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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宜昌鬼事-第133章

小说: 宜昌鬼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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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林松了一大口气,退到屋角,打算把门打开。

    “别开门!”我喊道。

    “怎么啦?”盛林伸出的手又停下。

    “你一开门,就麻烦大了。”我说道:“门开了,就都进来了。”

    我把手上的结晶看了看。问盛林:“这东西是什么?”

    “阴离子啊?”

    “什么阴离子?”我大惑不解。

    “就是银子!”盛林说道。

    “银离子?”我问道。

    “是啊,我说了几遍,你怎么听不明白。”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是我听错了。

    楚大想借银粉出来。

    “还有没有定影液?”我问道。

    “要干嘛?”盛林问道。

    “倒进来!”我催促盛林,“快点!”

    楚大的魂魄在定影液里变得稀薄,再下去,就永远无法凝聚。他只有回到底片里。

 第208节

    2010…9…1723:10:00

    我把定影液里的底片拿出来,放到清水里,慢慢清洗。这是盛林在一旁指点下,我照做的。盛林现在打死也不碰底片。

    我对着盛林说道:“你不是不相信吗?怎么还害怕。”

    盛林嘴硬:“谁说我怕了……”盛林说不下去了。他看见我手中底片在水里的模样。一股黑气就在底片上弥漫,把我的手都环绕。

    “那到底是什么?”盛林喊道。

    “我说过,”我平静的说道:“我的一个朋友、朋友。”我在咬牙切齿。其实恐惧很容易驱散,一个人若是无比的愤怒,就会无所畏惧。

    楚大现在在底片里面哭号。他很不舒服。他不喜欢被禁锢在一个狭窄的地方。他想咬我,可是一触碰到我的手背,就如同含了块木炭一样松口。

    我把已经洗好的底片拿出来,弹了弹,夹在在暗房里吊挂的夹子上。

    照片慢慢的在空气里阴干。

    我站在照片跟前,一动不动,就把照片里的楚大看着。楚大在里面很惊恐,他不知道我会用什么办法对付他。等照片完全变干,他就没有任何办法脱身。他的魂魄随着影像会定格在照片里。他不能再像底片里那样,还有很多机会出来。

    时间在缓缓的流逝,阴暗的灯光下,我看着柔软的照片在慢慢坚硬。楚大在照片里挣扎的幅度,随着照片影像的渐渐粘稠而越来越迟钝,再过十几分钟,楚大就只能一动不动的被禁锢在照片里——永远,如果我愿意。

    我能感受到他的恐惧,他害怕这种感觉,不能动弹半分的感觉。我心里升起报复的快意。

    盛林在屋角呆了很久,见没有发生什么,胆子渐渐大了。

    走到我身边,递烟给我。我扭头点火。边抽烟,边和他并排看着照片。

    “照片里到底是什么人?”盛林连忙改口:“什么鬼东西啊?”

    我说道:“照片干了,我给你看。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他长的可不经看……”

    盛林拍拍我的肩膀:“看不出你还有这一套?”

    我苦笑一下。抽了一口烟,把烟雾吐向照片。烟雾在照片前化出楚大扮阴伶的身段。

    “他不会再发恶吧?”盛林看到阴伶的样子。

    “应该不会。”

    盛林凑近照片,嘴里说着:“看你还……”

    “别——”我还没喊出来。

    照片紧紧贴上盛林的脸部。把盛林的口鼻都死死的盖住。盛林不停的摆头挣扎。手在脸上乱抓,却抠不住照片。

    我伸手把照片从森林的脸上撕下来。照片干了。楚大做出的张牙舞爪的样子,定格在照片里。

    盛林气喘吁吁。嘴里骂着:“到底什么东西。又被你骗了。”

    我不停的跟盛林道歉,这件事情,是我不对,我不该瞒着他,让他无端受了这么多惊吓。

    幸好盛林的脾气很好。不太计较。

    我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感谢盛林。

    “既然这样,你帮我算个命吧。”盛林说道:“我都三十四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这下我就为了难。我对盛林说道:“我有个朋友,很会算命,但是现在他不在。他回来了,我带他来找你。”

    和盛林道别后。我走到滨江公园。金仲还在,正靠在大牌坊的柱子上。已经是半夜,公园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联防的保安在巡视。他们警惕地看了看金仲,楞一会,然后继续走开。

    金仲看见我向走去,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我终于看到他脸上有夸张的表情。

    我走到金仲跟前,把照片掏出来,递给金仲,冷冷的看着他的眼睛,目光尽量的透着威胁。

    金仲把照片收到怀里,他甚至都没看一眼。

    “你放心”金仲坚定对我说。

    “无所谓了。”我故意漫不经心的说道:“我能治他一次,就能治他二次……但是,绝不会有第三次。”

    金仲看我的表情,有点诧异。

    我忽然觉得他也不过尔尔。记得我当初对他是非常的忌惮,想到这里,不禁好笑。

    “替我给金师傅问个好。”我可没虚伪,若不是金旋子教我听弦,也许赵一二已经死掉。我很感激他。

    金仲点点头。

    我把金旋子给我的收音机和古曲谱一并还给金仲。

    金仲愕然的看着我。

    “我不需要了。”我说道:“做事的不是法器,是人。”

    我等金仲走了,自己走到江边,看着长江,百感交集,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江中传来一声汽笛,绵绵悠长。

    (诡道算术之听弦完)

