藻。”

    案:类聚五十四引“氏”下有“传”字。

    ''渊骞卷第十一''

    攀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

    案:戴校云:“据温公集注,则古本无‘巽’字。今考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有‘巽’字,似唐本已然。”

    请(世德堂本下有“问”字。)孟轲之勇。

    案:御览四百三十七引“请”作“或问”,“问”字当有。

    鲁仲连●而不制,蔺相如制而不●。

    案:学林九引作“●而不剀”,“剬而不●”,释云:“皆读音旨兖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则所据之本不作制。陈骙文则上引两“制”字亦作“剬”。(引“●”误“伤”。)

    使知国如葬,则吾以疾为蓍龟。

    案:文选三国名臣序赞注引“如”作“若”,“龟”作“蔡”,下有“也”字。

    周之顺、(音义云:“俗本作‘周之倾’”。)赧以成周而西倾。

    案:音义云:“顺靓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说亦同,(癸巳存稿。)其说似确。惟书钞四十二引“顺”作“从”,立义似别。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案:“相”乃“●”讹。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说文:‘●,高貌。’”此文讹“●”为“相”,与彼例同。忠不足●,犹云功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乎?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难”,当从之。  实刺客之靡也。  案:文选吴都赋刘注云:“靡,美也。杨子法言曰:‘聂政、荆轲,刺客之靡。’”盖本书古训。

    角(世德堂本作“甪”。)里先生。

    案:洪括隶释十六、陈骙文则上亦引作“甪”,与温公所引或本同,当从之。  菑(世德堂本作“灾”。)异董相。

    案:文选辨命论引“灾异董相”,又引李轨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孙通。曰:“椠人也。”

    李注:“见事敏疾。”案:椠无敏训,疑与荀子“渐诈”义同。

    陈平之无悟。

    李注“内明奇画,外无违悟。”案:李注盖读“悟”为“啎”。据文选长笛注引法言注:“撸ヒ玻骞是小!彼萍创宋呢ⅰ_{、悟、啎三字并古通。或李本旧作“撸保罗裎脑蛏弦鳌拔蕖簟保胛鹿菟巍⑽獗就蛩妆疽病S职福何难÷交焊吖Τ妓套⒁沃僮臃ㄑ宰⒃疲骸罢帕嘉咦婊吡缕匠銎婊模匀保钦病!奔创宋募吧险抛臃坑锼巫ⅰ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齐,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汉书朔传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选颜延年陶征士诔曰:“依世尚同,诡时则异。”疑据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华阳国志“意”亦作“志”,国志称:“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从事,常以公正谏正为志。”(又国志赞云:“仲元抑邦家仪形。”)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云:“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沦。”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讹作“又”,据法言正文改。

    则西山之饿夫与东国之绌臣。

    案:文选陆机连珠注引“绌”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

    人以巫鼓。(音义云:“天复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犹妄说也。”案:“鼓”疑“瞽”省,犹云巫史。

    或问:“圣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后汉书来歙传注引“炳”作“明”,公孙述传注引“圣人”作“王者”,疑误。(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亦引,同今本。)

    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德耳?

    李注:“言复甚也。”案:谢应芳辨惑编一引“德”作“得”。据宋咸注云:“假令颜行之残,冉行之贼,则安得不朽之业如此?”似“德”字旧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

    故孝子之于齐,见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宾。  李注:“夫齐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齐三日,乃见其所谓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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