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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衣香-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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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他知道,陛下也是知道的。

萧太傅已除,现在天下太平,兴平王倘若还藏着陛下的遗珠不肯进献,就是有意欺君了。

兴平王此刻很想知道,那歌姬和孩子怎么到了盛修颐手里。

他执壶斟酒,笑着问盛修颐:“我一个闲赋之人,怎么说起朝廷的话来。天和多饮几杯。。。。。。”

说着,也替盛修颐斟酒。

盛修颐连忙谢了,恭敬接在手里,先敬了兴平王,才饮酒入腹。

“可是呢。朝中事,说来也是事不关己。”盛修颐饮酒毕,才笑道,“只一件,我昨日得的那孩子,今年快六岁,比我家贵妃娘娘的三皇子还小两岁呢,瞧着模样十分有天家之相。我问他们母子,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来历。那做娘的只说从前在王爷府里学艺。。。。。。”

兴平王掌心的汗就冒了出来。

盛修颐说得这样真确,不太像是胡乱试探他的。

“我瞧着他的模样,就想起那日家宴上陛下的话,什么明珠遗海,心里慌了神。那人要三万两,我就去了典当行,把我的印章典了,拿出三万两给了那人。”盛修颐说着,就叹气,“王爷替我拿个主意,我如今是如何是好?”

兴平王听在耳里,早已明白盛修颐不是诳他,而是来找他要那三万两银子了。

“不知索钱的,是何人了?”兴平王问。

盛修颐看了他一眼,笑道:“王爷这话问的外行了。倘若能道出他的身份,他大约会带着孩子和那女人来寻王爷。王爷可是比我有钱,何止三万两,三十万两王爷不给么?”

三百万两也要给的

兴平王心里恨得紧,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让人把孩子和那女人带了出来

他脸上就再也没有了笑容,沉思片刻才道:“天和,你可是拿着自己的印章典当了钱?”

盛昌侯府世子爷的印章,三万两银子还是值得的。这话兴平王没有怀疑。

盛修颐点点头。

“这样,本王手头正好有四万两银子,你先拿去使。”兴平王道,然后喊了管家,当即拿了银票过来。

片刻,管事就拿了个匣子,装了半匣子的银票,一百两一章的,放在案上,又轻轻退了出去。

盛修颐毫不客气打开匣子,把银票数了,只拿了三万两,笑道:“王爷客气了,我那印章只典当了三万两。”

将银票收在怀里,淡淡叹了口气,“王爷莫要怪我多管闲事。我倘若是存心谋利的,不管把这孩子给我父亲,还是我外家镇显侯府,他们给我的好处,远远多于这三万两银子。”

兴平王点头。

他对盛修颐此举心里早有怀疑。

既然得了那么个宝贝,拿进宫去请赏,或者给盛昌侯,亦或者镇显侯,都是大功劳,怎么会还给兴平王,还只要三万两的本钱呢?

“王爷府上,有我一个朋友。”盛修颐笑了笑,“我想着,王爷倘若这次得了功劳,不如给他请个官儿。他在您府上也好多年的。”

盛修颐和兴平王的清客殷言之有来往,兴平王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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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说兴平王一开始对盛修颐的话只有三分相信,现在大约相信了七分。

那对母子,或许真的在他手里。

没有人敢无缘无故来诳兴平王的钱财。

哪怕是当朝权臣人家的世子爷盛修颐。

只是,好好呆在清原县、派了几个保护的人,怎么就到了盛修颐手里?

兴平王不由望向盛修颐,眼神不由噙了警告与怀疑。

盛修颐也看着兴平王,等待他对自己提出替殷言之谋求官职这个要求的回答,目光清澈。遇到兴平王这般阴隼的眸子,他只是微微蹙眉不解,丝毫不见慌乱与失措。

不是盛修颐干的,否则他不会如此坦诚、不惧怕

兴平王心里得到了结论,就收回了视线。

他手下的生意多是见不得光的,要管制这些生意和人,就需比他们更加阴鸷、凶狠。兴平王向来自负御人有术,不管多么油滑的老江湖都逃不过他的逼视,何况是个盛修颐这等不见过世面的公子哥?

