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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刀斩江湖-第27章

小说: 刀斩江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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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寡妇也看见了四处的豺狗群,于是,也学着河依柳盘腿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陈寡妇道:“你不觉得它们很多很讨厌么?”



  河依柳咧嘴呵呵笑:“我口袋里正好有一包炒蚕豆,平时没事的时候磨磨牙,通通气,现在正好可以练练手。”道毕,自口袋里掏出一包炒蚕豆,打开,丢一粒进嘴,嘎嘣嘎嘣地咬出响来。



  看河依柳有滋有味地嚼蚕豆,陈寡妇也忍不住抓一粒放进嘴里,嘎嘣一声,随口道了个字:“香!”



  河依柳忽然道:“你都问完我了么?”



  陈寡妇道:“朱雨确确实实不是你杀的?”



  “确确实实不是我杀的!”



  “如果让我知道朱雨是你杀的,老娘就和这些豺狗一起生吃了你!”



  这时,豺狗群已经把河依柳与陈寡妇牢牢地包围在了土坡上,一个胆大的豺狗已开始拿嘴去叼先前被河依柳杀死的三只豺狗。



  噗!



  还没等那只胆大的豺狗下嘴,一粒蚕豆击碎了它的脑门,它在地上扑棱了两下,死了!



  陈寡妇见了,道:“你就让它们吃自己的同伴呗,免得打扰我们说话。”



  河依柳一笑,道:“你有所不知,这些豺狗没有人性,欲望无底,它们吃光了同伴的尸体回过头来就会吃我们,还不如杀了它们,让我们吃它们。”



  陈寡妇见豺狗越聚越多,没有二十,也有十几,心道:那三只死豺狗也不够它们吃的,它们吃出瘾来后,指不定自己与河依柳会成为它们的猎物。



  于是,陈寡妇也抓出一粒蚕豆,二指相扣,朝一头逼近的豺狗弹去。



  噗!



  蚕豆击中了那只豺狗的左眼,豺狗顿时瞎了左眼,痛得向右转圈圈。



  陈寡妇乐了,樱桃脸上绽开一条白色的路,道:“残忍是残忍了点,比起它们吃胡三时的凶残样,还是有所不及。”



  河依柳问:“它们吃胡三时你在场么?”



  陈寡妇道:“为了找到杀死朱雨的凶手,那个傍晚,我来到了这里,正看见一群豺狗在地上啃噬着一个人,于是我便赶走了豺狗,发现那个人已经被豺狗早已啃噬的不成样子了,那个人就是胡三吧。”



  “是的,正是胡三。”



  噗!



  河依柳用蚕豆又击毙一头豺狗。



  陈寡妇接着道:“好笑的是,有个樵夫发现了我,还拿柴禾打我,我只好扮作厉鬼把他吓晕,才潜伏进城。”



  河依柳笑道:“孤独女鬼果然吓人,我就猜到传遍全城的厉鬼吃人的故事与你有关。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鬼,自欺欺人,自己吓自己而已!”



  噗!



  陈寡妇也用一粒蚕豆击毙一头豺狗,只不过陈寡妇的功力比河依柳明显要浅,豺狗是经过抽搐挣扎一会儿才死的,虽没有河依柳毙得干脆利落,但也足见陈寡妇的功夫非同一般了。



  就这样,二人盘腿坐在土坡上,沐着薄薄月色,一边临风把谈,一边毙杀豺狗,那样一种目空一切的境界,像极了来自天外的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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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陈寡妇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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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



  河依柳不动声色地又弹出去一粒蚕豆,一只豺狗嗷嗷叫两声,立毙。



  陈寡妇道:“你这是第几只了?”



  “第七只。”



  “好,我跟!”



  噗!



