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的黑道老婆-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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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等你经历过一次,两次的欺骗和算计之后,就会发现心都不会痛了。夜也不寂寞了,哪怕是冰天雪地也可以睡着。慢慢的,这些你会懂的。”
因为我,慕容云,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这一夜是康熙元年的除夕夜,紫金城里分外热闹。
十八年前,我也是在除夕之前的某个晚上,被自己最最深爱的男子送入皇宫。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虽然有聪明睿智,满腹诗文,还是愚蠢不堪,天真可怜。莫怪幼年家境富足的时候,那位乡中有名的西席在送我《诗经》时说,“书可读,切记书中情意不可信。”
然,书我读了,书述的情意也实不忍不信。
皆因那份单纯的信,皆因那个天真的我,曾同他有过一个秋天肆意,繁华飞扬的午后。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起初,玄烨还是阿哥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诗经》中的句子,我教他读,听他背。
心会有些迷茫,仿佛被那个午后的笑语勾去了一魄,片刻后,再缓缓的被现实沉淀。
这些年,我早已不再做入宫初的那个梦。
在那里,路很长,又很黑,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提着行囊走着。心里明白天亮的时候,就要面对宫里的尔虞我诈,害怕不已。可转念一思,这是为着他呀,便有了勇气,强迫着自己坚定的走下去。
直到在转身寻求庇护的时候,发现身后空空如也,他的眼中,依旧只有那一个谈笑生风的女子;直到听闻他郑重的,此生非卿不娶的许诺后,学士府前红炮震天,他的卧室里,龙凤灯烛初上;直到……
然后我醒了,原来梦中的心痛,也能令人痛到彻夜不眠!心有余悸!而无力可施!
这些年,时间一丝丝流逝,我同他在不同的世界各自老去。
几进几出,我还是在宫里生活,表面上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着,内中暗流不断,处处同前朝的大小事物同贬同荣。
他是朝中重臣,他可以不负责任的把我遗忘在这个生死不听人愿的牢笼中,但我却不能任凭丢弃。他步步高升,他幸福快乐,他如何如何,我没有阻止自己去了解。那不过,是为自保而必须了解的事情罢了。
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很多。
也许,书上说的那人世间最恩爱美好的伉俪眷侣,有是有,却非我这等平常女子可以求得。
就似那天空中,为新年而燃放的灿烂夺目的烟火,像我这样的凡人只能在底下仰首遥看。
一切都很累,可那些累在身不由己与苟延残喘前,又算的了什么?
心魂同步,天长地久,尤不及残羹冷觯还可果腹。
就如多尔衮和苗喵喵。
就如福临和董鄂。
他们的结局,可曾比我好过分毫?
我无人可以生死与共,可我始终活着;看着他。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白头偕老。
番外篇之这么近 ,那么远
崇德三年正月十一;天气晴朗;无风。
今天下朝,我同十四哥一路走。跟他要一匹好马,十四哥答应的很痛快,还答应了让我自己选。
打小十四哥就什么都让着我,这回也不例外。于是我暗地里打好算盘,既然是让我自己选,那我就选那匹追风了。
追风是汗父给十四哥的千里马,当初汗父把马赐给十四哥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的眼红。先不说那是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单说这追风,那可是汗父的坐骑所产,我们兄弟这么多,只有十四哥得了这个赏赐,可见他在汗父心里头的分量。我是既为十四哥高兴,又不甘心。
从我懂事儿起,汗父就把我当宝贝一样宠着,惯着,按理说这马本该是我的才是。换做别人,我肯定是不让的,但既然十四哥与我是同个额娘肚子里出来的,也便只好暗暗咽下这口气。如今有这等好机会我当然是当仁不让了。
“哥,可说准了,是送给我不是卖”随着十四哥走到马厩我忍不住开口调笑。
今儿早朝,皇上颁旨要亲征喀尔喀,我和十二哥要一同去,只留下十四哥在京里。我就不信,皇上会让十四哥暂理政务,这样十四哥还要任由豪格做大吗?我出口虽是调笑,其实是想探探十四哥的口风。
“你若是非要给银子我也是不会拒绝的”十四哥听了我的话淡淡一笑,不在意的开口回道。
“只管接着?”我的眉头不自觉拧了一下,从汗父额娘走的那天起,我就无时无刻不恨。恨皇上,恨二哥。
一夜间由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变成奴才都能骑到头顶上的孤儿,这一切都是他们造成的。让皇上一个人踩着就够窝火的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豪格踩,但瞧十四哥的意思好象这事儿跟他没什么关系一样,我着实是有些气。
“只管接着,想那么多做什么”十四哥伸手把我纠结的眉头给轻轻抚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可。。。。。。”
“我说豫亲王,你可看好哪一匹了?”我刚想再说什么,跟十四哥一个鼻孔出气的范先生把话给拦过去。
“哥哥选的就是我选的”我知道范先生的意思,看着十四哥沉稳的背影,我吐出一口闷气。谁叫咱们是'亲'兄弟呢,你走哪条路我跟着走便是。
“可选定了?”范先生站到十四哥身边又问了一遍。
“早就选定了不是”我知道范先生与十四哥的交情,也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
不管我多不满意十四哥这种做法,但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兄弟,我当然是站在他那头的。要是哪天,皇上想对付十四哥,我也一定会挡在头里。
从我们兄弟变成孤儿的那天起,在我眼里,我这个十四哥就如同是汗父一样。我对他不只有兄弟情,还有一份濡慕崇敬。
不说他战无不胜的功绩,就说他带着我们兄弟由一度四面楚歌的艰难中,走到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恋权势,却永远立于不败的智慧,别说我了,就连我们十二哥也一样是对他崇敬得不得了。
“你自己的马自己选,做什么要我代劳”十四哥依然是浅笑着说道。
我很喜欢十四哥的笑容,但却不喜欢他这样的笑。十四哥大笑的时候很爽朗也很豪气,但是从我十三岁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他那样笑了。
这浅浅的笑就象是最暖的风,吹的人懒洋洋,但却同时也把一腔热血豪情给吹熄。让人忘记了顶着猛烈狂风而行的快意与征服感。
“好,我就选这匹了”我指着自家哥哥的坐骑得意的笑道。哼,我就不信,你真的什么都能忍?我非常想看看十四哥变了颜色的脸是什么样儿的。
“福伯,牵出来给他”十四哥看了看我指的那匹马,没迟疑,利马令福伯给我牵出来。
“怎么会这样?”