兴平王心里对盛修颐的评价,并没有因他西北之行胜利而改观。他和很多人一样,怀疑是盛文晖暗地弄鬼,派了得力的门生、幕僚帮衬盛修颐,让他一举成名天下知。而并不是盛修颐的功劳。

众人对他的印象,依旧是那么平庸、平凡甚至有些惧怕父亲、没有年轻人朝气的盛家世子爷,而不是叱咤一时的英雄。

兴平王表情松弛下来,给盛修颐斟酒,道:“天和,你知晓是我府里出去的人,送还给我,是对我的情分,我自会感谢于你殷言之为人迂腐了些,不擅长官场计算,我有心助他,只怕害他,所以想多留他几年。既你开口,哪怕没有这件事,我亦会给你面子的。”

盛修颐就笑起来,道:“多谢王爷。”然后又道,“前几日我回京,送了方砚台给言之兄,他就回请我吃酒。有些醉意,无意间说起这些年的彷徨。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也是他毕生宏愿。踌躇不得志,心里是苦的。王爷有心成全他,还请隐晦几分,给他些体面。”

兴平王笑道:“这个天和大可放心。我既满口应承于你,自不会失言。”

一顿饭一直吃到日薄西山,盛修颐才脚步踉跄回府。

坐在马车里,他徐徐醉态顿时不见了,眼睛清晰又明亮,对来福道:“事成了”然后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自从看开始寻这个女人和孩子,哪怕是亲眼看到了孩子,盛修颐都不曾这样展眉微笑过。直到此刻,他的布景才算完成,接下来的好戏,自然会有人替他唱下去。

来福听到他说事成了,又见他很开心的微笑,笑着问他:“世子爷,我亲自去领了他们母子给兴平王送去吧?”

“不用”盛修颐笑道,“我们吃酒的时候,我告诉了兴平王人在哪里。他中途就叫了管事说话,只怕现在人已经在兴平王府里。”

来福微微颔首。

盛修颐又掏出银票给他,道:“依旧存在老地方。”

来福看着银票,数了数,微微瞠目,笑道:“世子爷,咱们这趟可是什么都没有赚到啊咱们花出去的钱,就不止三万两。”

盛修颐哈哈大笑,声音里带着从未有过的快意与放肆:“你当爷要钱?”

来福目露狐惑。

“我不要钱”盛修颐笑道,“但是我也不想赔本赚吆喝,所以捞回这三万两。”

来福虽不解,却没有像来安那样傻傻再问了。

还不是赔本赚吆喝?

来福是不知道主子到底要什么,费了这么大的劲儿。

“倘若咱们把人给了侯爷或者自己送进宫去,自然会得罪兴平王。”盛修颐笑道,“就算给了薛老侯爷,兴平王迟迟早早也会疑惑到咱们头上。既如此,不如给他,让他自己进宫请赏。”

来福点头颔首。

盛修颐的确是有些醉了,不再多言,微微阖眼养神。

与人相处,攻心为上。

京都很多权贵做见不得光的生意,兴平王、雍宁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而在暗地里赚得盆满钵满的,就是盛修颐了。