 第209节

    2010…9…1723:12:00

    痴人

    痴人是我的对他的称呼,别人提起他。都说他是个疯子。

    我的朋友叫我疯子是表示亲热。但痴人被称呼为疯子,是因为在他人眼中,他的确是个神经病。

    我要讲的故事,其实就想说说,为什么我把他叫做痴人,而非神经病。

    我连续三年,基本上每天都要看见痴人。因为他住的地方,是我读初中时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

    痴人当年的住的地方,是个三角形的山包,一边是如今的体育场路,一边是东山大道。现在早就变成了住宅小区。就是长航医院旁边的那个一片住宅。当然和九十年代相比,这里的环境,早已物是人非。

    当年痴人住的地方,就在长航医院的旁边,那时候,长航医院还不叫长航医院,是港务局职工医院。山包靠东山大道这边都是一排排的老式平房,住的都是港务局的职工;靠如今体育场路这边,当时还是汉宜村的老房子,私人房屋。

    痴人住的房子,就在私房和宿舍平房之间的分界处——土包顶上。这里都是菜园子,只有个很小的单独小砖屋。窄窄的几个平方,痴人就住在这里。

    我十二三岁天天都要走过痴人的家门。每天都能看到他在家门口,提水浇他屋后的菜园子,或者是修理他的自行车,痴人所有的生活都和他的那个二八式自行车绑在一起。因为我也常常看到他在街上骑着他的自行车到处游荡,游荡这个词不准确,他骑自行车的样子不是闲逛的那种,而是很谨慎的骑,很有目的性。当然,谁也不知道,他要骑到什么地方。

    那个时候,痴人的样貌看着在四十岁上下,如果他能修理一下他乱糟糟的头发,和满脸的虬髯,他应该看起来年轻些。痴人很健壮,个子高大魁梧,一身的横肉,他很喜欢打赤膊,夏天就是光着上身,冬天就套上一件破旧的棉袄,但不系扣子。

    痴人从不说话,至少我从没看见他说话。他也没跟我说过话,每次我看见他,就只是一闪而过。某些时候,和他也有眼神的交集。可我只是个小孩,没有勇气和他的目光长时间对视。但我记得住,痴人的眼神,并不像一般的疯子那样散乱,相反的,很有神采。

    初中毕业后,我就没再看见过痴人。

    又过了很多年,我的一个朋友在长航医院上班,我到医院去找他,看到痴人曾经住过的地方,突然就想起了痴人。

    我突然很想知道,痴人的下落。就问我的朋友。

    刚好我的朋友竟然很了解痴人的身世。

    我朋友对我说,痴人本来是个大学生,八十年代的大学生。

    我很好奇,他经历什么遭遇,让他成为了一个疯子。

    我朋友说的很简单,大致的说了一下,为了让痴人的经历讲起来不太枯燥乏味,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重新叙述一遍。

    痴人读大学的时候,当然不是疯子,身材健美,学业出色,端得是一表人才。他有个女朋友,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相处了整个大学时光。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爱。

    但毕业的时候,痴人和他女朋友没有分在一个城市。痴人却没有因为空间的阻隔而放弃这份感情。但时间长了,他能坚守的东西,不等于他的爱人也能坚持。

    当他在憧憬和爱人能到一起的时候,突然得到了远方的来信,他的爱人无法继续这段没有终点的爱情,委婉的提出分手。

    痴人就开始沉沦,对工作就不太上心。天天就神色飘忽。

    谁也没想到一个七尺男儿,真的会为了感情而精神错乱呢。大家都以为他只是暂时的沉沦而已,都一厢情愿的以为他会振作起来。再说了,他的条件这么好,人材出众,高学历,拥有一份有前途的职业。重新找个良配,绝非难事。

    可是痴人,并没有往大家设想的道路上走。

    他也许打算一辈子就一个人了。

    痴人变疯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请。

    他曾经的女友,邀请他去参加在另一个城市的婚礼。他前女友的婚礼。痴人应邀前往。

    我不知道,痴人在婚礼上做过什么,或是没有做过什么。我朋友没说,我朋友只是对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

    生活不是《上海滩》,不是每个许文强会在冯程程的婚礼上搅局。

    生活也不是《毕业生》,我相信痴人没有达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气,从婚礼上带走自己的爱人。

    痴人默默的去了,又默默的回来。

    痴人回来后,就彻底得变了。呆在家里,不和任何人说话。

    不静默的时候,就骑着车在城市的街道上飞驰。

    他也不上班。没过多久,单位就把他除名。但是,他在旁人的帮助下,得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那个菜园子旁边的小砖屋。甚至还给了他一爿地方,让他种菜。痴人菜园子的蔬菜长势很好,小白菜嫩葱都是绿油油的,藤架上的丝瓜和豇豆也很丰茂。也许是他的时间充裕,有足够的时间,摘虫浇水,打理菜园子吧。

    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顽强的活下来了。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么,也许他始终活在那份爱情中,不愿意走出来而已。

    这么多年过去,我再也没看到过痴人。

    他好像在这个城市里消失在空气里,再也没有人记得他,对他的经历报以唏嘘。连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我的朋友讲完他的故事,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

    这世上,有的人做过很多事情,都没有意义。

    可是有的人,终其一生,就为了一件事情而生活下去。

    我再一次想起痴人,是在一个幽静的路上,小路掩藏在两旁繁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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