“这马还真特别啊”
“奴才……奴才……”
十四哥没变脸变脸的是我,如此威风凛凛的宝马居然是秃尾巴!我不记得十四哥以前骑的这样的马啊。
就在我万分错愕的时候,十四哥冲着屋角一棵大树方向轻柔的砸过去俩个字“出来”
“爷”磨磨蹭蹭走到十四哥跟前的丫头小声的说道。扎着两条麻花辫子,衣服上有些水渍,瞧她低着头一副哆里哆嗦的德行,不用猜也知道是个奴才。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见多了这样诚惶诚恐的奴才,假若今儿十四哥是个普通人她还会这样恭敬吗。
原以为接下来她会被十四哥训斥的跪地求饶,可十四哥只是轻柔的说了几句。我惊讶的差点掉了下巴,不为十四哥没责备她,而是。。。。。。而是。。。。。。
这样轻柔的语气,除了对我们这几个可以说是他至亲的人,几乎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别人用过,能让十四哥另眼相看的人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禁很好奇。
这才发现,打从她见到十四哥起,除了那声爷算是该有的礼数外,她既没请安也没下跪,就把个脑袋顶儿对着我十四哥。
好大的胆子,这样可说是对主子的大不敬,而且,不管十四哥说什么怎么盯着她瞧,她就是不抬头不吭声。
好家伙,我都不得不佩服她的不怕死,这丫头究竟朝谁借的胆儿?就算是我,被十四哥那样盯着也会觉得头皮发麻,心浮气躁的,这丫头竟然跟没事儿人一样只盯着自己脚尖看,压根没把十四哥当一回事。哈哈,这样的奴才我可是头回见到。
“喂,这马尾巴是你给剪了去的?”我很想看看这丫头长什么样儿,想都没想就蹲下去,看这丫头的样子是怎么样也不会抬头了,那爷我就委屈一下,蹲下来瞻仰一下你的遗容吧。
“你是谁?”她先是一惊,然后眼珠子就开始叽里咕噜乱转,脸更是一点害怕的表情都没有。我不知道是这丫头太傻了,还是有什么依仗,反正,就她那一副我没罪我怕谁的表情我是真真的很想笑。
“我呀,我叫多铎哦”我发现我遇到有趣儿的人了,不知道她知道我的名讳后会不会还这么傻不愣登的不知死活呢。瞧惯了唯唯喏喏的奴才像,如今遇到这么一个傻大姐,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苗喵喵”她忽然冲我一笑说出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能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人和别人没啥两样,不用端着亲王的架子。而看到她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给晃花了。
那样纯粹不带杂质的友好笑容,亲切,温暖,就像小时候额娘给我的笑容一样,发自内心真正灿烂的笑。一瞬间,我觉得心头热热的。
“丫头,豫亲王问你话,怎么不回”十四哥轻甩了下他的袖子拉回正题。
我看着她伸出手,虽然不明白她伸手干吗,但是直觉上我很想抓住这只手,我觉得那应该会是很温暖很温暖的一只手。
可惜,在我就要抓住的时候,十四哥一掌拍过来,把那只手给抽回去了。就算他藏的再好,可咱这眼睛也不是白给的,什么都瞧见了。
切,什么时候十四哥变得这么小气了,不过是个奴才而以嘛。刚才算爷我一时失神,要不然,我还怕她的手脏了我的手呢。
我悄悄的把握紧的拳头给收在袖子里,哼,来日方长,早晚我会握到那只手!到时候气死你,我孩子气的暗暗打好算盘。
从那日起,只要有闲暇我就朝十四哥的府里头跑,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我做不到的事儿。慢慢的,只要我在京里,去十四哥府已经成为我每日必做的事儿。分不清是为了较劲还是想看那丫头,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热中于这种无聊幼稚的事儿。
崇德三年四月初七,天气晴朗,有风
今儿是十二哥的生辰,自然少不得酒宴堂会,所以我来至他的郡王府时里面已经很热闹了。送礼的,巴结的官员都是一大早就巴巴的赶来。
我嗤笑一声抬腿迈进了府门,人可不都是这样,风光好皆因你站的高。当初我们兄弟被人踩在脚下时,怎不见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这会子献殷勤谁会领这份情。
世有大年,岂必常服补剂;天生名将,不关多读兵书。这句话很适用于十二哥。就算自幼疏于读书,但却是天生行兵作战的将才,因此,连年征战败绩甚少。
皇上虽不喜他的莽撞急噪性子但也对他的功绩大加赞同,直此生辰自然也是赏了宝贝下来,一向爱收买人心人怎么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府里奴才引领我至花厅时,我便瞧见一群人正围在一张桌子边夸赞着什么。
我寻到一处安静的地方坐下懒得看那些谄媚的嘴脸,就算皇上赏下来一个瓜子他们也能捧成是长生不老药,故我对那所谓的