他自己也暗中行事,最不敢得罪兴平王。

盛修颐的思绪转回了那个歌姬的身上。

那歌姬曾经是兴平王府上最出色的,歌喉婉转,绕梁三日;容貌浓艳,体态婀娜,总有男人倾倒在她一颦一笑间。

兴平王谁都不给,只是让这歌姬名誉京华,声名渐燥,只等最后的大鱼上钩。

那时还是太子爷的元昌帝终于慕名而来,看上了这歌姬,为她逗留。

只是那时候先帝听了萧太傅的话,对太子言行多有苛刻,他府上的太子妃、两位良娣,皆比他年长。

薛贵妃和盛贵妃进太子府的时候,比太子大两岁。

太子妃比他大三岁。

一开始他年纪小,比自己年长的女人情趣很足,他是喜欢的。只是到了后来,渐渐大了,也爱些年轻的、艳丽妩媚的女子。可太子府里娶进什么样的女人,他做不得主。

倘若他敢娶进一个歌姬,太子府萧氏就敢闹得鸡飞狗跳,甚至让萧太傅知晓。而萧太傅知晓了,先皇就会知晓,元昌帝少不得挨骂一顿。

他对那个歌姬是喜欢的,却不敢收回府里,只得养在兴平王府。

那段日子,太子和兴平王很亲近,虽然瞒着满朝文武,盛修颐却是从小道上听说过的。

两个月后,太子每日逛兴平王府,终于传开,也传到了萧太傅耳朵里。萧太傅严厉告诫,说兴平王骄奢yin逸,会带坏储君,禁止太子再去兴平王府。

可能是怕惹恼先皇,也可能是对那个歌姬的新鲜劲过去了,元昌帝就从此不踏入兴平王府邸。

再后来,就是殷言之酒后失言,说那个歌姬有了新帝的骨肉,是个胖嘟嘟的皇子。可是兴平王怕萧太傅不准这等身份低贱的皇子存在,会谋害皇子,甚至会牵连兴平王府,就把孩子藏起来,等着他日新帝真正手握大权,再把孩子交出来。

从而用来讨好元昌帝。

兴平王为了这个皇子花了这么多的心思,岂会让旁人抢占了先机?

盛修颐故意上门,告诉兴平王,他一直瞒着元昌帝,其实元昌帝心中早就清楚这个孩子的存在。他不说,只是他做不到主儿。如今天下大权终于在他手里,他岂会让皇子遗落民间?

兴平王心里岂有不怕的?

只会巴巴早些把孩子送进去

等这个孩子进了宫,盛修颐很想知道他的父亲盛昌侯爷会怎么想,陛下又会怎么想

而薛老侯爷那么精明的人,自然会推波助澜,把那次元昌帝所说沧海遗珠冠到这个皇子头上。元昌帝不忘子嗣,他为人父之慈爱会被天下称颂的吧?

到时,元昌帝就是骑虎难下,只得认下这孩子了

这是盛修颐最想要的结果。

当然,倘若还在由他们府里或者薛府送去,可能更有把握成就此事。可是他不能如此做。

不管是盛家送还是薛家送,都会得罪兴平王。

而兴平王一向贪婪阴狠,是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他丢了皇子和那个歌姬,自然要查,道是殷言之见过盛修颐的事,就会被查出来。

兴平王是宁可错杀、绝不放过的,殷言之性命堪忧,而盛修颐也会成为兴平王猜忌的对象,肯定会拼了命查他。

要是查出他的生意,对他和盛昌侯府都没好处。

不管是为了朋友还是为了自保,盛修颐不可能自己拿着皇子去请功。

如今他明知这事暴利,还是让给了兴平王。依着兴平王看事情必须衡量价值的性子,盛修颐把这么好的事让给他,他对盛修颐自导自演的怀疑就会减少。而盛修颐又好不避讳说起殷言之,兴平王自然就不会怀疑到殷言之身上。

越是放在明显处,越叫人忽视。

这叫虚则实之、实则虚之。

盛修颐倘若这点事都不能做好,又何谈满腔壮志?

现在,自己摘清,又不连累朋友,甚至能替朋友谋得一处官职;还把东瑗的危机解除,盛修颐的心情是大好的。

回了盛昌侯府,他径直回了内院。

心情极好,搂着东瑗说了半晌的话,又逗弄了孩子一回。

他还没有洗漱,就赖在东瑗床上,抱着她说话儿。

只脱了外衣。

喝了酒,他又是很久不经房事,明明正经说话,身子却不由自主热了起来,抱着东瑗的时候,下面的硕|大隔着衣裳顶在东瑗的腰腹处。

东瑗尴尬极了。

现在他是不可能进入她的身子的。

况且东瑗刚刚生子十来天,她虚弱不堪,不可能服侍他的,不管用什么别的方式。

他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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