  陈寡妇也弹出去一粒蚕豆。



  离她最近的一只豺狗被蚕豆击中,嗷地跳起来,翻滚在地。



  观四处,原本几十只荧光此时已稀稀落落,所剩无几了。



  夜风吹过,这里尸横遍野,仿佛就是一个野生战场。



  它们本不该如此惨烈,可以生活得很悠然自在的。



  皆因为一个“贪”字而死不足惜。



  陈寡妇触景生情,黯然道:“朱雨那个死鬼就因为一偷再偷,不肯收手,下场落得与这些豺狗无异。”



  “实在看不出,号称孤独女鬼的你怎么会与飞贼朱雨……”河依柳本打算道出“勾搭”这两个字来,忽然发觉不妥,转口问道:“能说说你和朱雨之间的事么?”



  陈寡妇闻得河依柳这一问,闭上双目,顿了片刻,长吁一声。



  河依柳知道接下来她会讲很长一段话。



  果然,陈寡妇开始缓缓道来,语气一点不像江湖里的那个孤独女鬼。



  “我四岁时,父亲得大病而死,母亲领着我沿街乞讨度日。那年冬天,大雪纷飞,母亲为了我不挨冻,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破袄给我穿上,结果,她在那个寒风刺骨的夜晚被冻死在一座牛棚里。当时,听到我的哭声,一个路过的婆婆看我孤独可怜,就把我领在了她身边一起云游四海,婆婆教我识字,教我练功,两年后,把我领进了一座青云庵,经主持允许容留了我,过着晨钟暮鼓,青灯古佛的恬淡宁静的日子。”



  河依柳插话道:“青云庵?是九华山上的那个青云庵么?”



  “对,后来我才知道,青云庵是四大佛山中九华山的大庵,那里粉墙青瓦,灵舍点点,翠竹青青,清泉潺潺,环境十分静谧安详。僧尼们各自闭门修课,相互极少往来。我与婆婆独守一座小庵,婆婆每日诵经念佛,我终日练功习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婆婆慢慢地更老了,我却长大了,武功也日渐长进。”



  河依柳有些好奇地问:“这么说你的功夫是那个婆婆教的,婆婆就是你的师傅么?”



  陈寡妇道:“这是肯定的。婆婆就是我的师傅,我的师傅叫妙安。”



  河依柳很吃惊:“妙安?就是那个自创一派、自成一体的妙空拳的妙安大师么?”



  河依柳很早就听自己的师傅提到过九华山妙安的妙空拳,据说,妙空拳看似轻妙,无招无式,但发挥到极致,可以抵御刚猛威烈的少林功夫。



  河依柳问:“既然你在九华山住了这些年,你为什么不削发为尼呢?”



  陈寡妇道:“我生性好动,对世界万物总是充满了新奇,见我长大了,有一天,妙安大师对我说,佛法的大智慧不全在寺庙,你自小苦难,尚未受领红尘世界之万象,削发为尼不但不易使你沉浸在佛陀的经典里面,反而会使你迷失修行方向,出家不出心或在家不出心都不是正信的佛弟子,你还是不剃度的好。这样,我才没有削发为尼。”



  这时,一条豺狗爬上了土坡,在河依柳身边嗷嗷叫,嘴里流出粘涎。



  “讨厌!”



  噗!



  陈寡妇一扬手,一粒蚕豆击中了它的脑门心,它哀嚎一声滚下土坡。



  河依柳笑了,道:“现在来看,你根本不像是一个从九华山下来的女人。”



  陈寡妇给自己喂了一粒蚕豆,继续道:“有一天,是我不小心,碰倒了庵内的香火柜,烛火立刻蔓延开来,烧毁了佛学经书,还有藩篱,法器,最后小庵成了一片火海。事后,妙安大师被佛法重杖,面壁三年,后圆寂于石洞。因我尚未为尼,故将我逐出了九华山,以示惩戒。那年,我十六岁。”



  河依柳叹道:“这么说你也不算九华山的人。唉,想不到妙安大师是如此寂寞地过世,真是叫人痛心。”



  “后来呢?”河依柳又问。



  陈寡妇勉强一笑,道:“我就知道你最感兴趣的就是这个后来,莫急,待我先杀了这只豺狗再与你慢慢道来!”



  噗!



  一粒蚕豆弹出。



  陈寡妇将一只眼看就要啃到自己脚趾头的豺狗杀于坡上。



  “于是,我在江湖中流浪了十年。”陈寡妇继续道。



  “就在一个仲秋,我遇见了一个男人,人生得魁梧帅气,当时他执一把弓箭在狩猎,正当他去收拾刚刚猎杀的一头水鹿时,斜刺里突然窜出来一头金钱豹,那头豹子体大强健,与这个男人一齐去争夺那头水鹿,并向男人发起了猛烈的攻击。那男人使得一手好弓箭,但短兵相接,弓箭是发挥不了作用的,眼见他被金钱豹扑在下面,我恰巧路过,便出手搭救了他。”



  河依柳问道:“你杀死了那头豹子么?”



  “豹子只是受伤而逃。”



  “那个男人很感激我,便热情邀请我到他家去做客,我才知道,他原来是一个族长,管辖着几百人的族群,也很富有,他给了我最好的礼遇。我反正是孤家寡人,身世清苦,他的热情和关怀,使我从他那里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无比快乐。几个月后,他就用族里最热闹隆重的婚礼娶了我,这个人便成为我的丈夫。”



  河依柳深深叹了口气,将盘腿上下调换过来,饶有兴致道:“后来呢?”



  陈寡妇将樱桃脸埋了下来,声音很轻:“后来,他不幸死了,是从疾驰的马上跌下来摔死的。”



  “啧啧!可惜,痛惜!”河依柳捶捶额头,又叹口气。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从对他的美梦里走出来,食不香,卧不眠,经常以泪洗面。后来,族里重新选举了族长,而这个族长对我丈夫本来就心存妒心,他一即位,便处处排挤我,说我不是族里人,不许我这样,不许我那样,对我进行约束、刁难,尤其可愤的是,竟然不许我在族里提到丈夫的名字。唉,我真恨不得杀了他,可是我没有,因为我确实不是族里人,杀了他除了解一时之恨,我今后在族人眼里就真是一个大恶人了,也对不起死去的丈夫。于是,我选择离开了族群,开始了江湖流浪。我的真名叫陈菊,后来在江湖里独来独往行的久了,有人只叫我陈寡妇,渐渐地,我也习惯了。”



  “嗯,你做的对,一味留在族里只会增加你的痛苦,倒不如快刀斩乱麻,落得干净逍遥。”



  陈寡妇忽然问:“你不觉得我很苦么?”



  “是,很苦,很苦。”河依柳确实为陈寡妇感到苦涩。



  天下苦命的人都有一颗苦涩的心。



  偌大的江湖里究竟隐藏有多少颗苦涩的心呢?



  陈寡妇算一颗。



  河依柳算不算是一颗?



  “我想,接下来,我和朱雨之间的事才是你河依柳最想知道的。”陈寡妇道。



  此时,夜风轻了许多。



  月光不再那么朦胧。



  剩下的几头豺狗似乎知道土坡上的两个人绝不是自己的口粮,都蜷在死去的豺狗尸边,伺机偷食自己的同伴。



  “三年前,我偶遇朱雨。朱雨也是一个从小死了父母的清苦的孩子,他被一个贼团收容,由于他聪明过人,很快练得一手偷技绝活,从此在江湖中大行偷盗之道,才有了飞贼的绰号。”



  黑暗中,陈寡妇又开始了叙述:



  “那一天,我看见他偷窃了一个农妇的钱袋,那是农妇给老伴看病抓药的救命钱,我于心不忍,抱打不平,当场捉住了他,将钱袋还给了农妇。当时的朱雨,身上穿一件麻布衣,脚上一双布鞋都露出了脚趾头,着实可怜,他偷来的钱财全让贼团收去,贼团只给他仅能吃个饱饭的回报。那时,我想到自己的清苦,感到朱雨比我还不幸,出于同情,我给他买了新衣新鞋,还叮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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